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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公证书如何撤销

时间:2017-04-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公证书可以撤销吗

篇一: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

浅谈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

摘 要 不可单方撤

销的委托书公证书可办不可办,在我国公证

界目前存在着两种

普遍的观点,一种是不能办理的否定说,另一种

是认为可以办理的

肯定说。本文在阐述否定说及其理由、肯定说及

出和阐述折衷的肯定说。

合同 不可撤销

龙岩市闽西公证处,法学学士,四级公证员,

金融、公司、招投标等法律服务领域。

托书公证书,目前在我国还不是专业的法律术

者的观点和公证实践中,还没形成比较权威性的

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是指在申请办理公

不可撤销、不可单方撤销等内容的公证文书。此

证界目前存在着两种普遍的观点,一种是不能办

种是认为可以办理的肯定说。笔者认为能否办理

具体的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折衷处理,即

面地采纳不能办理的否定说或可以办理的肯定

挥公证员的专业优势及特长,把这类公证书办好,

应有的用处,同时降低公证风险。笔者将这种观

定说。笔者借助本文,结合本处办理此类公证书

述否定说及其理由、肯定说及其理由基础上,提

定说,以期抛砖引玉。

其理由基础上,提关键词 委托 委托作者简介:俞子森,研究方向:房地产、不可单方撤销的委语,只是存在于学定义。笔者认为,证的委托书中含有类公证书在我国公理的否定说,另一此类公证书应根据公证处不可一味片说,关键是如何发让这类公证书发挥点归纳为折衷的肯的实践经验,在阐出和阐述折衷的肯

一、否定说及其理由

我国《民法通则》

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

施民事法律行为。”

同时,该法第69条第2项规定:“被代理人取

消委托的,委托代

理终止”。持否定说的学者同行据此认为,委托

书作为一种单方授

权行为,委托人有权选择自己信赖的人授权给

利益从事某种法律行为,同时,当自己改变授权

授权予以收回,从而终止委托。可见,委托人在

销承诺同样具有单方性,这种单方承诺随时会随

失效,因为它并不能产生限制委托人行使撤销权

该单方承诺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对于没有

款,公证员可建议委托人删除。委托人坚持要求

建议其与受托人一起申请办理委托合同公证。若

意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可拒绝受理公证申请。

行认为,当事人之所以约定“此委托不可撤销”,

已经支付了“对价”,如委托人可以随意撤销委

利益,因此,规定委托书不可撤销是合理的,公

的。

及其理由

肯定说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同时具有一定的片

种观点,将对我国公证事业会产生不良影响。笔

者在吸收了否定说、肯定说它们的合理性,摈弃了它们的片面性基

他,让他为自己的意愿时,也可以将委托书中的不可撤委托人取消委托而的实际效果,因此,任何法律意义的条写上的,公证员可其拒不删除也不愿二、肯定说及其理持肯定说的学者同往往是因为受托人托书将损害受托人证机构是可以办理三、折衷的肯定说笔者认为否定说、面性。无论采纳哪础上,提出折衷的

肯定说。笔者认为折衷的肯定说有法律依据、约

定依据、理论依据、

现实依据,具有相对的科学性。

(一)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通则》

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

施民事法律行为。”

同时,该法第69条第2项规定:“被代理人取

消委托的,委托代

理终止”。我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

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

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从上面

委托书可以单方取消的,委托合同也可以随时解

证也如同委托书公证也存在着随时被解除的风

同行的逻辑,办理委托合同公证同样没有意义。

认为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不可以办,不可

同公证可以办,这不符法理,逻辑矛盾。再说不

合同公证可不可以撤销,也并不是委托合同双方

约定了不可单方撤销的规定或条款,当事人因此

托合同。根据持否定说同行的逻辑,既然不可单

公证可以办理,那么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

况且从上面的法条看,我们同样也可以理解为当

单方取消权或单方解除权,对自己的权利可以进

民商法关于民事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一般采取任

意主义,不像行政法、刑事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采取法定主义,不

履行。何况从目前的立法趋势和司法实践上看,

涉及较轻微的违法、犯罪方面的处理手段也越来 人或者受托人可以的,除不可归责于的法条可以看出,除的。委托合同公险,根据持否定说持否定说的同行却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当事人在合同上有就不会单方解除委方撤销的委托合同也照样可以办理。事人也可以不行使行自我限制或放弃。可以随意放弃或不行政法、刑事法在

