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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互娱 从娱神到娱人

时间:2019-01-2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以郭茂倩《乐府诗集》中清商曲辞里的神弦歌18首为研究对象,横向考察神弦歌作为民间创作,产生与流传的社会环境及其地位;纵向探讨神弦歌作为祭祀歌谣,在巫觋淫祀的文学发展史上的作用和意义,由此可为神弦歌作出中国文学史上较为准确的定位。
  关键词:神弦歌;祭祀;娱神;娱人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030(2012)01-0074-06
  郭茂倩编《乐府诗集》引《古今乐路》,录入神弦歌11曲,18首。与吴歌、西曲相提并论而数目相去甚远的神弦歌,前人无多论述。目前研究如下:今人王运熙《神弦歌考》,对歌中提及的神仙鬼怪进行了一些考证;萧涤非在《六朝乐府文学史》一书中专辟一节,考证歌中提及的地名;曹道衡曾非常简略地注释过其中的9首。
  神弦歌是一种集音乐、舞蹈、诗歌、宗教于一体的艺术形式:作为娱神的宗教行为,它既与之前的楚辞九歌有着明显的区别,也没有被归人郊庙歌辞的行列;作为娱人的歌舞表演,它又因充斥其间浓厚的鬼神色彩而有别于吴歌、西曲,以极小的数量,被郭茂倩单列一类,与现存326首吴歌和142首西曲并列。虽然数量很少,但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不应被忽视。
  一、神弦歌流传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地位
  1.神弦歌的流传时间和地域
  神弦歌的产生与流传,至少可追溯至孙吴时代。《宋书乐志》:“(何)承天日,或云今之神弦,孙氏以为宗庙登哥也。”作为乐府民歌,在孙吴时能被上层统治者采集利用,则其在民间必然已经产生并且开始流行。而《明下童曲》:“走马上前陂,石子弹马蹄。不惜弹马蹄,但惜马上儿。陈孔骄赭白,陆郎乘班骓,徘徊射堂头,望门不欲归。”其中提及陈后主之狎客:陈宣、孔范,陆瑜;证明南朝末期,神弦歌仍在流行。
  神弦歌涉及的地名,白石,清溪,白水,赤山湖等,均在以建业为中心的吴越地区。曲中神怪,大多依水而居;芙蓉花,菰童,菱芰,均是水生植物;故而,神弦歌产生于长江沿岸。目前所见的神弦歌大多产生于吴地,但是如果考虑由于历史原因而流失的一部分歌谣,更加合理的情形或许应当是:现存的18首实际上只是冰山一角。
  2.神弦歌流传的社会环境
  江南的巫祀,汉魏时代就已经十分流行:“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财产以之困匮,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荐祠者,发病且死,先为牛鸣。前后郡将莫敢禁。”祭神风行至官府不能禁,即使能止,亦凭巫术:“(巴)再迁豫章太守,郡土多山川鬼怪。小人常破赀产以祈祷。巴素有道术,能役鬼神,乃悉毁坏房祀,剪理奸诬,于是袄异自消,百姓始颇为惧,终皆安之。”后汉淫祀,可见一斑。除去以资财娱神外,以歌舞管娱神者,也不乏其人:“孝女曹娥者,会稽上虞人也,父盱能弦歌为巫祝。汉安二年五月五日,于县江诉涛迎婆娑神,溺死不得尸骸。”曹娥之父盱即为以弦歌娱神的巫祝。
