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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同\中国逻辑与国家建设侧重于西南民族地区的考察】逻辑与

时间:2019-02-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 国家认同建设不同路径影响到国家政治发展道路。对于中国国家认同建设而言,古典意义上国家认同更多基于文化层次,进入近代以后,随着帝国体系的解体以及现代国家建设内容的展开,国家认同建设实现了现代性的转换并被赋予了新内容。此时的国家认同融合了现代化过程中各种要素,不仅体现为国家对个人和社会的深入影响,而且也体现了国家的集体意识和有机团结,具有了规范性、传统型和现实性的等特征。
  关键词 国家认同 中国逻辑 价值体系 国家建设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讲,都不能忽视国家认同建设。但不同国家的发展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同的理解有所不同,进而影响到国家认同建设的路径。而对中国这样的超大型的多民族国家,寻找国家认同建设的内在规律就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侧重于西南民族地区的发展实际,并基于中国国家认同的变迁进程,,对整个中国国家认同的内在逻辑进行了总结,以期对中国未来的国家认同建设有启示意义。
  历史变迁中上的国家认同
  从学理意义上讲,国家认同即现代公民对国家的归属和忠诚,具有“公民对所属政治共同体主动的认同,由之产生的凝聚情感使公民愿意积极地为共同生活效力,而且在共同体有危难时刻愿意牺牲自我,其共同体成员政治意识的表达,理性与言说的表达过程以及具有情感面向的凝聚力”等特征,而对于传统帝国而言,与当时国家性质紧密相关,具有自身发展的印迹和内涵。因为就传统帝国而言,从国家产生之初就被社会赋予了独特的文化意义,塑造了黄帝等具有代表性的象征性符号,以“黄帝后裔”的历史传说为基础形成的历史记忆影响了中国人的身份认知,成为凝聚华夏各族的认同根基。从先秦开始,经过频繁的融合、兼并、扩张,进而形成了不断扩大的华夏族以及固定的心理和认知结构,如荀子所说的“四海之内,若一家也”。于是在形成共同而稳定的文化基础上,不同民族开始有了共同的文化认同感,随着秦汉帝国的形成,这种认同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最终促成了大一统文化格局的形成。所以从一开始,传统帝国的价值选择、制度安排和行为方式以及可以利用的国家治理资源,就被深深的刻上了特定文化的作用和影响。而此后,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价值形态逐渐演进为整个中国社会的价值中轴和整合力量,成为推动国家认同的重要支撑力量。
  但如果进一步探究,我们就会发现在古典中国社会中,由于局限于血缘、地缘等自然环境,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家庭、村寨等封闭生活体系,此时的少数民族成员的角色变化和身份变更非常狭隘并缺少大规模流动,其对于国家认识是非常模糊。“同一国家中的人民彼此隔离,只有在从属于同一位君主这一点上他们才能彼此认同,于是,服从君主这种关系自然就成为最重要的关系,只有通过这种关系,才能建立并保持这样一个共同体。”也就是说,古典意义上的少数民族国家认同始终是与对君主和王朝的认同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往往效忠于本民族的代表性领袖,而这个民族领袖又效忠于高层次的传统帝国或者作为代表的皇帝,因而少数民族成员也就直接和间接的效忠于国家。加上君主和王朝的更迭的不断变化,传统的国家认同往往呈现出不稳定的状态。随着传统帝国疆域的扩展,具有优势的儒家文明影响了包括西南地区在内的少数民族统治和治理形式,其间存在的文化落差让大部分少数民族政权采取了接受汉族文化,并进行儒学教育等汉化政策。而对于普通少数民族成员来讲,包括艺术、服饰、文字在内的少数民族和儒家文化体系相互交流、相互吸收,“文化已经变成了构成社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得以运转的润滑剂,看做共同价值完善而整合的一种构成方式。”