越趋同于民商事法,

如劳动法中工伤赔偿当事人在得到工伤赔偿后

自愿放弃诉权,刑

事法中的认罪协商,侵害人与受害人通过和解而

免于刑事处罚等。

笔者认为,上述法条正是折衷的肯定说存在着法

律上依据。

(二)约定依据

正如持肯定说的学

者同行认为,当事人之所以约定“此委托不可

受托人已经支付了“对价”。在公证实践中,确

托人或指定受托人的人在申请办理此类公证书

间的买卖、抵押等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办理不可撤

或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作为双方的权

违约责任条款之一。笔者认为,这是公证处办理

上的依据。

《办理房屋委托公证的指导意见》、中国公证协

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送审稿)》的说明均

不可撤销”内容的委托书能否办理公证的问题未

中国公证协会认为,目前确实存在着上述笔者所

种观点认为,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委托是基于信任

而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人有权随时撤销委托,《合同法》也

和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此,对载明

内容的委托书不予办理公证。另一种观点认为,

“此委托不可撤销”,往往是因为受托人已经支

托人可以随意撤销委托书将损害受托人利益,

撤销”,往往是因为有不少委托人与受前,已经在他们之销的委托书公证书利义务之一,作为此类公证书的合同(三)理论依据 中国公证协会关于会关于对《办理房未对载明“此委托进行明确的规定。述的两种观点。一明确规定了委托人“此委托不可撤销”当事人之所以约定付了“对价”,如委因此,规定委托书

不可撤销是合理的,公证机构是可以办理的。中

国公证协会认为,

现在公证实务中遇到的委托确与传统民法中的委

托有着显著区别,

规定办与不办均缺乏充分依据,因此本《指导意

见》暂不作规定。

笔者认为这正是给此类公证书的在理论上留有余

地,也是折衷的肯

定说的理论依据。

(四)现实依据

目前委托书公证书

数量在整个公证处业务量所占相当大的比重,

数量多、种类多。

中国公证协会认为,现在公证实务中遇到的委托

确与传统民法中的

委托有着显著区别。如出现抵押担保式委托书公

证,即某些公证同

行所称的异化的委托书公证书,这反映了公证的

新需求。就不可单

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与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

公证比较而言,当

事人更愿意接受办理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

证,究其有如下原

因:一是当事人为单方,数量少,办证效率高;

二是可以避开涉及

不动产的委托合同公证的公证执业区域的限制;

三是公证收费低。

这大大提高了当事人的办事效率,节约了当事人

的办事成本,受到

当事人的极大青睐。目前,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

篇二: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书

公证处

决 定 书

( ) 字第___号

____________公司的代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年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合同,经我处于

年 月 日予以公证,发给( )____字第 号公证书在案,现查明该项公证,行

为不可行,因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备履行该合同的各项必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证法》第xxx条的规定,特决定将原来制发的前述( )____字第 号公证予以

撤销。

公证处

篇二:撤销公证书

撤销公证申请书申请人:xx,女,1965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xxxx市西北路211号5号楼3-202

室。电话:

被申请人:xxx,女,1963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住xxxx市xx街68号5号楼2-8. 电

话:

申请事项:请求撤销2001年6月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办理的声明书公证。 事实与理由:2001年6月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办理公证声明书,声明“xx位于

xxxx小区28层d2房产,位于新民路建筑面积122.761平方米的房产一套,自愿办理到xxx

名下”。该声明书中并未明确声明变更的基础法律行为是赠与或是买卖等方式的物权转让内容。

根据办理公证时的谈话记录反映,双方是借用关系,所办公证是为方便被申请人xxx使用房

屋之用。但被申请人xxx私自利用该公证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过户手续,并登记

领取了房产证。申请人发现后,为维权数次诉讼,终因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强于公证记录的证

明效力,造成诉讼失败。申请人认为,公证声明书只是房屋借用行为,并未涉及房屋产权的

转让,申请人的声明房屋借用真实意思未在公证书中体现。xxx恶意利用该公证书,损害了

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为此,申请人特提起撤销公证的申请,请贵公证处依法对该公证予

