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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大学春季高考招生

时间:2017-04-1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天津职业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天津职业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首先祝贺你被我校录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时间

2015年5月21日(周四)8:30——12:00,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报到注册。如学生本人不能前来,可由家长代为办理。不能按时报到者,务必于5月20日前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以传真方式提出请假申请。无故逾期不报到且未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联系电话(传真):022-60586169。

方式一.银行代扣交费方式

◎经学校与建设银行协商,可采用划转代扣方式进行交费,同时为新生免费提供建行储蓄卡一张(免收第一年年费),此银行卡仅作为学生本人在校期间交纳学杂费和发放奖助学金的指定用卡。请务必在收到卡后,由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先行到建行储蓄所柜台修改密码后再存款(初始密码为955330,如未修改密码则此卡无法使用),以保证用卡安全。

◎请于5月18日12:00前将以上前五项费用存入建设银行龙卡(多存1元,否则代扣不成功, 即A类专业7519元;B类专业8019元;C类专业10519元),由银行在18日下午统一划转代扣至学校账户。 ◎查询是否划转:5月19日后,可通过电话(95533)、柜台、ATM查询卡上的余额是否划转成功。 方式二.网上支付交费方式

◎我校于5月12日起开通网上支付缴费业务,学生可登录我校唯一网上支付网站https://zft.tjtc.edu.cn,使用银联卡(目前支持12家银行,且需开通网银)自行支付相关费用(可支付以上六项费用, 即A类专业7618元;B类专业8118元;C类专业10618元),登录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6个零(登录网站后请务必更改登录密码)。 方式三.ATM自助银行交费方式

◎我校于5月12日起开通ATM机自助银行缴费业务,学生可以凭任一建行卡在天津全市范围内进行缴费。缴费操作流程为:密码登陆-主菜单-充值缴费-实时缴费-职大代缴费-输入学号-确认缴费信息-缴费成功。注意:ATM交费金额是一个汇总金额(只包含以上前五项费用,即A类专业7518元;B类专业8018元;C类专业10518元),请学生在交费之前一定先确认无误自己的应交费金额、学号及姓名等信息后再确认交费。

◎以上两项交费所需学号查询方式:请于5月11日后登录我校招生网录取查询系统查看。 ★交费票据领取

◎在5月19日前通过上述3种方式已确认交费成功的学生,可在报到当天在所在院系报到时领取已交费票据,5月19日当天及以后通过上述3种方式交费的学生,票据在9月份开学后统一发放。 ★报到当天交费方式

◎请学生在报到前务必将学校提供的建行储蓄卡更改密码,并提前自行办理网银,报到当天学校内提供现场交费(仅支持银联卡交费,不收现金)、建行ATM自助机具交费和网上支付交费(学校提供机房及上网用电脑)三种方式,现场交费的学生仅限于学费部分办理贷款或缓交的学生,其他学生请在学校内建行ATM自助机具上进行自助交费(交费票据开学后领取)。

三、正式开学

▲时间:2015年9月13日(周日)8:30-15:00。

▲说明:开学报到后将组织开学典礼,请自备白色衬衫(可短袖)和深色长裤(长裙)。

四、有关情况说明:咨询电话(学生处):60585304

★报到需携带物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8张(备用)、交费银行卡。

★党团关系:共青团员组织关系报到前由新生到毕业学校团委办理转出手续,报到时在所属院系辅导员处办理团关系转入手续。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基层党委直接转至天津职业大学党委。

★户口问题:天津生源户口一律不迁移,农业户口新生自愿决定是否办理就地农转非(若办,待开学后听从学校通知统一办理)。外省市新生自愿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若办,则于9月开学前在当地派出所持录取通知书及个人户口本、身份相关证件办理户口迁移证,并保证录取通知书、迁移证与身份证姓名一致,迁移证须体现农业或非农业户口性质,加盖户口专用章及骑缝章。户口迁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户口迁移证切勿放进档案袋)

