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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卧龙寺【卧龙寺】

时间:2019-02-2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第广龙 1963年生于甘肃平凉。1980年开始文学创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结集出版三部诗集和一部散文集。其中《第广龙石油诗精选》获中国建国五十年首次评选的石油文学最高奖“中华铁人文学奖”;《祖国的高处》获甘肃省文学最高奖第五届敦煌文学奖。中国石油作协副秘书长,甘肃省文学院荣誉作家。现居西安。
  
  桑科草原的雨
  
  初夏时节,我来到了群山荡漾的桑科草原。一条宽阔的谷地间,大夏河哗哗流淌,两边的山势,向外舒缓出去。更远处,起伏着的依然是山原平坦的脊背。整个的覆盖了大地的绿色,是雄性的,还是雌性的,或者兼而有之?我无法判断,但力量和柔情似乎都蕴含在这无边的绿色之中。这生殖的土地,是阴阳平衡的,这绿色,这勃发的青草,天然地生长在桑科,是胎衣,是皮肤,是和桑科一体的,是不可剥离的血肉和毛发。就在桑科草原,有一天,我八次和雨水相遇。除了黄昏的一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每一次都很短暂,雨水走了,又是蓝天白云,太阳亮晃晃刺眼。甚至,一朵牦牛的乳房般肿胀的云彩出现在头顶,雨水降落着,走出八步,十步,却是晴朗的光照。我没有躲避,草原是敞开的,我到哪里躲避呢。草原在以承受的姿势,把每一滴雨感恩地接下,吸收进泥土的动脉和静脉。原谅我的自私,我也愿意让清澈的雨滴,透析我一身的浑浊,把我半世赶路的尘土洗净。
  我的确奇怪,是桑科的雨水丰沛,还是我的幸运,我竟然一次又一次得到眷顾,一次又一次,雨水在我的手上、脸上击打出水花,像是在雕刻一个新的我,浇灌另外一个我一样。我的身子潮湿了,双脚也酥软着,如一株藏地的格桑,要向下扎根,成为这片土地的常住。这全是因为桑科岁岁枯荣积累的弹性,触碰着我脚心最敏感的神经元。在宽广的草原上,突兀的我愿意矮小下去,和青草的高度一样。我知道,桑科的海拔是三千米,这里的一株青草,也高过了我的额头。每个人一生里都会经历无数次雨水,我的记忆系统里,隐约存储着一次次雨天的情景,印象深刻的没有几次。但是,一天里和八次雨水结缘,于我是从未体验过的,以后恐怕也难有这样的经历。我觉得,是上苍对桑科给予了特殊的关爱,像一位仁慈而勤劳的园丁,照料和体贴着桑科,用天国的乳汁,喂养着桑科。雨神也开了一扇门,让我这个懂得珍惜的外来者,得以窥见奇迹的发生。
  这里的山川没有经过修改,生活在这里的藏人,只是给起了个名字,只是把土屋搭建在山脚下,升起一缕简单的炊烟。只有欲望简单了,才能减少对世界的索取,幸福也就在血脉里传承,对于日月的困苦,也认命地担当,视为一生的必然。谁能把海拔改变呢,谁又能把四季改变呢?桑科的山川,是原来的,一直就这个样子的。这里的藏人属于桑科,但不支配自然,人本身就是桑科的一部分,人和土地是融合的。唯其如此,泥土生长着加倍的青草,流淌着甘甜的河水,把最清新的空气,赐予了知足的藏人。牛羊似乎不是被牧养的,自动来到草原上一般,奉献着牛毛、羊毛,奉献着乳汁和肥美的身体。牛羊从草地上走过,啃食着多汁的青草,粪团落在草根,一场雨水,又是茂盛的摇曳。牛羊是桑科生长出来的移动的植物。
  我活到现在,从来没有看见过如此洁净的草原,看见过用如同绿色的颜料整个涂抹了的大地。我的心灵受到的不仅仅是震撼,我几乎处于失语状态,大自然的神性已经摄走了我的思想,我的情感基因里,找不到和这方天地对应的条码,我就像一个痴呆儿,久久沉默,无所适从。就在我刚进入桑科,我就已经被草原的绿色同化。在一片随意落脚的地方,厚毛毯一般的青草,像是缝合到了地皮上,几乎全是蕨麻,有的开着有五个花瓣的黄色小花,自在地生动着。我不由坐了下来,后来我索性躺倒,空了脑子,只是放松,完全地失去意识,被蕨麻簇拥着,变成了一个幸福的植物人。这时,我被唤醒了:脸上湿了一下,甚至是轻轻疼了一下:下雨了。雨滴舒缓地滴落,像一支曲子在低声部回旋,我仰起脸,迎接着雨滴的弹奏。我发现,头顶的天空,漂浮着大团大团的云朵,却只有一朵云在降雨,这一朵云,颜色要比其他云朵深,是那种乳晕的深。这样,草原上有了明暗的对比,没有下雨的地方,依然晴朗着,而且,一些光线竟然向下雨的这边投射,像舞台上缭绕的光柱。于是,这边的雨滴,每一滴都染上了彩虹般的色彩,把花魂揉进去了一样。我要承认,世上的尘烟熏烤着碌碌的我,我的感官早已十分迟钝,不要说浪漫和放纵,就是轻微的抒情,我也铁一般陌生。但在桑科的土地上,我再生一般看到了人间的大美,原来还没有丢失,而且完好的保留着,在蓝天下,在藏人的眼神里,在这缤纷的雨水中。在这里,我明白了,宗教的诞生,是由于人类的深重灾难没有止境,更与造化的神奇永远相连,我只是祈愿这方也许是人类最后的净土,永远不要消失。
