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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记 八方琐记

时间:2019-02-2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张平男,先毕业于北京大学(学士、硕士)。后毕业于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文化研究学系,并成为第一个在以色列获得文科博士学位的中国人。2003年4月成为第一个在以色列获得终身教授职位的中国人(特拉维夫大学东亚学系)。2004年2月成为第一批以杰出人才身份获得以色列国永久定居权的十名外国人之一。主要作品有三部书籍和十多篇文章,主要为与犹太学相关的翻译和研究。
  
  英国绅士
  
  某年去意大利度假,在罗马的第二个晚上去一家有名的餐馆吃饭。因为事先没订座位,到达时竟然客满。好在意大利人处世比较灵活,侍者搬了张桌子,问一对英国夫妇是否介意旁边再坐一对。回答是“完全不介意”,于是两桌紧挨,交谈甚欢。那两位都很年轻,太太美丽文静,是个挪威人,在英国念英文暑校时结识了这位英俊的英国小伙子。
  吃饭时有个提琴手拉着小提琴走来走去讨钱。我极少打发乞丐,因为从来想不明白自己辛辛苦苦挣钱,怎么会有人不劳而获。坐在另外一边的一对日本游客和一对美国游客想来也是同样看法,因为他们都对那个提琴手毫不理睬。
  我旁边这位英国小伙子却迥然不同,提琴手走过桌边,他便掏出一千里拉。我觉得实在不好意思,只好跟着装大方。没过多久,那个提琴手居然又走回来了,而我这位英国邻桌面不改色心不跳,又掏出一千里拉来,我只好再次跟着吐血。这样几个回合下来,我包里那点零钱都随着琴声一去不返了,心想这次我可有理由不掏了。却见那位英国先生不慌不忙地从包里掏出一张一万里拉的来,平静地对那位提琴手说:“我没有零钱了,找我九千块好吗?”
  
  牛津老报贩
  
  某年因故要在晚上十点坐巴士从牛津赶回伦敦。买下车票后发现还有一个小时的空闲时间,便跑到车站前的广场上闲坐。不想天色虽晚,却有成群成堆的少男少女把广场上的座椅占满。最后找到一把椅子,只坐着一个老汉,承蒙他同意,在他旁边坐了下来。
  坐下没多久,他便跟我聊起天来。原来他白天在车站广场上卖报纸,天色晚了便把报纸收在脚边那个大皮包里,要在椅子上休息一会儿才回家。这样聊了没几句,他突然跟我说;“你知道,我已经背下来了整本《牛津字典》,从第一个字到最一个字!”
  《牛津字典》有大有小,不知他老人家背下来了哪一本,看他一把岁数,我也不好扫他的兴,只能随口奉承。不想他老人家从此就像犯了魔症一样,每句话都要加个“当你背下了整本《牛津字典》之后”的条件句:“当你背下了整本《牛津字典》之后,不用看报纸就什么都知道了。”“当你背下了整本《牛津字典》之后,你就知道中国人管不好香港了。”诸如此类,不胜其烦,直到我去上车,身后还传来他的“当你背下了整本《牛津字典》之后”。
  《儒林外史》说明代金陵文雅之地,挑贩走卒都有六朝烟霞气。如今这样的地方只有牛津了吧,这儿连报贩吹牛吹的都是学问。
  
  特拉维夫乞丐
  
  十多年前我刚到特拉维夫的时候,在特拉维夫大学门口碰上个乞丐。此人穿着打扮不异常人,唯手中提着个黑公事包,式样是二十多年前中国办事员出差时常拎的那种,殊为怪异。乞讨之前,他扳着手指头问我:“你是说英语呢?还是说法语呢?还是说希伯来语?”随后解释说他来大学上课忘了带钱,问我能不能送他十块钱买车票回家。我想通三国语言的怎么靠要饭为生,不是捣乱吗?转身便走。他在身后竟用英语大骂起来:“小气鬼,你那么有钱,这点好事都不肯做吗?”然后换希伯来语重复一遍,大概怕我没听懂,又叽里咕噜说法语。
  十年后我在大学门口居然又碰上他一次。他胖多了,显然十年乞讨成绩不错。这次他也成熟多了,张嘴就说:“嘿,哥儿们,有五十块钱吗?”老天,乞丐的价码居然涨得比什么都快。
  不过我还是觉得他老实多了:要饭就老老实实要饭,装什么深沉?
  