以撤销。

此致!

xxxx公证处申请人:

年 月 日篇二:关于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撤销继承权等公证书的复函 关于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撤销继承权等公证书的复函发布部门: 司法部公证司

发布文号: 江苏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你处司公(90)第46号《关于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撤销继承权公证书的请示》收悉。经研

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承权公证书问题。由于被继承人何妙根的妻子沈云秀和女儿已经

在公证处作了放弃继承权的真实意思表示,公证处为何妙根和沈云秀的四个儿子出具的继承

权公证书真实合法,因此,对沈云秀放弃继承权的反悔不予支持,不能撤销继承权公证书。

现何的四个儿子同意将何的遗产转归沈云秀一人所有,可由他们商得其各自配偶的同意后,

将继承的房产赠与沈云秀,公证处可为他们办理赠与公证。

二、关于赠与公证书问题。赠与人沈云秀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四个儿子后反悔,要求撤销

赠与公证书,鉴于赠与公证后,当事人未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且未实际改变房产的占有

使用,因此,可由赠与人发表一份变更原赠与的声明书,连同原赠与公证书一并交公证处存

档。

三、关于析产协议公证书问题。公证处办理析产协议公证书并无错误,因此公证书不能

撤销。但由于赠与人反悔后,经公证的析产协议内容发生了变化,可由原协议人共同发表协

议书无效的声明,连同原公证书一并交公证处存档。 《公证程序规则》2002年8月1日施行。 第十一章 申诉与复议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者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

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公证书或者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该公证处

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篇三: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书 公证处

决 定 书

( ) 字第___号____________公司的代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年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合同,经我

处于 年 月 日予以公证,发给( )____字第 号公证书在案,现查明该

项公证,行为不可行,因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备履行该合同的各项必备条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xxx条的规定,特决定将原来制发的前述( )____字第

号公证予以撤销。 公证处

主任 (签章) 年日篇四:撤销公证申请书 撤销公证申请书

хх县司法局:

本人ххх,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汉族,农民,住хх省 хх市хх区хх镇хх村хх号,公民身份号码хххххх。 本人与李хх1

系夫妻关系。1973年我与李хх1结婚至今。1990年,我丈夫及其三同胞兄弟李хх2、李

хх3和李хх4共四家在位于хх县хх路х号处合资兴建一四层住宅,我家分得第二层一

套及第一、三层各一间共122.40平方米,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登记证号为“х房权

证字第хххх号”,但产权证上仅登记李хх1一人。 自1990年开始,我与丈夫(即李хх1)在хх县хх路х号一 直居住生活至2004年。后李хх1下岗失业,为家庭生计,2004年本人一家自хх县搬

回丈夫老家хх省хх市хх区хх镇хх村居住,但丈夫李хх1嗜赌成性,玩世不恭,长

年累月不着家,致使夫妻感情严重不和。2006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两兄弟(李хх1

和李хх4)串通一气,偷偷复印本人的身份证,并在身份证上伪造本人签名,签署同意卖房

等字样。后两兄弟又并伪造本人的签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本人与

李хх1共有的前述房屋转让给李хх4,李хх1将卖房所得房款两万元挥霍殆尽。2010年,

本人始得知两兄弟私下买卖房屋的事实,要求李хх4返还房屋但遭拒绝。综上所述,房屋所有权证号为“х房权证字第хххх号”的房 屋系本人与李хх1的夫妻共同财产。两兄弟在本人不知情下,通过伪造本人的签名骗

取房产公证书及过户手续。这种恶意串通、私自买卖房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本人的所有权益。

恳求领导查处伪造本人签名的房产买卖契约公证手续,给予撤销。 此致

хх县司法局

申请人: ххх хх

年х月х日

结果:感谢公证科、公证处的重视、核实和查处,并及时撤消公正书。 期望:房管所的

过户是以公证书为依据的,公证书撤消了,房产过户也就没了依据!房管所何时还我房子?

