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光纤熔接协议书
光纤熔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承接工程中的光纤熔接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4、工程合同造价(人民币):
第二条承建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清干的方式,甲方承担差旅费用。
2、乙方负责工具、工具耗材及施工辅助材料的采购,甲方只负责现场配合施工,其他一概不负责。
3、现场发生的工程变更涉及到金额的,甲乙双方协商适当增减。
4、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的技术资料,必须提交FLUCK测试报告。 甲方现场负责人: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工程经过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款。
第四条质量及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标及甲乙双方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和监督。
2、工程中所用各种辅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
3、施工验收以移交给项目经理的FLUCK测试数据及项目经理确认的验收
单为准。
4、如果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提请当地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五条经济责任
1、乙方进场前,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条件并配合乙方施工。
2、乙方应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服从甲方现场指挥,在施工中造成的工伤和野蛮施工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工期
工期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全部施工完毕。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得顺延。
第七条保修事宜
本工程保修时间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主合同的保修时间。以工程竣工日期开始计算。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工程中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章):北京安然基业科技有限 乙方(章):北京宝利通恒电子设备有限 公司 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2011年4月20日 日期:2011年4月20日
篇二:光纤合同范本
广州宝生堂化妆品有限公司 与
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关于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的协议
合同编号:
2014年 4月 22
日
长城宽带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协议
甲方: 广州宝生堂化妆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主要办公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第一工业区3号
邮政编码 :510440 联系人:黎俊威
联系电话:13580504041传真:86250519
乙方: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礼岗路76号万星大厦6-7楼
邮政编码:510070 联系人:兰芙蓉
联系电话:020-28971796或18520719189 传真:020-2907770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
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光纤专线(下称“专线”)接入租用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
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范围和数量
1. 乙方合法提供有偿的专线接入服务;甲方以专线形式接入乙方的网络端
口;
2. 乙方负责提供网管支持系统,负责对其向甲方提供的专线接入进行必要
的监测和日常维护,并及时排除服务范围之内的各项故障。
3. 甲方向乙方租用 1 条带宽为 10 M的光网E代光纤专线接入服
务,乙方向甲方提供0 个公网固定IP地址。
第二条 服务期限及履行地点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专线服务期限为 2 年,自乙方向甲方发出《客户开
通确认单》之日起开始计算。
2. 本协议所规定的专线接入服务履行地点(即入网地点)位于 广州市白云
区嘉禾街望岗第一工业区3号 。协议生效后,如甲方需要变更接入服务
履行地点,则甲方需要向乙方提出申请,并承担地点变更所产生的引接
工程费,该费用由乙方核算确定。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互联网专线接入租用服务费为 833.33 元/月,年缴
费。费用具体金额详见《长城宽带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定单》。
2. 甲方缴纳专线接入租用服务费按照预缴费方式,按年缴费,计费起始日
按照乙方发出的《客户开通确认单》确定;
3. 按年缴费: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次租用服务
费(即两年的租用服务费20000元);前一计费周期到期之日前,甲方须
向乙方支付下一周期的租用服务费。
4. 甲方同意按 两年 缴费;
5. 甲方可采用支票、转帐或现金支付,收到费后,由乙方人员上门把相应
合法有效的发票交给甲方。
乙方银行资料: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开户行: 工行工业大道支行
帐号:3602061419200080515
第四条 引接工程
1. 引接工程为乙方机房至甲方机房的线路施工工程,该工程所产生的相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内的线路设施以及乙方存放在甲方的物品设备产
权归乙方所有;
2. 自甲方向乙方缴纳首次租用服务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引接
工程的施工工作。
3. 甲方负责接入地点所在楼宇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并承担相应的物业协
调费,该费用由乙方核算确定。
4. 引接工程完成后,由双方对专线接入服务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乙方
向甲方发出《客户开通确认单》。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顺利完成引接工程工作,配合乙方进行网络方案设
计、布线施工并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如大楼平面图或单位平面图、管
道图等(并尽量提供数据文件),以便乙方进场施工。
2. 甲方必须合法使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不得将自己租用的
专线转租、转接或分割后转租、转接给其他用户。否则,乙方有权立即
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对甲方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甲方必须对造成的
乙方损失进行赔偿,损失额由乙方核算确定;
3. 甲方负责专线系统中属于甲方部分(即接入端口甲方路由器以下部分,
包括交换机及甲方内部计算机网络)的日常维护工作。
4.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5. 甲方对乙方的线路、设备应注意保护,不得破坏,未经乙方许可,不得
随意更改乙方网络系统的物理结构及软件系统。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按照协议要求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专线接入及相关技术服务。
2. 乙方负责专线系统中属于乙方部分(即接入端口甲方路由器以上部分)的
日常维护、技术升级、技术改造、并对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 网络开通后,乙方向甲方提供7X24小时网络监控服务,保证网络正常工
作,当发生线路故障时,乙方承诺:如为一级故障(包括挖沟、交通等意
外事故)保证在72小时内排除;二级故障(包括甲方设备、软件配置、
配件更换等)保证24小时内解决。
4. 乙方应依法保护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 无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协议结束以后,甲乙双方应对本协
议条款及双方合作所涉及到的商业计划、客户资料、技术、产品、价格
和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八条 违约条款
1.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否则,甲方应当
向乙方支付本协议完全履行的剩余租用服务费。
2. 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引接工程的,乙方每日按甲方年度租用服务费价款总
