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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度学校法制、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材料

时间:2019-04-1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大城县教育局 关于评选2012年度学校法制、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区)教办室、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法制、安全工作,肯定成绩,鼓励先进,调动各单位法制、安全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县教育局决定对2012年度学校法制、安全工作比较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评选和表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产生,先进个人在从事学校法制、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教师中产生。

二、评选名额 各乡镇(区)分别评选推荐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各1个;
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先进单位由县教育局直接评定。各单位分别评选推荐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各1名。

三、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先进集体 1、高度重视学校法制安全工作,在年度工作安排中有明确的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学校法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2、有健全完善的学校法制、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3、定期研究学校法制、安全工作,积极探索学校法制、安全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新手段和新机制,工作措施有力,效果良好,成绩突出。

4、经常开展检查、督导学校安全工作,并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

5、认真执行安全月报制度,及时上报各类安全工作信息,未出现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

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对县教育局布置的工作任务未按照要求及时落实、工作情况未及时反馈的;
辖区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
集体越级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
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发生学生严重违纪违法、打架斗殴致人伤亡的学校。

(二)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和法制、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甘于奉献。

2、深入研究学校法制、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学校法制、安全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

3、热爱法制教育工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勇于进取,积极组织或参与各项法制教育活动,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工作成绩突出。职责范围内,未发生过因疏忽大意而造成的责任事故。

一年内本人职责范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
集体越级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
本人因违法违纪或工作懈怠受到本部门、本单位批评的。

四、评选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侧重一线的原则,切实将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评选推荐上来,以充分发挥表彰激励作用。

2、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均需准备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先进个人需填写《大城县学校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大城县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各一式2份,务于3月 18日前报教育局法制股(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大城县学校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 《大城县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大城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 本文来自https://www.zai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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