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低保入户调查的处理意见 为了确保城市低保对象的认定科学、准确,有效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确保低保公平、公正、公开。6月,县社会救助局从水西、莲城、杜鹃等6个乡镇(办事处)抽调6名人员和局工作人员组成部分5个城市低保核查工作小组对水西办事处水西社区977户城市低保对象(其中:原低保对象844户,新申请对象133户)进行全面入户核查。核查前,对相关入户核查人员进行了核查业务培训和相关纪律和责任进行了要求。在核查过程中做到户户见面,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调查小组主要从低保对象家庭的财产、住房、大宗消费品和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等情况进行核查,保证基本全面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的收入情况。
一、对原低保对象的处理意见 核查完成后,根据核查结果拟对844户原低保对象所有采取以下两种处理方案:
一是继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二是取消低保待遇。取消低保待遇分成三批取消:
第一批:取消家庭成员中有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退休的、已领取社保金的,有门面的、自己经营做生意的和家庭条件较好且明显不符合纳入低保条件的。经查,第一批拟取消96户224人低保金4.4775万元。个体取消名单风后附表。
第二批:取消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及以上已就业且相对固定,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
第三批:取消因其他原因而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
二、对新申请对象的处理意见 对新申请对象本着严把入口关的原则,根据核查结果拟对133户新申请对象采取以下两种处理方案:
一是对家庭条件比较困难,严格按照程序纳入城市低保。
经查,拟纳入城市低保对象40户77人低保金1.5144万元。
二是家庭生活有来源,且收入超过城市低保标准的,不予纳入城市低保。同时要做好解释工作。
今后,入户核查城市低保,按此处理意见处理。
2013年6月24日 本文来自http://www.dxf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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