这种文化认同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国家疆域开拓而不断进行扩展,从而形成了以文化认同为核心的社会传播网络。在这个体现包容和多元原则的传播网络中,包括汉族在内的各个民族相互通过彼此文化的认知和体验,在实践中“造就了心智结构,并规定了共同的关注原则和划分原则,规定了属于原有的学养的思想的思维方式”,进而形成并获得中国人共有文化认同的价值、信仰、知识能力、精神创造和生活方式,汉文明和少数民族文明共同形成了集体意义上的文化认同,“社会中的许多次群体,如职业群体、政治群体、地域群体、血缘与假血缘群体等等,都创造、保存与强化各群体的集体记忆。在一个社会中,社会记忆不断地被集体创造、修正与遗忘”。在此基础上,各民族形成了相互交融,不可分割的局面,通过文化力量涌现出的认同使他们自觉地联结成共同体,成为各个民族共同享有的精神资源,并在其与外界交往的行动中发挥着巨大作用。所以无论是汉族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吸收,还是少数民族文化对汉族文化的吸纳,在各个民族社会成员共同推动下,多元文化融合产生了巨大历史效应,历史发展到南北朝时期,原来称谓“中国人”改称为“汉人”。
  不仅如此,在王朝更迭和政权变换过程中,文化传承过程中历史记忆的储藏器作用也被充分发掘,在不同民族的交往过程中,通过各民族历史文献和年长者的教导,让民族代际之间的社会记忆和历史记忆进一步体系化,使他们共有的文化认同力量得到传递和继承,一旦当这些记忆被呼唤出来的时候,拥有共同记忆的人就会相互认同。而在实践中,以汉民族为主体民族形成以后,儒家的核心价值扩展到少数民族地区,形成了传统帝国悠久历史文化,于是这些文化传统就在一定的时空中,通过各民族的共同努力,在包容多元的文化样态下,在促成诸如汉唐、宋等历史的一波又一波文化高潮中,加强了各民族成员之间的信任和联系,形成了各个民族之间的巩固力量,文化成为维系各个民族对于国家认同的内在力量。所以在传统帝国时代,少数民族对于国家的认同很大程度上就是建立在文化的基础之上的。同时,“中国”成为了各民族共同的称谓,“汉人”成为汉民族专用的族称。在形成雄厚中华文化的过程中,中华民族的概念逐渐开始形成,并展现了包容多元的文化姿态,例如唐朝对北方少数民族文化的吸收和融合,甚至出现了唐代皇室的血统与“夷狄”纠葛不清的局面,这些都为帝国时代国家认同建构提供了符号和价值基础。
  伴随着古典国家的成长,由于其本身被赋予的明显的文化印记,并形成了一套与其文化和信仰相匹配的体制,在“在统一所有的规范、准则如司法、语言学度量的同时,在实施交流方式,尤其是科层制的统一化同时,对文化市场的统一作出了贡献”,从而进一步扩展古典意义国家认同的成长空间。也就是说,在古典社会现实生活中,社会共同体成员只有融入这一庞大的国家文化体系中,在增强对国家认同的同时,其自身的意义和价值才能能够得到实现。例如即使在蒙古族统治中原的元朝,云南的儒家文化也得到很大的发展,在建立行省制度以后,蒙古族地方官员者大力提倡儒学,相继在云南各地修建孔庙、传授儒家文化。到了明清时期,更是重视国家教化制度的建立,中央政府对西南地区采取了“文教为先”的政策,开办各种形式的义学、书院等等教育机构。在国家创造的儒家大一统文化的引领下和教化下,各民族共同创造出了雄厚的文化基础,并实现了有效转化。各民族成员正是日常生活中都会不知不觉地养成自己特有的惯习, 在积极有效传播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同时,不断接触到由国家创造的社会情景时,获得认同所需要的价值信仰和能力。这样,各民族成员会自觉地对中华民族文化符号体系产生感应与认同,促进了少数民族对于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认同。
