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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三重一大制度 **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制度实施方案

时间:2019-02-1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实施方案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
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切实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 决策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原则I 坚持民主集中制,接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镇党委、镇政府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在集体决策过程中,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等各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听证、公示、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领导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 由等情况要会议记录。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涉及本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愆、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

(—)重大决策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重 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向市党委、市政府请示、 报告的重要事项;

2、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中的相 关重大事项,事关镇干部职工、村委会群众切身利益、涉及 面广的重要事项;

3、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修改、 变更及废止,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机构设置等重要事项;

4、本镇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及重大突发性 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和处置等重要事项;

5、本镇人大关于全年和阶段性的重要工作部署,换届 选举工作,召开人代会的安排,依法监督等重要事项;

6、本镇关于全年和阶段性的重要工作部署,辖区内经 济社会发展,就业、就学、就医等重要民生问题,重大改革政策,村委会建设和管理及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措施等重要 事项;

7、安排干部外出学习考察、调研事项;

8、应当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愆 1、机关、站(所)和村“两委”干部(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拨、任免、选举、交流、奖愆、考核和使用意见;

2、机关公务员(事业人员〉交流、轮岗、调动的审定;

3、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

4、按照干管权限,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

5、其他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

(三)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 1、年度本镇实施项目;

2、未列入预算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

3、农村集体资产的重大改组和集体企业改制方案,改制过程中的集体资产评估、折价、权属变更,征地、搬迁中 集体资产的处置。

(四)大额度使用‘ 1、本镇财务收支算的安排建议;

2、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数额满3万元以上(含3万元) 的资金安排;

5、年终各项奖励资金的安排;

6、其他大额资金安排。

三、主要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充分做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准备, 严格按照会前酝酿决策、会中集体决策及会后执行决策三个阶段进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一)??????? 酝酿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认真调查研究,分析论证, 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一般应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或根据 情况听取人大、政协、人民团体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 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对涉及党员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听取相关单位及职工群体的意见,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
对 涉及稳定方面的重大决策,还应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提出初步 议题,并将议题的有关材料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保证其有充分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选拔任用重要干部,应事先征求同级纪检组织的意见, 并保证纪检组织有充分的时间履行相应程序。讨论干部任免、奖愆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参加。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 或影响集体决策。

(二)集体决策。

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 意见可以书面形式表达。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 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 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应形成会议记录。

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 式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及相关人员。有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人员和党代表等可根据议题内容,列席领导班子决 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

(二)??????? 执行决策。

“ 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 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洳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 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 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意见。

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 子重新作出决策;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必须作出临 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 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临时动议, 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领导 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杲的公正合理。

全镇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酝酿、决策、执行“三重一大” 事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应整 合各方力量,从工作程序和实际效杲等方面切实加强对“三 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领导班子要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贯彻本意见的情况,并对本单位制定、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工作负总责,将其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 内容。班子成员应根据工作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同时,各级各部门应将贯彻 落实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考核。

(二)各级各部门应建立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 事项建立督查制度,负责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情况。对“三 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定 期或不定期地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三)镇纪委、市委驻镇组织员应加强对“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并及时与领导班子沟 通。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而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向同级或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报告。

五、责任追究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情况,适用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追究办法。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 例》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 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相应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 评、免职、责令辞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属于个人责任,情节轻微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令主要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领导集体责任,情节轻微的,要召开专题会议 或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检查整改;
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领导班子要向上级作出书面检讨;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 中共**镇委员会 20**年3月25日 本文来自https://www.zai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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