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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货车超载超限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时间:2017-05-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违法超限超载保证书

篇一:驾驶员治

治理货车超载超限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超承诺书 2

源头治超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进一步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10〕73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公路设施的完好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配合做好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工作。现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车辆准载标准:两轴车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三轴车车货总重不超过30吨,四轴车车货总重不超过40吨,五轴车车货总重不超过50吨,大于等于六轴车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

二、自觉拒绝货源单位违法超限装载要求。

三、自觉接受货源单位核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四、自觉配合货源单位对车辆进行车载称重,并配合货源单位据实填写车辆装载登记记录。

五、自觉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检查。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运管部门各一份)

引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相关法律条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煤炭、水泥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制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不得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六条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2篇二:货运从业人员安全营运保证书

货运从业人员安全营运保证书

为了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不违章停车,不开病车上路,不超载超限,杜绝交通事故,我保证做到:

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的法规、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和城市文明交通“三让”规定,不争道抢行不超载超限、规范货物装载、防止货物扬散、脱落、不闯红灯、不违反标志、标线确保无事故、无规章、无投诉.

二、保证所驾驶车辆制动、转向、灯光、灭火器、标志标识、轮胎、接地线等设施合格有效、集装箱锁扣完整有效、危险品车罐体牢固、从业资格证真实有效、不开套牌车。

三、爱护车辆及设备、及时检查、保养车辆、保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坚持车辆检查制度,保证安全设备齐全有效,并做好行车记录。

四、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驾驶车种不符的车辆,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乘载的车辆,不准搭乘无关人员,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

五、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单、禁行线,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

六、行经人行横道、汽车站、繁华街道时,要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

七、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停车时要关闭电路,拉紧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

车号:

(章) 车主: 运输企业:

驾驶员:

年 月 日篇三:禁止货运车辆超载超限安全责任承诺书

禁止货运车辆超载超限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龙整办【2015】21号)文件内容要求,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建筑运输车辆通行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项目实际,特签订本承诺书。

一、车辆管理目标承诺

项目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严禁车辆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车辆安全性能的检验和驾驶人的教育管理,确保建材、建渣、商品混凝土等运输安全。

二、车辆出场管理

项目自身加大日常监管和宣传教育力度,对违法装载行为自查自纠,并开展专项自查整治,对建材拉运车辆、商品混凝土罐装车、土方拉运车辆等出场检测、监控设备,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装载行为,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施工现场,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必须专人清洗,并保证冲洗率100%,避免车辆带泥出场污染市政道路。

三、车辆进场管理

1、进入项目施工区域车辆必须向项目出示行驶证、驾驶证。

2、不得驾驶超载超限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四、项目进出车辆要自觉接受治超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凡阻碍治超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承诺书一式四份,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各执一份。 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监督方):

(盖 章)

建设单位代表(承诺方):

(盖 章)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承诺方):

(盖 章)

监理单位总监(承诺方):

(盖 章)

篇二:禁止车辆超限装载责任书

泸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禁止超限装载

禁止超限装载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泸市府[2015]21号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禁止超限装载责任书》。

一、严禁客运车辆超载。

二、严禁二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20吨,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0吨、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0吨、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0吨、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上路上桥行驶。

三、认真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切实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工作。

四、加强对驾驶员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增加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法纪意识,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传达到驾驶员。

五、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管理制度,确保车辆技术性能完好,不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六、严格装载管理,按车辆核定载质量进行装载运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车辆超限装载上路行驶。

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超限装载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八、切实落实治理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源头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2016年6月10日前完成与驾驶员签订《禁止超限装载承诺书》。

签订单位:

责任单位:

法定代表:责任人:

年月 日

篇三: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我作为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货运 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二、定期召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分析安全形势,开展隐患排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特别是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召开安全分析通报会。

三、与各分支机构层层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书,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及奖惩 情况。规范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 安装、管理、使用,推进公路客运车辆分段限速管理工作, 履行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严禁客运车辆、危险 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加强对客货运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 不具备安全驾驶资格的驾驶入,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货运车 辆。

四、建立客货运驾驶入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及考核制度。 定期对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 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至少每月查询一次客货运驾驶 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

五、建立客货运输驾驶入安全告诫制度。安全管理人员 对客货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货运输驾驶 入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货运驾驶人酒后、 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严禁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 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会车、违法超车等行为。

六、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 状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 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 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严禁逾期未检验 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安全配置不达标车辆、 超限超载车辆等上路行驶。

七、因不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生较大以 上道路交通事故,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相应的行政处 罚、刑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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