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文档大全 > 保证书 > 正文

商丘城区市容市貌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9-02-1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市貌环境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改善我区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推动辖区乡镇环境治理,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根据省、市城市市容环境专项治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打造“**南经济示范龙头区”目标,以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为抓手,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堵”问题为突破口,重点整治影响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的市容卫生差、道路反复开挖、工地运输车辆遗撒、交通秩序乱、摊点乱摆、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挂等突出问题,使全区城市环境面貌在较短时间内有明显变化。同时建立运转高效、管理精细、责权统一、部门协同、区街居联动、全民参与的城市管理运行体制,提升城市品位,为全面加快推进**南苏区振兴发展,建设经济繁荣、宜居宜业、生态优美、富有气质的城市和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良好的市容环境基础。

二、重点任务分工 (一)环境卫生整治 1、清扫保洁方面 (1)整治城区道路、绿地环境卫生。大力推进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机械化、专业化,主次干道实行每日冲洗,白天洒水降尘,做到垃圾清运及时,路面无暴露垃圾,无污迹,无渣土;
人行道、公园广场、绿化带无垃圾、瓶袋纸屑等杂物。(责任单位:
? 区公管处) (2)整治水面堤岸环境卫生。加大城区江、河、湖、塘水面垃圾杂物清捞力度,加强河堤、湖岸、塘岸保洁,保持水面干净,堤岸整洁无垃圾死角。严厉查处向江、河、湖、塘内倾倒垃圾行为。(责任单位:区公管处,区城管局) (3)整治重点部位环境卫生。加大对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航运码头、公园广场、农贸市场、公厕等重点部位保洁力度,增加保洁频次,延长保洁时间,提高保洁质量。(责任单位:区公管处,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4)整治沿街店铺环境卫生。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店铺业主对店内、店门口区域做到随脏随扫,实行“门前整洁、门内达标”。(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公管处) (5)整治小区环境卫生。健全小区保洁制度,实行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无积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卫生死角。实行居民定点投放垃圾,严禁乱倒乱扔垃圾,乱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维护小区卫生。(责任单位:区爱卫办) (6)清除卫生死角。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责任单位:区公管处,各乡镇(街道)级村(居)委会] 2、污水收集方面 (1)加强污水管网管养,做到经常排查,及时疏浚、堵漏。(责任单位:区公管处) ? (2)加强工业污水排放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企业超标排放,偷排工业污、废水。依法严厉查处破坏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向江、河、湖、塘内排放污水行为。(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企工局) (3)查处沿街商户、夜市摊点、洗车店等场所随意排放污水问题,实行谁污染谁负责清理,对已被油渍污染的路面要进行清洗保洁。(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工商局,区公管处) 3、扬尘、油烟治理方面。