  我往草原的深处走,一条土路,在大地的腹部延伸。桑科不是那种一望无际,平展如镜的草原,群山斗篷一样在四野张开,目光有了阻挡,反而变化出了神秘,更增添了诱惑。没有树,高的矮的树我都没有见到,所有的绿色都是青草的绿色。草原和天空挨得更近了,似乎走在草原上的羊群和牦牛把天空支撑起来了一样,似乎天空的高度,就是羊群和牦牛的高度。一条小河横在面前,河里散落着石头,河水很浅,刚能把平放的巴掌盖住。从河水里跳着过去也可以,只是鞋面会被打湿。这个季节的河水,依然冰凉。有一座小桥,刚好放上去两只脚,摇摆着过去,耳朵里还响亮着河水的哗哗声。河对面是一道漫坡,走上去,浓烈的牦牛粪的味道扩散着,就看见一群牦牛,被圈进一个栅栏里。栅栏外的地上,铺了一层牦牛粪。已经半干,我的心里一阵温暖。牦牛粪点着后,燃烧是相当持久的,经过一个寒冷的夜晚,还能保存沉稳的火光。闲散的牦牛,不全是黑色的,还有黄色的和身上带着大团大团粉白的。有一头牦牛,黑色的脸上描着横竖的白道道,眼圈是一圈白,看去像是戴着一个拜神的面具。我看牦牛的时候,牦牛也看我,我们互相不认识。是的,我是第一次看到牦牛,我惊奇牦牛的大骨架和自带的厚毛衣。天气正在转暖,牦牛在脱毛,肚子下絮絮索索吊了一绺绺长毛。牦牛在给自己的厚毛衣拆线。我盯着牦牛,牦牛看了我几眼,就不再看了,我还站着不走,还在看。牦牛歇息的旁边,搭建了一间土房子,一个穿藏袍的妇女出来,提着一只白铁桶,走到一头牦牛跟前,蹲下,手动作着,在挤奶。牦牛奶是什么味道?我没有喝过。这时,雨水无声地落下来了,抬头看,头顶没有云朵,山那边的高空,倒是簇拥着大团的云朵。雨是哪里来的呢?可能是一阵风吹过来的吧。这阵子雨,像是雾,潮湿的雾,过来增加了一下空气的湿度,见我一愣神,又离开了,不知道到哪里去了。这一天的桑科,雨是最繁忙的。
  草原上空,光线似乎每一秒都在调整角度,这既和云层的遮掩有关,也是太阳不断移动位置的结果。我的视网膜,也随着青草的浓淡,感光着细微的不同。我发现,每一次的变化,眼前的景象都 更新幻灯片似的有了别一番模样。也许就在脚下,我不留意,会出现一个小土堆,新鲜的黄土,呈颗粒状,显然是甲壳类昆虫刚刚完成的作品。蚂蚁也走了一生中可能最长的一段路程,一截草秆,一枚蜻蜓的残骸,被运送到了家门口。牛虻、苍蝇嗡嗡嗡飞高飞低。蜜蜂也停留在一朵羊羔花的紫色的花心里,后腿上已经粘满了花粉。据说羊羔花含着轻微的毒素,但我见到一个叫娘毛才让的姑娘拿羊羔花编了一只花环,戴在头上,密密的花朵,指甲盖大,十分好看。娘毛才让说,羊羔花的花环,戴上一个早晨,就不能戴了,再戴,头就要疼。美,也有时间限制,娘毛才让知道把握。
  我脚下铺展的这一片草地,一簇簇青草中间,夹杂着干枯的草茎,甚至高过了新生的草叶。干枯的草茎,原来可能是倒伏着的,向上的草芽,在拔节的过程中,把干枯的草茎也给扶直了身子,而干枯的草茎也用消失前的最后身影,给初生的鲜嫩以支撑。一眼看过去,摇曳的青草,黄绿交织,有繁荣,有寂灭,正把枯荣替换的必须,随着一场又一场雨水,而认命地出场和退场。我走在草地间,起伏的双脚一次次被埋没。远处,一群羊在吃草。桑科的羊,驼色的毛,高大健壮的身子,是高海拔的地域所特有的品种。我走近时,羊群收缩般往一起集中。我停下,一会儿,羊群似乎解除了对我的敌意,略略散开了一些,抬头观望的羊减少了,大多数都勾着头,嘴唇前一下,后一下,舌头和牙齿配合着,咀嚼的动作却没有停止,脸上的肌肉因为口腔的牵拉而生动。吃草的声音汇聚到一起,嘶嘶啦啦,像是在下雨。刺激我耳膜的,似乎只有羊吃草的声音。桑科的雨从天而降,一路没有障碍,一次就抵达草地,却像带着猫爪,探人泥土,几乎发不出声音:草地是多么的柔软和酥松!潮湿的根,也在松开,松开雨水的入口。
  桑科是宽敞的,天空和草地一起提升,浮动着魔幻的云朵,有层次,有形状,也有呼吸。桑科的云朵是活的,有生命的。抬头看着云朵,就觉得心里的空间放大了,云朵也在心里飘。就愿意松弛下来,没头没脑的,又特别敏感,或者乱想着什么,或者空白了自己。这时候的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是一个伟大的人,这时候的我,六神归位,身子轻省。云朵有广大的领地,云朵会七十二变。云朵把世上有的变出来,把世上没有的也变出来。一朵云就在变大变小中,染了重重的墨色,下沉着来到了我的头顶。身子一阵清凉,我知道要下雨了。如果这时候我赶紧跑,就能跑到云彩的外面去,雨水就淋不到我。我没有跑。桑科的雨,金子一样,我怎么能跑呢。我就等着雨水落到身上,哪怕全身湿透,我也要把身子打开。雨水流进我的嘴里,我咂吧着,味蕾告诉我,不仅仅是甜,不仅仅是纯净。这样的雨水,不仅仅包含着营养。雨水过去,又被太阳照耀,还蒸发出了一股股热气,我的身上又干爽了。
