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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招生办电话

时间:2017-03-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山东高考招生办电话

山东省 2016 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意见二、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分 5 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 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自 7 月 2 日开始,至 8 月 15 日结束。

1.提前批 (1)本科高校及专业 ?招收飞行员的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 月 2 日—8 日。

?部分艺术类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 月 2 日—13 日。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及专业。

录取时间: 7 月 2 日—8 日。

④部分文理类高校及专业,包括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 类高校及专业;招收免费师范生的师范类专业(含教育部直属高 校和省属高校,省属高校招收免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地方免费师范 生) ;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及专业;部分高校的小语种专业;其 他提前批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 月 8 日—13 日。

⑤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的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 7 月 2 日—8 日。

(2)专科高校及专业 公安类高校专科专业、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高校及专业(以 下简称直招士官生) 。录取时间:7 月 14 日。— 1 — 2.自主招生批 包括教育部实施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 划(以下简称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 的高校及专业。

(1)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录取时间:7 月 16 日—17 日。

(2)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录取时间:7 月 18 日。

3.本科一批 (1)部分文理类高校及专业。包括国家“211 工程”高校、 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委属重点高校、部分省属重点高校、部 分高校的 7 年学制专业,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以 下简称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录取时间:7 月 19 日—25 日。

( 2) 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录取时间: 7 月 14 日—8 月 3 日。

(3)体育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 月 14 日—8 月 3 日。

4.本科二批 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高校和专业(含春季高考) 。

录取时间:7 月 27 日—8 月 7 日。

5.专科(高职)批 包括高职(高专)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 (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和未列入专科 提前批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高校及专业。

(1)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时间:8 月 8 日。— 2 — (2)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录取时间:8 月 9 日。

(3)常规计划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8 月 9 日—15 日。

山东省 2016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见附件 1。

三、志愿设置 (二)艺术类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置首次志愿和 1 次征集志愿,均设 1 个高校志愿、4 个专业志愿及 1 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艺术类本科一批。设置首次志愿、2 次征集志愿和美术类专 业高校调剂志愿,美术类专业高校调剂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时 填报。

首次志愿和 2 次征集志愿均填报 1 个高校志愿、4 个专业志 愿及 1 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专科批。设置首次志愿、1 次征集志愿和美术类专业 高校调剂志愿,美术类专业高校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 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 1 个高校志愿、2 个专业志愿。

四、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 (一)填报志愿时间 1.6 月 28 日,填报夏季高考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文理类本科 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春季高考本科提前录取志 愿,专科提前批志愿。

2.7 月 5 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 类本科首次志愿,自主招生批志愿。

3.7 月 12 日,填报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3 — 4.7 月 23 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 批、体育类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 科首次志愿。

5.8 月 1 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 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

6.8 月 5 日,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 集志愿;填报文理类、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春季高考、艺术类、 体育类专科(高职)首次志愿。

7.8 月 13 日,填报文理类、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 (高职)征集志愿。

(二)填报志愿要求 1.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高考成绩,参照各高校 分专业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等, 通过互联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s://wsbm.sdzk.cn。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应尽早填报志愿,避免 因网络不畅、忘记密码等原因耽误填报。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 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考生填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的 信息为准。考生凭密码上网确认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 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4.为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补 报志愿申请,也不允许考生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4 — 5.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 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学校和教师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不 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填报志愿。因考生本 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6.文理类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自主招生批志愿,本科二 批首次填报志愿及第一次征集志愿,仅限于达到本科一批或首次 确定的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 愿时,在首次确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下 20 分之内的考生均可 填报(含春季高考) 。

7.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有关中学要做好考生填报志 愿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向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 网条件及其他必要的帮助。

8.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 策;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管理;加 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服务,准确提供有关高校和专业的招生 信息。

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高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 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 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 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 5 — 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已确定 的投档范围内除正常原因(专业不服从、身体受限等)退档外, 一般不允许退档。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我省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 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 则等行为。

(二)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 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非省属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 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 1∶1 的比例,自主确定调 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 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在高 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 招生计划的 120%以内 (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 确定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三)未经教育部批准,任何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 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高考外语语种 限制。

(四)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 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五)高校应严格按照我省规定时间和步骤完成调档、阅档、 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 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 6 — 的高校,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主动沟通无效后,将根据所发出的 考生电子档案,参照学校的招生章程,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 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将考生信息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同 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由此造成 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处理。

(六)高校在每一轮次录取结束时,必须将考生的录取专业 信息上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时公布缺 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填报或录取工作结束后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 注册。

(七)高校要切实加强对计划使用、调整的管理和监督,并 负责处理因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超计划录取,不得降 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利用预留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 的任何费用。

