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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回收规章制度

时间:2017-04-1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关于公司内废品收回管理制度

广州市畅顺物流有限公司文件 关于公司内废品收回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避外人进入仓库及员工捡废品,给仓库管理带来不安全隐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可收回废品范围介定:纸皮,包装带、塑料制品、包装带纸圈、烂托盘、木制品、金属制品。

可收回废品堆放要求:避雨区域,分类堆放。

一 保洁员的职责

1 保洁员主要负责办公室、仓库、宿舍的保洁卫生、以及废旧物品的统收统管。

2 可回收废品回收地点:仓库:一楼平台旁边堆放,办公楼在楼下左侧区域堆放。

3 不可收放垃圾堆放地点:宿舍物业办垃圾站,禁止将垃圾放置仓库后面,否则公司将产生额

外清理费用。

4 保洁员不得将自己清理出的垃圾私自带出公司,由门卫保安监督执行。

二 保安员的职责

1、 保安员应制止外人及本公司人员自捡废品行为

2、 对于未经同意或有放行条的废品出公司人员,保安

废品回收规章制度

员应及时制止并处罚。

3、保安员不巡视或发现却不制止人员捡废品,视同失职,处罚现金50元/次

三 废品处理

1 公司所有废旧物品将由行政部统一处理,保安队长在场协助工作。变卖废旧物品的钱当天上交财务管理。

2、行政部对于公司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废品,应及时变卖处理,同时,应多方询介比对废品回收价格。

本制度从3月1日起执行

广州市畅顺物流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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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废品回收管理制度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规范处理流程,提高使用率,最大程度减少浪费,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废旧物资的处理,包括:

1、工程施工类的废旧物资、废旧工器具

2、办公用品类的废旧物资

3、到报废年限的交通运输车辆

三、管理部门

工程施工类的废旧物资、废旧工器具由供应部负责管理,办公用品类的废旧物资、到报废年限的交通运输车辆由综合部负责管理。

四、管理办法

1、工程施工类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安排在每天工程任务结束后,由现场项目经理组织人员收集,存放项目指定地点,交由项目仓库管理员保管。

2、项目仓库管理员本着节约成本的目的,逐一排查,对鉴定后的废旧物资,予以分类整理堆放,登记造册,每月上报公司供应部。

3、办公用品类的废旧物资、到报废年限的交通运输车辆及废旧工器具由使用部门上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专职人员按照办公家具、电子产品、工器具、低值易耗品、车辆分类进行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4、供应部、综合部提出废旧物资处置申请,经董事会研究批准

后,联合公司财务部组成废旧物资处置小组,由专业评估公司和回收公司现场确定处置价格,并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

5、所有废旧物资处理收入上缴公司财务部。

五、奖惩

公司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员工实行奖惩,公司要求废旧物资全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1、废旧物资处理收入扣除发生的费用后(含运输、税金、人工、机械费等),全部奖励给回收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负责人按员工对此项工作的贡献奖励员工,及用于工程部日常管理费用。

2、对于不回收或私自处理废旧物资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公司给予扣除当月工资和相关绩效奖金的处罚。对多次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篇三: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理顺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管理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工业垃圾的判定、日常管理及处置工作。

3.职责

生产类废旧物质的回收及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由公司派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3.1 废包装箱、纸张、生活垃圾、危废物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处理。

3.2 闲置物资、工业余废材料由公司委派的专人进行处理。

4. 管理内容:

4.1 定义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是指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产生的、无使用价值生产类原辅材料,包括废旧生产工具,废弃的劳保用品等。

4.2 基本原则

在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4.2.1 集中管理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可回收利用的物资由专人归口集中管理。

4.2.2 定期处理原则

各相关部门定期对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定期上报,组织相关人员作集

中处理。

4.2.3 再利用优先原则

对经过修理仍有较高使用价值的物资应优先考虑重新利用。

4.2.4 调剂优先原则

生产类废旧(闲置)物资应优先选择在公司内部及项目生产调剂使用,当公司内部及生产项目确实不再使用时,方可考虑变卖及报废处理。

4.3 回收及保管

4.3.1 外购件、可利用包装品由仓库负责回收及保管。

4.3.2 其他废旧、闲置物品的回收及保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堆放点,由生产部门按物品属性分类收集存放。

4.4 报废、处置

4.4.1 适用本制度处理的废旧、闲置物品不包括任何具有公司及生产项目再利用价值和需求之物品,本制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4.4.2 生产物品的报废、处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售后及制造部技术人员等共同商讨决定,经研究可以报废处理的,由采购部提出报废产品清单报总经理审批,特殊物资报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其他行政物资报废处理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4.4.3 废旧、闲置物品相关部门按批定价,报副总审批,财务审核,审计部监督,报总经理批准。

4.4.4 危废物品的处理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负责。

4.4.5 公司门卫人员凭物资出门单,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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