恳请法院为我主持公道! 1篇五: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 浅谈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 摘 要 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可办不可办,在我国公证 界目前存在着两种普遍的观点,一种是不能办理的否定说,另一种是认为可以办理的肯定说。本文在阐述否定说及其理由、肯定说及其理由基础上,提出和阐述折衷的肯定说。 关键词 委托 委托合同 不可撤销 作者简介:俞子森,龙岩市闽西公证处,法学学士,四级公证员,研究方向:房地产、金融、公司、招投标等法律服务领域。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目前在我国还不是专业的法律术

语,只是存在于学者的观点和公证实践中,还没形成比较权威性的定义。笔者认为,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是指在申请办理公证的委托书中含有不可撤销、不可单方撤销等内容的公证文书。此类公证书在我国公证界目前存在着两种普遍的观点,一种是不能办理的否定说,另一种是认为可以办理的肯定说。笔者认为能否办理此类公证书应根据具体的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折衷处理,即公证处不可一味片面地采纳不能办理的否定说或可以办理的肯定 说,关键是如何发挥公证员的专业优势及特长,把这类公证书办好, 让这类公证书发挥应有的用处,同时降低公证风险。笔者将这种观点归纳为折衷的肯定说。笔者借助本文,结合本处办理此类公证书的实践经验,在阐述否定说及其理由、肯定说及其理由基础上,提出和阐述折衷的肯定说,以期抛砖引玉。

一、否定说及其理由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 施民事法律行为。”同时,该法第69条第2项规定:“被代理人取 消委托的,委托代理终止”。持否定说的学者同行据此认为,委托 书作为一种单方授权行为,委托人有权选择自己信赖的人授权给 他,让他为自己的利益从事某种法律行为,同时,当自己改变授权意愿时,也可以将授权予以收回,从而终止委托。可见,委托人在委托书中的不可撤销承诺同样具有单方性,这种单方承诺随时会随委托人取消委托而失效,因为它并不能产生限制委托人行使撤销权的实际效果,因此,该单方承诺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对于没有任何法律意义的条款,公证员可建议委托人删除。委托人坚持要求写上的,公证员可建议其与受托人一起申请办理委托合同公证。若其拒不删除也不愿意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可拒绝受理公证申请。

二、肯定说及其理由

持肯定说的学者同行认为,当事人之所以约定“此委托不可撤销”, 往往是因为受托人已经支付了“对价”,如委托人可以随意撤销委 托书将损害受托人利益,因此,规定委托书不可撤销是合理的,公证机构是可以办理的。

三、折衷的肯定说及其理由笔者认为否定说、肯定说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同时具有一定的片 面性。无论采纳哪种观点,将对我国公证事业会产生不良影响。笔者在吸收了否定说、肯定说它们的合理性,摈弃了它们的片面性基础上,提出折衷的肯定说。笔者认为折衷的肯定说有法律依据、约定依据、理论依据、现实依据,具有相对的科学性。

(一)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 施民事法律行为。”同时,该法第69条第2项规定:“被代理人取 消委托的,委托代理终止”。我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从上面 的法条可以看出,委托书可以单方取消的,委托合同也可以随时解除的。委托合同公证也如同委托书公证也存在着随时被解除的风

险,根据持否定说同行的逻辑,办理委托合同公证同样没有意义。持否定说的同行却认为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不可以办,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可以办,这不符法理,逻辑矛盾。再说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可不可以撤销,也并不是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有约定了不可单方撤销的规定或条款,当事人因此就不会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根据持否定说同行的逻辑,既然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可以办理,那么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也照样可以办理。况且从上面的法条看,我们同样也可以理解为当事人也可以不行使单方取消权或单方解除权,对自己的权利可以进行自我限制或放弃。民商法关于民事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一般采取任意主义,不像行政法、刑事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采取法定主义,不可以随意放弃或不履行。何况从目前的立法趋势和司法实践上看,越趋同于民商事法,如劳动法中工伤赔偿当事人在得到工伤赔偿后自愿放弃诉权,刑事法中的认罪协商,侵害人与受害人通过和解而免于刑事处罚等。笔者认为,上述法条正是折衷的肯定说存在着法律上依据。

(二)约定依据

正如持肯定说的学者同行认为,当事人之所以约定“此委托不可 撤销”,往往是因为受托人已经支付了“对价”。在公证实践中,确有不少委托人与受托人或指定受托人的人在申请办理此类公证书 前,已经在他们之间的买卖、抵押等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办理不可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或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作为双方的权 利义务之一,作为违约责任条款之一。笔者认为,这是公证处办理此类公证书的合同上的依据。

