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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时间:2019-02-1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 信镇改( 2016)1号 ? ? **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试点镇党委、 人民政府:
?? 《**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制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 求认真组织实施。

???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县(区)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对照《工作方案》,梳理本部门的各项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试点镇要以改革为契机,大胆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搞好下放权力的承接,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激发内生动力,释放改革红利,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工作计划,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跟踪问效,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 ? ? **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 2016年4月26日 ? ? ? ? ? ? **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工作方案 ???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豫办[ 2015]31号),积极稳妥推进我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河南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豫办[2 015]31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豫镇改(2 016]1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信办[2016]3号)精神,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 一、工作目标 ??? 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目标,以扩权强镇为重点,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扩大管理权限,完善财政体制,改进管理方式,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十三五”期间,试点镇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达到10%左右,到2020年生产总值和居民收入比2 010年翻一番以上。基本实现建成“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合、城乡统筹、生态宜居 ”特色小镇目标。试点镇成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为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1.赋予试点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要依据各试点镇工作方案,完成权力的下放。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尽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重点扩大试点镇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不断提高试点镇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由市编办会同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政府法制力、、各县区负责落实) 2.优化放权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政府行使的权限,可采取授权、委托的方式,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赋予试点镇;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行使的权限,采取简化程序,减少环节,限时办结等方式,为试点镇提供发展便利。放权部门与试点镇要做好权限承接和业务对接工作。? (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各县区负责落实) 3.强化放权保障。市、县(区)相关部门要对拟下放到各试点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分类下放、分步实施,结合试点镇产业发展规划,会同试点镇制定下放权限时间表。对下放试点镇操作复杂、专业性较强的权限,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试点镇业务指导、培训,确保下放权限承接落实到位。(由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各县区共同负责落实) 4.创新基层综合执法模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在试点镇内探索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由市政府法制办、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区、试点镇负责落实) (二)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1.明确县镇职责关系。各县(区)要加强和改进对试点镇的领导,创新和完善试点镇管理方式和考核办法。理顺试点镇政府与派驻机构的关系,强化试点镇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 (由各县区负责落实) 2.完善权责清单建设。各试点镇要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首位,根据自然禀赋、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履职重点,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由试点镇负责落实) 3.合理设置机构。试点镇要结合下放的具体权力事项,科学合理设置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要在编制员额内及时补充人员,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数量、职位条件、专业需求等要符合本镇实际,相关人员及时配备到位。不能直接下放的权力,由市、县(区)相关部门设置派驻机构,及时完成与试点镇的关系对接,确保能顺利开展工作。(由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试点镇共同负责落实) 4.探索实行镇与产业集聚区套合。镇内有产业集聚区的试点镇,要按照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统筹发展的要求,探索实行镇与产业集聚区套合设置的管理模式,统筹行政事业机构编制资源。(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编办、各县区负责落实) 5.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根据承担任务的需要,试点镇所在县(区)在编制总额内,通过调剂等办法为试点镇适当增加编制,用于补充急需的管理和专业人才。支持试点镇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人才引进政策,实行聘用、政府购买服务等灵活多样的用人制度。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或选派1-2名业务骨干到试点镇挂职锻炼,协助试点镇做好权力承接、业务对接、专业培训、职能运转等工作。? (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会同市经济发达镇改革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区、试点镇负责落实) 6.提升试点镇工作人员素质。通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实践锻炼等方式调整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会同各县区、试点镇负责落实) (三)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1.加强预算管理。赋予试点镇分配管理和监督财政收支、编制预算和决算、办理财政资金收付、监督国有资产等权限。试点镇财政全部实行部门预算管理,采用科学方法编制预算,严格预算的执行和调整,加强财务、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提高管理效能。条件成熟的可设立国库,完善试点镇财政职能。? (由市财政局、各县区、试点镇共同负责落实) 2.合理确定县(区)与试点镇之间的收入划分。各县(区)要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要求,合理确定与试点镇之间的收入划分,原则上在管理上具有信息优势、与当地提供公共服务相关的收入都要划为试点镇固定收入。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界定县(区)与试点镇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范围,将适合于试点镇管理、有利于试点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事务明确为试点镇事权,由试点镇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上述事项调整后,县(区)要对试点镇的财力缺口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予以弥补。? (各县区负责落实) 3.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试点镇所在县(区)申报按照项目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时,加大对试点镇项目的倾斜力度,市相关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共同负责落实) 4.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充分发挥现有各类专项资金的作用,整合上级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试点镇建设的支持。重点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和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的保障能力,上级安排的资助性项目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县(区)政府应优先考虑试点镇。? (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共同负责落实) 5.实行计划和项目单列管理。市对试点镇计划和项目实行单列管理。试点镇参加市级会议按市管管理区、开发区对待;
市直各局委召开的相关专业性会议,通知试点镇列席。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增发试点镇。? (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完善社区治理体制。加快城乡社区一体化建设,完善社区设施,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和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创新社区治理体制,积极推进多元化主体参与社区建设。? (由市民政局、各县区、试点镇共同负责落实) 2.加强社会化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和完善以事定费的财政投入与购买服务机制。? (由市财政局、各县区、试点镇共同负责落实) 3.完善试点镇便民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县(区)相关部门要指导试点镇完善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健全便民服务制度,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所有下放、委托给试点镇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方便服务群众。? (由市委组织部、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试点镇共同负责落实) 4.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和健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支持试点镇社会保障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土地储备、公共资源交易和人力资源市场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由市人社局、各县区、试点镇共同负责落实) 5.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试点镇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完善“一校一园(标准化学校、中心幼儿园)、两院两站(中心卫生院、敬老院、综合文化站、农村综合服务站)和市民休闲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会同各县区、试点镇共同负责落实) 6.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在试点镇设立分支机构或布点经营,支持试点镇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当地建设。(由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7.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基本落户条件,鼓励创业、创新型人才在镇内安家落户。(由市公安局、各县区、试点镇共同负责落实) (五)推进配套改革 1.结合地方特色科学制定规划。采取委托的方式,赋予试点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权和相应的监督检查责任;
授权试点镇政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权。坚持 “一镇一策、一镇一色”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本地的特色产业,发挥特色优势,科学合理地制定试点镇总体规划。在镇域总体规划基础上修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土地综合利用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规划和生态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做到有机结合、多规合一,既立足长远,又切合实际。各试点镇要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建设规模适当的专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由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各县区负责落实) ??? 2.加大建设用地支持力度。市、县(区)两级在下达建设用地指标时,要安排适当数量指标专项用于支持试点镇发展。支持和鼓励试点镇开展镇区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加大土地整理、荒地和废弃地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试点镇急需的建设项目,列入B类重点项目。? (由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各县区共同负责落实)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试点镇道路交通、给水排污、垃圾处理、燃气供热、园林绿化、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政设施维护、环卫保洁等工作,健全相关运行、管理和维护机制。(由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区、试点镇共同负责落实) 4.适时调整行政区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行政区划,适度增加试点镇面积和人口,拓展发展空间。(由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5.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研究制定基层民主科学决策的有效方法,更好地让群众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由县区、试点镇负责落实) 6.完善基层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建立镇村两级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由县区、试点镇负责落实) 7.完善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全面落实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及时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由县区、试点镇负责落实) 三、实施步骤 根据2 016-2020年的改革目标,将试点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实施阶段(时间:2016年-2018年) 启动实施阶段包括筹划部署、组织实施和阶段考评三个步骤。