计划调整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 统”进行。

(八)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投档后一般不允许高校通 过电话再次征求考生志愿。

(九)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层次招生均不进行补录或换录, 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改录或换录;被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录 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得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

六、分数线的划定 (二)艺术类— 7 — 艺术类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 部有关规定划定。

1.本科 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分两种情况: (1)我省艺术文、 艺术理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不低于 我省首次确定的文、理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65%的原则划定。

(2)部分高校和专业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 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9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不包括四川音乐学院、沈阳 音乐学院)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 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 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 录音艺术 4 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 演、音乐学 3 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 (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 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 情况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 线。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执行全省艺术文、艺术理本科文 化录取控制线。

七、投档办法 (二)艺术类 1.本科专业— 8 — (1)艺术类提前批 首次志愿投档办法分以下两种情况: ?29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不包括四川音乐学院和沈 阳音乐学院)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 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上海视觉艺术 学院及浙江传媒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 录音艺术,内蒙古大学的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浙江理工大 学艺术设计,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苏州大学艺术设计等艺术 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所报高校并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

?除上述高校及专业外,其他艺术类高校及专业均在全省艺 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投档。其中,省外高校使 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者关联统考成绩, 进行了艺术类专业校 考者关联校考专业成绩均按考生志愿分专业全部投档。

省内高校的 美术类专业按大类关联统考成绩[山东大学(威海) 、山东师范大学 的美术类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按美术类各专业 招生计划总数 1∶1.5 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中外合作办学的美 术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单独投档;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校考专业 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 1∶1.5 的比例向招生 高校投档。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首次志愿相同。

(2)艺术类本科一批 首次志愿投档办法分以下两种情况:— 9 — ?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 上按考生志愿,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者关联美术类专业统考 成绩,进行了校考者关联校考专业成绩全部投档。

?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美术类专业按大类关联美术类统考 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总数 1∶1.5 的比例向招生高 校投档,其中中外合作办学的美术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单独投 档。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校考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 生计划 1∶1.5 的比例向高校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首次志愿相同。

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专业,若征集志愿后生源不足,则根 据缺额计划总数 1∶1.5 的比例,按服从调剂考生的文化成绩划定 调剂投档文化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中,根据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 到低原则,按 1∶1 的比例随机投档。

九、录取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 1.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前印发各高校招生计划。

2.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分批公布各批 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将具体的录取工作安排、通讯联络方式等 信息提供给招生高校。

3.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按工作进程公 布相关招生高校分专业缺额计划。

4.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高校提供《录取指南》 。— 10 — 5.对省内高校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二)工作流程 1.登录 招生高校根据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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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口令,按照 《录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录安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

2.复核、调整计划 录取前我省对招生高校开放网络,高校可在规定时间登陆下 载计划信息,并进行复核。

如需调整计划,须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并按教育 部规定程序办理。

3.下载、审阅电子档案 高校应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方法及时下载并妥善保 存考生电子档案,因电子档案保管不善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 校负责。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招生高校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包含体 育测试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 。2007 年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 中毕业生,电子档案中同时包含综合评价信息内容(下载方式见 《录取指南》 ) 。

4.预录取 高校在投档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5.退档 确定退档考生后,招生高校要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 11 — 系统办理退档。填写的退档原因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省教育招 生考试院要认真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应与之沟通协调或提 出复议要求,相关高校应认真对待,及时纠正、答复或形成复议 结果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退档完成后,招生高校须打印不予录取考生名单及原因,加 盖公章后,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6.提交录取结果 高校预录取数与招生计划数必须相符,在确定录取专业后, 要在规定时间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数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 过后即可完成录取工作。

7.发放录取名单 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对 民办高校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 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后于同批次录取结束 3 天之内寄送招生高 校。

8.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高校根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 填写录取通知书, 经校长签发、 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 (民 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 表》 )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录取工作结束后,如有其他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十、录取新生报到及后续工作— 12 — (一)录取确认 同时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应于 8 月 18 日、19 日在 山东省 2016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s://wsbm.sdzk.cn) 上确认就读学校,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 2016 年高考录取资格。

(二)新生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到录取学校或确认就 读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招生高校 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 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考生中学档案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 准考证、 身份证 (被 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还须持《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到所在县 (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并自行带往录取高校。高校须在入学 报到须知中注明中学档案的转移交接办法。

录取工作完成后,地方免费师范生培养学校将经本校、各定 向就业市教育局签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 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 知书》 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 《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 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未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 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 2016 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三)入学复查 考生报到后,高校须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替考、冒 名顶替上学、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清退— 13 — 追责。复查工作不严格、走过场,要追究有关部门责任,并重新 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高校应将复查和处理结果书面分别报省 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省教育厅学生处。— 14 — 附件 1山东省 2016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时 间 工作内容 公布高考成绩,本科一批、二批等相关批 次和类别录取控制线。