(三)理论依据

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办理房屋委托公证的指导意见》、中国公证协 会关于对《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送审稿)》的说明均 未对载明“此委托不可撤销”内容的委托书能否办理公证的问题未进行明确的规定。中国公证协会认为,目前确实存在着上述笔者所述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委托是基于信任而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人有权随时撤销委托,《合同法》也 明确规定了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此,对载明“此委托不可撤销”内容的委托书不予办理公证。另一种观点认为, 当事人之所以约定“此委托不可撤销”,往往是因为受托人已经支 付了“对价”,如委托人可以随意撤销委托书将损害受托人利益, 因此,规定委托书不可撤销是合理的,公证机构是可以办理的。中国公证协会认为,现在公证实务中遇到的委托确与传统民法中的委托有着显著区别,规定办与不办均缺乏充分依据,因此本《指导意见》暂不作规定。笔者认为这正是给此类公证书的在理论上留有余地,也是折衷的肯定说的理论依据。

(四)现实依据

目前委托书公证书数量在整个公证处业务量所占相当大的比重, 数量多、种类多。中国公证协会认为,现在公证实务中遇到的委托确与传统民法中的委托有着显著区别。如出现抵押担保式委托书公

证,即某些公证同行所称的异化的委托书公证书,这反映了公证的新需求。就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与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比较而言,当事人更愿意接受办理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 证,究其有如下原因:一是当事人为单方,数量少,办证效率高;二是可以避开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合同公证的公证执业区域的限制;三是公证收费低。这大大提高了当事人的办事效率,节约了当事人的办事成本,受到当事人的极大青睐。

篇三:二手房委托公证书撤销

2015二手房交易公证委托书模板委托人: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们委托人系夫

妻关系,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号(权 ___________房屋属我们委托人共同所有。现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成都市相关部门

办理手续,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办理如下事项:

一、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

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

二、到xx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

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

三、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

四、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

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

五、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们的个人资料,签署相关文件我们均予

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篇二:房产买卖委托公证书样本委托书

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 xxxxxxxxxxxxxxxxxxxx,身

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委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

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受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

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我们委托人系夫妻关系,位于xx市xx区xxxxxxxxxxxxxxxxxx号(权xxxxxxx)房屋属

我们委托人共同所有。现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成(转载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网:委托公证书如何撤销)都市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特全权委托

xxx办理如下事项: 一、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查档,并

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

切事宜。 二、到xx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

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

关事宜。

三、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 四、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

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

记等)。

五、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们的个人资料,签署相关文件我们

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谈话人: 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胡绍珍,女,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

路422号83栋1单元1楼1号,身份证编号:510521196312150566。 陈生高,男,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泸县 石桥镇红山村五社2号,身份证编号:510521196512203159。 问:你们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们为什么办理上述公证? 答:我们要出售房屋。问:你们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 答:我们于2006年9月25日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们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

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问: 你们的婚姻状况? 答: 已婚。 问:委托原因?

答:因我们事情较多,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中央花园三期83幢1单

元1楼a号(权0882042)房屋的相关手续,特申办上述公证。 问:委托事项? 答: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

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 到成都

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

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缴纳维修基

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

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如果此房拆迁,受托

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 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

委托何小平办理。

问:上述房屋是否被查封、赠与、转让或存在其他权属纠纷? 答:无上述情况,如有虚假我们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问:上

述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们委托人共同购买所得。 问: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如何约定? 答: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

权? 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问: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问:公证处证明在你们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们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 和自愿性,你们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 问:你们提供的上述陈述及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 答:完全属实。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

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们是否清楚其法律意义?答:我们完全清楚其法律意义。问:请仔细核对以上笔录,有无补充? 答:已核对,无补充。

当事人: 委 托 书

委托人:谢大芬,女,一九六五年八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89

号10栋2单元 12号,身份证编号:510702196508050729。 受托人:何小平,男, 一九七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南部县盘龙

镇兴盛街19号,身份证号码:511321197908231011。因我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智能小区五期10幢2单元6

楼b号(权0813347)房屋的结按手续,特全权委托何小平为我的代理人,到银行代为办理

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及办理上述房屋的退保手续并代

收保险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签署的相关文件及缴纳

的合法实际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谈话人: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谢大芬,女,一九六五年八月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路89

号10栋2单元 12号,身份证编号:510702196508050729。 问:你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

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答:我于2006年9月25日在成都市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

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问:委托原因? 答:我欲办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交大智能小区五期10幢2单元6楼b号(权

0813347)房屋的结按手续,因为工作较多没有时间办理,特申办上述委托书公证。 问:委托事项?