  所以传统帝国时代,少数民族对于国家的理解和认知基本上是基于文化意义上的,但是与其他认同类型相比较,仍然缺少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利益关联,显得非常的脆弱。虽然这种形式的国家认同与整个帝国时代社会结构相互吻合,并通过中华民族、汉族以及正统论等多重表达而显现出来,而在社会成员具体认知实践中“由于符号的韧性,不精确多义性,它们在形式上简单,实质上却是复杂的。”也正是存在这种复杂性,以及各个民族的大迁徙和大融合而形成的不同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模糊性。一旦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宗族认同、族群认同、地域认同等地位就会上升,甚至占据到主要地位,相比较,国家认同的地位则会下降。并且从历史上现实来看,西南民族地区并不完全都是为中原王朝所管辖,也曾经出现过大理国、南诏国等当地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这样族群认同和对本民族政权的认同又发生了交集,从而使得此时的国家认同呈现出多变的特点。因此,脆弱性、模糊性、多变性就成为古典意义的国家认同的重要特征。而这种情况发生改变则是在近代晚清以后,伴随着新的国家与民族意识的产生而出现的,实现了国家认同现代性的转换,改变原有古典意义的国家认同表现形式。
  现代化转型中的国家认同
  作为以少数民族为统治主体的晚清帝国,国家治理者在融入和吸纳原有儒家文化同时,通过其满族身份凸显以及政治制度完善,让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建立起对清帝国的认同。此后,随着晚清帝国治理体系的衰败,它遇到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危机。这种危机既来源于帝国体系内部,也来自于外部的冲击。在清帝国仍然致力于其皇权治理时,西方世界正在悄然发生变化,既有思想和知识层次的变化,也有器物和制度层次的变化,在以上双重变化的推动下,民族国家的概念在西方开始出现并得以确立主导性的位置。虽然在此之前,已经早有西方的相关知识传人并且渗透到帝国体系内部,但是完整意义与西方的接触却是通过战争的方式得以实现的。自此,西方开始进入晚清帝国,依靠现代化武器打破了原有帝国组织体系和价值结构。就组织体系而言,西方民族国家的组织和制度开始被移植进来,包括边疆治理在内的整个政治制度框架被迫重新进行组合分配,近代以来的边疆危机自此开始,帝国曾经整合疆域的努力遭到巨大挑战。就价值结构而言,传统帝国的知识体系遭受了最彻底的震撼,因为“帝国主义从来都不仅仅是枪炮和商品,它还是文化过程,是一个对于力图在某个地理空间实现霸权控制的力量或实体进行反抗并且与之适应的过程”。于是晚清的士人不仅对旧制度进行反思,而且也对旧知识体系进行重新发现和诠释。在面临当时边疆危机和价值危机时,“道德意义”已退居私域和公域的地方,“民族象征提供的公有性,就为本体的安全感提供了一种支持手段,尤其是当感到存在来自国家之外的威胁”。所以,当时流行的各种社会思潮中,民族和国家的共同体意义显的非常醒目,如列文森所说:“近代中国想史的大部分时期,是一个使‘天下’成为‘国家’的过程。”在帝国体系面临危机和逐渐解体的过程中,各种与此有关的政治设想和操作被制造出来。在与西方国家交往的过程中,西方的“种族”观念与中国传统民族意识发生了互动,民族意识逐渐形成。由西方传教士引入的新“人种”知识体系和进化论的广泛流行,使“黄种人”等观念在西方国家“他者”刺激下得以出现并广泛传播。在这些观念的传播中,从最早梁启超借用西方概念,到杨度、章太炎等人结合传统中国的历史背景进行创造性发挥,先后经历了从古代意义的民族到现代意义的民族,以及从汉族到中华民族的双重转变过程。至此,中华民族概念开始成为表明不同民族身份最重要的符号。在这些观念推动下,普通民众的民族意识和民族身份被逐渐地唤醒起来,少数民族地区也不例外。需要强调的是,在民族身份和民族意识逐渐被各民族确认的过程中,晚清帝国并没有如西方一些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出现对国家领土边界的重新分化组合现象,而是保持一个相对稳定且较为完整的疆域实体,“一部分原因是帝国晚期有关中国身份的文化建构降低了鼓动农村居民标榜不同身份的可能性,另外一部分原因是外国对中国的威胁激发了中国城市居民去面对一系列的困难,这些困难与农村人口所关注的完全一样”。此后,整个国家保持了相对固定的地理边界,为民众实现对国家的认同提供了地域基础。