  到了桑科,肯定要喝酒。酒是青稞酒,虽然暴烈,却没有杀气。这是适合痛饮的酒,适合拿碗喝。没有酒量的人,只要大着胆子,就能体会到这豪放的液体,也是雨水的精灵。在桑科,即使醉倒了也不后悔。桑科同样是一个适合醉倒的地方。我到刚认识的藏族朋友多洛的泥屋里喝酒。泥屋建在大夏河边,背靠青山,面前是汹涌的草地。我们喝着酒,头上汗出来了,脸上烧起来了。我喝多了光知道傻笑,舌头大的说话不完整。多洛喝多了,把藏袍剥到腰上,唱起了我听不懂的藏歌。我就问唱的啥,唱的啥?多洛说,唱的是《求雨歌》,意思是“天空从古到今都是幸福欢乐,如果龙王能够来到天空就好了,如果能再下一点毛毛雨就更好了……”我就说,我今天遇到一场又一场雨水,你还嫌不够啊。多洛说,雨水嘛,多了更好。草原上,不嫌雨水多,就像草原上的男人,再放开喝酒,也喝不多。正说着,闪电像撬杠撬着云朵,紧跟着打了一个响雷,大雨哗哗啦啦就下来了。这一场雨,下得时间长。天都黑了,雨还没有停。我喃喃地说,大夏河要涨水了,就醉的不知道啥了。
  
  肉体战
  
  我的体重,在这个炎热而多雨的夏天,终于降下来了。降了多少?十公斤。用法定计量单位表述,就是一万克,形象一些说,相当于半口袋面粉。试想想,一个人抱着一块砖头走一里地二里地,都气粗如牛,累赘得不行。十公斤肉,沉甸甸一大坨,分布在肚子上、腰上、下巴上、手背上这些显眼的地方,一天到晚让我负担着,走多远也卸不下来,一心一意跟了我这么多年,多遭罪,多累啊。现在,我终于答对了一道减法题,我的肉体得到了解放,我高兴啊。
  我能够降低体重,自然是我的自动自发行为,靠得是自我强大的内动力和执行力。我在年初,也曾向朋友夸下海口,说减肥是我今年的刚性指标,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说了就得做,这叫说话算数。体重不是风吹跑的,老鸹叼走的,“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我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肉体的战斗,才把体重降下来。方法呢,其实很简单,这就是节食。我的实践证明,此乃最有效的减肥办法,对于我尤为适合。如有同好者,可以和我交流一二。但我也认为,此举没有推广意义,属于某种程度的自虐自残。意志不坚定,自控能力差的人,是做不到的。即使做到了,也会做得不彻底。即使做得彻底,也是阶段性的,如果出现反弹,更加得不偿失。
  按说,像我这种终日忙碌的人,是不应该有发福之忧的。我从不睡懒觉,每天都在公鸡打鸣之前起床,虽然有午休的坏毛病,但通常打个盹又变得灵醒了。而且,我晚上十二点以前,头没挨过枕头,还就着电灯写字呢。除了为生计奔波于尘世,还承担着相对繁重的家务劳动,洒扫庭院,洗洗涮涮,都是我之所爱,一样样干得欢势。通过我的作息表,可以得出结论,我的肥胖,与懒惰无关。那么,一定是吃出来的了,一定是营养过剩了。这也得深入分析。首先,我的肚子里,几乎没有存储大鱼大肉,而当下流行又时尚的高热量的薯片、汉堡之类,基本上被我逐出食谱明细。我的饭量,和我同类型的人相比,也属于中等偏下水平,吃饭也就是吃个半饱。而且,我没有吃零食的习惯,一日三餐之外,面对各种美食诱惑,我既不动心,更不动口。
  那么,在吃上找不出原因,我为啥还会不停长肉呢?难道真如有人所言,“喝凉水也增膘”?我不相信。我可以负责任地断定,我身上没有肥胖基因,从我往上推,祖宗三代都是瘦骨嶙峋的苦出身,为揭不开锅发愁过,如果腰粗了壮了,那就是奇迹,高兴还来不及呢。
  我还是找出了原因。人不了解自己,那是一种可耻的失败。我发现我肥胖的原因有两条,第一,我爱吃面。手工面、机器面、挂面,我都爱吃。尤其是扯面、揪面片、饴铬面,上顿吃,下顿吃,百吃不厌。谁叫我长了个面肚子呢。面是麦面,主要成分是淀粉,自然易于在体内堆积脂肪。第二,我从不锻炼。别说打球、游泳、耍剑这些项目,我既不会也不参加,就连围棋、象棋这类静态运动,也敬而远之。还有一种大众的、完全可以实施的健身活动:散步,也休想在马路上看到我的身影。这两条原因,一项关乎吸收,一项涉及消耗,都跟我 不沾边,加上我经过刻苦奋斗,认真表现,已经由一个体力劳动者,转换成为一个脑力劳动者,整天让身子窝着拳着,让写材料的手指头累着,收支不相抵,肥胖起来,便在所难免。