第一步,筹划部署。出台指导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我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第二步,组织实施。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分工,强化责任,积极探索,狠抓落实,确保试点改革工作按照方案有序推进。

第三步,阶段考评。在日常督导检查和年度工作考评的基础上,201 8年底,依据省、市经济发达镇试点考核评价相关规定,组织阶段性考核,总结评估改革成效,制定深化改革措施。

(二)深化提高阶段(时间:2019年-2020年) 巩固、深化、提升第一阶段的改革成果,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研究解决试点改革过程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改革措施和相关工作机制。加速推进,加快发展,提质增效。。2020年底组织全面考评,形成系统配套、实在管用的改革成果,不断把试点改革工作引向深入。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推动全市改革试点工作,市发达镇试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全市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牵头推动方案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综合考评等工作。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县(区)党委、政府是推进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 任人,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试点镇要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勇于探索,先行先试,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各县(区)要结合《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信办[2 016]3号)和《工作方案》(信镇改(2016]1号)精神,制定县(区)推进试点镇改革发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工作任务、具体步骤以及工作推进措施。市经济发达镇试点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支持服务试点镇发展的工作方案,具体包括支持试点镇改革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责任事项、任务分工以及推进改革工作任务日程表。各试点镇要根据总体工作方案细化每年度的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具体措施。各单位方案要及时报市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机制,强力推进。建立市经济发达镇试点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市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改革落实。在扩大试点镇管理权限的同时,明确试点镇承担与下放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建立与扩大试点镇事权相适应的民主决策和权力监督体制,并将市、县(区)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改革内容、目标、任务,列出时间进度表,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查办公室和市委改革办督查内容。

(四)强化考评落实奖惩。严格控制对试点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凡是不属于中央、省、市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一律取消。科学建立与试点镇权责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重点考核试点镇镇区常住人口、镇区建成面积、经济总量、地方财政收入、城镇居民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考核权重。试点镇年度考评工作由市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参与,考评结果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作为配备试点镇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对作出突出贡献的试点镇党政主职,按程序报批后可按副县(处)级配备;
对改革推进缓慢、工作不力,经考评连续三年未完成年度指标的试点镇,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后取消试点资格,试点镇党政主职调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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