  辛亥革命爆发推翻了中国的传统君主统治,传统帝国统治体系彻底瓦解,建立起以中华民国为表征的国家体系。人们意识到西方的入侵导致整个国家的符号价值系统崩溃,亟需进行国家认同重建。而在民族身份被唤醒之后,中华民族概念成为重建价值系统的一个重要资源,孙中山在实践中将其纳入整个国家建设的轨道,从提倡“汉族”国家到“中华民族”国家的转变就体现这一努力方向。最初,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中宣扬“排满”,目的是在“本部十八行省”建立汉族国家。随着在国民党主导下国家建设的推进,中华民族整合式的概念出现频率越来越高。面对蒙古、新疆、西藏等地区的主权危机和国家整合的难度,孙中山为了将这些地区纳入到国家统一进程,提出了五族共和的思想以及边疆建省、铁路建设、移民、垦殖等国家整合措施。随着孙中山的思想转变,开始脱离了原有狭隘的五族范畴限制,扩展为所有的少数民族,主张“消积的为除去民族间的不平等,积极的为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在此基础上“以本国现有民族构成大中华民族,实现民族的国家”。也就是说,通过中华民族的符号的推广和使用,孙中山希望以中华民族作为各民族共享的价值体系来整合各民族对国家的认同。但是,由于缺少主导性的组织力量以及国家建设可依靠的公共权力资源不足,加上以军阀割据形式表现出来的多重政权形式,使得孙中山以上努力很难得到实现,仅仅落实在本文讲话和计划草稿当中。
  此后,蒋介石虽然初步建立了相对较为统一的中央政权,但近代以来的边疆危机持续存在,尤其是日本的入侵加剧这一危机,使得中央政府试图通过国家力量介入少数民族边疆地区,提升边疆地区各族群对国家的认同和归宿,实现真正意义上政治共同体的任务。为了寻求认同体系建构中所需要的表达符号,蒋介石重新对中华民族的整合式内涵进行了再诠释,“我们都是构成中华民族的分子,像兄弟合成家庭一样……我们集许多家族而成宗族,更有宗族合成为整个中华民族……所以我们只有一个中华民族,而其中各单位最确当的名称,实在应称为宗族”。可见,基于政治统一的需要,他将各民族改造为中华民族体系内的宗族分支,提出要将中国各民族融合为一个“大中华民族”,用国族的概念来指称中华民族,试图以此来强化和巩固民众对国家认同的一体意识。但蒋介石对国族概念的使用有很强主观臆断性,很大程度上基于威权政治建构的需要,将少数民族视为有血缘关系纽带的宗族,忽视少数民族本身的特点。作为最典型 的多民族聚居区域,培养西南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对于整个国家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民国政府在四川、云南、西藏、青海结合部建立西康省,将原有地方土司政权改为县级基层政权单位。在云南等条件具备的地方对一些土司进行改流,其余地区则设流而不改土,推行土流并接受当地县级政权的管辖。四川则对剩余土司名称进行保留,原来的土司辖地进行拆分,分别设置设治局和乡镇管辖,纳入到县级政治体系内。西康通过任命残余的土司为各县的总保、保正或村长等职务,完成了西康土司的改流。而贵州的全部土司则在民国建立之后就立即撤销,其领地全部划归所属县管辖,以此从政权建设层面上推动了西南民族地区的国家建设,加强了该地区各民族与国家的联系,加深了对国家的理解和认识,为塑造和增强民众对国家认同提供了基础。另一方面,通过边疆教育来培养少数民族对于国家的认同,“重边政,宏教化,以巩固国族而统一”。在中央政府的统筹安排下,西南各省纷纷制定相关边疆教育法令,健全领导机构,在面临严重的民族危机的形势时,也采取经费补贴、社会捐赠、强制征收等办法筹措了大量的边疆教育经费,面对着当时西南民族边疆地区种族复杂和宗教分歧的局面,“着重培养整个的民族意识”成为边疆教育的第一要义。因此,国家在制定边疆教育的教材内容时特别重视“灌输科学智识,并兼以政治材料,捍卫国家之历史人物,以启迪知识,养成国家观念之鹄的”。但是,在培育西南少数民族对国家认同同时,面临着如何对待当地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问题,“今后民族教育之方针,一方面必须尊重边地各族之历史传统、宗教信仰、语言文字、风尚习俗,以及一切文化生活方式,并择其善者改进之,使各族之青年学子,首先了解本族,爱护本族;另一方面,为防止单纯的民族观念的可能发生之流弊,使其放大眼光,扩张胸襟,体认国族之伟大,进而爱护国族。此两方面,实在为民族教育之双翼”。