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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员工规章制度

时间:2017-05-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幼儿园劳动规章制度(共5篇)

篇一:蓝天幼儿园劳动规章管理制度

蓝天幼儿园劳动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幼儿园和职工的行为,维护幼儿园人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厨房工作人员、门卫、主配班老师、夜班老师。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 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6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7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8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9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0条 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11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3条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4条企业对新招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5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企业与职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6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7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第20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

第21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2条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 职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09:30--14:00,下午16:00--19:00

第24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25条 工龄满一年的职工,享受婚假五天;一年六个月以上,享受产假30天。

第26条 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 工资福利

第27条 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28条企业实行考核工资和绩效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第29条 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0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1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2条 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经济处罚的,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33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的经济处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 社会保险

第34条 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35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

(3)因公外出、漏签、错签等特殊原因未能签到的,必须由园长或主管园长签字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主管园长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主管园长审批,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园长或主管园长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

知书》;

(9)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第36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幼儿园,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综治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保持幼儿园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幼儿园器械、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幼儿园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幼儿园,维护幼儿园形象,敢于同有损幼儿园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遵守幼儿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幼儿园的商业秘密。

第37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工作规程:

(1)严格晨午检制度,杜绝幼儿带危险易碎物品入园。

(2)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保证幼儿安全,保证教学质量

(3)活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园长或主管园长。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园长或主管园长报告;

(5)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幼儿园;

(7)下班时要整理教具、学具、物料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第二节 奖励与经济处罚

第38条 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效率,幼儿园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39条 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幼儿园,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第40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教学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幼儿园经济效益,对幼儿园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幼儿园经济效益,对幼儿园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幼儿园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幼儿园利益行为,使幼儿园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41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园规园纪,幼儿园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口头批评教育、书面告诫、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42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第

二次以后,以《2007幼儿园工作责任制办法》进行处罚。

第43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幼儿园录用的;

(3)违反工作规程对幼儿园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幼儿园财物,造成幼儿园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幼儿园保密制度,泄露幼儿园商业秘密,造成幼儿园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4条 职工违规违纪对幼儿园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45条 职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职工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46条 为了维护幼儿园利益,保护幼儿园的商业秘密,特制订保密制度,幼儿园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47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幼儿园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幼儿园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幼儿园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48条可能成为幼儿园商业秘密的信息另立制定。

第49条严格遵守幼儿园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园长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幼儿园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0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园长批准。

第51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园长或主管园长,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52条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幼儿园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53条 未经幼儿园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幼儿园同类的营业。

第54条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幼儿园。经营同类且有竞争关系幼儿园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职工离开企业前一年从企业获得报酬总额的1/2按月支付,职工违约金为补偿金的2倍。

第五章 附则

第55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56条 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57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58条 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本幼儿园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59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生效。

篇二:幼儿园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幼儿园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篇二: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参考)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参考)

行为规范

幼儿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尊重幼儿,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观念,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二、努力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教育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与表现的机会和条件。

三、树立服务意识,做到微笑服务、周到服务,正确使用老师用语,对家长要有热心,对孩子要有爱心,使家长对幼儿园放心,让孩子在幼儿园开心。

四、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五、团结同志,相互配合,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有意见通 过正当渠道提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穿着符合教育工作者的身份,在园内严禁浓妆,上班时不梳披肩发。

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园内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不串班,不干私活,不擅自离岗和接待来访者。

八、主动接待家长,积极争取家长的配合,接受家长批评和建议;不私自接受家长的馈赠,与家长谈话注意方法,注意老师身份。

九、保护儿童健康和利益,不使用幼儿的物品,不让幼儿干力不能及的劳动,保证幼儿安全。

十、积极参加政治及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业务素质,树立以园为家的思想,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

幼儿行为规范

一、热爱祖国,尊敬国旗,升国旗时立正,行注目礼。

二、爱父母,爱老师,尊敬长辈,关心人,愿意帮助别人做力所能及的事。

三、喜欢幼儿园,爱小朋友,遵守集体规则,与同伴友好相处,乐于帮助有困难的同伴。

四、礼貌待人,能主动问候别人,会使用礼貌用语,能注意倾听别人讲话,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

五、爱学习、乐探究、好提问、肯动脑、喜动手,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六、讲卫生,爱清洁,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不吮手指,不挖鼻孔,饭前便后洗手,会正确使用餐巾、毛巾和手纸。

