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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装工程合同范本

时间:2017-04-0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电气安装合同

电气安装合同 经双方友好协商, 电缆配电工程承包给电气作业班组, 人工费包价为¥ : 元,订立以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7、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有权对不合理的进度安排提出异议,但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必须按时完成。

8、甲方签订协议后向乙方向交付5000元生活保障金。

9、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乙方在现场遵守文明施工条例。

12.乙方不负责所有配电柜质保维修。不负责机械调试保养。乙方只是对自己的线路进行服务。

四、承包款结算方法:

乙方在施工结束,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结算100%工资一次结清。不含税收。

五、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单位地址:

乙方签字:

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篇二:电气安装合同(样本)

工程合同

上海大华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工程安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对本工程建设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甲方(单位全称):上海祖鼎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全称):上海大华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一、工程名称:?南翔现代企业园?E地块供电配套总包工程

二、工程地点: 嘉定区顺达路98弄

三、工程施工建设范围:

E地块厂房单体、水泵房、门卫、电信弱电机房、物业用房、垃圾房、绿化浇灌、 景观照明等配电。

开关站设备及安装、10 KV电缆排管及敷设、箱变设备及安装、箱变及分支箱设备基础土建施工、分支箱设备及安装、电力排管过河顶管工程施工(含F1地块二根上级电源进线过河的顶管工程施工)、0.4 KV低压出线电缆排管及敷设、电缆排管后沟槽覆土、分支箱出线电缆排管及敷设直至单体厂房计量电表箱设备及安装、挂表送电。

四、承包方式:

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闭口合同。工程总价不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变化而调整;不因供电部门价格变化(含材料调价)及供电部门预算、设计、工询方案变化而变更。

五、工程期限:

自2012年2月8日进场施工至2012年4月7日电力排管和设备安装竣工(在前述期限内,乙方完成工程经供电部门及甲方验收通过并确保4月15日送电至用户终端)。

六、工程总造价:

合同一次性包干总价为人民币玖佰零捌万壹仟肆佰叁拾陆元整(9081436元)

该总价已包括:开关站设备及安装、10 KV电缆排管及敷设、箱变设备及安装、箱变及分支箱设备基础土建施工、分支箱设备及安装、电力排管过河顶管工程

施工(含F1地块二根上级电源进线过河的顶管工程施工)、0.4 KV低压出线电

缆排管及敷设、电缆排管后沟槽覆土、分支箱出线电缆排管及敷设直至单体厂房计量电表箱设备及安装、挂表送电。即完成上述内容而向电力公司支付的所

有配套费用。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一百万元。

2、甲方支付给电力公司的用于电力配套费用(该电力配套费用由甲方直接支

付电力公司,并在本合同总价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3、在工程验收合格且送电后三十日内结算余款(如有)付至总造价的98%。

4、2%余款(如有)在竣工备案通过后的二年保修期到期后十四天内付清。

八、设备、材料、质量认定:

1、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见附件(含数量、技术参数及指标)。

2、乙方供应采购的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质量检验报告才能用

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

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

合质量要求的,由供货方将其运出场外,其复验费由供货方承担。

3、无合格证及相关质量检验报告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

4、任何一方犯有失职或者渎职,提供不合格材料、设备,用于本工程的,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5、乙方供应采购的材料、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合供电公司

验收要求,延误工期,因此造成的另一方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九、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及时提供向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所需的资料;出具?南翔现代企

业园?E地块电气安装配套委托书。

(2) 甲方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前期准备工作。解决施工车辆进出的

通道,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3) 提供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向乙

方提供完整的安装施工图纸2套。

(4) 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会,并做好交底内容纪要。

(5) 协调解决乙方与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在施工中的相互配合,杜绝施

工区域内乙方的设备、材料、机械等被毁坏、盗窃事情的发生,以便乙

方的施工工程能按计划有序而顺利的进行。

(6) 派驻施工现场的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

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负责设计变更,工程中间

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的签证和其他必需的签证。

(7) 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配合乙方做好

工程决算工作。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负责本项目的用电工询、方案设计、审批、流转、设备、材料、安装调

