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2013年版) 病媒生物监测是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卫生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2012年版)》、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卫生部《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试行)》、国家《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GB/T23795、23796、23797、23798-2009)和《湖北省病媒生物监测方案(2013版)》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一)掌握监测对象的种类、数量、分布及季节变化,为预测预报和处理应急事件积累基础数据。
(二)为制定科学合理的病媒生物防制方案提供依据。
(三)分析病媒生物的长期变化和当地传染性疾病的相关性,为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技术支撑。
二、监测系统组成和职责 (一) 监测系统 监测系统由市爱卫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监测点(单位)组成。
(二)分工和职责 1、市爱卫办 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是一项长期的公共卫生任务,属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必须加大财政投入,提供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所需经费。市爱卫办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的监测工作,并提供所需的专项监测经费,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湖北省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要求,负责协调本市病媒生物监测点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监测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监测点工作,完成本市监测任务。按时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监测结果,并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防所。年底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防所提交全年监测总结与分析总结(电子版材料及纸质材料)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监测点(单位) 按要求负责配合、参与监测点的选定、人员宣传组织以及监测点的工作。
三、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 鼠密度监测 1、监测点的选择 设城区居民区、特殊行业(餐饮、食品、超市等环境)和农村自然村3个类型的监测点各一个,每个监测点每月室内外分别布放100个有效夹,总有效夹数不得少于300个。应结合本地情况,确定监测点范围,为避免连续监测对鼠密度造成影响,相邻月份应在不同区域布放鼠夹,三个月内不得在同一区域布夹监测,不同月份选定的监测区域之间距离应大于250米以上。具体监测点安排见附表。
2、监测时间 全年监测,每月中旬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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