七、爱劳动,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事有始有终。

八、爱护公物,不攀摘花草树木,不乱涂乱画,不损坏公共设施,物品用后会放回原处,爱护公共设施。

九、爱惜粮食,不挑食,不剩饭莱,爱惜衣物,不挑穿,学会保管整理自己的物品。

十、诚实、勇敢、不说谎,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不怕困难,遇到小问题会想办法解决。

幼儿园各部门岗位人员工作细则

园长职责

一、队伍管理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决议。

2.负责协调、优化领导班子,最大限度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3.根据岗位聘任制,负责聘任、调配教职员工,全面协调人际关系,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发挥各类人员的专长和优势。

4.定期召开园务会,审议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提出对教职工的基本要求。

5.协同党政工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6.指导审阅各部门工作计划,深入各部门检查工作,指导协调,使计划能按预定设想完成。

7.带领和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创造必要的条件,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

二、教科研管理

1.协同业务园长做好教育教学的管理、指导工作。

2.及时了解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负责帮助解决研究中的实际困难。

3,检查教职工各项工作制度、常规的落实情况。

4.负责制订招生方案并组织招生,查看新入园幼儿情况,协助班上做好新生接待工作。

5.布置各类人员工作质量评价的内容及评价标准,并按计划开展工作。

6.向家长、社会宣传幼儿教育重要性及有关知识,取得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的一致性。

7.协同业务园长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三、后勤管理

1.协助后勤园长重点抓好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工作。

2.每月听取财务人员关于财务收支情况的汇报,负责审查幼儿园预算、决算等各种报表。

3.监督检查各种制度落实情况,协同后勤园长定期对后勤人员进行考核。

4.协同医务室成立安全委员会,监督其定期向家长和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5.加强与社会联系,获取新信息,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

四、日常工作

1.每周组织一次政治学习(结合各个时期的形势、任务),使教职工了解政治、经济教育改革形势、园内外大事。

2.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

3.接待各省市宾客参观来访,接受上级领导检查园内各项工作。

4.每学期听课30节以上,了解老师的教学水平及幼儿发展情况。

5.每学期将园务工作向社会公开一次。

6.每月检查、抽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7.每学期末对教师进行考核,对主任、班主任、教师进行测评。

8.学年末做好教师聘任工作,公布其结果及下学期人事安排。

9.及时将幼儿园管理、教科研新动向汇入幼儿园主页。

业务园长工作细则

—、教育教学

1.负责教育教学的全面管理与指导。根据幼儿园学期工作计划内容制定全园保教工作汁划。

2.带领各年级组长制定每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幼儿发展目标,并指导实施与总结。

3.认真分析教师的教育水平与幼儿发展状况,设定合理的幼儿园教育教学课程,并在

教育实验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形成特色

幼儿园员工规章制度

,有所突破与提高。

4.指导教师创设适宜的教育环境,发挥环境的教育作用。负责指导活动区、游戏角、家园联系栏、自然角的材料投放。

5.负责审定教师用书、杂志、音像各种教具以及玩具幼儿图书等。

二、教育科研

1.负责组织与领导各年级的教育科研活动。认真分析幼儿园教改中的不足与难点。选择科研课题,制定研究方案,配合课题负责人保证课题正常顺利地开展。

2.组织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进行学习与培训,负责搜集研究资料与研究过程的管理。

3.每两周参加一次课题组活动。组织教学观摩活动。针对问题进行研讨,体现教科研成果和观念。

4.每年帮助参加教科研的教师制定课题计划、撰写论文,并负责各课题专项档案的整理,做好各课题的中期汇报,结题评定工作。

5、负责课题成果的再利用与推广工作(现场会、讲座、教材、读物等)。

三、观摩接待

1.负责省、市、区各级现场会及验收评比的接待工作。

2.负责外省市教师的教学观摩接待与组织工作,指导幼师学生的见习、实习工作。

3.每次的教学观摩要与开课教师一起选择课题、备课、试教、说课,体现最新的教育科研成果和观念,为青年教师提供脱颖而出的机会。

四、教师培训

1.每年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利用课题组活动和业务学习时间,对青年教师、骨干教 师进行分层培训,让教师在参与式的培训中不断提高。

2.每学期为教师提供去外园观摩、学习的机会。

3.请幼教专家来园讲课,提高全园教师的素质。

五、日常工作

1.指导各班幼儿一日生活常规的培养,并组织各年级进行评价。

2.组织安排好“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和幼儿运动会。

3.每周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有课题的以课题研究的形式),传达学习教育新信息、新观念、新方法。

