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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律师

时间:2017-04-2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2016年司考改革后的报名条件

2016司法考试改革后报名条件

2015年6月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201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根据该文件,对关键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改革实施时间

该文件上说,所有改革完成时间是2017年底。也就是说,这个改革最早是在2017年实施,最晚是在2018年实施。对于许多人而言,2016年是最后一次考试机会了。

二、非法本、非全日制、双学位学生如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文件原文: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以上是文件原文,根据文件原文,以下事项明确:

第一,如果用法学类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如果一个人,本科非全日制,又考取了法学类硕士学历(全日制),是不符合“学历条件”要求的。第二,如果一个人本科是非全日制,那么必须考取非法学类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才符合学历方面的条件。

(“学历”法学类只认全日制本科。非法学类“学历“认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

第三,双学位同学福音。如果一位同学,本科是全日制非法学类专业,则已经满足了学历要求,同时辅修了第二学位是“法学学位”,符合条件。温馨提示:

如果是非全日制本科生(不管专业是否为法学类),只能有两条途径满足学历要求:

第一,考取全日制非法学类研究生学历(考全日制法律类研究生不符合条件)。

第二,或者重新参加高考,考全日制本科学历。

具体报名条件解读如下:(仅属于解读,具体规定还需等正式文件颁布)

1.全日制法学类(含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民族学、社会学、公安等)本科学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2.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法学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即使是在职法律硕士、法学硕士也没问题,只要有法学类学位就可以了。)

3.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三年法律工作经验)

4.本科非全日制,只能考取全日制非法学类研究生学历(或重新高考),然后重复第2、3条。

5.双学位。全日制本科非法本,辅修第二学位法学,可以直接报名。

6.依照惯例,大四上学期9月可以考试。在读研究生可以考试。相关阅读: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将现有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考试方式,一年一考。根据国家法律职业从业的需要,确定年度合格比例,将现有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由其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设计、改革及合格标准的确定等项工作。

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

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组建权威的命题与考核专家队伍,加强题库、案例库建设,每年更新案例库,推进考试测评工作科学化、标准化。

《意见》强调,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二要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要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四要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意见》明确了法律职业的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意见》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意见》还分别从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条件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

篇二:2016年高考试题(政治)上海卷 解析版

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上海卷)

政治

一、选择题:本题共12小题,每小题4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一、单选选择题(共90分,每题3分。每题只能选一个选项)

1.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

A.是我国的执政党

B.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D.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C.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答案】B

【解析】中国共产党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故B符合题意;A与题意不构成因果关系;以工农联盟为基础指的是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C项错误;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D项错误。故选B

【考点定位】共产党的宗旨

【名师点睛】本题考查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的相关知识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中国共产党不是国家机关、不能履行国家职能、不是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它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是互相监督的关系。

2.在我国,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是( )

A.全国人大代表

C.湖南省人大代表

【答案】B

【解析】我国的选举方式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现阶段,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实行间接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故B是直接选举,符合题意;ACD都是间接选举,与题意不符。故选B。

【考点定位】民主选举

【名师点睛】本题考查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在明确这个知识的基础上,我们还要明确不同的选举方式各有利弊,我们不能笼统地说哪种方式更好,必须从多个角度认识影响选举方式的因素,并学会用历史发展的辩证观点分析、判断、理解我国的选举方式的选择。

3.以下代表全国人大行使最高监督权的是

A.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B.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C.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

B.上海市闵行区人大代表 D.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

D.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

【答案】C

【解析】人大的监督权是指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力,故C符合题意;A是任免权的体现;B是决定权的体现;D是立法权的体现,都与题意不符。故选C。

【考点定位】人大的职权

【名师点睛】人大的监督权是指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利。在题外我们还需要明

确一点,在我国,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司法机关(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行政机关(各级政府)的关系不是互相制衡的关系,我国其它国家机关都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4.从东海之滨到雪域高原,上海和西藏虽相距万里。但有着深厚友谊。多年来,两地注重优势互补,不断深化合作交流,上海企业与西藏文化旅游、特色农牧业及资源等领域开发合作,西藏到上海开展经贸、人文交流等活动。这反映了我国坚持

A.对外开放的理念

C.民主集中制原则

【答案】

B B.各民族的地位一律平等 D.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考点定位】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名师点睛】各民族一律平等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居住地域大小,经济发展程度如何,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是否相同,政治地位一律平等;二是各民族不仅在政治、法律上平等,而且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所有领域平等;三是各民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

5.人民政协根植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对人民政协理解正确的是

A.围绕民主与团结主题开展活动

C.服从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

【答案】A

【解析】政协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主题是民主和团结,故A符合题意;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共产党,不是政协,故B说法错误;人民政协坚持党的领导而不是政府的领导,故C说法错误;政协不是国家机关,故它不向人大负责,D项说法错误。故选A 。

【考点定位】人民政协

B.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D.受人大委托,向人大负责

【名师点睛】本题考查政协的相关知识,只要明确政协的主题是团结和民主不难选出答案。但在学习中我们还要明确: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各民主党派的政治组织,不行使国家职能,但能履行自身的职能。

