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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店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17-05-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卖场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超市卖场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超市员工的工作作风,严肃超市纪律,维护工作秩序,根据***超市卖场管理制度,结合超市内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上班期间,卖场不允许玩手机(其行为包括:QQ微信聊天、玩游戏、购物、看视频小说、基金股票等);

第三条 上班期间,卖场员工手机一律静音;

第四条 课长以上员工手机一律震动,打开微信软件“塔城***工作”群;

如发现卖场员工在上班期间用手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宜时,发现一次将给予罚款20元/次;发现二次,处罚50元/次;发现三次,晨会进行通报批评,并没收单位所发手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星 资源网:手机店管理规章制度)给予店长或部门主管及课长责任追究,发现一次以下行为,对科长进行30元/次经济处罚;对部门主管进行50元/次处罚;发现两次,翻倍处罚,依次类推;发现各部门主管及科长有三次及三次以上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单位所发主管手机,并进行书面警告。

(一)各部门主管工作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上班期间,对用手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所有行为而屡禁不止的;

(二)对发现本部门员工上班期间玩手机而不给予教育批评以及包庇袒护的;

(三)单位领导或主管明知本单位员工违反规定,但不制止,不处理,经查实的。

第六条 相关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规定;

(二)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令行禁止;

(三)人事部门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第七条 以上行政处分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请各位领导切实加强员工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加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工作期间员工玩手机的现象。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要严肃处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二:手机店日常规章制度

尼彩手机店日常规章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

1. 必须服从店长统一安排及领导,并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 工作期间不得串岗,不得无故外出,要爱护店内各类财产。

3. 认真负责的做好本职工作,礼貌的接待顾客。

4. 上班时间需穿戴整洁、得体。

5.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遇病或有事请假,请提前一天向店长或主管请假,得到允许并安排好换岗人员后方可离岗。

6. 各岗位直接受店长领导。

7. 具体工作由当班店长监督、指导。

8. 对违反员工守则的,将由店长开出过失单,每周将对过失单经行统计与处理。员工服务态度:

1、当客户进门 面带微笑 热情接待每位客户(您好~!欢迎光临!作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工作中---不 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3、工作后---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50元,迟到、早退、每5分钟扣罚5元;旷工一天扣罚100元,工作时间请假(临时有急事,或生病不舒服的情况下),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 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2、每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第一。)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10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 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班时不得赌博喝酒、睡觉(午休除外)而影响本店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20元/次;

店长是整个店门的管理者,有关卖场上人、事、物等各方面均由店长负责处理。因此,身为店长,必须得到部属的信赖与尊敬。

店面营运通常分为三个时段。

营业前:

1.开启手机等照明设备。

2.带领店员打扫店面卫生。

3.召开晨会:

(1) 公司政策及当天营业活动的公布与传达。

(2) 前日营业情况的分析,工作表现的检讨。

(3) 培训新员工,交流成功售卖技巧。

(4) 激发工作热情,鼓舞员工士气。

(5) 点货品,清点备用金。

营业中

1.检查营业员仪容仪表,整理工服,佩带工牌。

2.督导收银作业,掌握销售情况。

3.控制卖场的手机及音箱设备(专卖店)

4.备齐包装纸、包装袋,以便随时使用。

5.维护公司环境整洁。

营业后

1.核对帐物,填写好当日营业报表。

2.营业款核对并妥善保存。留好备用金。

3.检查电器开关设备是否关闭。杜绝火灾隐患。

4.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店内是否还有其他人员。

注:店内人员都要遵守本店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者必定处理!

篇三:手机卖场销售管理制度

手机卖场销售管理制度

一、 销售人员行为要求

1、着装

男士上班必须工作服打领带,穿皮鞋;女士着工作服,不得佩戴夸张首饰

2、仪表

1、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异味,如化妆品味太浓,酒味,烟味,

蒜味,或其它异味食品。

2、精神饱满的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意,坐姿、立姿都要

讲究大方得体。

3、员要必须佩戴工牌,统一带在左胸处,不得歪歪扭扭。

3、行为

1、微笑是每个销售人员最起码的表情,面对客户应表现出热情,真诚、友好、亲切、友好、专业,不准有不理不睬的行为。

2、有客户在卖场,不得大声说话、闲聊、喊叫、乱丢、乱碰物品,发出不必要的声响。

4、言谈

1、说话要注意艺术,多用敬语 (欢迎光临、您好,请坐,请稍

候,对不起,请慢走)

2、不得在客户听到的范围内讨论客户的言行。

二、销售人员纪律要求

1、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休息时候,迟到十分钟以上的销

售人员扣除半天工资,并不得无故早退。如果未经店长同意早退,扣除当天全天工资,迟到超过一小时的扣除当天全天工资。

2、请病假必须在上早班前一小时电话向卖场店长请假,店长同意后

方可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3、销售柜台前不得看与销售无关的杂志、小说、报刊或私人手机,

更不准吃零食。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20元。

4、销售人员第二天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必须在23点之前向店长电话

请假,否则视为迟到或早退。

5、每月1号前店长安排好销售人员排班作息时间,如有倒休人员须

向店长提前一天申请,并经店长同意后方可调休。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罚款十元或十元以上。

1、未经卖场经理同意答应客户额外折扣、优惠等。

2、散布不利于公司信息,在团队中造成不良影响。

3、同客户产生纠纷,如造成损失由卖场老板酌情处理。

4、作息日上班时间每月关机超过三次者。

5、被客户投诉,情节严重的由卖场老板处理。

6、两个月内销售额为卖场内最后一名的。(新员工除外)

7、未经卖场经理同意私自外出者。

7、有下列情形之一都视情节轻重罚款二十元或二十元以上。

1、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打架者;

2、被客户投诉,严重损害卖场形象、声誉的;

3、在卖场内与同事之间恶意攻击或争斗者;

4、利用工作职权收受别人财物、款项,谋取私利者;

5、向客户所要回扣者;

6、严重超范围承诺客户者。

三、销售人员接待客户条例

1、销售人员接待客户以客户走到谁负责的柜台前谁接待为原则,当前接待的人员不是接待两组客户。当第二组客户到柜台前时,由相邻的销售人员上前接待。

2、销售人员应积极、主动接待上门来访的每一个客户,不得抢客户或挑客户,只要对本卖场感兴趣,包括同行愿意接受销售人员介绍的来访人员均为客户。

3、1)销售人员没有上班,其老客户找其本人,由当前在岗的销售人

员接待,当日成交5/5分配,当日未成交,交还客户给原销售人员跟进。

2)如销售人员上班并在接待客户,则可由另一个销售人员接待,

当日成效5/5分配。

4、销售人员休息当日如上班可正常接待客户,不可迟到、早退。如出现不属以上情况,由卖场经理统筹按排全权处理。

四、销售销控管理条例

1、总销控由卖场经理执行,其他人无权销控;

2、所有“认筹单”“收据”由卖场经理保存;

3、如客户预定,销售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卖场经理汇报,交齐一定额度的定金,并做详细记录,以免造成后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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