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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创业的政策

时间:2017-04-1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20140911)

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操作办法

为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励创业创新就业的意见 》(x发?2013?18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吉办字[2013]20号),鼓励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创业,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XX市干部职工离岗创业操作办法》(x人社发[2013]1号),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和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各企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离岗创业范围

应在内投资参与农业开发、现代服务业、工业企业和林业发展等符合吉办字[2013]20号文件规定的项目。

二、基本要求 (一)创业项目要求 1、必须在本县范围内;

2、必须办理相关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必须达到一定的产业规模,为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详见附件4。

3、必须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得以法律规定之外的理由拒绝劳动监察部门的正常监督检查。

(二)离岗人员要求

1、必须参加离岗创业年度考核。

2、在创业期满申请回原单位的,必须与创业项目脱钩。 三、期限及待遇

(一)期限为叁年,叁年期满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返岗上班手续或办理辞职手续。

(二)离岗创业期间待遇如下:

1、不再享受原单位的工资、津补贴等薪酬待遇; 2、保留其职级和职称,任职时间和工龄可连续计算。

3、可保留原单位的所有社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年限连续计算,继续享受原单位的社会保险待遇,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原单位代收。也可在新企业重新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考核管理

(一)由项目管理部门、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按本操作办法和相应的考核办法(见附件4),对离岗创业半年以上人员进行离岗创业考核。

(二)离岗创办的企业项目、现代服务项目、农业开发项目、林业发展项目的项目管理部门分别为县工信委、商务局、农业局、林业局。

(三)考核组负责撰写离岗创业核查报告,核查报告的内容应以事实和数据,说明落实本操作办法和相应考核办法的离岗创业要求的情况,并评定年度考核等次。核查报告由核查人员、原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备案。

五、办理程序

(一)办理离岗手续

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离岗创业申请书。

2、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附件3); 3、申请人填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备案表》(附件1),经本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离岗创业备案手续。

(二)办理返岗手续

离岗创业叁年期满后,要回原单位工作的,按以下程序办理返岗手续:

1、由本人向原单位提交返岗工作申请书,并提供创业证明材料和创业项目脱钩证明材料。

2、填写《离岗创业人员期满回单位工作备案表》(附件2),经本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

(三)办理辞职手续

叁年期满后,如本人有意愿辞职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六、违规处理

(一)对未经批准或手续未办齐全而擅自离岗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单位和主管理部门未按本办法擅自批准离岗的,或对规定离岗现象隐瞒不报的,将按有关规定对单位或主管理部门领导和有关

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叁年期满后既未办理辞职手续,又未办理返岗工作手续的,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聘或辞职。

七、其它事项

(一)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离岗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附件:1、《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备案表》

2、《离岗创业人员期满回单位工作备案表》 3、《企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协议书(例样)》 4、《企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考核办法》

附件1: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备案表

附件2:离岗创业人员期满回单位工作备案表

篇二:离岗创业协议书

离岗创业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地址: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乙方本人申请,甲方同意乙方离岗自主创业,经甲、乙

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离岗创业期为年:从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二、离岗创业期间,停发乙方的工资待遇,保留人事关系,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创业所得收入归个人所有。乙方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个人负担部分由其个人支付。甲方可以代为乙方按月缴纳以上费用,乙方必须按人事处核算标准提前十日向财务处预交全年所需费用,否则单位停止缴纳以上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三、离岗创业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做有损学院、教师声誉的言行,其个人的人身安全及由其个人不良行为产生的影响均与甲方无关。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四、离岗创业期间,乙方人事关系暂归人事处人才储备中心管理,须每年六月、十二月底向甲方书面汇报一次离岗创业情况,并接受核查。

五、离岗创业期满,乙方愿意回甲方工作的,或乙方提前结束离岗创业申请返回甲方工作的,可以恢复上岗并连续计算工龄,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既未办理辞职手续,又未办理返岗手续的,甲方将视为其自动离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乙方因个人原因被行政、司法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双方聘用合同。

七、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协议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八、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一份、备案一份,乙方持有一份,经过甲方行政负责人审批后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篇三:离岗创业申请书

离岗创业申请书

遵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

当前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在大力倡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从国家到各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文件,特别是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下发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6〕3号)文件。为我们解放思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经谨慎思考,结合自身实际,个人认为自身具备参与创业、具备通过自身努力实现为社会创造财富的现实条件,以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此,谨向局领导提出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申请。

本人系遵化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事业在编职工,参加

工作以来,一直从事计量器具检定技术工作,现本人为技师。按相关的文件规定,本人决定离岗创业,离岗创业期限为一年。本人承诺:在离岗创业期间,终止一切原职务行为,工作与所在单位完全脱钩,不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不以离岗创业为名,从事其他非创业活动。

离岗创业的政策

离岗创业期间的其它事项,按离岗创业协议履行。

申请人: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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