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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邮件发给谁

时间:2017-05-3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离职时给同事的一封告别信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眨眼间,我在富曜3年来的职业生涯将在今天画上句号,很可惜以后再也不能跟大家一起工作了,不能为公司的的明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了,真的很遗憾!

3年以来,我一直非常珍惜并且热爱自己的工作,因为我觉得兴趣不是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是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兴趣才是有意义的。所以我很喜欢待在这里,也习惯了这里的一切。常言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一个人身在异乡,每天陪伴我时间最长的就是你们了,平时工作中的那种默契,不经意的一个玩笑,一句温馨的问候……都让人难以忘怀,所以我很珍惜这份情谊。每天面对着一张张绽放微笑的脸庞和一双双充满热情的眼神,再加上公司领导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教导,还有你们对我的帮助和理解,即便是再辛苦也觉得很开心。同时呢,在这里我也得到了更多的历练,学到了很多东西,无论是工作经验还是为人处事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太多的點點滴滴,一時不知從何說起,但是发自肺腑地想说一句:“真的很感谢你们,有你们真好!”不过,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欢迎新同事送别老同事,生活中每天都在上演这样的事情。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今天的分别只是下一次相遇的开始,希望我们还会有缘再会。有人说:人生像一趟旅途,现在,我已经到站了,去搭乘另外一辆列车……

希望大家在以后的日子里:

心情常更新,不能总闹心,

遇事放宽心,琐事不烦心,

父母要孝心,朋友要真心,

爱人要用心,工作要费心,

你要总开心,别人才放心。

願富曜的業績飆升的更高、更快、更遠,明天更加美好、更加輝煌!

轻轻地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地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篇二:邮件辞职信

电子邮件的辞职申请具有法律效力吗 2012-12-31作者: 未知来源: 劳动争议咨询中心 分享到:0

王小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销售主管,由于在一笔销售提成款的问题上与公司产生分歧,

她一气之下于2009年4月20日向公司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 “我决定今天辞职,希望公司

可以安排交接人员于5月19日前将我的工作交接完毕。”人力资源部门直到5月10日才作出

接受辞职的答复。王小姐十分意外,本以为公司会挽留她,没想到公司竟然同意了自己的辞

职请求。深感懊悔的王小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她认为,电子邮件的

辞职申请只是自己一个意向表示,应当是书面申请才能构成正式的辞职信。公司发出的这一

决定显然是单方面终止与自己的劳动关系,因此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那么,电

子邮件的辞职申请具有法律效力吗?辞职申请以什么形式最合适?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

心分析:

电子邮件作为即时通讯的一种形式,具有证据特点中的 “关联性”。通过技术手段获取,

或者通过公证机关对电子邮件内容及源代码等进行公证取证,电子邮件就具备了证据的 “客

观性”与 “合法性”。具备了 “三性”的证据在法律上具备合法效力,也可以在诉讼中作为

证据使用。本案中,王小姐在邮件中明确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自此意思表示送达

公司时即产生了法律效力。因此,王小姐的这封邮件完全可以起到书面辞职申请的效力。根

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

位,无需用人单位批准,30天后劳动合同即可解除。王小姐的邮件在到达公司或者公司作出

回复之前,她并未作出任何修改或者撤回的行为,因此,即使公司没有在5月10日发出批复,

王小姐的辞职决定也将在5月20日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如果

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辞职必须向公司提供纸质书面申请书或辞职信,那么以收到员

工发送的电子邮件就认定双方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会存在辞职手续不完

备的风险。

另外,作为电子邮件辞职申请这一尚需探讨方可认定其效力的解除劳动合同方式,用人

单位应当在收到电子邮件时及时作出反应。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马上决定的,应要求员工提交

纸质并具有亲笔签名的辞职信。在此推荐一种较为稳妥的辞职方式,即要求辞职员工签署公

司制作的辞职协议文本,文本中载明离职流程、离职时员工可领取的全部费用、公司扣除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公司有权代扣代缴的费用、员工须遵守的保密和竞业禁止

义务、所有公司物品已交接完毕的承诺以及劳动关系解除的确切日期等内容 人才市场报法规版曾经不止一次说过电子邮件在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中的法律效应。在