6.2015年底,中(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 源 网:高考报名律师)共中央在中南海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2015年经济形势和2016年经济工作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会议上,各民主党派的作用是

A.直接参与民主管理

C.参与经济政策协商

【答案】C

【解析】在座谈会上各民主党派就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体现的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职能,故C符合题意;民主管理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发展基层民主的表现,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无关,故A与题意不符;规划监管经济事务是国家机关的职能,不是民主党派的职能,故B和题意不符;人大具有决定权,决定国家或者是地区的重大事项,民主党派没有这个权力,D项错误,故选C。

【考点定位】民主党派的职能

【名师点睛】本题借民主党派的作用考查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在学习中要注意,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组织上是相互独立的,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在监督上是相互监督的关系。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只能是政治领导,不包括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

7.体现我国人民检察院职能的是

A.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

C.宣告公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答案】A

【解析】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司法机关,是我国法律监督机关,各级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故A符合题意;人民法院的基本任务是审判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故BC是人民法院的职能,和题意不符;侦查网络金融诈骗活动应是公安机关的职能,D项不选,故选A。

【考点定位】人民检察院的职能

【名师点睛】本题考查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职能,在这里要明确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关系: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属于国家司法机关,但在很多方面有着不同,如: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法院的职责主要是依据法律作出裁判,另外还有强制执行职责。检察院的职责则是对执法机关及司法机关进行监督。

8.两年来,S县开展问政198场次,接收问政的县、镇(办)政府部门负责人594人次,参与群众12.2万人次,通过问政承诺的事项732项,其中兑现承诺695项。广场问政有利于政府

A.直接管理社区公益事业

C.丰富基层民主自治形式 B.完善决策机制 D.优化宏观调控

B.规划监管经济事务 D.决定国家重大事项B.审理经济纠纷和行政纠纷 D.侦查网络金融诈骗的活动

【答案】

B

【考点定位】政府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

【名师点睛】问政是公民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的表现,广场问政一方面有利于公民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提高公民的参政能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政府改进工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9.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施劳务对接工程,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通过与区外劳务需求对接引导青壮年劳动力输出,实现转移就业脱贫。在脱贫攻、坚中,上述措施能够实现转移就业脱贫的逻辑是

A.a提供公共服务 b提高劳动者收入c配置劳动力资源

B. a完善经济管理b提高劳动者福利c配置劳动力资源

C.a提供公共服务b提高劳动者素质c推动劳动力流动

D.a完善经济管理b提高劳动者技能c推动劳动力流动

【答案】C

【解析】“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是提供公共服务的表现,不是经济管理的表现,排除B项与D项; “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有利于提高贫困地区青壮年的素质,实现就业与创业,从而实现脱贫致富,但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并不能直接提高劳动者收入,故A项不选;“通过与区外劳务需求对接引导青壮年劳动力输出”有利于推动劳动力的流动,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实现脱贫致富。故综合起来看,C符合题意,本题应选C。

【考点定位】政府的职能

【名师点睛】本题考查了当前“精准扶贫”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实现就业脱贫只靠国家政府的救济或经济援助是不行的,它只能缓解而不能根本解决这一问题,要想真正脱贫致富劳动者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素质。从国家层面上,扶贫政策也应该由“输血”变“造血”,以提高劳动者自身致富能力为根本方向。

10.主权国家拥有的独立权是指

A.管理人口、领土、政权的权力

B.行使对内、对外的国家职能的权力

C.自主处理内政和外交事务的权利

D.保卫国家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答案】C

【解析】独立权是指主权国家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故C符合题意;A是管辖权的表现;B是国家主权的体现;D是自卫权的体现,都与题意不符。故选C

【考点定位】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

【名师点睛】本题考查主权国家基本权利的相关知识。对于主权国家基本权利的区分,我们可采用以下“关键词法”来区分:(1)独立权:“自己意志”“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自主决定”等。(2)平等权:“不分大小国家享有投票权”“使用本国语言文字”“法律地位平等”等。(3)自卫权:“国防建设”“建筑要塞”“还击入侵”“捍卫主权”等。(4)管辖权:“管理本国公民”“保护本国公民”“维护侨民权益”“管理驻外使馆”等。

11.体现公民直接参与民主政策的是

A.就地铁票价问题,刘律师受邀参加市物价局召开的听证会

B.就违章搭建问题,赵阿姨通过网上“市长信箱”反映情况

C.就交通整治问题,杨教授要求区人大代表向人大提出意见

D.就员工福利问题,钱师傅在职代会上参与福利方案的表决

【答案】

D

【考点定位】民主决策的途径

【名师点睛】解决本题,除了要明确直接参与与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不同之外,还要明确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的不同:政府的某项决策在决策前和决策中公民参与这属于民主决策的有关问题,而在决策后公民参与就属于民主监督的相关问题。

1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决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主义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年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以上论述的核心观点是

A.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篇三:律师协会的职责是什么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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