(1)强化城区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防尘、降尘措施,督促建设工地规范设置围挡、硬化出入口、建设过水池和冲洗平台、配备冲洗设备、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等措施,对工地材料堆放、土方堆放、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到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企工局,区建投公司,区规划分局,区环保分局) (2)强化渣土运输扬尘整治。严格执行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及渣土车辆出场冲洗制度,杜绝带泥上路;
运输过程车辆要采用密闭方式清运,不得超高装载,不得沿途遗撒;
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超载、超速、不按交通指示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 (3)强化厂矿企业生产烟尘整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烟尘超标排放。(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4)强化清扫保洁扬尘整治。对施工运输道路每天定时洒水、定期冲洗。大力推行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方式,科学合理实施洒水降尘,抑制道路扬尘。(责任单位:
? 区公管处) (5)强化油烟排放整治。取缔露天烧烤,加强餐饮行业油烟排放监管,防止油烟直排。(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局) (6)强化闲置土地管理。城区已收储和闲置土地落实围挡措施,清理种菜、养畜禽等行为。空置时间较久的要采取临时简易绿化措施。(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建投公司) (二)国道、省道环境整治和城区出入口 1、国道、省道沿线环境整治 (1)清理道路及两侧环境卫生。做好国道、省道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清理道路及两侧垃圾,清除卫生死角。[责任单位:区公管处,区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2)清理占道堆放和占道经营行为。清理国道、省道沿线占路摆摊设点,占道堆放杂物、沙石等建筑材料和占道施工作业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3)清理道路沿线违章广告。清理国道、省道两侧违章设置的各类广告,清除道路两侧各类乱拉、乱吊挂的横幅标语和破损广告横幅标语。[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4)清理道路沿线违章建筑。加大对国道、省道周边违章建筑的惩治力度,严格禁止侵占公共绿地、道路红线、公共设施用地等现象的发生,拆除未经许可的违法建筑。对于沿路破旧的建筑及有碍观瞻的设施,坚持拆除、改造、遮挡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2、城区出入口环境整治 (1)畅通入口交通。合理规划、设计和建设城市出入口道路,完善交通标线、标识、指示牌和交通隔离栏等设施。(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交警大队) (2)整治入口环境。重点整治城市入口路段两侧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加大出入口区域道路、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力度。(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公管处) (3)优化入口景观。结合自然地貌、地形和城市特色,设置标识、雕塑、植物等各类景观。改善夜间照明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景观亮化工程。(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公管处,区建投公司) (三)市容市貌整治 1、广告店招牌匾整治 (1)户外广告整治。清理取缔设置不规范、违规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和楼顶广告,督促广告业主及时更新修复破损、缺损户外广告。(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灯箱广告整治。全面清理占道摆放的各类落地灯箱广告,逐步清理临街墙体上设置的灯箱广告。(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3)店招牌匾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和破损、残缺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店招牌匾进行集中整治,临街店铺招牌匾达到整齐、协调、美观、安全;
新设店招牌匾要按照 ? “同一街道或地段的商业店铺牌匾,相邻店招上下高度、前后宽度、款式基本一致”,达到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的要求,确保同一路段店招牌匾规范有序。(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小广告整治 (1)开展清除“牛皮癣”广告专项行动,及时清除房屋立面、地面、围墙、电线杆等建筑立面上的各类小广告,依法查处乱张贴、喷涂“牛皮癣”小广告行为。推行政府购买“牛皮癣”小广告清理社会化服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在社区统一设置免费的信息张贴栏,实行集中张贴,清理乱张贴现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设置,市房管局负责督促落实;
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由所在街办(镇)负责设置。(责任单位:区房管所) (3)严厉打击通过乱贴乱画手段推销手机监听卡、枪支、迷药、伪造假证件、假文凭、假发票等违法活动。(责任单位:区公安局) 3、指示、指引标牌整治 规范清理沿街设置的指引、提示性标牌,拆除违章设置、弃用的各类绿地、人行道标牌,及时修复更新各类指引、提示性标牌,做到设置规范、标牌干净整洁完好。(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企工局,区交警大队) 4、临街立面整治 ? (1)对城区道路两旁、公共场所、商店立面各类标语、横幅、帐篷、遮阳布等影响市容环境的“乱披乱挂”和“乱涂乱画”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和清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对临街破损立面进行修复,对污损立面进行清洗,保持立面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5、绿化美化整治 (1)加强行道树绿化带的整治。按照适地适树适草、优美整齐的原则,科学设计,精心建设,搞好养护,保证绿化带四季常青,行道树围、绿带内泥土不流入路面。(责任单位:区建投公司,区公管处) (2)加强公园广场管理。做好公园广场景观、休憩设施等日常维护,加强清扫保洁、绿化管养、场区秩序管理工作,为市民营造舒心宜人的休闲环境。(责任单位:区公管处,区规划分局) (3)加强夜景亮化管理。强化城市公共建筑亮化改造提升和设施维修管养,确保夜景效果。(责任单位:区公管处,区规划分局) (四)市容秩序整治 1、占道经营整治 (1)按照“主次干道严禁、街弄小巷严控、居民社区规范”的要求,规范流动摊贩管理,取缔主次干道、重要区域、重点公共场所的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和商户出店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工商局) (2)加强摊点疏导区管理。规范设置的摊点要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做好保洁工作,确保摊收场清,做到规范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 [责任单位:区公管处,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3)清理沿街占道堆放和晾晒物品。清理沿街堆放各类杂物、晾晒衣物、被子和晒香肠、腊肉等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4)规范临时占道施工。规范各类占道开挖、占道作业、顶管等临时占道施工行为,督促实施围挡、及时清理物料和开挖废弃物,及时修复开挖道路。(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公管处) 2、从严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强化协调配合、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巡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违法建筑,对城区农民返迁安置房、城乡结合部等违法行为高发区实行重点管控,开展集中整治,震慑违建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国土局,区规划分局,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3、规范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城区内设置烟花爆竹燃放点,配备相关设施,引导市民到指定地点燃放点烟花爆竹,改变春节期间全城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减少环境污染和噪音扰民。(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保局) 4、查处乱扔乱倒、乱堆乱放行为。加大对乱扔乱倒垃圾、车窗抛物、乱堆乱放杂物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城区焚烧垃圾杂物行为,维护良好市容环境。(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五)交通秩序整治 1、行车秩序整治 (1)优化城市交通组织措施,对易堵路段要提前管控,防止城区交通拥堵,保持道路畅通。(责任单位:
? 区交警大队) (2)整治机动车、两轮车、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行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保障交通安全畅通。(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3)清除机动车道违章接坡。对城区道路两侧违章设置铁架、水泥斜坡行为进行全面清除,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 (4)整治违法占用机动车道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以机动车、电动三轮车为工具,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桥面的占道经营行为,对影响交通安全、阻滞交通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 2、停车秩序整治 (1)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引导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内顺向有序停放,两轮车在人行道顺向有序不占盲道停放,确保车辆摆放有序。(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 (2)依法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依法查处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侵占公交站台公交车停靠位、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违规停放。(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 (3)整治违章侵占公共场地私设停车泊位,圈占公共停车泊位行为,清理施划不合理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 (4)全面清理城区道路上的“僵尸二轮车、汽车”。(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 ? 3、客运秩序整治 坚决打击黑车营运,维护正常的客运秩序。(责任单位:区公安局) (六)市政公用设施整治 1、加强道路维修保养 及时修复破损车行道和人行道,保持机动车道平整完好,通行顺畅;
人行道道板平整牢固、盲道铺筑到位、路缘石整齐完好、路面无砖石废弃物。(责任单位:区公管处,区建投公司) 2、修复城区各类破损窨井盖 对城区各类窨井盖进行排查,补齐缺失、修复破损的各类窨井盖,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公管处,区建投公司) 3、开展背街小巷整治 做到背街小巷灯明、沟通、路平。[责任单位:区公管处,区建投公司,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4、规范设置道路名牌 修复、更新破损路名牌,新修建道路要及时设置路名牌。(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企工局) 二、整治范围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及辖区乡镇国道、省道道路两侧。各乡镇(街道)、管理处根据本地工作实际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 (一)动员宣传阶段(2017年1月1日-1月20日)。一是各责任单位(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实施,并于1月20日前组织本单位(部门)内部会议布置工作具体步骤;
二是区新闻媒体单位开辟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专题专栏,广造声势,形成舆论导向,引导市民参与和支持配合;
四是各责任单位(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为整治活动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深厚的民意基础。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7年1月21日-11月30日)。各责任单位(部门)按整治活动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照整治任务,逐项治理,逐项巩固,确保城市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成效显著。