上期的法律版也谈到交上去的辞职报告是否能收回的问题。最近,本市静安区法院在审理一

起用工纠纷时,首次确认原、被告之间往来的电子邮件有效,并根据电子邮件内容判决了此

案。这个案件告诉我们,电子邮件不是弄弄玩玩的,一旦引起诉讼,很可能被法院当作定案

的依据。

37岁的周女士于去年2月24日就任该公司总经理一职,月薪为12500元人民币。在做

了仅仅几个月,为了一件小事,周女士一赌气决定放弃这份收入不菲的工作,于同年6月5

日向公司发送了一份辞职的电子邮件。在这封电子邮件中,她明确表示:“我已经决定今天辞

职,并希望在6月15日以前将手头的工作移交。”这家外资贸易公司起先对她的辞职请求未作答复。可在当年7月10日,公司却向周女士

发送了一份接受辞职的电子邮件,内容为:“关于您6月5日的辞职函,经管理部门认真研究,

我们遗憾地接受您辞去本公司总经理的职务,您在本公司的最后一天将为2003年7月12日,

您的薪金支付到2003年7月15日为止。” 此后,周女士反悔了,并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上述那家外资外贸公司恢

复她的职务,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但没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继而,周女士打起了劳动官

司,她认为:“在向公司发送辞职的电子邮件后,鉴于公司一再口头挽留,自己被公司的诚意

所感动,决定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并拒绝了其他公司的邀请。岂料公司方突然后发制人,单

方面终止了与自己的劳动关系。因此请求法院撤销公司的决定,使自己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院对电子邮件进行认证后认为:原告周女士在邮件中明确表达了辞职的意思,其后她

并未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明确的方式撤回辞职申请。同时,原告在接到公司方同意辞职的电子

邮件后,即未再上班。鉴于上述事实,法院认为周女士的理由不能成立,判决被告公司终止

劳动关系合法有效。

一般来说法律诉讼的证据,应该具备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而

真实有效的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是完全可以具备以上特征的,可以成为一种诉讼证据。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就规定了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在理论界的解释

是,视听资料就包括录音、录像和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由于电子证据有其特殊的高科技

性、易破坏性、技术含量高、易被伪造和篡改,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要使之能顺利地作为

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还会遇到一定的困难。有时,把这种证据作为间接证据来使用,即还需

要其他证据来佐证。

这个案例,除了了本人的电子辞职信外,另外的关键是周女士在接到公司方同意辞职的

电子邮件后,即未再上班。这个行为与电子辞职信组成了相互印证的证据链,可以证明周女

士确实发出过辞职的信件,也承认了公司同意辞职的通知。在这以后,如果她要对自己的辞

职行为更改,必须得到公司的同意。这也告诉我们,对辞职书的发出,即使是电子邮件,也

必须慎重,“泼”出的水,可收不回来的啊。 电邮发送辞职信一般是没有效的,一般电子邮件没有经过公证是不能直接作为证据的,

劳动者辞职,最好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

一份辞职书作为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

辞职报告邮件发给谁

关系后可以立

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 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

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

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

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

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

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

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

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

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

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篇二:可否用电

子邮件辞职 可否用电子邮件辞职

案 例:

王小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销售主管,由于在一笔销售提成款的问题上与公司产生分歧,

她一气之下于2009年4月20日向公司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 “我决定今天辞职,希望公司

可以安排交接人员于5月19日前将我的工作交接完毕。”人力资源部门直到5月10日才作出

接受辞职的答复。王小姐十分意外,本以为公司会挽留她,没想到公司竟然同意了自己的辞

职请求。深感懊悔的王小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她认为,电子邮件的

辞职申请只是自己一个意向表示,应当是书面申请才能构成正式的辞职信。公司发出的这一

决定显然是单方面终止与自己的劳动关系,因此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那么,电子邮件的辞职申请具有法律效力吗?辞职申请以什么形式最合适? 分 析: 电子邮件作为即时通讯的一种形式,具有证据特点中的 “关联性”。通过技术手段获取,

或者通过公证机关对电子邮件内容及源代码等进行公证取证,电子邮件就具备了证据的 “客

观性”与 “合法性”。具备了 “三性”的证据在法律上具备合法效力,也可以在诉讼中作为

证据使用。本案中,王小姐在邮件中明确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自此意思表示送达

公司时即产生了法律效力。因此,王小姐的这封邮件完全可以起到书面辞职申请的效力.