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应完成之日至实际完成之日止。
3. 甲方逾期缴纳应缴费用的,甲方每日按应缴费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缴款日止;逾期3天不缴费,乙方将
视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履行,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追
究由于甲方的法律责任。
4. 乙方承诺网络可用率将达99.9%(以年为计算单位),如果乙方达不到此
标准,乙方承诺对超出的中断时间给予1:3的比例赔偿网络使用时间,
该赔偿时间在本协议服务到期后顺延;
第九条 免责条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甲方专线接入服务中断或受影响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 非乙方原因;
2. 因技术改造、网络扩容、线路调整、设备维修更换、机房搬迁等乙方原
因,乙方已经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
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市政工程、
第三方电路故障、不可控的其它事件等。
第十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服务
期结束之日止;
3.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4.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
成,任何一方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广州宝生堂化妆品
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黎俊威
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
第一工业区3号76
联系电话:13580504041
传真: 86250519
2014年 4月22日2014
乙方: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分公司 授权代表:兰芙蓉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礼岗 号万星大厦6-7楼 联系电话:020-28971796 传 真:020-22185858 年 4 月 22 日
篇三:光纤施工合同范本
篇一:光缆施工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光缆施放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2009
年 签订地: 日 月
光缆施放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
(1)架设泾谓变电站至绿豆包变电站adss光缆:4.3km;
(2)架设绿豆包变电站至西开关站adss光缆:1.2km;
(3)敷设非金属普通光缆:西开关站至东开关站2km;
(4)电缆沟清理:西开关站至东开关站部分区域电缆沟清理,
约500米。
(5)光缆熔接。
2.工作内容:
(1)承包范围内的查勘、施放的停电计划、放牵引绳、展放、接
续成端的配合、旧线的回收等全部工作;
(2)提供施工所需所有施工机具、人力及其它施工资源;
(3)负责对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进行质量交接验收及现场保管;
(4)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以外的其它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5)为保证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所要采取的各种措施,以及为
保证正常施工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
(6)青苗赔偿、开挖、树木砍伐、线路通道清理、各级通讯干扰
处理、施工临时占地等,以及为了正常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向发包方转交拆迁赔偿等必要的原始资料和凭证;
(7)承包方进场后应对线路走廊和工程本体进行看护和移交前的
维护,并确保其在启动验收前满足设计规程要求;
(8)配合中间验收、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线路参数测试、系
统调试、启动验收、保证线路畅通;
(9)工程资料的归档、组卷与移交;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10)合同价款:
施工费:每公里 元。
(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费以最终办理结算为准)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免费提供有关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和图纸1套,承包方需要
更多数量时,则增加的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2.组织施工图设计交底。
3.提前完成工程所需所有材料,并运送到指定库房,保证施工
过程中材料不欠缺。
4.专人配合承包方进行工程施工所涉及的所有协调,以保证工
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所配专人必需熟悉相对工作环境的人和事)
(二)承包方:
1.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负责协调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当地供电局、政府、单位和个人
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进度 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停电计划按规定报批。
第三条 工程期限及进度
(一)开竣工时间:从到 。特殊情
况顺延并协商。
(二)进度计划
1.合同进度计划 :
承包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工期,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在开
工前7日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据此编制月和周、天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并按约定在规定时间向发包方提供月、周、天工程进度报表及其他有关统计报表。
2.修订进度计划 :
不论何种原因导致工程的实际进度与上述条款的合同进度计划
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3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三)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
进度计划条款的相关约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进度。若采取有效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因延误工期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四)暂停施工
1.发包方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承包方应按发包
方的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发包方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并承担相应的承包方误工费用及其它合理费用。
2.暂停施工出于发包方的原因,相应顺延工期。出于承包方的
原因,不顺延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安全责任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规范书及框架协议施工验收
标准进行施工,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规程优良级标准的要求,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管理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移交零缺陷、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达不到考核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一经发现,有权要求承包方返工,直到符合本合同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的工时及材料费用,工期不顺延。
(二)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随时
接受发包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
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三)施工中由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事故由承包
方完全负责。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工程支付预付款30%,工程进度完成100%时支付20%工
资.工程完工后由用户方验收通过后再行支付50%。(暂按总价为万进行核算支付,剩余或是不足在第四次及结算支付时调整。)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报表后,且承包方已完工工