  这几年,出去遇见老熟人,常听见一句“肚子出来了”,一句“该控制了”,我一概没有放到心上。人到了年龄,该胖了让胖去,这说明我的吸收功能好,说明我有饭吃,还能吃饱,管他呢。半老十岁了,许多事情我都听别人的,从来没有在桌子上拍疼过手,吃啥咋吃,我说了算,自己的事情,我自己作主。谁叫我没本事呢,那就把自己的肚子搞大吧。可是,肚子满意了,身子不答应,问题跟着就来了,我又得自己做主了,朝着相反的方向。
  起因源于一次连续多日的头晕,是那种蹲着蹲久了,猛一下站起来后的晕。实在抗不住了,到医院检查,吓我一跳,脂肪肝、高血脂、脑供血不足都出来了。大夫告诫,要控制体重,不然,对健康会构成危害,发展下去,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就像谁拿个铜锣在我耳朵跟前敲了一下,我被惊醒了,感到不减肥不行了。事关存亡,我决定立即行动,让自己在短时间内由一个胖子变成-一个身材适中的人。我认为,我能够做到。虽然知道这样做有副作用,权衡再三,也顾忌不了了,我权当拿自己的身体作试验,病都害下了,我还在乎个啥。
  但新的问题又来了,即,我通过什么方式减肥。锻炼,我热情不高,吃药,我不愿意。尤其是吃药,是我最深恶痛绝的,我认为各类药物几乎都是骗人的。看电视上那些信誓旦旦,丑态百出的表演,真想揪下一个两个来揍上一顿,吃药?我才不上当呢。就是胖成气球,我也不吃药。还有一个办法,通过手术抽脂,据说能立竿见影,我没有考虑。这是动刀子的事,我还没有走到这一步。自古华山一条路,于是,便只剩下节食供我选择了。
  人一辈子,说到底就活了一张嘴,所以,最难管住的也是一张嘴。嘴的功能中,最主要的功能便是吃。嘴的面积很小,张开以后拳头大的空间,却比搅拌机还厉害,比仓库还能容纳,比龙卷风还有掠夺力。哪个人一辈子还不吃掉一座山。当我决定节食时,就等于给自己嘴里堵了一块石头,等于要打仗。敌人是自己,我自己打自己,把自己打败了,我就胜利了。
  我原来曾动过节食的念头,但从来没有认真实施。饭都到嘴跟前了,哪有不吃下去的道理。宁多吃一口,不少吃一口。有时候也会自叹:今天又吃多了。吃多了就吃多了,吃少了才是吃亏。我是经历过吃不饱的折磨的,每天老想着食物,盼着吃饭是个啥滋味,我体会过。那是手在胃里挖抓,那是连回声也听不见的空。人有七情六欲,我觉得食欲最难克制。能减少食物,简单饮食的人,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神圣感,把精神提升到了一个凡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出乎我预料的是,减肥没有想象的那么难,而且还比较容易。关键在于得有个起点,得开个头,得有第一次的行动。我就在一个星期天的中午没有吃饭。我直接睡觉,一觉起来,饭点错过去了,心里也就不想了。到下午吃饭,又比平时减少了一半的食量,把碗一放,忙别的事情,也没啥异常反应。第二天、第三天我如法炮制,而且把早饭也省略了,未见产生饥饿的感觉,我的工作生活,也未受到任何影响。让我振奋的是,三天下来,我的体重减轻了三斤,这是十年未有的奇观。第四天,我索性一天都没有吃饭,也好好的。而且,裤腰带松了,害得我不时往起提裤子。用手捏手腕,也能一把抓圆,下巴的轮廓,也勾勒出来了。这以后的日子,我每天少吃一顿饭,偶尔有多吃两口的想法,我就喝水。喝上一肚子水,走路时,肚子里摇晃着一只水袋,哗哩哗啦的响声我都能听见。这样持续十天后,我习惯了少吃饭,估计胃囊也变小了,如果未留意多吃两口,还觉得鼓胀,得揉上一会儿才好受。因为我经常听到各种垃圾猪、速生鸡、含毒鱼、染色蛋的消息,对那些为牟利而发明的种种可耻手段恨之入骨,早在一年前,我就控制吃肉了。看见肉,就在心里暗暗提醒:这不是食物,这是动物的尸体,这是被杀害了的生命,怎么能放嘴里嚼呢。我还从理论上自我判定吃肉是不道德的,是可耻的,是肮脏的,以强化拒绝肉食的信念。近来肉价高涨,老百姓叫苦不迭,惊动政府,扰乱社会,惟有我在局面之外,风平浪静。慢慢的,我已经开始朝一个素食主义者的岗位发展了。所以,我开始减肥后,少吃的是蔬菜,几乎不吃的是米饭和面条,有一定的基础,具体操作的难度小。就这样,我很快就取得了成效: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实现了既定的目标。