于是,针对当时实际情况,在培养少数民族成员国家认同同时,注意尊重和保护本地民族的文化传统,在求同和存异之间寻求平衡,确立了相互交融的边疆教育原则,即“除保存以及传授各族之固有文化或地域文化之外,并须灌输民族国家所需的同一文化与现代文化,其文化的内容为二元,如何使二元文化同时传授而不相互冲突,如何使两元文化趋于一元而创造国族文化之最高型式,则应确守下述两大原则――谋适应、求交融”。也就是说,边疆教育试图通过民族之间文化的相互交融、民族成员之间的相互理解来实现其目标。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西南地区的边疆教育取得很大的发展,先后建立起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完整边疆教育系统,加上大量内地著名高校迁入西南地区,先后加入了该地区边疆教育的行列,促进了边疆教育的大发展。其效果如当时的观察者所评价的那样,“像在汉人地区那样,在土著民族实施教育的结果,既是儒家普世哲学向边远地区的渗透,又使国家在土著边民心目中有所提升”。可见,进入近代以后,自从确立建设现代国家目标以后,国家通过制度建设来构建起国家认同的体系保障,又通过边疆教育来培养少数民族成员的国家认同感,从而在尊重原有少数民族地方性认同基础上,更加突出和强调国家认同感的培养。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通过政治权力对于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不同认同进行重新组合,实现了有效的国家整合,将原有少数民族中的国家认同转化为现代意义的国家认同,并与整个新型国家形态的成长是紧密吻合的。其实在这里,所讨论的国家认同既不同于传统帝国时期与文化结合在一起的国家认同,也不同于近代以来以中华民族为符号表征的国家认同,而是融合了现代化过程中各种要素,它不仅体现为国家对个人和社会行为的深入影响,而且体现了国家的集体意识和有机团结。因为现实中的国家认同必须具有自身的特点和意义,即关系到社会成员的世界观、价值观和生活观的形成,从而对社会成员作用于国家的心理、信仰和行动产生直接或者间接影响,进而对社会结构的组织方式、治理方式和发展方式产生深刻影响。并且此时的国家认同背后一定包含着国家所依赖和遵循的核心价值认同,这种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关键,对于民族地区而言,它是区别于族群认同、家庭认同、地域认同、宗教认同等其他类型认同的核心要素,是区别于古典意义上的国家认同的关键,形成了具有中国意义的现代国家认同,并具体从规范性、传统型性以及现实性等三个方面得以体现。
  国家认同的新特点:基本于现实中国的路径
  第一,国家认同的规范性。随着现代国家的形成和地理版图逐渐明晰,国家的自我和“他者”形象逐渐被区分,一个独立完整以国家表现出来的政治共同体开始出现。作为一种超大型的政治组织,国家通过权力的扩张和行使而建构起常态社会秩序,并激发了社会共同体成员内心存在的对组织依赖的冲动,“既能够很好提供身体安全和心理安全,也能够提供个人认同的追求个人卓越感”。个体在从组织体系中获得安全感同时,与国家建立了紧密关系,社会成员形成了对国家的归宿感,国家开始成为社会成员共同的精神家园。在这此过程中,政治忠诚成为不可缺少的内容,这种忠诚“将不同的种族和文化背景的集团结合为一个整体,一个得到所有居民或绝大多数居民认同和热爱的整体”。于是,以归属感和忠诚感为表现形式的国家认同,影响到共同体成员的世界观、价值观和生活观,进而使国家认同具有可持续性并转化为现实的力量。而这种转化既取决于国家意识形态的有效动员,也取决于连结国家和社会的正当性规则。对于前者而言,由于意识形态本质上是“源出于人类对寻求生活终极意义、共享规范和价值、参与审美实践和仪式活动的需求”。国家可以创设并维持一套通用的符号系统,通过语言政策、公共教育以及大众传媒,动员和推动内部民族成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将境遇和背景的不同共同体成员结合为一个整体,改变其社会认知和理想图景,获取对世界和秩序的基本意义,建构一种有利于对他们交往以及形成共同看法和理解的背景,养成对国家的共同信仰。