程经发包方或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应当在 3日内按审核的
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篇二:光缆施工合同
光 纤 施 工 合 同
甲方:
乙方:南京昭明科技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贵处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由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简称协议条款)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简
称合同条件)两部分组成。合同条件中的某些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在协议条款中做出修改、补充后取消外,合同条件中的各项条款都是本合同的组成内容。以下各项条款是本合同的协议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内网接入(光缆、电缆、管道、设备)工程
工程地点:板桥
工程内容:详见施工方案
开工时间:2011年5月日
竣工时间:2011年5月日
第二条 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甲方责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成施工的具体位置及准确的点位信息;
2)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中的一些必要帮助;
3、乙方责任:
1)在工程技术交底前向甲方提供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施工质量书、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2) 开工后乙方每天向甲方上报工程进度,并做总结性报告,反映工程中发生的问题。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时递交竣工报告、竣工资料、验收申请等各6份。
第三条 工期要求
根据具体工程的工程量及乙方资质,每个工程工期要求由甲方提出。
竣工日期以递交竣工报告之日为准,递交竣工资料期限为竣工后30天内。
超期一天视为竣工日期延期一天,扣罚工程价款的0.5%。在施工期间,如有影响工期的意外情况发生,需有随工员工或工程监理的签证甲方方予承认,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需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经协商本工程的质量等级约为优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由甲方和相关质检部门进行,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时,每降一级扣罚承包金额1%,若为不合格工程,扣罚工程价款10%,并赔偿甲方损失。
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施工,如有私自变动,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五条 工程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确定的依据为国家和省、市(地)工程造价管理
部门颁布的现行定额《通信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2、 合同价款是通过工程概预算和双方签定的合同条款确定,工程最终总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在进行工程审计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材料。
3、合同价款调整,按相关合同条件中条款规定,并经协商解决。
4、施工中若有需变更的工程须及时通知甲方履行手续(必须由随工员工签证)。
5、工程价款的结算,已完工程经终验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后,乙方在10天内提出结算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在15天内审查批准,并在5天内办理工程款拨付。工程款拨付办理完后,乙方在5天内与甲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签定工程交接书。
6、工程价款的拨付、时间和金额:
工程价款的拨付方式为支票、转帐支票或电汇,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持工程价款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
7、 材料设备供应
a) 工程主材料及辅材由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自行购买。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b) 供应责任:
材料供应方应保证材料供应不得影响施工,乙方在收到材料时要填写材料入库单(入库单由甲方提供),入库单需由乙方负责人签字。
8、 施工验收、保修与维护
a)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申请经审查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初验;工程初验的期限为收到竣工资料后的15天之内。
b) 工程竣工终验后,乙方对工程所有项目负责保修一年,对于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故障由乙方承担一切抢修费用,对于非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故障,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9、 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经调解后,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未尽事宜及补充条款如下:
a) 工程中一旦发现分包、转包等二包、三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必须返回全部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b) 工程中发生不可预见问题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计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合同签定后即生
效,付清全部工程价款后失效。
第十二条 施工安全责任:
1、乙方应该严格管理自己的施工队伍(包含挂靠),
甲方(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章):委托代理人: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施 工 方 案
工程名称:内网接入工程
根据甲方的有关光纤网络部分要求析,乙方提出光纤网络有关技术标准、技
术参数、实施方案,及产品选型及报价。
一、 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光纤的传输性能和光学特性测试方法 gb8041.1-87>>
《iso/iec internation standard 11801,1995.5》
二、 技术参数:
所有光纤链路采用62.5/125 u单模光芯,衰减〈1db/km,波长为850nm或
1310nm,室外光缆与跳线采用熔接衰减〈 0.1db 每条链路衰减<=9db。传输协议采用optic gitgabit fast ethernet协议.
三、
施工方案:(对于单一光纤链路结构)
ab c d efe d c b g
a:局域网a b:rj-45传输线
c:光电转换器(或光纤模块) d:光纤跳线(双芯)
e:光连接盒(含光偶合器)f:4/12芯单模光缆 (以两用、两备用、
两扩容为原则)
g:局域网b
篇三:光缆施工合同
光 缆 施 工 合 同
甲方: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次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以下各项条款是本合同的协议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乡镇主干线**段
工程地点:林州市姚村镇
工程内容:详见施工方案
开工时间:协议签定之日
竣工时间:开工后20天内
第二条 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责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成施工的具体位置及准确的点位信息;
2)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中的一些必要帮助;
2、乙方责任:
1)在工程技术交底前向甲方提供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施工质量书、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2) 开工后乙方每天向甲方上报工程进度,并做总结性报告,反映工程中发生的问题。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时递交竣工报告、竣工资料、验收申请等各4份。
4)工程施工中,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三条 工期要求
根据具体工程的工程量及乙方资质,工期要求由甲方提出。
竣工日期以递交竣工报告之日为准,递交竣工资料期限为竣工后10天内。超期一天视为竣工日期延期一天,扣罚工程价款的0.5%。在施工期间,如有影响工期的意外情况发生,需有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