★档案问题:新生自带档案到校报到。请新生注意按时提取档案,妥善保管,开学报到时及时上交院、系辅导员,丢失责任自负。

★住宿说明:学校原则上要求所有新生均要住校。学生于开学报到时办理住宿手续。现将住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以便新生提前做好准备:

1.公寓为6

人间,公寓内有储物柜,请不要带过大的箱子,配有公共洗衣房等设施。

2.学校委托市教委、质监局认定的企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全套日用品(棉被、棉褥、床垫、被罩(2个)、床单(2个)、枕巾(2条)、枕套(2个)、枕芯、毛巾被、蚊帐、暖瓶、脸盆、锁)。为保证住宿卫生,原则上不允许自带以往用过的床品;如自带新床品,请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

3.交费后请妥善保管收据,9月开学凭收据到指定公寓领取物品,办理入住。 ★资助政策:

1.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暂无能力交纳学费的学生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请与生源地区县教育局联系,咨询生源地贷款事宜(由于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登记注册名称问题,在个别省份以“天津职业大学”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时,请用“天津市职业大学”办理);

2.奖学金: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天津市以及学校奖学金,各类奖学金覆盖面占学生总数30%左右; 3.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助学金,助学金覆盖面占学生总数20%左右;

4.勤工助学:为帮助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解决他们的临时生活困难。 ★军训说明:

9月正式开学后学校统一安排军训,军训地点为天津市东丽区国防教育基地,军训服装及食宿费600元(请携带现金),在军训基地现场交费。

五、来校路线: 1.公交路线:

乘坐公交733路(丁字沽-天津职业大学)、812路(城际美景-天津职业大学)、813路(天津站后广场-天津职业大学)至终点均可到达。

2.地铁:

乘地铁3号线至铁东路站下车,出D口,步行约200米至中环线公交张兴庄站换乘813路至终点即可到达。

★详细路线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zs.tjtc.edu.cn 或 微信关注“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咨询”了解。

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邮编:300410

联系电话:400-022-1978 ;022-60586049

学校网址:www.tjtc.edu.cn 微信公众号:

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5月

篇二: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16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16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转载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网:天津职业大学春季高考招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天津市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四、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是天津地区唯一 一所综合交通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围绕区域经济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需求,开设了物流、汽车、路桥、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和交通服务6大类33个专业,围绕企业用工需求,校企共建了丰田、奥迪、大众、保时捷、厦门航空等多个订单班,在校生达9000多人,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目前,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天津市示范性职业院校、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我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建设、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确定招生专业,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招生信息https://zhaosheng.tjtvc.com了解。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学院录取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天津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条: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照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空中乘务专业除外),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十一条:空中乘务专业属于高职院校提前录取批次,如未被我院录取,不影响其参加高职院校普通批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第十二条: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

理。

第十三条:关于录取照顾政策,按照2016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天津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院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新生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且有正当事由,请与我院招办联系并发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到学院办理报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学院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多种单项奖学金。

第十七条: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十九条:联系部门:招生处(综合楼二号楼一楼)

咨询电话:400-022-3106

举报电话:022-87911272

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第二十条:录取信息将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tjtvc.com和400-022-3106电话公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高职层次天津市春季招生。

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2016年春季高考招生报考须知

空中乘务专业2016年春季高考招生报考须知

(属高职提前录取批次)

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是与金通航空培训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学制三年。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内和国际各大航空公司担任民航乘务员、民航安全员或从事机场安检、VIP服务、值机、票务等工作。

一、培养目标

空中乘务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熟练地掌握民航空中服务操作与管理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国内外航空公司的空乘服务、地勤服务及民航商务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目前,空中乘务已毕业390余人,实现100%就业,被国际、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机场以及国内相关企业录用,空中就业遍布大韩航空、国际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厦门航空、深圳航空、首都航空、吉祥航空、海南航空、东海航空、春秋航空、四川航空等各大航空公司。地勤就业单位有首都机场要客集团、内蒙古白塔机场、天津滨海机场及石家庄机场等。2014届学生已有被厦门航空、首都航空、海南航空、青岛航空、西藏航空、吉祥航空、九元航空、北京首都