(三)验收巩固阶段(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由督察组会同区城管局相关人员对各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完成或反弹的内容督促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治任务进一步加强巩固,查缺补漏,确保集中整治活动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和实现。

四、组织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经开区城区市容环境专项治理的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挥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查组、宣传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专项整理工作综合协调;
督查组由区综合督查办公室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宣传组由区党群工作部牵头,负责专项治理工作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

? (二)精心组织实施。部门要把城市市容环境专项治理作为全年及今后几年重要工作来抓,制订本单位(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责任要明确,措施要细化、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并成立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部门)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指挥调度。各部门要召开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动员总部署会,广泛动员发动。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发动。区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在区级媒体开群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市容环境治理工作的意义、内容、要求、举措,工作进展情况,营造人人爱卫生、守秩序、讲文明、创和谐的市民新风尚。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要积极借助手机、短信、微信、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乡镇(街道)、居(村)委会要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支持市容环境治理工作。要大力弘扬正气,对各类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违章、不文明等行为要及时予以曝光,抵制不正之风、纠正不法行为。

(四)形成部门联动。各责任单位(部门)紧紧围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改作风、提效率,认真履责,主动靠拢,杜绝推诿扯皮,形成密切合作、齐抓共管良好工作氛围。

? 区财政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城市管理事务“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考核奖惩”。区教研和招生办公室要通过开设城管课堂、组织义务劳动,实施“小手牵大手”工程等措施,教育、引导和动员广大学生养成文明习惯,参与城市管理。区党群工作部牵头负责市级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专报,大力宣传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意义、内容、要求、举措,营造全社会人人爱卫生、守秩序、讲文明、创和谐的市民新风尚。

(五)加强监督检查。区市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列入单位年度风险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跟进协调解决专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对工作不力、成效不行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相关单位领导,并在年终风险目标考核扣除相应分数。同时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建立台帐和销号制度,一季一督查、半年一通报。

(六)强化依法行政,完善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部门)既要立足当前,通过城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依法依规解决一批市民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实现“三个转变”。即从单个部门的实施向群策群力转变,实行区、街办、居委会上下联运的三 ? 级网络管理;
从以管理为主向以服务为主转变,积极推行“三分管理、七分服务”;
从传统的突击运动式管理向长效化转变,实现高效、快捷的数字化城市管理。

? 本文来自https://www.zaidian.com/

标签:市容 经济技术 整治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办法 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