  人牛信牛
  
  我刚到特拉维夫大学哲学系念博士的时候,老欧给了我一把他办公室的钥匙,那时我住在学生宿舍里,终日就在办公室里泡着。某日老欧从家里打电话来,让我在一个文件盒里帮他找一份文件,结果文件没找到,却翻出一封卡尔?波普尔的亲笔信来。这是一封保举某人到特拉维夫大学哲学系出任终身教授的推荐信,那个文件盒里都是老欧当哲学系主任时留下来的资料,这封信不知为何也留了下来。
  终身教授是当今学人的头等大事,与此相关的推荐信也通常长篇累牍,天花乱坠,我就亲耳听过某公对被推荐的某人说:“要是你因为这封信得了诺贝尔奖金,别忘了请我的客。”人之常情,原也不足为怪。不过波普尔这封推荐信却短得出奇,除去抬头和结尾祝语签名外,全信就一句话:“某人曾与我进行过16个小时以上的哲学对话,我认为他有资格在贵系获得终身教授职位。”大约在波普尔看来,以他老人家的哲学水准,能跟他进行十几个小时的哲学对话远比出版几本书、发表几篇论文需要的学术水平高。或者他老人家对哲学学者的评价类似中国古典小说对武将的评价――武艺如何不在于你打过多少胜仗,而在于你跟高手能掐上多少个回合。
  老实说,从看见那封信的第一秒钟起我就有心思把那封信留下来,不过既然老欧收藏,我却是不便掠人之美。此后不久跟老欧闲聊,他说当年在台大留学时曾得儒学大师方东美亲笔信一封,看后随手扔在垃圾筐里,恰逢一台湾挚友来访,见信大惊,说这等传世之宝似乎不便以垃圾箱里为存身之地。老欧说我不留这东西,你要你就拿去。此君果真将信捡出带走。听完老欧一席话,我直奔办公室去找那个文件盒子,却发现信去盒空,里边的文件全被老欧在清理屋子时扔掉了,遂追悔莫及,无可奈何。
  
  书多话牛
  
  圈外人很少知道Jacob Neusner的大名,犹太教研究圈内却无人不晓。此公水准究竟如何尚待评说,但他的著作数量却没人敢说二话――他老人家出版学术书籍的速度是每两个礼拜一本,一个礼拜写,一个礼拜出,而且几十年如一日,据说至今已经出版了六七百本专著。我不知道吉尼斯世界纪录是否收入此公,不过维基百科确实为此公的著作专门列了一个条目,有兴趣的不妨去数一数。某年此公来特拉维夫大学参加犹太教学术会议,我将拙译《阿伯特》作晋见礼送他。闲聊没几句,他老人家就说:“我从美国转了几次飞机来以色列,加上途中逗留的时间,走了整整一个礼拜,也就是我写一本书需要的时间。”听得我张口结舌,半晌做不得声。
  
  师生俱牛
  
  某年学生罢课,临近暑假尚不肯罢休。教授们不肯损失大好休假时光,大学遂逼学生复课,声明凡不复课者俱以不及格论处。当日某校长招学生会主席前来,告知大学的决定。因故恰在校长室门口,遂偷听得师生对话结尾如下:
  师:“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
  生:“没有了。”
  师:“明天你们来上课吗?”
  生:“明天我们来把大学烧成平地。”
  师:“别忘了带几个土豆,搁火里烤熟了吃。”
  
  最难吃的饭
  
  英国饭难吃,这一点你只需要想想你这辈子进过几家英国菜馆就可以证明。事实上,即使你住在英国,美味的餐馆也大都属于法国菜、西班牙菜、意大利菜、中国菜,等等,你很少看见哪家馆子以英国本地菜自我标榜。虽然你也可以提出几样你喜欢的英国食品(我本人喜欢英式早餐的煎火腿和醋浸炸薯片),但总体来说,英国传统烹饪基本上没什么像样的味道。
  酵母酱大概算得上英国饭难吃的标志,也是我这辈子尝过的最难吃的东西。据说除非你从断奶起就吃面包抹酵母酱,而且绝对不抹别的酱(果酱、花生酱),否则就不可能喜欢上这种从发酵大麦中提取的黑惨惨黏糊糊的东西。我第一次去英国的时候,因为久闻酵母酱的大名,一心一意要去试试。天晓得,也许我正好就成了那个半途出家也能喜欢上酵母酱的另类呢。那时我住的旅馆,早餐是送到房间里来的,有面包、火腿、鸡蛋、橙汁之类。于是有一天在超市买了一罐酵母酱,早餐时抹了一点在面包上,吃在嘴里,那感觉基本上就是被灌了一口油漆、润滑油和杀虫剂的混合物,顿觉翻了五脏,倒了六腑,恨不得连肠子带胃一块儿吐出来。后来看到一种说法,说吃这东西等于点蚊香,酵母酱的气味从身上散发出来,连蚊虫也会退避三舍,礼让不迭,看后不禁莞尔,深以为然。
  几周前跟一位英国知名作家聊天,聊到酵母酱,不料这位从小在英伦三岛跟酵母酱一块儿长大的地道英国人居然也觉得那东西恶心无比。据他说英国人之所以吃这东西是因为传统英国烹饪太难吃,不得不找点气味强烈的东西压一压。他说早年他住在寄宿学校的时候每天早上要吃一种难吃的鸡肝,难吃到什么程度呢?到了不得不涂上酵母酱才能勉强下咽的程度!至此方知天外有天,酵母酱原来还不是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
  