  减肥成功后,我体会到的好处主要有三条。第一,头不晕了。我原来不仅持续头晕,早上九点多,还开始犯迷糊,打不起精神。现在我早起晚睡,生龙活虎。第二,气不喘了。我平时在走路时,接听手机,对方老问我在于啥呢,不停喘气。我还没有意识到,我的身子成了一具超负荷的机器。如今我身轻如燕,走路走得快,呼吸也匀称了。第三,看东西清楚了。这是我最奇怪的一个现象。我的眼睛一直好使,虽然从事的是点灯熬油的文字活,但多年来视力没有下降。人到一定年龄,得个老花眼也是难免,我近两年就觉得眼睛不聚光,拿一本书,字迹模糊,蹲厕所里看书看不成了。减肥后我竟然眼界一新,连五号字体的字腿腿也看得清晰。至于脂肪肝、高血脂、脑供血不足这些病症,我打算最近检查一回身体,肯定会出现好转的迹象,症状消失的可能也有。
  咋说也是一件大事,我打赢了减肥这一仗,得留个纪念。照相是肯定的,一定要多拍上几张。天晴了,我就出去。
  就这。
  
  卧龙寺
  
  进端履门,左手是碑林,每天人多,近处的扎堆,下棋,买卖物品;远处的,挤一起,来了,走了,一直不断。再走前几步,书画店面一家挨一家,真的假的,向外流通。我去过多次碑林,陪人去。要仔细看,费时间,费眼睛,多次都是过路般走完。我不急,我陪的人急。有一次是我自己去,吃饭。碑林边有一家面辣子餐馆,格子窗,黑色的烤漆桌面,干净,亮堂。吃刚出笼的杠头馍,夹特制的辣酱,刺激食欲。还有旗花面,汤淡面软,让肠胃暖和。这两样我都喜欢。
  我今天不去碑林,我去卧龙寺。
  进了端履门,往前约200米,第二个路口,打右手拐进去,就见到卧龙寺了。路口没有指示牌,连大门外也没有立个标志,一点不显眼,似乎是寻常人家的院落。闻见隐隐的磬声,知道找着了地方。
  我找卧龙寺,费了些周折。先顺城墙根往深处走,连着几家都是卖纸活的,皆门口摆一只花圈,坐一个人。再走,有一家,大红门面,却是秦腔茶社,里头坐满了人,站一个男的,正扯嗓子唱《血泪仇》片断。有一句落尾,身子站原地,却似动弹着下沉,肩、胯骨用着力,似乎吼出一句唱词,也如砌一块墙砖,要牢牢坐实。我在门口听了一会儿,又走,脚下虚,感觉不大对劲。见迎面过来一个人,手里提着一玻璃杯茶水,一甩一甩的,估计是跟前人,上前问,才知道走错,又转身往回走。一段南北向的路边,景致一换,一家一家,开着鲜花店,墙上镶了玻璃,花朵的数量翻了一倍。 过往的人都慢了步子,脸上的光线增多了。
  我来到卧龙寺门口,一老者正关铁门,我急着说要进去。说不行,到关门时间了。我不走。问我来干啥?我说上香。老者把门开开,让我进去了。
  我就是上香来的。今天是清明节,我心里有感念的人,我得做些什么。亲人长眠地下,故乡长路迢迢。我不能走在尘土聚散的土路上,登上水桥沟的南山,到亲人的坟头上,点一张纸,磕三个头。我回不去。西安城里,又不让烧纸,我就想找一座庙,呆一个下午,平息我波动的思想,让我置身于佛的庄严。卧龙寺我早就听说过,但一直没有来,具体的位置也不知道。一位朋友来过,他只说卧龙寺安静,为这安静两个字,我决定了到卧龙寺走走。
  果然安静。虽说在闹市之中。却如同扭转了一下时空,卧龙寺是另一个天地。夕阳的余晖,从半天空传递下来,把卧龙寺的屋瓦、台阶,高低的树木、水缸,都温暖地覆盖。树木安静,墙安静,侧边坐着的一排人,穿着朴素,手脚规矩在一起,也安静。一只鸟雀,短促地翻飞,落在一棵国槐的枝头,歪着脑袋,也静静不动,黑豆的眼仁,分明在动。国槐才生出新叶,随枝头高低,叶子长短不一,颜色也分深浅,如雏鸟的羽翎。
  我花了六块钱,买了一束制作精细的细香。买香的和尚说,五个院子,一个院子上些香,就把心都表了。和尚面善,肚腹凸起,脖子挂一串颗粒有葡萄大的念珠,晕着摸索出来的暗光。我先看了门口的石碑,了解到卧龙寺建于东汉末年,是佛家重要丛林,可惜曾被严重毁坏。这样的内容,几乎每座寺庙都有经历,也被简略记载,我看得多了,已不再多想。我走进第一道院子,停留,不出声,跨过门槛,只是上香,默念。上香,默念……院子和院子之间,由殿堂的前后门连通,两侧也有门洞,我出出进进,到了第五座院子。殿堂门口,坐着一个和尚,还有三五人,该是卧龙寺附近的住户,他们正随意说着家常,相互问,是熟悉的神情和语气。我猜想,他们应该经常在一起这样说话,走动。我进了殿堂,看见地上置放了一排排蒲团,有六七个面容黯淡的女人,静静坐在靠墙的蒲团上,都带着包袱,有的抱在怀里,有的用手抓着。我想,今天这个日子,卧龙寺定有法事举行,女人们在等待着时间的到来。看她们多是中老年,这个年龄,心思最重,寄托也最重,对佛的虔诚,总和难以排解的苦痛关联。我的母亲就是这样的人。我的母亲过世已三年了。
  走了五进院子,我发现整个卧龙寺,不张扬,内敛,不追求宏大气象,而选择适中的布局来结构,民居一般,给我以接纳感,让我觉得平和,甚至平常和平淡,这也许正是至高的境界。应该是。卧龙寺在风雨里,经过了千年,什么都经历了。而经常来的,几乎都是普通的信众,我感觉至古而今,都是如此,一千年前和一千年后,没有区别。来了走了,走了又来,见了执事认识,见了佛亲切,相互也通感着一份安慰,和一份放下,佛的慈悲被一遍遍领会着。次数多了,到卧龙寺便如同走亲戚一样,愿意多来,亲戚越走越亲。我想是这样的。