  汉时淫祀盛行,耗费资财,有损民力,朝廷皆持打压态度。自魏晋至南朝末年的近四百年时间里,江南荆楚地区民间淫祀,愈演愈烈。山川草木人鬼,皆可为神。天师道、五斗米道等组织四处横行。如《宿阿曲》中的苏林、赵尊,都是道教神仙。
  除此之外,尚有颇多异事流传,六朝志怪小说中,尤以清溪小姑最盛,究其原因,恐为蒋子文第三妹所致。《异苑》:“青溪小姑庙,云是蒋侯第三妹。”作为鼎鼎大名的蒋侯三妹,自然为时人乐道。而其女性神祗的特殊身份,又为之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与清溪小姑相关的异事颇多:
  晋太康中,谢家沙门竺昙遂……常行经清溪庙前过,因入庙中看,暮归,梦一妇人来语云:“君当来作我庙中神。”不复入。昙遂梦,问妇人是谁,妇人云:“我是清溪庙中姑。”如此一月许便病,临死,谓同学年少曰:“我无福亦无大罪,死乃作清溪庙神,诸君行过当看之。”
  其他如《幽明录》,《续齐谐志》等相关传说,大抵相似,不再引述。大量神怪故事的流传,是神弦歌生存的基础。它们为民众提供了祭祀的对象和娱悦神祗的方式。尤其是神弦歌作为演唱的歌谣,其简洁含蓄的表达,很可能就是对这些传说内容的浓缩。神弦歌的本意是娱悦神祗,娱神方法众多,或以资财贡品,或以歌舞声乐,而神弦歌是利用歌舞。
  更为甚者,民间祭祀的种种内容与形式,竟然也走入上层宗庙祭祀的厅堂,为统治者公然采用或提倡。如对于蒋子文的祭祀,源于孙吴:
  蒋子文者,广陵人也,嗜酒好色,佻达无度,常自谓已骨清,死当为神。汉末为秣陵尉,逐贼至钟山下,贼击伤额,因解绶缚之,有顷遂死。及吴先主之初,其故吏见文于道,乘白马,执白羽,侍从如平生。见者惊走,文追之谓曰:“我当为此土地神,以福尔下民,尔可宣告百姓,为我立祠。不尔将有大咎。”是岁夏,大疫,百姓窃相恐动,颇有窃祠之者矣。文又下巫祝:“吾将大启?孙氏,宜为我立祠,不尔,将使虫入人耳为灾。”俄而小虫如尘,入耳皆死,医不能治。百姓愈恐。孙主未之信也。又下巫祝:“若不祀我,将又以大火为灾。”是岁,火灾大发,一日数十处火……于是(孙主)使使者封子文为中都侯,次弟子绪为长水校尉,皆加印绶,为立庙堂。转号钟山为蒋山。
  蒋子文即蒋侯。此后,蒋侯不断被统治者祭祀封绶。《宋书?礼志》:“宋代稍加爵位至相国、大都督,中外诸军事,加殊礼锺山王。”至南齐东昏侯更加封为帝。统治阶层对地方杂鬼的祭祀,自孙吴起:
  历阳县有石山,临水,高百丈。其三十丈所,有七穿骈罗穿中,色黄赤,不与本体相似,俗相传谓之石印。……下有祠屋,巫祝言石印神有三郎。时历阳长表上言石印发,皓遣使以太牢祭历山。巫言,石印神三郎说,天下方太平。……皓大喜,日:吴当为九州作都渚乎?……重遣使以印绶拜三郎为王,又刻石立铭,褒赞灵德,以荟休祥。
  此处之石印神当与神弦歌之白石郎,清溪小姑等类似,既非先人祖宗,也不是天地山川之大神,应属地方杂鬼,其实就是一块颜色特殊的石头。而前面的蒋侯,也不过是一个放浪不羁、抗贼而死的下层军官(秣陵尉)。他们凭藉一些所谓的灵异事件,不仅使一般民众敬畏害怕,甚至还堂而皇之地成为统治者祭祀的对象。