  三人行,必有偷吾者焉
  
  2002年夏天去西班牙度假,第一站是马德里。那地方建筑漂亮,饭菜可口,物价合理,在街上转了两天,很是享受。只是一件事情弄不懂,就是太太的双肩背包总是自动打开,一天总有三四回。开始以为是忘了扣好,后来以为是锁扣出了毛病,直到有一天我不经意回头看了一眼,瞧见一位西班牙大婶正伸手开太太的背包,这才如梦初醒,连忙提醒太太注意。受惊的女贼见扒窃失败,遂从容离去。说实话,那女贼容貌端庄,衣着考究,举止优雅,不是我亲眼看见她的行径,绝对会认为她是一位事业成功,家道殷实的女白领。
  此后背包还是不断被打开,不过我们外出时从来不把钱物放在背包里,那里边不过是一瓶水,一些防晒化妆品,一份地图而已,所以也没丢什么东西。
  第四天坐地铁去露天大市场,等车时一家西班牙人站在了我的身边。站在我右手边的中年妇女看起来像是母亲,她身边那个十二岁上下的女孩儿大概是她女儿,站在我左手边的那个大约十六七岁的少年也许是她的儿子。三人都皮肤黝黑,但穿着都相当不错。那个少男穿着笔挺的西裤白衬衫,右胳膊上搭着一件灰色西装上衣。等了几分钟,太太突然在身后叫了起来:“小心,他在开你的包。”原来那少男胳膊上的西装是个掩护,西装下两只贼手正试图打开我挂在左肩的摄影包。此时恰好地铁列车进站,遂摆脱三人上车,那三人随后上了前边一节车厢。
  到站下车后,突然发现这一家三贼居然也下了车,而且跟在我们后面。大概他们在车上一直监视着我们。为了试探他们的意图,我故意放慢脚步,这三人也立刻放慢脚步,不远不近地跟着。此时地铁站里的乘客已经基本走光,只剩下我们夫妻跟那一家三口。我快速判断了一下形势,感觉出站后就是露天市场,一定人多路杂,加上我们不熟悉情况,如果被这三个家伙盯死,难保不被他们得手,应该立即摆脱他们。于是干脆停下来,转过身,双手抱胸,两腿叉开,拿出我能想象的最凶恶的眼光,死死盯住那个少年男贼。那三贼大约没想到这一手,也停了下来。僵持片刻,三贼转身坐到了墙边长椅上。遂得以脱身。
  后来我在网上看到中国驻西班牙使馆给西班牙华人的安全通知,说是西班牙不仅小偷多,而且行为猖狂,有时会一拥而上,将受害人按倒在地,强掠财物而去。这才知道我当时选择跟小偷对峙是何等愚蠢。当时地铁站内并无旁人,我从未打过架,如果那三个小偷真的扑上来的话,以三比二的力量,大概十有八九会得手。
  受此一惊,我在西班牙后来的十多天里患上了无可救药的“小偷多疑症”――在街上走上几分钟,一定回头看看,瞧瞧有没有人跟上来。走在人群里,哪怕身边只有三四个人,也要无法自制地来回打量,在心里暗暗揣摩哪位比常人多长一只手。就这样儿,在巴塞罗纳真被我看出一个小偷来。此人是个青年男子,穿汗衫牛仔裤,是在我们逛夜市时跟上来的。我发现后故意离开太太几步,这家伙便趁机挤上来,跟着太太到了一家首饰摊前,并向双肩背包伸手。不过他很快就发现我在盯着他,便匆匆离去。小偷的目光好像都有某种闪闪烁烁的特性――表面上没在看你,其实你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注意中。
  我去过不少听起来吓人的地方。比如纽约,我有朋友遭黑人抢劫,旅游书上甚至劝告说最好在袜子里藏点钱,以免被偷遭抢时连打电话的钱都没有。偏偏那是我最喜欢的城市。近年去美国,无论有事没事,每次都要在曼哈顿住住,短则几天,长则半月。有时在百老汇看戏晚归,便徒步走回旅馆,也从未遇到任何问题。再比如意大利,不仅旅游书上警告扒窃问题,而且我们朋友中确实有人在罗马公车上被偷得钱卡两光,靠着信用卡公司的急救金勉强度日。但我们在那里一个月,连个小偷的影子也没见到。去西班牙之前看过两本旅游书,都说那是个“相对安全”的地方。结果是“三人行,必有偷我者焉”。可见“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他人的经历代替不得你的经历,你的经历却也并不比他人的经历更真实。正因为真实永远在别人的现实跟我们自己遭遇的现实之间漂移不定,世界才是个让人百看不厌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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