4.每两周检查一次教师的备课本、计划本、观察记录本、教育教学笔记本,并根据情况及时反馈意见。

5.每学期听课50节以上,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及幼儿发展情况,并及时评价。

6.每学期对全园1/3幼儿抽查测评,并将分析结果和指导性建议及时与教师交流。

7.组织教师进行幼儿发展水平的评价与分析。

后勤园长工作细则

一、财产管理:

1.协助园长负责幼儿园的行政、保卫、外事等各项工作,是园长进行园内管理和行政工作的主要助手。

2.严格财经纪律,领导财会人员做好经费预算,安排好各项开支。

3.听取、审查财会人员的汇报,与园长共同监督审核财会的现金及账目。

4.配合园长召开园务会议,决定和处理园内重大事项。

5.负责督促并帮助保管员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做到物物有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6.掌管全园固定资产总账,办理新置固定资产手续。

二、设施维护

1,协同园长落实基建、修缮、设备添置、绿化计划的落实,大型器械的安装管理。

2.组织后勤人员定期和及时检查维修园内设备设施,延长物品设备的使用期限。

三、卫生保健

1.协助保健医督促检查各班卫生并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2.定期参加伙委会的会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每周带领保健医和管理员到班上检查伙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伙房人员反馈。

四、后勤队伍管理

1.做好后勤队伍的组建,加强对后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合理安排调度后勤人员的工作。

3.帮助后勤人员制订学期计划进行工作总结。

4.领导并监督检查后勤各部门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做出记录和分析,纳入考核当中。

五、日常工作

1.每周同医务室人员检查班上卫生消毒情况一次。

2.定期检查大型玩具等设施。

3、 对后勤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积极配合教育教学工作。

4、制定添置各种物品计划,按计划及时购进物品,保证使用。

篇三:幼儿园规章制度汇总大全

一、幼儿园管理制度

1、园长岗位职责

2、教师岗位职责

3、保育员岗位职责

4、幼儿园教师职责

5、教师一日常规

6、教职工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7、教育评价制度

8、每周例会制度

9、幼儿园教研学习制度

10、档案管理制度

11、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12、职工培训制度

13、幼儿园与家长联系制度

14、幼儿园教师值周、值日工作职责

15、幼儿园考勤制度

二、学生管理制度

1、班级工作管理制度

2、幼小衔接制度

三、卫生制度

1、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2、晨检制度

3、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4、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5、 幼儿园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四、安全制度

1、安全制度

2、幼儿人身安全措施

3、幼儿接送制度

4、交通安全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

6、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 全面负责幼儿园内外各项活动的工作。

2、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及幼儿园的有关方针、政策。

3、 对幼儿园教职员工进行聘任、调配、指导、检查和评估并给予奖罚。

4、 组织领导幼儿园卫生保健,教育教学等工作,加强对幼儿生活管理,保证幼儿生命安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5、 组织领导幼儿园教育改革,总结幼儿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保教质量,组织政治、业务学习。

6、 做好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并督促执行幼儿园各种岗位责任制。

7、 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管理好幼儿园经费、财产和园舍设备,美化、绿化园舍,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8、 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加强与社会、家长的联系,不断获取幼儿教育的新信息,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幼儿园的支持和配合。

1、 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及全园工作计划,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和个性差异,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幼儿生活并组织实施。

2、 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保教语训科研活动,摸索教育幼儿规律,探索教育方法,提高保教质量。

3、 指导并配合保育员做好本班的卫生保健工作,给幼儿创设良好的环境。

4、 按时完成保教计划、教养笔记、效果及经验,分析观察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并做好记录。

5、 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教研组长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6、 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杜绝任何危害幼儿生命安全的事故发生。

7、 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通过各种方式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保育和教养任务,使幼儿健康成长。

幼儿园幼儿接送制度

1、每天晨接和晚送教师应微笑对待每一位幼儿。

2、早晨8:30分前要求家长陪同幼儿送到班主任手中。

3、家长不能任意叫其它人来接幼儿,如有要事可事先把来接幼儿的人带来与班主任认识,并说清事情及时间。

4、幼儿如有要事不来幼儿园,需事先向班主任请假。

5、幼儿连续三天不来园,教师须主动打电话与家长联系,了解原因,应情况进行家访。

6、下午4:00以前家长不准进园接幼儿(特殊情况除外)。 放学后教师应等全部幼儿离园后放可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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