根据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

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批准,30天后劳动合同即可解除。王小姐的邮件在到达公司或者

公司作出回复之前,她并未作出任何修改或者撤回的行为,因此,即使公司没有在5月10

日发出批复,王小姐的辞职决定也将在5月20日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辞职必须向公司提供纸质书面申请书

或辞职信,那么以收到员工发送的电子邮件就认定双方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对用人单位来说

可能会存在辞职手续不完备的风险。另外,作为电子邮件辞职申请这一尚需探讨方可认定其效力的解除劳动合同方式,用人

单位应当在收到电子邮件时及时作出反应。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马上决定的,应要求员工提交

纸质并具有亲笔签名的辞职信。在此推荐一种较为稳妥的辞职方式,即要求辞职员工签署公

司制作的辞职协议文本,文本中载明离职流程、离职时员工可领取的全部费用、公司扣除社

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公司有权代扣代缴的费用、员工须遵守的保密和竞业禁止义务、

所有公司物品已交接完毕的承诺以及劳动关系解除的确切日期等内容。篇三:2015经理回复

员工辞职信

2015经理回复员工辞职信3

经理回复员工辞职信

尊敬的石xx同志:

很遗憾,你在离开团队后很长一段时间,才向我递交了辞职信。 声明一下,你没有与任何的公司签劳动合同,只是xx网这个谈不上任何形式和名义上的

团队请了你,你与我所在的公司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原本是计划过段时间让你在公司里担任

文员一职,随着你无缘故的离去,这一梦想也就随之破碎。 你星期一到星期三要上课,于是我让你周末过来顶替这个时间,算是兼职的志愿者,每

个月给你800元的补贴,不知道你有没有记录,从你第一天到我这里,究竟上了多少天的班?

究竟做了多少的事?

你有权利辞职,但你最起码要让你所谓的公司领导,有个接受的时间吧?你在某个人离

开后,对王燕说不来了,随后给我说不来了。请问,在你的眼里,所谓的公司,是你想来就

来,不想来就不来的吗?

在你未来上班的前一天,我告诉你什么?让你和某人负责国庆活动事宜,难道在你眼里,

活动做不做,跟你半毛钱关系也没有。更可笑的是,没过多久你就问王燕什么时候发工资。

我想问你一句,你在单方面中止劳动关系后,不但没有交接所有的工作,更没有给我一个你

辞职的理由。

你可知道,我当初请你过来用了多大的勇气,你的工资,是我在公司上班后得到的工资

来支付,你明白吗?后来我认为公司也需要人,考虑到你还是学生,按照兼职来算。我真的

想不清楚,有哪一个公司,愿意请一个一个星期只上三天班的文员?你在辞职信里口口声声

提到公司如何如何,你见过公司长什么样吗?你知道公司什么项目吗?你明白公司有哪些领

导吗?

有一天,无意的发现,你的某位老师就是我的好兄弟,后来我给他打了电话,无论你之

前是我团队中的一名志愿者,或是之后是我兄弟的学生,或是现在是一名辞职的员工,我不

知道你有没有想过,你这么一走,很潇洒的离去,给我和剩下的事,带来了多大的困惑。你

不知道,我来告诉你吧。

我也是一名父亲,能够理解你的父亲把你抚养成人,上大学,将来有点本事,甚至做个

好人。很高兴你能够加入到xx网这个大家庭,甚至后来在我这里工作了所谓的一个月,我能

问你一句话吗:如果你将来有孩子,你希望他是一个没有担当的人吗?

做人,得为自己的每一句话,每一件事负责,你看见别人走了,你也走,没有任何理由,

留下一摊子事给一个新人,相信任何一个有点良知的人,都应该意识到这是一个错误,而不

是名正言顺的给我发一封邮件,上面写着《辞职信》。我可以这样告诉你,一份工作也是一份责任,无论它是大是小,我们都有义务完成它,

任何躲避和放弃的行为,都是很懦弱的。同样的,有一天我也会告诉你的老师,甚至你 的父亲,因为你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错误,只凭自己做事的方式,来对待我这样一

个看好你的老大——也许,你离开办公室的时候,还在嘲笑我的弱智吧。 我在xx五年,没有任何人给我发工资,我请你过来,是因为我需要有人帮忙打理这个团

队,这个团队是做什么的,相信你不陌生。工资我会发给你的,请过一段时间吧,你可以申

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上诉我,但我必须把这件事讲出来。或许你觉得这只是一份工作,离开了可以再找,但我一直当你是团队中的一员,当你是