实际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就是鲜明的体现,作为兴国之魂,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不仅对于存在着多种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地区,而且对于广大汉族地区更是如此,因为其所形成的共同理想信念所凝聚起的强大精神力量,可能为现代国家认同的提供有力的支撑。而相对于前者来讲,后者更具有根本性意义,从现代国家产生以来,建立在明确的规则和约定基础上,其权威地位获得需要社会成员的同意、下属的肯定以及其他合法性权威的承认,也即国家的合法性问题。对于现代国家来讲,“最新颖之处不在于国家,而是在于民族。国家不得不创造民族和公民,因为民族与公民构成了国家,国家并非现成的,国家必须对人民证明其合法性”。所以国家要获得合法性,在给社会成员提供充足的政治经济资源同时,保证社会成员普遍、平等的权利得以实现,这既是国家合法性实现的前提条件,又是国家合法性进一步实现的必要条件。只有具备以上要素,社会成员才会自觉服从于国家,履行对国家的义务,增 强对国家的信任感和责任感。两者实际上是相互促进、相互建构的,国家意识形态动员为国家合法性建构提供了价值基础,而国家合法性获得和公民身份制度确立为意识形态有效运行建立了制度纽带,它们共同生成了国家认同的规范性价值。对于个人和国家而言,公民身份的出现一定意义上是这种逻辑关系的制度表达。对于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讲,个人自主和公民权利的成长已经成为社会变革的一个重要方面,面对这种情形,国家也不断在进行积极回应,在确立依法治国战略的同时,也非常注重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特别注重大力发展包括医疗、教育等各种公共服务事业,根据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网络,从而让公民在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同时,也增强了对国家的信任,提升了国家认同度,实现了公民、社会与国家共赢和合作的局面。
  第二,国家认同的传统性。在现代国家成长中,国家的意志起着决定作用,国家意志的取向、结构和特性,与其承载的信仰、观念、信念和理想直接相关,其背后深刻决定力量就是国家所积累起来的精神与文化。一个强大有力的国家,无论是物质化的实力,还是制度化的强力,都要与这个国家和社会的内在文化精神相协调统一,并具有相当厚实的精神和文化基础。只有具备这种基础,才能使国家认同建构不再抽象化,形成现实的效果,并且其成效将直接影响国家发展的全局。如前文所论述的,传统帝国在长期的演进中赋予了国家的特定文化内涵,在形成了庞大的文化共同体同时,“作为一套独特的信念体系,正是文化传统将一个民族和其他民族区别开来”。在此过程中,形塑了以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为核心并区别于他国的传统价值体系,共有的民族精神和文化就成为社会成员对国家归宿感的基础。他们的完善、发展以及重构构成了民族成员的共同思想根基,影响了民族成员的道德风气、人际关系、文化趋向以及时尚流行等,使它和某个实实在在的政治社会世界联系在一起,并具体表现为社会行动。很难想象,缺少共有价值系统的地方能够有效建构起国家认同。甚至可以这样讲,谁拥有了民族文化的合理继承权,谁也就一定程度拥有了政权上的合法性。但这种文化传统的继承并不是一陈不变的,而需要不断进行变革与发展,如马克思所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所以,对于任何一个从历史中承继下来的文化传统,并具有文化更新意识的国家来讲,面对着社会发生的急剧变化,都会把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作为国家发展核心战略之一,并努力予以实践。这就要求在国家建设中所进行的中华文化的更新、创造与积累,不能超越特定的社会、历史与文化限制,必须把过去、现在和未来巧妙而有机结合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使不同民族在对革新的中华传统文化感知中形成相互依存、共同命运以及自我约束的共同体。换句话说,国家对中华文化传统的尊重、保护、研究、开发、转换和提升,则是从自身文化传统中创造新的价值基础、提升国家认同的必要行动。因此从以上的逻辑关系来看,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构成了国家认同的传统价值所在。
