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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创业

时间:2017-04-2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激励办法

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激励办法

一、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政策有哪几个方面?

答:激励政策包括创新扶持、创业支持、引才奖励、所得税奖励以及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一卡通”优惠待遇。

二、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扶持有哪几个方面?

答:创新扶持包括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科研平台建设支持、科技项目资助、创新成果奖励和工作补贴。

(一)科研平台建设支持。对来我市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优先供应土地;对新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的,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100万元或30万元;对获批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50万元,给予每名进站博士后科研资助10万元;对获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100万元,给予进站院士科研资助100万元。

(二)科技项目资助。对我市的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各类研发机构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的,按照国家或省下达科研资金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符合我市科技、产业发展战略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的,按程序优先列入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并按项目单位在该项目上投入资金的30%给予科研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三)创新成果奖励。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技术发明一等奖、二等奖且已在生产过程中推广应用的,给予创新团队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且已在生产过程中推广应

用的,按照省奖励金额1:1给予创新团队配套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或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或10万元。创新成果奖励资金在市科技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工作补贴。对掌握核心技术且有贡献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给予工作补贴,其中院士每月5000元,“千人计划”入选者每月3000元,其他科技人才每月1000—2000元。

三、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有哪几个方面?

答:创业支持包括为高层次人才搭建创业平台,提供启动资金资助、办公补贴、风险投资、融资贷款贴息。

(一)创业平台建设支持。对来我市创业的,优先提供办公用房或厂房;对入驻我市工业园区或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创业的,提供100—3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3年内免租金;对在我市其他区域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办公补贴10万元。由市和受益财政按1:1分担。

(二)启动资金资助。对来我市创业的,根据其创业项目等级,给予100—300万的启动资金资助,按项目进展分期拨付。对来我市创业的高

层次人才团队在3人以上(含)的,给予200—400万元的启动资金资助。

(三)风险投资。依据高层次人才的申请和其创业项目的需求,可由市属创业投资公司给予项目注册资本25%的股权投资,投资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融资贷款贴息。对获1年期以上银行贷款(包括政策性银行的软贷款)且未列入其他贴息计划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给予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50%的贷款贴息,贴息期不超过3年。多次申请贷款贴息

的,累计贴息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贴息期为1年,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五)信贷支持。设立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风险担保专项资金,用于与金融机构共同承担信贷风险,鼓励银行、保险、担保、创投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信贷支持。

四、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在住房优租、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方面有哪些激励政策?

答:激励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住房优租。凡来我市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租用政府人才公寓,一般不低于100平方米,租期不超过3年,租金由用人单位和受益财政按1:1分担。已享受安家补助的,不再享有住房优租政策。

(二)安家补助。凡来我市创新创业的院士或相当于院士的领军人才,给予安家补助100万元;对国家级领军人才或相当水平的人才,给予安家补助50万元;对省级领军人才或相当水平的人才,给予安家补助30万元。安家补助由市和受益财政按1:1分担,分3年拨付到用人单位。

(三)购房补贴。凡来我市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工作满3年并在本市购房的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按购房总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60万,由市和受益财政按1:1分担。

篇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评价标准

篇三:破解湖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困境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中心副主任朱

怡珍)

目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

高层次人才创业

业风起云涌,方兴未艾,但

是,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管理束缚过多,财税金融支持不足,科技管理分散分割,知识产权管理不够完善,资源共享通道不够畅通等问题困扰着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要做好湖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工作,需要扫除一切影响湖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障碍,进一步创新政策,优化环境,加大投入,夯实平台,加强协调,强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湖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体制机制。

一是要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建立“一站式”办公模式,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对适合于市场主体运行、市场可以起到决定性作用、社会中介组

织可以实施有效监管的减少甚至取消行政审批,对需办理的审批核准手续要全部纳入“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限时办结、跟踪反馈制度。

二是要更新观念,在人才引进使用机制和培育创新创

业文化环境上寻求突破。在全社会树立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创新引领、创业光荣的理念,树立更多更好的创新创业先进典范,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形成激励创新创业、社会支持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勇于创新创业的新机制。特别是围绕产业转移等战略重点,采用柔性引进、合作开发、联合攻关等方式促进人才来湘发展,为我所用。

一是要完善投融资体制,扩大高层次人才创业投融资

渠道。统筹全省重大专项及各种扶持经费,整合财政支持资金,对高层次人才领衔的创业项目和创新项目,经评审

后,给予一定的创业资助或研发经费补助;对合适的项目,可进行一定金额的股权投资。建立多元化创业投融资体系和创业融资平台,允许以社会名义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相关基金,专门投资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建议在省级层面成立湖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基金,每年从省财政挤出一个亿充实基金。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只保证保值,由管理人对创业型企业进行考察,选择几家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每个企业扶持资金不少于2000万,但不能多于5000万。引民间资本进入创业园,形成“指导、企业运作”的经营模式。

二是要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集成支持。要从技

术、管理、市场、资金等各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在土地、财税金融政策上发挥指挥棒和杠杆作用,对促进创新、推动创业、有社会效益、符合国家产业引导政策的项目、企

业,各级财政进行奖励和配套支持,优先保证用地需求,享受人才引进、部分免税、免租、免息、免检、贷款贴息待遇,坚决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和一定的减免退税政策,对在合理范围内进口境内不能生产或性能跟不上的科研、教学物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实行积极放开的金融措施,为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企业合作,加大信贷支持。

一是要在完善产学研机制上寻求突破。推动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以学术和创新绩效为主导的资源配置和学术发展模式,扩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用人自主权和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创新综合评价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建立分工负责、联合研发、各展优势、资源共享、高效便捷的产学研用合作共赢新机制。制定相关条例,打

通高层次人才体制机制壁垒,创立高层次人才兼职和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之间、国企与民企之间相互流动制度,促进人才智力等创新要素向基层和企业集聚。协调推动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从事技术研发工作,允许其在项目转化周期内,个人身份和职称保持不变,享受股权激励政策;支持企业高层次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可挂靠有关单位。

二是要科学合理分配项目资源。坚持科技产业化,把科研活动、科研成果、科研院所推向市场,接受市场经济的考验,从重研究、重成果向重成果转化应用、重成果效益转变,在分配项目资源时坚持面向社会、注重引领、强化激励、优化结构,加强对项目资源的管理,在科技政策和科技经费上对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倾斜。支持和鼓励高层次人才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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