  我脚步轻微,如一粒灰尘,在卧龙寺安静下来。我欣慰和卧龙寺的相遇,这是我的缘分。外面,高楼下喧嚣成片,远近不安,马路上人流翻腾,车流涌动。再过一会儿,我就要汇入其中了。短暂的下午,我做了一次心愿的功课,我得走了。
  卧龙寺,我下次来。
  
  走路
  
  我小时候家里穷,鼻子上还长有明显雀斑,就十分自卑和内向,走路勾着头,看见的是自己的脚面,不时上翻一下眼皮,为了不把路认错。总是遛墙脚,挑没人的地段走。也曾有几次把头碰到墙上,撞到树上。我爸说我,说走路看做人呢,腰都挺不直,畏畏缩缩不朝前头瞅,以后干不了大事。我就恨我自己,害怕以后真活得窝囊,决心头扬得高高的走路,试了试,还是能做到的,但要是不这么想着,略一分神,头又勾下了。我抬不起头的原因,有一条,我爱胡乱思想,那个年龄,无非想好吃的,好吃的是一碗干捞面;想女人,女人是给我教数学的一位长辫子老师,可她已经结婚了;也想成为作家,我悄悄写散文,写满了一个红皮本子,我已经几次向外投稿,但收到的全是退稿信。我的心思太重了,走路就没有个走路的样子了。我四十岁以后略显驼背,不是曾经干过多重的体力活,是我一直低头走路造成的。
  我勾着头走路的习惯到出来工作也没改过来,对自己的失望越发让我像个刚放出来的劳改犯。我观察了别人走路,发现姿势都不一样。有斜着身子走的,像是被风吹斜了,这多是瘦子;有低着一边肩膀走的,估计平时经常挑担子给压下去了;有走一步停一步的,那是坏了一条腿,拄着一副拐子。有人走得急,俗话说急着挨刀子还是投胎呢,走过去把尘土都带起来了。有人迈着八子步,手背到后面,一只手里还攥着两个油亮的大核桃,这是年长的悠闲人。穿了鲜净衣裳的人,肚子圆滚滚的人,走路走得精神。过去穿得破旧,前后补丁,有一双新袜子走路都挽起裤腿;过去吃饱都困难,油水沾一回嘴,也不擦,脚步都变形了。人的心情和活法从走路上是看得出一二的。叫花子走路,总是哈着腰;醉汉走路,摇摇晃晃。这两种人走到马路中间,车和人都远远躲避。骗子走路都盯人的脸,小偷走路都盯人的包。刽子手走路爱观察人的脖后跟,修鞋的走路尽往人脚上看。大小有点权的人,和官比他大的人在一起,走路是一种走法;和手底下的人在一起,走路另是一种走法。一尊贵的人,年迈,一只腿有疾,走路略跛。外出活动要专人搀扶,方才能够行走。步履的快慢程度,幅度大小,停顿长短,都随了尊贵的人,双方不知不觉间形成了某种默契,两人行走如一人行走。日子久了,搀扶的人一只腿亦略跛,非疾也。与尊贵者同行是这么个走法,一人行路亦是这么个走法。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使这个人的走路姿势发生了改变。人长得好看,走路也好看。我喜欢在街上看美丽的女人走路,看曲线的身材,看袅袅的背影,心里乱乱的。有时遇见一个,停下直看着走远,眼睛营养了却暗暗骂自己没出息。军人走路,舞蹈演员走路,经过了专业训练,走得标准,走得有身份。我这样的平头老百姓走路,就仅仅是个走路,随性子走,没有讲究,一条道朝黑走,也希望走的路能宽展,但即使路窄路小,也得走,走累了就歇一歇,喘口气,再走。有时候走一半走不下去了,叹一声,就不走了。虽然后悔着,也难受上好几年,但哪能条条路都是畅通的呢?该认命了就得认命。人类不断进化,走路少了,不走路了,让牛马代替,让自行车、汽车代替,双脚的功能也在慢慢丧失,科学家预测以后人的四肢可能会演变成章鱼的触须的样子,我希望不要有这一天,现在的模样才是人的模样,就像人不能回到猿猴,人成为章鱼那是另外的物种。
  走路就是走路,走路又不光是走路。大象虽然食草,却走路慢,那是大象身子重,偏又鼻子能拔倒大树,谁也不敢招惹。科莫多拉蜥蜴也是缓缓移动,可嘴里的液体赛过硫酸,连铁和石头都能消化的。豹子和羚羊皆快如闪电,全是为了不饿肚子和不被吃掉。麻雀是飞不高远的,落在地上觅 食,一跳一跳的,像是踢毽子。麻雀受不得惊吓,所以随时都准备着提起身子飞走。龟兔怎么能赛跑呢,乌龟自带了掩体,身子里钟表的发条是松弛的;兔子在地下打洞,一个洞不够,要打三个洞。蚂蚁忙碌奔走,越走越黑瘦;虫子偏钻到果子的肉里不动弹,身子又白又胖。腿脚多的蜈蚣、螃蟹反而走不出速度;鸵鸟踩高跷般的两根细长腿却适合赛跑。和人亲近的动物最相象了人,狗走路,鸡走路,全都体现了人的势利和弱小;羊走路,驴走路,无不说明着人的隐忍和艰辛。走路和生死关联,和荣誉密切,走路能走出境界,走向未知。有个高人说过,坐下念经能够得道,走在路上也是修行。一本佛经云,万物有来路亦有去路,来路纷杂,去路归一。