  第三,国家认同的现实性。对于任何现代国家来讲,其选择的发展道路和模式决定了国家认同能否有效实现的可能性。实践已经证明,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团结能够为国家认同提供可持续的能量,相反,则会导致国家认同的能量流逝和凝聚力降低。所以,实践中所创造的政治发展道路对于国家认同的构建至关重要。在近代中国以来的历史上,外部入侵的威胁和民众对半殖民地经历的痛苦记忆,成为促使各种不同的政治团体在政治进程中得以合作的强大的因素,而中国共产党在其中扮演了核心的角色。新中国建立以后,在实现国家整合基础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开启了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使中国全面迈向现代化道路,在国家建设过程中“接受社会主义本质规定性的同时,客观上也赋予了社会主义在中国发展的中国规定性”。如何将两者进行有机结合就,寻找既有意识形态的内在规定性,又有现实的外在可操作性道路成为中国政治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核心问题。实际上,经过建国以后六十多年的探索,相继实现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新社会的历史性转变,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性转变,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初步实现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团结的国家建设格局。但在这个发展过程中,随着全球化的出现以及利益的多元化、成员的个体化和价值的分散化,在增强社会活力的同时,也给原有国家认同体系提出了挑战。“如何找到某种新的社会整合原则,它们能以某种适当标准化的方式把新兴的工业国家与文化秩序联系起来”。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和挑战,在包括不同民族在内的社会成员与国家认同之间建立有机联系,就可能会对政治结构和社会治理带来很大的风险。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只有通过发展来解决,在发展中通过国家、社会和大众沟通而凝聚起基本共识和共同信仰,在发展中通过国家治理和社会参与的互动合作来聚集起协调能力和配合机制,在发展中转化成不同民族成员的日常理念和实际行动,只有这样,才能比较现实地夯实少数民族成员对国家认同的基础和内容。而这一切的实现,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大框架下才能变为现实,因为它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创造社会和人更好发展的历史使命,又包含了中国现实可行的道路选择。除了这条道路,没有其他任何道路可以解决发展中出现的以上问题。因此在当前中国国家认同现实性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体现了这种明显的价值选择。
  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目前中国的现实发展道路来看,对中国国家认同体系来讲,规范性、传统性以及现实性已经紧密融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也就是说,规范奠定基础,传统赋予意义,现实创造道路,它们共同来推动国家认同建设,并构成了中国国家认同的现实运行逻辑,成为未来中国国家建设中的重要组成内容。
  (责任编辑:张业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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