  上层统治者不仅接受了民间祭祀的杂鬼小神,甚至连巫觋歌舞娱神的祭祀形式,也被移植入正式的宗庙祭祖活动中:
  其从父敬宁祠先人,迎女巫章丹、陈珠二人,并有国色,庄服甚丽,善歌?,又能隐形匿影。甲夜之初,撞钟击鼓,间以丝竹,丹、珠乃拔刀破舌,吞刀吐火,云雾杳冥,流光电发……入门忽见丹、珠,在中庭轻步??,灵谈鬼笑,飞触挑拌,酬酢翩翻……
  此处祭祀先人所用之女巫,有国色,善歌舞,几乎与女伎无差,丝毫没有祭祀先人的凝重与肃穆。不独夏氏如此,连最高统治者孙皓迎接父丧的仪式,居然都是“倡伎昼夜娱乐”。祭祀祖先当用雅乐,而上层贵族竟然以巫觋倡伎事之,对于一般的鬼神,恐怕更加有过之而无不及 了。
  综上,祭祀杂鬼小神,无论是下层民众还是上层贵族,都曾参与其中。乱世之民对于精神慰藉的渴望,使得道教方术组织肆意扩张,神仙鬼怪故事广泛传播并且为人信服。这些,是神弦歌产生的土壤。上层贵族认同、接纳民间诸神并且身体力行地祭祀,一则上行下效,促使淫祀之风日盛,用于祭祀的神弦歌也更加广泛地流传;二则文人和朝廷专业乐师的介入,使得神弦歌的内容更为含蓄高雅,形式更加精致,规模更加庞大。即,东汉末年至南朝末年的长江流域,为神弦歌生存、发展、流行提供了极好的文化环境。
  3.神弦歌的社会地位
  神弦歌来源于民间,语言风格清淡明丽,虽是祭神音乐,内容和形式却近郑卫而远雅颂。由此,被郭茂倩归人清商曲辞。自魏晋以来,整个清商乐在朝廷乐署中的地位是不断变更的。曹魏三祖将清商从鼓吹中分出,与太乐和黄门鼓吹三足并立,西晋因袭之。东晋将鼓吹与清商全部并入太乐,开启了六朝太乐统辖清商的制度。至于宋齐两代,亦如东晋,并无清商专属,清商乐也由太乐执掌。梁陈二代,乐官制度较宋齐完备,太乐鼓吹分职,清商有专属,但隶属太乐。虽然职属有所变革,清商进入太乐,雅郑界限淡化的趋势是很明显的。作为清商曲辞的一个门类,神弦歌自然也经历这些变化。然而,神弦歌所具备的宗教色彩,使之在进入太乐后,承载起宗庙祭祀的重任。《宋书?乐志一》:“世咸传吴朝无雅乐,案孙皓迎父丧明陵,唯云倡伎昼夜不息,则无金石登哥可知矣。”虽然事实已然如此,来自民间的俗乐似乎并不能在人们的意识中替代雅乐,堂而皇之地成为祭祀乐歌,沈约斥之为:“陆机、孙权诛,肆夏在庙,云翘承机,不容虚设。”不独后世史臣有此见识,当时之统治者,亦相当明了宗庙祭祀之理所应当的对象与民间淫祀之区别。以神弦歌为表现形式的淫祀活动,也曾遭到统治者打压:
  昔圣帝明王修五岳四渎,名山川泽,各有定制,所以报阴阳之功。而当幽明之道故也,然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也。故史荐而无娩词,是以其人敬慎幽冥而淫祀不作。末代信道不笃,僭礼渎神,纵欲祈请,曾不敬而远之徒,偷以其幸,妖妄相扇,含正为邪,故魏朝疾之。其按旧礼具为之制,使功着于人者,必有其报,而妖淫之鬼不乱其间。
  然积重难返,民风难移,纵有诏令,收效甚微。至晋穆帝时,淫祀又盛:
  晋穆帝升平中,何琦论修五岳祠,……今非典之祠,可谓非一,考其正名,则淫昏之鬼,推其糜费,则四人之蠹,而山川大神更为简阙,礼俗颓紊,人神杂扰,公私奔蹙,渐以滋繁……其诸妖孽,可俱依法令,先去其甚,俾邪正。