答:到银行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结按手续,注销抵押登记,领取产权证和国土证及办理

上述房屋的退保手续并代收保险费。 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委托何小平办理。 问:上述

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购买所得。 问: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所签署的文件及缴纳的费用如何约定? 答: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的资料,签署的相关文件及

缴纳的合法实际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 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答:有转委托权。 问:

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问:公证处证明在是你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和 自愿性,你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 问:你提供的上述陈述及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 答:完全属实。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

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是否清楚其法律意义? 答:我完全清楚其法律意义。 问:公证书如何交付?

答:我已委托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你处在出具公证书后交予受托人即可。 问:以上记

录,请你认真阅读,有无修改、补充? 答:无。 当事人:篇三:房产委托公证书公 证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公证处 委 托 书委托人:刘成康,男,1953年12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60103531205033。毛燕琳,女,1957年10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60103571006162,系刘成康之妻。受托人:吴宁,男,1968年6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60103196806291710 现因我们事务繁忙,特全权委托吴宁代为我们办理坐落在南昌市东湖区岔道口西路61

号3栋5单元501室的土地证、买卖、过户、领证、拆迁及收取房款等相关手续。受托人在

代理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委托期限自即日始直至上述手续

办完为止。

受委托人有转让委托权,并有收益权。本委托书不可撤销委托。受托人: 二○○六年四月二七日 公 证 书(2006)东民证字第2305号兹证明委托人刘成康(男,1953年12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60103531205033)、

毛燕琳(女,1957年10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60103571006162)于二○○六年四月二

七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手印。篇四:房产买卖委托公

证书样本

委托书

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 xxxxxxxxxxxxxxxxxxxx,身

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委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

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受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

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我们委托人系夫妻关系,位于xx市xx区xxxxxxxxxxxxxxxxxx号(权xxxxxxx)房屋属

我们委托人共同所有。现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成都市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特全权委托

xxx办理如下事项:

一、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 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

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 二、到xx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

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

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

三、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 事宜。

四、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 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 五、如果此房拆

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 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们的个人资料,签署相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成都蜀都公证处谈话笔录

谈话时间: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谈话地点:成都市成捷房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谈话人: 记录人:贺文君 当事人:胡绍珍,女,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

路422号83栋1单元1楼1号,身份证编号:510521196312150566。 陈生高,男,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泸县 石桥镇红山村五社2号,身份证编号:510521196512203159。 问:你们申办何种公证?

答:申办委托书公证。

问:你们为什么办理上述公证? 答:我们要出售房屋。问:你们是否签署有上述委托书? 答:我们于2006年9月25日签署了上述委托书。 问:你们现在神志是否清醒?是否自愿?有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答:清醒,

自愿,无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问: 你们的婚姻状况? 答: 已婚。 问:委托原因?

答:因我们事情较多,无法亲自办理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中央花园三期83幢1单

元1楼a号(权0882042)房屋的相关手续,特申办上述公证。 问:委托事项? 答: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

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 到成都

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

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缴纳维修基

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

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如果此房拆迁,受托

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 问:委托谁去办理? 答:

委托何小平办理。

问:上述房屋是否被查封、赠与、转让或存在其他权属纠纷? 答:无上述情况,如有虚假我们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问:上

述房屋如何取得的?

答:上述房屋是我们委托人共同购买所得。 问: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如何约定? 答:对于受托方办理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问:受托人有无转委托

权? 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问:委托期限为多久? 答: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问:公证处证明在你们在委托书上签名的真实性,你们应保证委托事项的真实性 和自愿性,你们是否清楚明确其法律意义? 答:清楚、明确。 问:你们提供的上述陈述及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 答:完全属实。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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