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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售后回租【论融资性售后回租】

时间:2019-02-0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做为融资与融物相融合的租赁方式――融资租赁,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重要的筹资方式。而融资性售后回租在外在金融危机、内在财务困难时显现出其独特性。本文从分析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特点、本质分析入手,揭示了其筹资特点,指出企业应用该方式的策略。
  关键词: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筹资策略
  作者简介:张春颖(1971-), 长春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2.41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2-97-02
   租赁是指出租人在承租人给予一定报酬的条件下,授予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和使用其财产的一种契约性行为。租赁行为在实质上具有借贷属性,不过它直接涉及的是物而不是钱。在租赁业务中,出租人主要是各种专业租赁公司,属于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承租人主要是其他类型的企业,承租物大多为设备等固定资产。
   租赁活动由来已久,租赁作为一种特定的经济现象,可以被追朔到3 000年以前的腓尼基人对船只的租赁。经过几个世纪一直到现在,它仍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并作为灵活的筹资形式跨越了国界发展,成为国际租赁业务。据统计,近20年全世界的设备有60%以上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
   租赁兼有商品信贷和资金信贷的两重性,以“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的目的。现代租赁对承租企业来说,尤其是融资租赁,获得财产的使用权就等于获得资金的使用权,满足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支付租金等于支付贷款的利息或本息,是一种特殊而有效的借入资金筹资方式。融资性售后回租则是融资租赁筹资方式中一个更为特殊的方式。在外在金融危机、内在财务困难时,此筹资方式备受关注。
   一、融资租赁及其类别
   租赁主要有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类型,常见形式是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也称服务性租赁、营运租赁或操作性租赁,是指由出租人向承租企业提供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并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维修、保养和人员培训等的服务性业务。经营租赁是一项可撤销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业务。在经营租赁中,承租企业的主要目的不在于融通资金,而是为了获得财产的短期使用权,以及出租人提供的设备维修、保养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如果从承租企业无须先筹资再购买财产即可享受财产使用权的角度来看,经营租赁也有短期筹资的功效。
   融资租赁也称财务租赁或金融租赁,它是一种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租赁方式。在这种方式,承租企业按照租赁合同在租赁资产寿命的大部分时间内可以使用资产,出租人收取租金,但不提供保养、维修等服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资产拥有实际控制权,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视企业自有资产进行管理。租赁期满后资产通常归承租企业所有。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租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直接租赁。直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典型形式,通常所说的融资租赁就是指直接租赁形式。该种租赁是指出租方(租赁公司或生产厂商)直接向承租人提供租赁资产的租赁形式。直接租赁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两方。
   (二)杠杆租赁。杠杆租赁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融资租赁形式。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其与直接租赁并无区别,杠杆租赁的特殊之处在于出租人,出租人只垫付购买资产所需现金的一部分,通常为总价款的20%―40%,其余部分则以该资产为担保向贷款人借款支付。
   (三)特殊形式――融资性售后回租。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企业以融资为目的按照协议先将其某项资产卖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后,再将其租回使用,并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采用这种融资租赁形式,承租企业因出售资产而获得了一笔现金,同时因将该项资产租回而保留了资产的使用权,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二、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实质与特点
   售后回租承租人一方面通过出售资产获得了现金;另一方面又通过租赁满足了对资产的需要,而租金却可以分期支付。按照售后回租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应在租金全部回收后,向承租人转让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售后回租有些与抵押贷款相类似的地方。所以,融资性售后回租实质上是承租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了一笔抵押贷款。融资租赁本身就有明显的融资特点,融资性售后回租在筹资的特点更为鲜明。其不仅具有融资租赁的特点,本身还有其他特点。
   (一)融资性售后回租的租期较长,一般为所售后回租资产的寿命期。
   (二)融资性售后回租中,租赁物件是必不可少的形式要件。租赁公司首先要对租赁物件存在的合法性和原所有权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然后签订租赁物件的《售后回租合同》,取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三)融资性售后回租实际上是购买和融资租赁一体化的结果。
   (四)融资性售后回租中,回租行为对租赁物件的实际占有和实际使用不发生影响。在租赁期满时,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有留购、续租和退租3种选择。通常是出租人以收取名义货价的形式,将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五)融资性售后回租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承租人的自有资金或流动资金不足。
   (六)融资性售后回租税收上有特殊性。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三、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的评价与应用策略
   (一)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筹资的优点
   1、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能盘活存量资产。
   2、融资便利。企业一般很难向银行借得100%的贷款来购买设备。银行一般要求企业有足够的信用或是有抵押品才愿意贷给企业,而通过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渠道则可由租赁公司融资100%的设备贷款。据证券时报报道,江苏阳光(600220)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融资。其中,江苏阳光将其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计划融资3亿元。江苏阳光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各将其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计划分别融资1亿元。
   3、避免因通货膨胀而造成损失。在当今社会中,通货膨胀已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由于租赁合同一开始就将全部租金固定下来,以当时的货币价值购进设备,而以来年或后年、几年后的币值固定支付租金,这样便可避免由于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等因素所造成的承租人的损失。
   4、手续简单。与信用借款相比,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的手续相当简单,可以免去许多工作。
   5、限制条件少。企业运用股票、债券和长期借款等筹资方式,都受到相当多的资格条件限制,相比之下,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筹资的限制条件较少。
   6、租金费用可在所得税前扣除。租金费用可在所得税前扣除,承租企业能享受税上的利益。
   (二)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筹资的缺点
   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筹资的主要缺点是资本成本高,这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筹资的内含利率通常高于银行贷款利率,造成企业所付租金较高,租金总额通常要高于设备价值的30%。
   2、有时需支付额外的担保金。由于出租人害怕承租企业到期支付不了租金,常常要求承租人寻找一个独立的财务机构作为担保人,于是承租人便要付出额外的担保金。
   3、采用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筹资如不能享有设备残值,也可视为承租人的一种机会损失。
   (三)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的应有策略
   结合租赁的特点,进行租赁筹资决策时应考虑企业进行资金状况、信用评价、债权人和股东的态度等因素,由于成本的原因,一般在企业资金非常紧张、其他筹资方式难度大时,才可以考虑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
  
  
  参考文献:
  [1] 张春颖.财务管理学[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11,(08).
  [2] 张珈. 江苏阳光售后回租融资5亿[N]. 证券时报,201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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