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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转轨中的女性发展困境分析 电轨困境

时间:2019-02-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女性参与经济活动是一把双刃剑,既给女性带来光荣又给女性带来痛苦。有学者这样评论:“经济是男性的经济,男性依靠自己的创造改变了人类生活资料的自然状态,使人类生活资料的生产在保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前提下,逐渐超越了仅仅满足个体生存需要的狭隘目的,逐步摆脱了纯粹的自然性,而成为一种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的物质生产活动。男性在人类经济变革中的这种作用,使男性成为了人类经济命脉的主宰者,占据了人类经济活动的绝对优势。”虽然有些偏激,但却道出了一个严峻的历史事实:“生产系统增进了男人的团结,也使妇女愈益个体化,最终是妇女的亏损积累和男人的利益积累。”
   一、传统性别分工的约束导致女性独立经济权的弱化
   中国的妇女解放曾经在“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办到的事女同志也能办到”的口号下,以男性为标准要求女性,因而女性并没有获得个性自主与性别意识,不过是特定的政治话语支配下的承载政治经济革命使命的意识形态的整体符号。在生产力水平较低、家务劳动没有实现社会化的情况下,“男女都一样”使得妇女地位的上升往往以扭曲自身为代价。建国以后与女性相关的劳动政策实际上“在政策和实践两方面存在很大的矛盾”,一方面国家做了大量的舆论宣传,动员女性出来就业;另一方面当时工业化程度很低,提供不了多少工作岗位,所以实际上城市家庭主妇在当时也是很庞大的一个群体,政府只好说“家务劳动也是社会劳动,很光荣”。因此在那个时代女性就业还是很不稳定的,取决于国家的形势和政策,有人甚至说那不叫“女性运动”,那叫“运动女性”。可见,传统话语中的性别角色规范在改革前并没有遭到实质性的否定,而是改头换面地成为“妇女的传统美德”或者“妇女的特殊需求”。
   市场条件下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的产生也并非空穴来风,既与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模式紧密相关,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对这种分工模式有意无意的强化与认可。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对公共政策首要价值的认识不足和转型期市场经济的冲击,有些决策部门过分注重经济效率,相对淡化了社会公正,在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上,有所失衡。加上经济结构调整、企业改制、机构改革,我国劳动力严重过剩,就业形势紧张,传统性别文化乘机回潮。所以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为女性提供了争取权利和发挥经济才能机会的同时,另一方面却又出现了“女人回到厨房去”的呼声。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使得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就业形势更加紧张,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国家开始酝酿实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包括建立实际以女性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阶段性就业制度。“阶段性就业”政策重效率轻公正、重男轻女,有悖公共政策规划的公正性原则。要求女性回家的实质是“牺牲妇女利益,换取经济发展”,将妇女劳动力作为一种边缘劳动力,当成劳动力的蓄水池和后备军,需要的时候你就来,不需要的时候就回家。把“妇女回家、阶段就业”作为缓解男性就业压力的出路,带有明显的性别歧视倾向。传统公共行政过分追求非人性化和客观化的理性效率,把人当作一种工具,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价值,在效率、责任与公平问题上严重失衡。一旦女性因生育返回家庭,事实上会进一步强化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使女性失去已有的独立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家庭地位也会下降,在经济上以至精神上重新依附男性。“男主外、女主内”家庭模式中的妇女缺乏经济主动权,一旦失去男性的袒护,她们极易成为精神及生活贫困的妇女。
   二、经济资源获取和分享的稀缺限制了女性发展
   社会经济资源获取与控制的性别平等主要指男女两性社会成员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经营和控制的平等。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通常把资本、土地、原料、技术、信息等生产性资源作为经济资源的基本要素,广义的经济资源还应包括经济参与的机会及其附着于职业岗位之上的收益与权力。人们对经济资生产源和经济收益的控制程度决定其在社会方式中所起的作用与领取社会财富的方式、数量等,是社会成员在经济市场中生存状态、社会地位的反映。如果妇女仅仅从事经济活动,甚至仅仅对经济资源拥有所有权,而不对经济资源和经济收益的分配进行控制,其对个人生活以至国家层面的影响力将大打折扣。平等分享经济资源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是妇女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经济资源的获得与机会是女性平等享有经济利益的基础和前提。许多女性学研究者和发展研究者将女性视为“无权”的群体,“作为社会性别实践的男人对政治、经济及社会资源的控制,形成男人对权利分配的控制”。中国妇女在权益上的缺乏集中体现在资源和机会上,如物质资源、受教育培训机会、就业机会、社会参与机会等。在中国当代社会生活中,两性分工模式以其巨大的文化惯性力量使男女在机会和结果上都没有平等:人们因性别决定劳动分工、工作待遇及行为方式,男性比女性易于得到更多的机会和资源,掌握更多的权力,女性常常在工作选择阶段就被边缘化定位,受到文化的歧视。女性在业人口低于男性,失业人口比例高于男性,这表示女性在现实社会中无法与男性一样控制社会资源和占有发展机会。农村女性获取经济资源和发展机会的可能性更小,传统性别文化制度作为一种非正式安排,在农村社会发挥着资源配置的关键作用,乡土社会对惯例的遵从和对法律的排斥决定了传统的性别等级制度在农村社会的根深蒂固,导致公共政策缺乏非正式制度的支持,实施成本高、难度大,难以实现男女平等的目标。由于长期以来农民的资产占有以农户为单位,并假设家庭资产能够在内部成员之间得到平均的分配,从而忽视了在家庭资产占有方面所存在着的性别不平等现象。妇女在生产资源、地方性福利等方面也难以与男子平等,如前面提到过的农村出嫁女,她们被剥夺了口粮田、责任田、宅基地的所有权,也失去了村股份分红的享有权。一些落后地区的妇女往往得不到正规教育,只能“依靠宝贵的口授与实践传统……,然而,这套传统知识和技能是在特定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框架内发展起来的。这样的知识和实践通常充满了禁忌、迷信及对妇女的偏见。”发展资源和机会的缺乏,使女性的真正发展缺少外部动力,当社会各个领域都普遍存在以性别为基础的资源分配不均时,女性便失去了在各领域同男性一决高低的可能性。