填报夏季高考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文理类 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志 愿,专科提前批志愿,春季高考本科提前 录取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 7 月 2 日 12∶00 前 员、飞行技术本科专业、春季高考本科提 前录取志愿投档。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高水平运动 员、飞行技术本科专业、春季高考本科提 前录取志愿录检。

填报文理类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一批、 体育类本科首次志愿,填报自主招生批志 填报志愿时间 愿。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投档。

文理类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录检。

数据整理。

公布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缺额计划。

填报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 愿。

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投 档。

艺术类、文理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录 检。

专科提前批志愿投档。

填报志愿时间 备 注 6 月 25 日前6 月 28 日 9∶00 至 17∶00填报志愿时间7 月 2 日 14∶00 至 8 日 18∶00 7 月 5 日 9∶00 至 17∶00 7月7日 7 月 8 日至 9 日 18∶00 前 7 月 10 日 7 月 11 日 7 月 12 日 9∶00 至 17∶00 7 月 13 日 10∶00 前 7 月 13 日 10∶00 至 18∶00 前 7 月 14 日 10∶00 前— 15 —工作内容 专科提前批志愿录检。

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首次志愿投 档。

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首次志愿录 检。

模拟本科一批线。

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投档。

高校农村专项志计划志愿录检。

自主招生志愿投档。7 月 14 日 10∶00 至 18∶00 7 月 14 日 7 月 15 日至 20 日 18∶00 前 7 月 15 日-16 日 12∶00 前 7 月 16 日 17∶00 前 7 月 16 日 17∶00 至 7 月 17 日 18∶00 7 月 18 日 9:00 前 7 月 18 日 10∶00 至 18∶00 7 月 19 日 12∶00 前 7 月 19 日至 21 日 18∶00 前 7 月 22 日自主招生志愿录检。文理类本科一批首次志愿投档。文理类本科一批首次志愿录检。

公布文理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一次征集 志愿缺额计划。

填报文理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艺术类本 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文 填报志愿时间 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

文理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 批、体育类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

文理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录检,艺术类本 科一批、体育类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录 检。7 月 23 日 9∶00 至 17∶00 7 月 24 日 12∶00 前 7 月 24 日 14∶00 至 25 日 18∶00— 16 —间 休息。7 月 26 日 7 月 27 日 至 28 日 12∶00 7 月 28 日 17∶00 前文理类本科二批首次志愿模拟投档。

文理类本科二批、 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 投档。7 月 29 日至 30 日 18∶00 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 前 7 月 31 日 录检。

公布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 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艺术类本科一批、 体育类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 次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 填报志愿时间 科第二次征集志愿。

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 集志愿投档,艺术类本科一批及体育类本 科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

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 集志愿录检,艺术类本科一批、体育类本 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录检。

公布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 次征集志愿缺额计划和志愿填报资格线, 公布专科(高职)填报资格线。

填报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 次征集志愿,填报文理类、高职院校专项 计划、 春季高考、 艺术类、 体育类专科 (高 职)首次志愿。

第二次划定并公布文理类本科二批控制 线, 文理类本科二批及春季高考本科第二 次征集志愿投档。8 月 1 日 9∶00 至 17∶008 月 2 日 12∶00 前8 月 2 日 14∶00 至 3 日 18∶008 月 5 日 9∶00 至 17∶00填报志愿时间8 月 6 日 12∶00 前— 17 —工作内容 文理类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 集志愿录检。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投档。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检。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调剂投档。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调剂录检。

飞行技术专科专业投档。

飞行技术专科专业录检。8 月 6 日 14∶00 至 7 日 12∶00 8 月 7 日 17∶00 前 8 月 8 日 12∶00 前 8 月 8 日 14∶00 前 8 月 8 日 17∶00 前 8 月 8 日 17∶00 前 8 月 9 日 10∶00 前8 月 9 日 12∶00 前专科(高职)数据整理,首次志愿投档。8 月 9 日 12∶00 至 8 月 11 日 18∶00 前 8 月 12 日 8 月 13 日 9∶00 至 17∶00 8 月 14 日 12∶00 前 8 月 14 日 14∶00 至 15 日 18∶00文理类、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 (高职)首次志愿录检。

公布专科(高职)征集志愿缺额计划。

填报文理类、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 填报志愿时间 专科(高职)征集志愿。

文理类、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 (高职)征集志愿投档。

文理类、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 (高职)征集志愿录检。8 月 18 日至 19 日每日 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双录取学生确认。

9:00 至 17:00— 18 —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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