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怎么做账【**市人民政府报废汽车回收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02-2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市人民政府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挂车生产企业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拼装车、无照生产汽车挂车、大厢等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有序发展,决定对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进行集中整治,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等法律法规,坚决依法取缔我市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对下列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1、非法经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为,取缔非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和网点;

2、从事非法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非法销售报废汽车整车等违法犯罪行为;

3、销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和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的违法犯罪行为;

4、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行为;

5、无证照、无资质非法从事汽车大厢、挂车生产、改装行为;

6、报废汽车和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部门职责和任务 (一)所属辖区街道、乡、镇办事处 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内的政策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
对辖区内的废旧汽车拆解企业、经营户、大厢生产、挂车生产企业进行摸排,做到底子清楚;
对辖区内的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做好组织、协调及善后工作。

(二)工商局 1.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及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零配件的违法行为。

2.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擅自从事汽车大厢、挂车生产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严厉打击和惩处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3.对其他部门移交的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违法经营的企业,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4.加大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力度,发现非法交易报废汽车、拼装车的,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三)商务局 1.负责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对不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的强制条款要求、不按其强制条款规定作业和回收车辆没有逐车登记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督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完善制度,规范回收拆解行为,坚决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流向市场;

  3.加强《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收回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 对取得营业执照而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资格认定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改正的,提请工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四)公安局 1.加强对机动车报废登记管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汽车,要按规定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严格审核审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按规定出具注销证明;
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期却拒不办理报废手续的车辆,强制报废;

2.严厉查处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明知或应知有盗抢或其他犯罪嫌疑的汽车、“五大总成”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驾驶拼装车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依法处以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对汽车维修企业(个体工商户)擅自更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动机号,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从事挂车、大厢生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打击。

(五)质监局 1.对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生产企业的监管,杜绝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企业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拼装汽车;

2.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生产企业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限期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对拒不办理或无法办理的,提请工商部门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六)交通局 要加强对汽车维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决打击承修报废汽车、擅自改装汽车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对维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处罚;
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营业整改。

(七)工信局 1.负责《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合格证的监管,严禁汽车产品合格证流入非法拼装市场;

2. 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生产企业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办理相关资质,对拒不办理或无法取得的,提请工商部门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八)环保局 对报废汽车,不进行环保定期检验,不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未取得环评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九)电业局 对无照经营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车厢改装等企业或经营者,采取停电措施,使非法企业无法生产经营。

(十)国土资源局 负责对公路沿线报废汽车回收、汽车挂车、大厢生产企业、废旧金属回收企业非法占用土地行为进行查处。

(十一)检察院 要对整治过程中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依法从严从重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整治工作中行动不力、工作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 ? 1.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 20日) 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所在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利用村级组织,联合其它相关成员单位,摸清辖区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拼装、倒卖报废汽车和拼装车以及大厢生产企业的有关具体情况,摸清底数,登记造册。于10月20日前将摸排情况上报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和挂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整治取缔阶段(2016年10月20日—2016年11月20日)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第一阶段排查的名单,对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列出应该整治取缔的名单,由所在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分辖区逐户进行落实,予以关停,对拒不执行国家政策、以身试法的,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整治活动中查处扣留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拼装车一律予以没收,交有回收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回收,罚没款上缴国库。

??? 3.督查总结阶段(2016年 11月21日—2016年12月15日) ??? 各相关部门要于2016年? 月? 日前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和大厢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本部门专项整顿工作情况总结。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市报废汽车回收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骑岭乡政府、庙下镇政府、洗耳街道办事处、煤山街道办事处、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工信局、电业局、国土资源局、信访局、 检察院等职能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局,全面统筹指挥整治工作,督导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 ?????????????????????????? 2016年? 月? 日 ? ? ? ? **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和挂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和大厢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和大厢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统筹指挥整治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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