  我有时想,要是把我从小到大这几十年的脚印,能每年都收集保存,其厚度怕是有一座山那么高了吧?人都是由枕头那么大,一天天长起来的。从会走路起,就把脚印盖章子般盖到了地上。盖一回章子,核销一段生命,谁不想往高处走呢,走在世上,心里都是憋着一股子劲,要走到人前头去啊。路上叠合着层层脚印,我能找出我的脚印吗?吹一场大风,脚印会像落叶那样飘飞起来吗?我的脚印有小有大,时深时浅,每个脚印都记录了我的苦乐,包含了我失败和平淡的信息。我就这样一步步走着,走到了今天。我的一双脚,承受着我的三尺身躯,走了许多地方,为了生存,为了长见识。我人离开了,脚印却永远留下了,留在了一方天地间的尘土里。我走夜路的试探和跌跌撞撞,是最艰难的一段日子,肠子般的山路痉挛着绞痛了我,我不甘心烂倒在半路上成为一块疮斑,走一百个来回,我也要回回都走到尽头,我用我的脚印取暖,直到看见一簇结石一样的灯火,才感到身上的一口袋粮食,突然变得沉重。我挑脚掌上的鸡眼,拿刀子削平脚跟上的老茧,我给磨出洞的鞋底钉上一块轮胎皮,我为天亮了还要再走的路准备着。人用一生走路,消耗着亦补充着,啥时候走不动了,一辈子的路也就走完了。人的一生也是长征,征服的只是自己,直到剩下一把骨头,直到成为一把灰。那些遗留在世上的脚印,却忠实得如犬,守在大路和小路上,似乎把时光固定在了某一个瞬间。这些脚印也许就是主人的化身,人死了,脚印永远活着。脚印要是能说话,一定会说出许多秘密的。这时候的脚印,更像一枚枚钥匙,是能打开泥土里的门扉的。
  我走我的路,学别人走路,学不来,把原来咋走给忘了,就要像那个去邯郸的古人,得爬着走路了。
  有人说,我过得桥比你走得路还多,我佩服他的经验,这是尺子一样量出来的,其中的沧桑是一幅地图,在脚板上长着呢。谚语云,条条大路通罗马。那意思很明白,世上没有死路,人的活法有别,但不灰心丧气,就能走出自己的路来。名人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这就得有一份坚持,甚至还得有一份固执。鲁迅写到,世上原本没有路,走得多了,才有了路。探路者是何等了不起的人,跟在后面的始终是大多数。我在外闯荡多年后,倒是有了些自信,能把头抬起来了,但还是难移示低服小的本性,遇见个熟人,我就得慢下步子,主动点头打招呼,这我能做到。关键是和领导照面,问候一句,人家像没看见一样走过去了;有时倒给个微笑,我手脚都不知道咋放了。我口笨,又容易紧张,怕言语不当惹人误解,干脆放下自我,不理身外,在人多处又还是勾着头走路,也省却许多麻烦。低着头,说明我胆子小,处事低调,我就护住心口子上的一盏灯,让巴掌大的光,尽量亮得长久。我只在心里自由散漫,背地里自大张狂,和人争不过,我把我脚下的路走稳走顺,这我就知足了。不是有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这句话吗?走进地狱,还是步入天堂,我就走我的这一边。
  
  吃羊
  
  天冷了,地上一块块结着冰溜子,风卷沙土,天空发黄,昏暗的街上,空落落的不见个人影。走进羊肉馆子,却挤满了吃客。要找又暖身子又暖心的地方。这里就是。在靖边,吃羊肉是人的口福,是天赐的特权。这一天吃了一顿羊肉,这一天就没有白活。烟熏火燎的房子里,靠里头,隔了半面墙,留一个走道,拐进去,火焰顶着的一锅带骨羊肉,就是幸福的源头。羊肉锅夜里就用猛火烧开,然后改慢火炖到天亮,拿一根筷子在厚实的肉块上戳一下,一下子戳到底,戳透了;拿一把铁勺飘半下,香一香鼻子烧一烧嘴,就知道肉烂了,汤稠了,能起锅了。馆子里热气散漫,夹带着厚重的油腻味,这是许多年光阴积攒下的味道,只有老店里才闻得到,味道就是信誉和招牌,勾引起吃客的回忆和欲望。靠门口生一个取暖的火炉子,腔子里烧的是大块的炭,温度还没有起来,所以房子里的人一张嘴,呼出一团一团的白气。眼前有吃食的,都不说话,勾着头,吃得专心,听到的是一张张嘴发出的响声,看到的是碗里升腾的热气和嘴里冒出来的白气。又进来一个,问老板要上几斤,手抓着大口咬,把肉多处咬没有了,再啃,啃到骨头跟前,嘴咧着,牙呲着,满脸糊上了油,还时不时捏住酒瓶子嘬一口,酒是六十度以上的白酒,能拿火柴点着,不加热喝,上头,后劲大。一只油手,在嘴上抹一下,又在胸前擦两擦,做这些动作时,嘴里鼓鼓的,还嚼动着羊肉。靖边地属陕北以北,靠近毛乌素沙漠,既分布成片沙地,又连绵土丘山岭。终年干燥少雨,一条芦河,水流却充沛;入冬滴水成冰,野地里呆不住人。能烧的柴火,全被塞到炕眼里了,人有事没事都盘在炕上,炕烧热了,哪怕外面风像刀子一样利,也伤不到人。当地人见面,不问“吃了吗?”