  紧随其后的刘宋,亦是如此。周朗上书:“凡鬼道惑众,妖巫破俗,触木而言怪者,不可数,寓采而称神者,非可算。其原本是乱男女,合饮食,因之而以祈祝,从之而以报请,是乱不诛,为害未息。”于是:“宋武帝永初二年,普禁淫祀。由是蒋子文祠以下,普皆毁绝。”然而,好景不长:
  孝武孝建初,更修起蒋山祠,所在山川,渐皆修复。明帝立九州庙于?笼山,大聚群神。蒋侯,宋代稍加爵位至相国、大都督、中外诸军事,加殊礼锺山王;苏侯,骠骑大将军。四方诸神,成加爵秩。
  至此,宋武帝之禁令,已形同虚设。至陈,则更为滑稽。一面,陈后主诏日:“僧尼道士,挟邪左道,不依经律,民闲淫祀袄书,诸珍怪事,详为条制,垃皆禁绝。”一面,张贵妃于宫内大兴魇胜之术:“(贵妃)又好厌魅之术,假鬼道以惑后主,置淫祀于宫中,聚诸妖巫,使之鼓舞。”由此,魏晋至南朝统治者对于巫觋淫祀之暖昧态度,可见一斑。究其原因:一则民间淫祀已然成风,统治者莫之能禁。再者,以神弦歌为表现形式的祭祀活动,给观看者赏心悦目的感官冲击,使得统治者对其心向往之,然而,其俗文学的本质,又使得上层贵族不得不对其在道义上取不认同的态度。为了缓和两者矛盾,神弦歌的宗教色彩使之与太乐中的祭祀功用得以沟通。神弦歌俗乐的性质和雅乐的功用,使之既区别于宗庙祭祀所应当采用的郊庙歌辞,又不同于完全源自民间、娱人心性的吴歌西曲,而最终处于一种实际上已然登堂入室,观念上却依旧不登大雅之堂的尴尬境地。
  二、神弦歌――从娱神到娱人的蜕变
  1.神弦歌的归属――以《九歌》为源头的淫祀
  中国有着悠久的祭祀文化,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无论是对于祖宗先人的供奉祭拜,还是对于神仙鬼怪的崇敬畏惧,作为祭祀文学,在先秦,都已肇端。前者以《诗经》雅颂为初始,后者以《楚辞》九歌为源头。《周颂》与《九歌》的对立,形成了中国古代祭祀的两大系统。前者产生于礼乐文明昌盛的中原大地,以祖先和天地日月等大神为祭祀对象,如《周颂》中有一半的诗篇是祭祀祖先的。祭祀音乐由朝廷专门机构太乐署掌管。祭祀时,场面堂皇肃穆,气势恢宏,以祖先为代表的神祗庄严伟大,高高在上,以上层贵族为主要成员的祭祀者恭敬肃穆,进退有序。祭祀的内容无非是感激祖先的庇佑,祈求丰收与安泰。如此祭祀,是礼制所允许的和提倡的,并且为历代统治者承继。在《乐府诗集》,被放人郊庙歌辞一类。后者则产生于巫觋淫祀风气盛行的荆楚地区,祭祀对象为神仙鬼怪乃至草木川泽之灵,场面纷繁绚丽,奇异诡谲;大部分神祗具有明确的形象和鲜明的个性,如湘君,湘夫人,山鬼;祭祀者既包括上层贵族,也包括下层民众;祈求的内容,则是从国泰民安到生儿育女,无所不有。如此祭祀,是为礼制所不容的淫祀。如果将其作为宗庙祭祀礼仪,则是混淆雅郑,必为后世诟病。
  魏晋六朝,一方面,神弦歌作为清商乐的一支,曾一度归人太乐,在事实上成为了最高统治者祭祀先祖的乐歌,然而,神弦歌从未在名义上获得郊庙歌辞的地位,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后世。并且,神弦歌从未完全取代雅乐,成为唯一的宗庙祭祀音乐:
  何承天尝谓吴朝无雅乐,案孙皓迎父明陵,唯云倡伎昼夜不息,则无金石登歌可知矣。或日:“今之神弦,孙氏以为宗庙登歌也”……韦昭当孙休之世,上鼓吹铙歌十二曲,表曰:“当付乐官善歌者习之”,然则吴朝非无乐官善歌者,乃能以歌辞被丝管,宁容独以神弦为庙乐乎?