这个大家庭里的兄弟姐妹,你这么轻松的就离开了,无疑就是一种抛弃,这是很令人伤感的。

我可以这么告诉你,这些年来,走的人也不少,但加入的人也不少,人嘛,总有自己的选择,

既然你选择了这样,我尊重你的选择。 请尊重一下我所在的公司,虽然我在公司里担当要职,但也不是三教九流的人都接收的。

你的这封辞职信,相信公司的领导看后只会说一句话:“刘宗勇,你团队的人太垃圾了。”是

的,我承认太相信别人,但我觉得没有错,从头到尾,我没有说过一句伤害你,或是伤害某

人的话。至于其它的事,你自己去体会吧。最后一句话:请你看好脚下的路。 此致

敬礼

你曾经的老大:刘xx

2015年10月3日3篇四:超牛的辞职信(经典) 超牛的辞职信(转载) 身在曹营已经两年有余,如今是挥泪告别的时候了,在此就不再感谢各位老板了,因为

我已经用一年无偿加班的实际行动报答过他们的知遇之恩。也希望我们这种雷锋式的义举能

够获得公司和劳动部门的肯定。据说雷锋做好事从不留名,但都记在日记本上,而且后来还

发表了,所以地球人都知道了。可惜我们都没有记日记的习惯。我只希望倘若有一天公司一

统江湖,也记得给我们立一块无名英雄纪念碑。清明重阳的时候再派hr的同仁们去献献花。至于其他同事,我就不一一表扬了,因为虽然分手了,但还可以做朋友是吧?我想这应

该叫做好心分手。以后在群发搞笑邮件的时候记得把我的email也加在里面。当初人家问我四大怎么样,我说就是找一群毕业生参加龟兔赛跑,留下来并跑到最后的

都是乌龟,因为兔子都跳了(声明:本人崇拜乌龟)。人家就问我是什么,我说我是另类,被

人家误以为乌龟,当长跑选手培养的,谁知我其实是只螃蟹,跟的忒累!现在终于掉队了!尤其在2008年以后,在四大的生涯就像是一段有爱无性的感情,虽然你不停的对我说着

甜言蜜语,许诺天长地久,但却始终无法满足我,这段感情终究是没有前途的,所以我决定

还是分手吧!

不过话说回来,经历了两度春秋之后,我确实收获颇多,包括我曾经一窍不通的会计学、

一度充满敬仰的银行业以及不期而遇的肩周炎。这要归功于所有帮助过我的senior和

manager。但如今本人年老色衰心强体弱,纵然老骥伏枥身残志坚,可干起活来依然是力不从

心,顿生不如归去之心,就不再鸠占鹊巢、忝列门户(记得上次用这个词的时候人家都说我

有学问,所以再用一次)了,但愿从此买菜东 市下,悠然做晚餐,过上幸福的生活。在公司最大的遗憾就是当上了senior,却没亲眼看到它印在我的名片上,可谓人生一大

篇三:一个员工离职后给老板的邮件

一个员工离职后给老板的邮件

离开公司的话

各位好:

离开公司已近满月。曾经的一年与大家一起工作、玩乐、喝酒、唱歌、相互学习;开会、被开会,乃至喝斥,被喝斥、怒吼、被怒吼;鼓舞、沮丧、再鼓舞、再傻B;以及来自你的承诺、谎言、撒谎、自欺欺人;愚弄、被愚弄、利用、被利用等等,等等,可谓鱼目混珠,泥沙俱下;

你正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正可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你只是商人还不具备企业家的资格

对于商人不可 以白猫黑猫、好人坏人等泾渭分明词汇谓之。作为商人,并且是个极普通的商人,如果他只具备商人最基本要素的一个方面,较一个相对合格的,符合现代社会的,理性的商人应具备的某些常识、思维、知识、知识结构,乃至相关道德(如:社会责任、平等对待员工等)的自我约束要件尚有一定的距离的话,实现质的飞跃,再 从商人进步至企业家则绝非易事。后者并非与某个个体的基本品质直接相涉,而是由家庭、社会、教育、履历等背景共同造就的客观条件,要根本改变,需假以时日。马克思说“环境可以改变人的意志”,也只是说在特定环境下意志的暂时屈从,而不是根本改变。

逐利是人类的天然属性,每个人都有逐利的本能。商人只是在利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方面,较普通人做的较为出色(不包括因逐利天性过激,及常识、知识储备不够导致判断失误,以至被骗。),从而成为“有钱人”,所谓唯利是图并非如此,但亦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但这种丰足的物质获得,也是部分商人以极大的精神付出为代价的。比如较普遍的道德贬损、社会评价普遍不高,在中国社会尤是如此,当然这里包含很多由缺乏公平、公正、透明度不够、信息不对称等社会环境及体制因素引发的猜忌、嫉妒、愤恨,等所谓“仇富”非理性成分。而这些非理性成分又在某些方面对商人或富人造成另一种不公,一种精神歧见 – 造成一竿打翻一船人的后果,但这绝对不包括你。

有人说商人就是把东边的好东西弄到西边去。把西边的好东西弄到东边来,而且商人是这个世界不可缺的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职业,似乎对你略有意义。