机场、广州白云机场等用人单位提前预定。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招生计划30人,男女不限。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报考条件:凡参加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院校春季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达到天津市春季高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

2、空中乘务专业属于高职院校提前录取批次,如未被我院空中乘务专业录取,不影响其参加高职院校普通批次志愿的填报与录取。

3、具体要求: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报考

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3cm,男生双眼裸视C字表0.7以上,女生双眼矫正视力0.5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四、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6日—4月11日

2、电子邮件报名:

①下载报名登记表表。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tjtvc.com/,下载《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报名登记表(春季高考)》。

②填写报名登记表。按报名登记表内容全部进行填写,并编辑彩色免冠照片到相应位置。 ③发送电子邮件。将填写完成的《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报名登记表(春季高考)》以附件的形式通过Email(电子邮件)发送到jtxy12883@126.com。报名后,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教师会通过电话与考生确认。

3、现场报名

①报名地点:天津交通职业学院(西青区西青道269号)招生处(综合楼二号楼一楼) ②报名手续:考生须携带考生证,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3张

五、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考试时间:4月12日

2、考试地点: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民航实训中心

3、专业考试内容:包括面试(初试、复试)和体检。面试成绩满分300分,面试(形体五官、气质风度、动作反应、英语、普通话表达能力、才艺展示等),体检(外科、耳鼻喉口腔科、眼科、内科、精神神经科、辅助检查等科目检查等)。考生面试合格后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中国民航体检标准执行。

4、查询结果:专业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或拨打400-022-3106查询专业考试结果,凡通过面试并体检合格的考生才具备录取资格。

注:1、专业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3张。

2、体检时,考生需穿背心短裤。

六、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

1、专业考试收费标准:初试费、复试费(仅初试合格者)、航空体检费(面试合格后,由民航体检队收取)详见招生简章或学院招生信息网。

2、学费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空中乘务办公室(综合楼一号楼906室)

咨询电话:022-87912610400-022-310615802276901

篇三:【天津职业大学专业】天津职业大学招生网站-天津职业大学分数线

【天津职业大学专业】天津职业大学招生网站-天津职业大学分数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职业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大学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三、办学层次:高职四、学校代码:11032(国标)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职业大学是一所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市属普通高校。 1978年建校,前身是从事本科教育的南开大学第二分校、天津大学化工分校。 1982年底,更名为天津职业大学。 1997年至今,学校连续四届当选为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 2006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09年被教育部、天津市政府联合授予“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位于北辰科技园区,占地面积71万平方米,在校生12500余人。 专任教师477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60人,副高职称教师162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为86%。 校园规划合理,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生活便利。 职业氛围突出,设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45个,设备总值达1.9亿元,共建校外实训基地178个。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国家计划招生。 多年来,学校通过广泛校企合作,与天津市多个区域、行业机构、重点企业建立关系,如滨海新区、保税区、高新区,民政局、地铁、高铁、大飞机、大火箭、大乙烯等。 就业率始终保持天津高校前列,达97%以上。 2009年被评为“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2年被评为“天津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2013年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www.gaokaopai.com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收费标准。 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 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 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天津职业大学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类执行第十三条规定)。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体育特长www.gaokaopai.com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生须经过学校面试考核并具有相关部门的资格证明。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江苏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 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规定。 第十三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3.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 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www.gaokaopai.com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具体报到要求见学校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管理细则》、《天津职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覆盖面达30%的奖学金和20%的助学金;同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提供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

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天津职业大学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天津职业大学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凡以前天津职业大学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职业大学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天津职

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

www.tjtc.edu.cn     电话:400-022-1978    022-60586049      微信公众号:“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咨询”QQ:1918-588-588   1919-588-588邮箱:zx60586049@163.com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

道2号  邮编:

3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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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

014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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