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在00县长期居住且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孕期妇女。
二、服务条件:必须持有孕产妇现住址所在地的卫生院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站)发放的《00县产前保健服务卡》。
三、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2周前为孕期妇女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免费项目: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健康指导、总体评估等。)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16~20周和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期妇女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免费项目: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随访。(免费项目: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对孕妇进行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注:持服务卡就诊同时免挂号费。在服务卡注明的时间段内有效。
2013年5月5日 本文来自http://www.dxf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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