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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_**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时间:2019-02-2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 为了加强死亡报告与死亡原因统计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死亡报告工作质量,及时准确的发现诊断不明的死亡病例,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死因监测及死因回顾性调查工作的通知和**市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工作方案(普卫〔2016〕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2016年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 一、目的 通过收集、利用居民死亡的相关基本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居民与慢病相关的死亡水平、死亡原因的变化趋势及规律。及时发现诊断不明的、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及早采取措施控制疫情,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 (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指定专人负责死因监测和报告工作,具体负责本辖区的人口死亡登记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建立健全人口死亡登记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的人口死亡登记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的日常工作;
开展人口死亡信息报告工作考核和质量评价。

3.负责对本辖区的人口死亡登记信息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4.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人口死亡登记信息的审核;

5.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人口死亡登记信息的网络报告。

1 ?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 1.县级医疗机构 (1)认真执行《**市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本单位人口死亡登记信息管理制度。

(2)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死亡证》,指定专门的科室或人员审核并按程序完成网络报告。

(3)做好《死亡证》的日常管理与原始凭证保存。

(4)参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的例会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5)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人口死亡登记信息的质量控制和相关调查。

2.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对辖区内需要进行调查的死亡个案进行入户调查,填报《死亡证》。

(2)指定专门的科室及人员负责网络报告。

(3)参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的例会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4)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控制,对辖区内死亡报告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定期检查所管辖村医(社区医生)的工作质量。

(5)做好《死亡证》的日常管理与原始凭证保存。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与公安、民政、妇幼等管理部门核对出生、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和错报,应及时组织进行入户调查,并及时按程序补报和订正。

3.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收集辖区内死亡个案信息,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医生进行入户调查与核实。

三、死因监测 1 ? 1、死亡登记 死亡登记对象为发生在**县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包括在县内死亡的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包括医疗机构死亡个案调查、家庭死亡个案调查,其他场所发生的正常死亡个案调查登记。

2、死亡信息的报告 ?? (1)县级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指定专人每天收集本院内《死亡证》,并由病案室或防保科责任报告人在签发《死亡证》15 日内完成对卡片的审核和网络报告。网络填报时,需要将《死亡证》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始信息如实录入,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

暂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医疗机构,在签发《死亡证》10 日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传真、邮寄)将填写完整的《死亡证》第一联复印件报送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报。

?? (2)县级以下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医生定期收集《死亡证》,在签发《死亡证》15 日内完成审核,并通过网络进行报告,网络填报时,需要将《死亡证》死因链、调查记录等原始信息如实录入,具备根本死因确定和编码能力的报告人,同时要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如果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缺乏合格的编码人员,则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补录根本死因和ICD 编码。

没有条件实行网络报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签发《死亡证》10 日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传真、邮寄)将填写完整的《死亡证》第一联复印件报送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报。

1 ? (3)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其他系统(军队、司法、农垦等)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死因登记报告。

?? 3、死亡信息核实 医疗机构的死亡报告管理人员应对收到的《死亡证》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死亡证》必须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死亡报告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需上网对辖区内报出的死亡信息进行审核,发现填写不合格者应注明具体审核意见,并反馈、督促报告单位核实、纠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报告的死亡病例的根本死因确定和死因编码,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也可承担根本死因确定和死因编码工作。

对于核实无误的《死亡证》,县疾控中心要于7 天内通过网络对报告的死亡信息完成初步审核确认。

4、死亡信息的订正 对已审核确认的报告信息,如发生报告死亡病例死因诊断变更或填卡、编码错误时,应由填报单位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后者负责订正。

5、死亡信息的补报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责任人要定期与街道派出所、养老服务机构、民政助理、计划生育专干和乡村医生等比对校核死亡名单(含新生儿死亡),及时发现漏报开展入户调查并补报信息。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相互比对校核并补充漏报的孕产妇和5 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按月收集的公安部门提供的非正常死亡信息(法医鉴定书)移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入户调查后补填并报告《死亡证》第一联信息。

1 ? 6、死亡信息的查重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月对本辖区报告的人口死亡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确认后删除。

四、制度保障 1.例会制度 各直报单位:定期召开死亡资料报告、填写和审查的会议,总结日常填报质量问题,提高《死亡证》的填报质量。县疾控中心应定期召集辖区各医院、地段医院防保医生或乡镇医院医生,反馈上月死因报告质量及布置死亡报告等相关事宜。

2.医疗机构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死亡报告管理制度,完善填报网络,将此项工作纳入医院综合考核内容。明确相关科室职责,由专人负责全院的《死亡证》的收集、整理、查核、盖章及编码工作,并进行台帐登记,建立死亡登记册。

3.核查制度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定期开展死亡信息核对,核查对象为家属、知情者甚至入户调查。

县级医疗机构:安排专职人员及时审核医院上报《死亡证》信息。县疾控中心对无法编码的《死亡证》进行复查,住院死亡以医院病历为依据;
急诊死亡及来院时已死、无诊疗记录或病史不详的个案,要进行入户调查。

4.死亡信息补漏制度 医疗机构:每周对院内急诊室和病房的死亡进行漏报检查工作,如发现漏报,应及时补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应每月与辖区派出所、民政、居委会(村委会)、计生等部门进行死亡数据核对,及时将漏报病例补报。

1 ? 县疾控中心每月与公安、民政部门交换并核对死亡数据,发现漏报病例及时补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相互比对校核并补充漏报的孕产妇和5 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

5.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死亡信息(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制度,原始资料须长期保存,录入后的数据应使用有效方式备份保存。需要利用信息,应按照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6.人员培训制度 医疗机构:每年全院和新上岗人员培训。医务人员必须参加“关于正确填写死亡证明书”课程的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县疾控中心:每年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死因报告专管员、临床医生、地段医院防保医生、乡镇医院医生、村医、社区医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着重加强各医院医生,尤其是乡镇医院医生、村医和社区医生的培训,培训内容应侧重于出生死亡信息的收集和根本死因的确定。

7.工作考核制度 卫生计生局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县医疗机构死亡网络直报和常规死亡报告工作考核,并纳入单位考核内容,完善奖惩机制。

上级疾控中心每年定期对下级单位死亡报告与统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以简报形式上报和反馈。

县疾控中心定期(每年1~2 次)对辖区内开具《死亡证》的单位的死亡登记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完善奖惩机制。

? ? 1 ? ?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科 ??????????????????????? 2016年8月1日 ? ? 本文来自https://www.zaidian.com/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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