当地人见面,主动的一方,会抓住对方的两只手,放到自己嘴边哈气。问候和生存的实际相联结,和不挨饿比较,不受冻更紧要,所以演变出这么一个礼节。给人手上哈气,就是让对方别冻着,热乎着。民风更与地理关系,敢作敢当,最重信义,应下的事就成了天;在乎当下而轻视今后,快乐最要紧,身上留不住闲钱,都打酒喝了,给相好的女人了。边地的孤绝,保留了原初的血性;文化的本真,左右着做人的价值。当然要吃,还要吃得出汗,这是吃的最高境界。受游牧民族影响,也是身体的强烈需要,肉食中最被中意的是羊肉。豪爽的靖边人,家里杀一头羊,最愿意和朋友分享。常见到这样的情景,主人拿一根带满肉的骨头大口咬两口,又推让给客人,外来的人可不能嫌弃,这是对客人的敬重。为啥?把嘴跟前的肉都让给你了,说明是可口的肉,主人舍不得吃,让给客人吃,看这主人心有多诚!这里吃羊肉还有许多方法,体现着吃的智慧和吃的勇敢。常有人抱一个羊头撕扯着,拿筷子又掏又挑,吃羊眼睛,吃羊脑子,羊脑子上头开了个窗,里头和进去了蔬菜。还有一种羊肉,有意在屋檐下风干了,黑铁一般,切成羊肉丁,调制煎煎的羊汤臊子,浇到荞面饴铬上,吃起来有咬劲,有嚼劲,醉酒的人,常寻到这里,吃一大碗,肚子里就不翻腾了。靖边人爱喝酒,早上起来就喝,名日“硬早茶”。所以太阳刚露头,就在街道边看见卧倒的醉汉,身边是一摊秽物,对此千万不要吃惊,也别去理会。人家酒醒了,来一碗风干羊肉面,就 又能喝八两了。羊杂汤适合大清早吃,贪图的是个热和。据说除放人以羊肚丝为主的羊下水外,为了羊杂汤的口味更地道,会特意丢进去几枚羊粪蛋。羊粪蛋是羊吃了苦豆子和甘草排下的,有药用价值,能入口,要在羊杂汤里煮得找不见了,才盛进大海碗里,吃了除油腻,清肠胃,这在当地不是秘密。绵羊的尾巴全是肥油,却能变成胃的保护层,所以在酒摊子上混的人都好这一口。通常是把羊尾巴切成细长条,被装在一个筷子粗的槽子里,吃的时候,专门有人端着送,吃的人伸出嘴,对准一头,吸溜一下,就全进了肚子。羊一生简单,性命被取走,身体却被人利用,但变成羊肉的羊,已经不在乎这些了。羊还会轮回羊吗?认命的羊,低头从人的眼前离开。靖边的羊和天下所有地方的羊一样,温顺,善良,叫声让人心疼。无定河畔的沙地上,羊群民歌一般漫过去;曲折着土长城的山峁上,羊群踩踏出的土尘,旋即消散,白天也能在头顶看到淡淡的月影。羊生下来,就被人爱着,呵护着,但羊的终点,是一把等待的刀子。这是多么残酷和无奈啊。羊是坚定的素食主义者,用草和清水肥壮了身子,最后的结局,却是流血,却是人的肚中餐。羊的命运,是前定,在它被人类驯养的那一天起,就已经安排了死。是啊,人们可以唱信天游,使一群羊焕发出天地间的诗意和生活的美好,可以为一只羊羔的出生和早天流泪,但是,在潜意识里,人们同时赞美着羊肉的可口和羊汤的鲜美。一个鲜字,创造出来几千年了,一边是一只羊,一边是一条鱼,这是品尝后才有的认识。羊生来就是人的食物,不是为了吃羊肉,人不会养羊,不会去放羊。羊把一切都贡献给了人,羊肉被吃干净了,羊皮也要反穿到身上,暖和人在风中发抖的身子。羊怎么说也是一条命,羊也知道痛苦,羊也会挣扎,嚎叫,发出柔弱的哭声。我在靖边的张家畔时,一次无意走进了一个屠宰场,受到了窒息般的震撼。足球场那么大的场子,由于流淌了太多的血水,地上特别湿滑。一侧的地上,堆满了刚刚割下来的羊头,一只一只,足有上千只羊头,堆成了一座山。能看到羊头连接脖子的部位,白色的羊毛,被鲜血染上了一圈红色。血水不断从羊头山的底部往出渗流着。羊的眼睛,都圆睁着,是那种褐黄色的眼睛,看不出痛苦,绝望,只有无助和忧伤。一时间,我觉得所有的眼睛都看着我,似乎是好奇地看着我。这让我有了深深的犯罪感,让我不敢和羊的目光相对。另外一边,成群的羊,被驱赶着,排着队,前面的都挤成了一堆,叫声四起,被拉出一只,又拉出一只,立刻羊血四溅,四蹄乱蹬。几个大盆子,装满了滚烫的羊血。我像逃跑般赶紧离开了屠宰场,我实在没有继续看下去的勇气了。但是,我不能虚伪,扮演一个所谓的正人君子。我能够远庖厨,却无法远饭桌。羊啊,对不住了,我也是一个爱吃羊肉的人,羊啊,不要恨我。如果要统计一个数字,这么多年来,最少也有一百二十只羊,被赶进了我的肚子,被我没有肉吃就难受的胃囊消化,变成了我的一部分。我的血,我的肉。有的便是羊肉转化过来的。我没有资格枉谈人道和羊道,即便我从现在开始,再不吃一口羊肉,我也同样木纳无言。这么多的羊,在我的身体里,夜夜咩咩叫着,我的身体,埋葬了羊,做了羊的墓地。诗人阳?说,主啊,饶恕我们吧,饶恕爱吃羊肉的人,让我们来世变成青草,喂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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