  雅乐,哪怕只是形式上的存在,已经宣告了自身正统祭祀音乐的地位,同时,也将神弦歌排除在了礼法容许的宗庙祭祀系统内。
  另一方面,同是“祭祀神祗,弦歌以娱神”Ⅲ15_的宗教音乐,神弦歌与之前的《九歌》却有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神弦歌产生流行的区域:江南及荆楚地区,
  “其俗信鬼神,好淫祀”,这与《九歌》产生地“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祀”的情形是相似的。且两者均来自民间:
  《九歌》者……昔楚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祀……蛮荆陋俗,词既鄙俚,而其阴阳人鬼之间,又或不能无亵慢淫荒之杂。
  《九歌》作为民间淫祀的源头是可以肯定的。而神弦歌, “观其词章,盖民间祠神之乐章”,统治者对其暧昧的态度,也反映了神 弦歌的民间特性。其次,从祭祀的形式来看,《九歌》“必以歌乐鼓舞以乐诸神”,而以神弦为宗庙登歌的孙皓,迎父丧时,亦是“倡伎昼夜不息”。即,《九歌》与神弦都是集音乐,舞蹈,诗歌于一体的综合表现形式,有一定的表演规程。如神弦歌第一曲言“苏林开天门”,以示迎神;《九歌?大司命》首句亦以“广开兮天门”迎接神祗。第三,两者祭祀的对象亦有相似之处:《九歌》与神弦的祭祀对象皆为神fJIJ鬼怪,完全不涉及祖宗先人。具体而言,两者都提到大量水神,前者如湘君,湘夫人,何伯,后者如娇女,白石郎,江伯,湖就姑。这大概与两者皆产生于河道纵横的南方荆楚之地相关。而同为山神,《九歌》里的山鬼和神弦歌中的明姑,连出行的阵势都十分相近:前者“乘赤豹兮从义狸”,后者则“前导陆离兽,后从朱鸟、麟、凰凰”。不仅如此,两者所祭祀之神祗的处境和性格,也有相同点。《九歌》中独?的湘君,湘夫人,山鬼与“蹀躞月桥上”的娇女,与“独处无郎”的清溪小姑,一样孤独寂寞,一样期盼,等待郎君。甚至前者,在表述上,更为直白明确,如:“横流涕兮潺谖,隐思君兮?侧”(湘君),“风飒飒兮木萧萧,思公子兮徒离忧”(山鬼);后者,则比较隐晦含蓄。
  神弦歌,从形式到内容,皆如《九歌》一般:“比其类,则为三颂之属,而论其辞,则反为国风再变之郑衙矣”。故而,将神弦歌纳入以《九歌》为源头的淫祀系统,成为其经过七八百年之后的延续,应该是可以成立的。
  2.从《九歌》到《神弦歌》
  虽然明确了神弦歌应归属于以《九歌》为源头的淫祀系统,两者在形式、内容和功用上有诸多相似之处,但是,《九歌》与神弦歌的差异,也不容忽视。而正是这些差异,实际上,暗示了两者隐藏在光怪陆离的神道之后,不一样的最终目的。
  首先是体制上的区别。《九歌》宏大完整而神弦歌则显得短小零碎。就单篇而言,《九歌》中最短的篇目《礼魂》为5句27字,神弦歌中最长的单篇是《圣郎曲》,仅有6句30字。从整体上看,《九歌》11篇,有降神,有送神,结构严谨完整,是整套的祭祀乐歌,其中神祗亦颇多对应,如大司命,少司命,湘君,湘夫人,且排列有序。神弦歌11曲18首,祭祀神祗互不关联,最后一曲《同生曲》作为送神曲,意味并不明确,萧涤非甚至将其排除在神弦歌之外,由此看见,至少目前看到的神弦歌并不是完整成套的祭祀乐歌。
