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高考资料 > 高考报名 > 正文

陕西省高考报名

时间:2017-04-0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2017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017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市(区): 县(区):

篇二: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考治招。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以平安高考为目标,加强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管理工作。命题、制卷、试卷分发、拉运、保管、考试实施、答卷回收各环节保密管理要实现无缝链接,尤其要加强考试实施期间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同时要加强考试信息系统安全、涉考人员人身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和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

第二章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第四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学校负责,并安排专人将考核结果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2016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并加盖公章;回户籍所在县

(区)报名考生的鉴定由就读学校负责。县(区)招办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相关部门要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第三章 体检与考生档案

第六条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各市、县(区)招委会要严格选择体检医院和选聘体检工作人员,并对所选聘人员进行认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要采取切实措施,完善程序,确保无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体检结论要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填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所作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表填写要字迹清楚,数字准确,涂点规范,以保证信息采集准确。体检结论要反馈给考生。

第七条 陕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县、市级体检和复检医院无法确诊的问题做出最终裁定。有关体检的详细规定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14〕3号)执行。

第八条 考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由省招办建立,内容包括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考成绩、志愿、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信息。纸质档案包括学籍档案和报考材料,其建立、管理及领取办法按照《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纸质档案管理办法》(陕招办〔2012〕7号)执行。

第四章 考试和评卷

第九条 考试科目设置: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外语;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外语。外语分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第十条 全国统考于6月7日至8日举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第十一条 2016年我省高考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所有科目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外语科目包含听力考试,其成绩计入外语科总分。高考试卷、答题卡由省招办印制。

第十二条 市、县(区)招办要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残疾人考生参加高考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按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教考试〔2015〕2号)执行。其他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临时伤病考生,各地招办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提供合理便利条件,协调安排好这些考生参加考试。同时要及时向省招办书面报告备案。

第十三条 市、县(区)招办负责组织考试实施。考点必须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确有困难的,经市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在县城附近设置考点。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按单人、单桌、单行编排座位。各科类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编考场。参加外语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在外语科目考试时,必须按照不同语种单独设置考场。全国统考考点与高职单招考点原则上应分开设置。

第十四条 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各市、县(区)要按照标准化考点技术要求,按时做好考场视频监控使用前的调试、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在考试期

间可以正常、稳定地使用。所有考场、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必须纳入视频监控范围之内,并可实现网上巡查,确保试卷保管和考试期间监控时间不中断,监控范围不留死角,监控录像保存完整。有条件的考点考场,试音和考试期间全程录音。广播室应安装摄像头和拾音器并接入网上巡查系统,外语听力试音和考试期间全程录像录音。所有考点必须安装、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原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源网:陕西省高考报名)确保所有考场在屏蔽范围之内。每个考场监考员不得少于2人。各考点要安排女监考员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收缴一切可疑无线电信号接收、发射装置及其他违禁物品。

各市、县(区)要对以往违纪高发的考生群体、考试管理存在隐患的考点加强监督、整改,县(区)招生委员会在为此类考点、考场选派监考时,一要选择以往工作责任心更强、执行纪律更严格负责的监考老师,二要适当为每个考场加派监考。每个考点要根据考场分布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流动监考。

第十五条 严禁监考(包括流动监考)携带手机及其他无线通讯设备进入考点;严禁主考、副主考及其他工作人员携带手机及其他无线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务办公室、试卷保管室等工作场所。每科考试前,考点要在专门场所安排专人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监考和拟进入考场等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测。每科考试均随机调换监考员,调换办法由各市(区)招办制定。

第十六条 考试结束后,市(区)招办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答题卡、备用试卷和备用答题卡以及考场记录表等材料送交省招办高考评卷工作站。

本办法未及之考试管理事项,按照高考考务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篇三:2016年陕西省成人高考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6年陕西省成人高考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工作,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入学质量,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成人高校,包括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为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3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和函授3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第三条 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照规定和批准程序纳入国家和省成人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

第四条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

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本校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第五条 各类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教育部颁布复习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确定考试时间,制定试卷评分标准。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6年版)的要求命题。

第六条 省、市(区)、县(区)招办组织报名、考试等工作。新生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组织进行。

第二章 计 划

第七条 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的编制工作使用教育部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所有成人高校必须使用“系统”在网上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的分专业计划)。其他各部门在计划编制工作中的职能执行教育部的规定。

各成人高校在分省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尽可能减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

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只能在已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省(区、市)招生。

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批准。

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

我省今年实施“成人高校报名办法和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改革”试点工作,省属成人高校先公布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数待报名工作结束后确定。省招办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目录,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第三章 报 名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报考煤炭企业优秀职工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一线工作五年以上、或担任区队长、班组长及技术骨干、或获得过县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条件,选报煤炭工程类单独招生专业志愿。

7.报考专升本免试教育的退役士兵或下基层服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服义务兵役退役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选报面向社会招生的专业志愿。

第九条 报名考试地点:考生必须在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各市(区)招办要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严禁考生跨市(区)报考,坚决杜绝大规模有组织异地报考。一旦发现异地报考,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

标签:陕西省 高考报名 陕西省高考报名入口 陕西省高考报名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