但企业家是什么呢?尽管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但一般认为:企 业家把企业当成工作对象,关注对企业的设计与规划。很多从商业角色转向企业家角色时,角色混乱与岗位不清是多数民营企业管理水平难以提高的根本症结之一。懂、明、为,不懂难明,不明何为?不懂企业做企业,就是所谓的不通音律来弹琴,肯定乱弹琴;不熟悉经营做企业,好像一个蹩脚的司机参加高水平的比赛一样, 结果将不言而喻;不懂管理做企业,好像一个不懂棋艺的棋手一样,很难下出一盘好棋。如此,做企业必须是懂行业、懂系统、懂运作。否则,必如前述。正如艾伯特·赫希曼(德国人,当代发展经济学家)所言:企业家在重大决策中实行集体行为而非个人行为。尽管伟大的企业家表面上常常是一个人的表演

(One-ManShow),但真正的企业家其实是擅长合作的,而且这种合作精神需要

扩展到企业的每个员工。企业家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成为一个超人(superman),但企业家应努力成为蜘蛛人(spiderman),要有非常强的“结网”的能力和意识。真正的企业家不应该也不会把别人高于自己的见解理解为“没把我放在眼里”的狭隘歧见。包容,海纳百川是企业家必须具备的品质。

以上,你作为公司当家人,都或多或少的存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公司会更好。

目下公司基本还是“靠天吃饭”,一个美国客户,一个供货商,撑起了公司的大半个江山。任何一头稍有闪失,都会对公司产生难以估量的Negative Effection 。你知道所有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为经营大忌,但你喜欢一个人的表演,听不得别人的建议和意见啊。

关于员工:

总体说来,公司员工是一群可爱的与世无争的员工,善良、单纯,这与企业自身经营活动范围相对狭窄,员工极少出差,甚至出国,缺乏与外部更多的交流与沟通的机会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公司对外部的了解及理解,全部仰仗贸易部员工对此方面的,受自身能力限定的,有限的理解与判断。对外部世界的了解不仅需要很好、很强的外语语言能力才能做到,也需要相对扎实的汉语语言能力和一般知识的掌握。目下这些员工尽管非常努力,显然这样的能力并非一日之功,既需要个人的努力,也离不开企业在客观条件上的给予,包括培训(可惜公司没有这样的人才,不是专干,而是以老带新。由于你个人能力所限,你难以判断人才与庸才的区别。)。同时也需要老板对过错的包容与大度,尤其当着众人。须知,

时时的鼓励与宽容胜过任何物质利益的给予。

目下公司员工 的基本技能、专业素质及职业素养都需在更好的管理之下亟待提高,除极个别员工外,余者尚不具备寻求更好,待遇高于公司,到其它企业发展的能力。这话听上去令人沮丧,但看到事情的另一方面,也未尝不是好事。每个人如能在一张白纸上画上自己最美丽的图画,岂不比在别人的画作上添枝加叶更有成就?公司在此方面确如白纸。

今年公司的国外订单增长势头,受大环境影响,看来不错。加之今年车间有所谓新人加入管理,据你说能盈利2百万之谱,(这不禁让我想起你说的另一个项目:第一年销售5000万,第二年1个亿,第三年成为上市公司,可至今你花费上百万,却连一分钱也未完成的销售梦话。更可气的是,我问为什么这个人能挣两百万,不自己干,却要你给他10万的年薪即可帮你挣200万?你说他缺30万的启动资金。我问,为什么一个人有挣200万的能力,却没能力解决30万的资金?因此,你雷霆大怒。)不仅为公司甩掉一个很大的包袱,还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如此,你们今年的收入定会较去年有更大的突破,个别员工收入有可能突破年收益10万之谱也未必可知。因为过往年收益的很大部分要弥补车间的亏损,从而占用你们个人的收益,而今年不仅不用贴补车间,反倒由车间反哺公司(多半是扯淡)。因此希望你们努力,为了公司,更为你们自己。

遗憾的是公司员工对招聘、辞职,再招聘、再辞职,以及劳动仲裁、上法院等习以为常,因此形成见怪不怪,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状态。在我自己履职的八个月来,已先后有多达16位员工的离职,更有多达一半的离职员工是以对博

公堂的方式、获得赔偿后离开的。对于仅有50多名员工的中小企业,无疑是灾难性的。这对大家相信是一种心智上的历练,但长此以往,是否会形成人情冷漠症候群特征?

赶快走人。

最后,谢谢大家对我一年来的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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