  其次,从祭祀的形式上看:《九歌》中的祭祀场面令人眼花缭乱,供奉的祭品也是纷繁复杂。巫觋极尽能事,取悦讨好神祗,祈求他们的降临:“瑶席兮玉?,盍将把兮琼芳。蕙肴蒸兮兰藉,奠桂酒兮椒浆。扬袍兮拊鼓,疏缓节兮安歌,陈竽瑟兮浩倡。灵偃蹇兮姣服,芳菲菲兮满堂。”(《东皇太一》)而神弦歌的祭祀场面则冷清得多,仅仅是:“仙人在郎傍,王女在郎侧。酒无沙糖味,为他通颜色。”(《圣郎曲》)“弦歌奏声节,??有余音。”(《娇女诗》)“扣械命童侣,齐声采莲歌。”(《采莲曲》)同是神祗,何以待遇如此不同。关键在于祭祀对象的地位差别。《九歌》中的神祗,东皇太一,云中君,东君,大小司命,河伯,均是掌管日月星辰或天地山河之神。《九歌》对神祗本身的描写,也是带着崇敬和赞美的口吻,他们或是香车美服:“浴兰汤兮沐芳,华采衣兮若英。灵连蜷兮既留,烂昭昭兮未央。搴将儋兮寿宫,与日月兮齐光。龙驾兮帝服,聊翱游兮周章。”(《云中君》)或是携风带雨:“广开兮天门,纷吾乘兮玄云。令飘风兮先驱,使涑雨兮洒丽尘。”(《大司命》)神灵高高在上,他们的降临,是祭祀者的无尚荣幸。神弦歌的祭祀对象则比较杂乱,有道教系统的神仙,如苏林,赵尊;也有民间传说中的小鬼,小妖,如白石郎,清溪小姑;只见于志怪小说中,还有植物成精者,如《道君曲》中的梧桐树。这些神祗没有华丽的服饰,盛大的排场。他们或许具有神的法术,但同时也拥有人的欲望。人们祭祀他们,并不是祈求他们降临,恰恰相反,取悦这些神怪,满足其欲望,是请求他们不要作怪,不要危害人间。娇女、白石郎、清溪小姑,无论是在传说里还是诗歌中,他们都和人一样,孤独寂寞,渴望爱情,他们恋爱的对象,也都是人而非神。此时,人与神的地位平等。更为甚者,《采莲童》、《明下童》二曲中,仅仅是描写了娱神的场面,根本没有提到祭祀的对象。由此,不得不怀疑,神弦歌所要取悦的对象,在与祭者心目中,是否真的十分重要,或者说,以神弦歌娱神的人们,是否也怀着“穆将愉兮上皇”(《东皇太一》)的神圣而敬畏的心情。神怪在神弦歌的祭祀中并不威严伟大,甚至并不重要,而祭祀者也完全没有《九歌》中所描写得那般虔诚严肃。从他们对神怪的描述中,甚至能明显地体会到对神怪的挑逗。既非诚心祭神,却又是祭祀风气大盛,无论是统治者还是下层民众都乐此不疲。祭祀是沟通人神的唯一通道,既然祭祀的对象已经不再重要,可能的解释只有:神弦歌除了愉悦神祗外,更重要的是愉悦观看祭祀仪式的人。即,神弦歌的最终目的还包含了娱人的因素,而非单纯的娱神。
  三、总结
  综上,神弦歌是东汉末年至南朝末年产生、流传于长江流域的民间淫祀乐歌。在其流行之时,应该是歌、乐、舞一体的表现形式。最初是为了愉悦地方杂鬼,使其不作怪害人。在流传的过程中,用于取悦神怪的祭祀歌舞逐渐吸引人们的兴趣,成为被关注的重点。以神弦歌为表现形式的祭祀活动,给观看者赏心悦目的感官冲击,这使得统治者对其心向往之。然而,其俗文学的本质,又使得上层贵族不得不对其在道义上取嗤之以鼻的态度。与《九歌》相比,神弦歌已经逐渐蜕变为披着宗教外衣的人间娱乐活动,不仅在民间屡禁不绝,上层贵族同样将神弦歌作为娱乐方式。但是,与后代纯粹娱人的歌舞不同,神弦歌明显的宗教外衣使其不能摆脱祭祀乐歌的地位。所以,从文学史的角度看,神弦歌是从娱神到娱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过渡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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