   劳动力市场对女性劳动力的排斥和歧视导致妇女就业率下降,使女性失去获取经济资源的机会。用人单位空缺岗位招聘和提前退休的甄选过程中,性别都被作为一个明确的要素或标准在或明或暗地起作用,而且很多时候,性别常常和年龄、身体等要素叠加在一起,加倍地限制或减少着女性就业机会。在市场条件下,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女性多属于统计性歧视,而非出于恶意的个人偏见。绝大多数女性都要经历的怀孕、生产以及承担幼小子女主要照顾责任的群体特征使得很多用人单位甘愿冒错失优秀人力资源的风险,也要避免使用女性劳动力必然带来的各种有形无形的经济负担和女员工某些时期的相对偏低的生产效率。因此,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仅靠很难判定惩戒行为的反歧视法律条文的约束,要求用人单位承担雇佣女性员工的额外费用和经济损失是难以奏效的。因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任何经济单位都会非常在意与企业命运生死攸关的人工成本,尤其是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和社会保障的缺失,导致部分女性自愿或不自愿地从劳动力市场退出,阻碍了这部分女性的发展。
   三、社会保障的性别差异剥夺了女性平等享有经济资源的权利
   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机制的重要内容,基本社会保险对于保障妇女的经济安全,促进妇女平等地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缩小男女两性的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养老、医疗、失业三项基本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行的缴费制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基本社会保险是男女就业者年老、疾病、失业时的主要经济来源。生育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生育妇女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生育社会保障覆盖率的高低体现了国家对妇女特殊需求支持、保护程度的高低。
   非正规就业的出现和迅速扩大对劳动力市场性别分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工作模式的变化对男女两性的影响是不同的――工作模式改变的结果往往是妇女被迫更多采用非正规就业方式。社会福利制度对处于劣势地位的非正规就业女性具有明显的排斥现象。男性享有各种各项社会保险与福利的可能性都要大于女性,从而导致社会保险福利享有率上的性别差异。调查显示,女性享受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险的比例为52.3%,比男性低7.9个百分点;女性享受失业保险的比例为41.8%,比男性低6.5个百分点;女性享受退休金或养老保险的比例为60.5%,比男性低5.4个百分点;女性享有工伤保险的比例为46.8%,比男性低10.5个百分点。女性养老待遇的享有率是男性的91.9%,医疗保险待遇的享有率是男性的83.7%。女性养老保险享有率不高,最高的上海为61.75%,最低不足2%,全国有11个省区女性养老保险享有率低于10%,医疗保险覆盖率虽然高于养老保险,但仍有7个省区医疗保险覆盖率低于20%。2004年起,随着生育保险省级统筹数量的增加和生育社会保险制度推进力度的加大,全国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快速扩大,2004年比2003年增长了19.9%,2006年比2004年提高47.3%。根据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计算2005年、2006年企业生育保险的职工覆盖率分别达到48.23%和57.9%。
   女性的收入和社会保障体现在国家分配和在分配系统中妇女角色和地位,关系女性的劳动能否得到公正的评价和价值回报,也关系到女性及其家庭成员当前以至一生的生活水准和经济安全,因而是女性经济地位和经济性别平等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女性来说,经济资源分享和经济收益分配的性别公正是她们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条件。平等的经济地位不仅对妇女生活需求的满足和家庭的福祉至关重要,而且是女性独立做出各种生活选择――结婚、离婚、生育模式、家庭责任和家务劳动分配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女性更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分享权力的起点和保证。在影响整个社会性别分层的主要权力变量中,男女两性的相对经济权利是最为重要的,它影响到女性从夫妇直到国家这样的众多“相互套入”的从微观到宏观的性别分层。经济中的性别平等反映了权利和起点的平等,也反映了机会和结果的平等――平等分享经济资源和社会发展成果,获得公正的价值评价与社会经济地位的程度。体现了权利与机会、权利与结果的统一,因此,女性经济地位是衡量和评价妇女整个社会地位的决定性因素,直接制约着女性在社会政治、文化教育、婚姻家庭、社会法律关系中的位置,从而成为衡量妇女和评价女性社会地位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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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妇女理论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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