试、施工、施工监理、挂表、办证、申领用户电表等相关手续办理并承

担费用。按经甲方确认的由供电部门出具的工询方案,设计及材料设备,

并组织实施。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工程量及时送甲方

(甲方指定代表),积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 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

理。

(4) 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按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由供电部门出

具的供电方案、设计及材料设备,并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

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要求,不防碍交通、降低施工噪音

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由于

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自身或外单位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

用。

(6) 参与竣工验收,向甲方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办理工程竣工决算。

(7) 在合同书上显示的保修期内,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

修理。

十、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并按照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

工,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乙方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现场监理人员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

便于监理人员掌握工程进度中的质量问题。

3、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提前48小时通知

现场监理人员及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如监理人员未按时检查验收,乙方采取自检、互检确认合格后可继续施工。但应将自检、互检的质量情况通知给工程监理或甲方指定人员,甲方及监理的质量检验不能免除乙方施工本身应承担的责任。乙方隐瞒真相,以次充好,产生返工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现场监理人员一经发现,要求乙方

整改或重新施工,乙方应按工程质量标准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程不予顺延的责任。

5、如有变更设计或新施工方案,应以书面形式经供电部门和甲方确认后

方可实施。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单、国

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验收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经双方协商

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收到竣工报告通知后10天内无任何理由不组织验收,无理拖延时间而引起失窃破损,从第11天起甲方应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8、已竣工未进行竣工验收的工程,不能作为竣工工程,仍由乙方负责保

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即视同交验,如发生人身伤害、损坏设备等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9、竣工验收合格已交于甲方的工程,按合同书要求由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乙方负责保修两年。

10、本工程甲方委派为项目经理,

为现场负责人。双方项目经理驻现场代表在工程进行中签署备忘录、工程内容、设备材料及其他相关签证等文件。

不属于保修期的范围内容:1、甲方人员缺乏技术指导和技术水平,擅自解

剖电器设备而造成损坏。

2、甲方违反电气操作规程,引起火灾、爆炸等

大面积设备损坏。

3、甲方擅自增加容量。

4、在保修两年期间,未通知保修单位,甲方擅

自调换设备部件。

十一、其他情况: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由甲方在七日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直接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十二、安全施工:

安全协议由甲乙双方在开工前制订。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 因乙方施工及材料设备、工程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返工、

更换、修理。

(2) 工程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如期完工并验收合格且送电交付使用,造成

甲方损失的,除按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甲方逾期交房支付给小业

主的违约金)。

(3) 乙方现场的施工管理纳入总包管理范围,乙方必须配合总包施工总进度

计划,由于乙方的本身原因造成总包单位延误原定工程进度计划,致使

总包单位总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支付甲方违约金

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甲方逾期交房支付给小业

篇三:电气改造施工合同

篇一:电气改造安装工程承包协议

电气改造安装工程承包协议 甲方:黑河镇人民政府

乙方:略阳县峡口驿供电所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借用的黑河坝旧卫生院、黑河坝小学共计36间21户的因高速路建设的二次搬迁户用电改造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协议:

一、施工地点:

1、黑河坝旧卫生院三层25间15户。

2、黑河坝小学一楼11间6户。

二、电气工程:照明线路改造、21户电表配套安装等电气部分。

三、承包形式: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将电气安装工程 承包给乙方。工程款总计7000.00元(大写:七千元整)。

四、付款方式:工程全面结束,试车正常、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五、施工要求:

1、乙方严格按照电气安装工程规范施工。

2、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3、乙方必须选择国家合格材料施工。

六、施工中的所有安全由乙方负责。

七、工期:2012年4月26日至2012年4月28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共同严格遵守。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 方(签章):略阳县峡口驿电管所

乙方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2012年4月26日篇二:电气工程施工合同

电气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德州良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夏洪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 承包内容:

良建.万兴庄园a9#、a10#住宅楼电气工程,包括电照、电视、电话、配管预留、穿线、照明器具安装、配电箱安装、避雷接地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为13.00元/m2(工程量按土建主体量结算)。

二、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材料供应,各种材料以预算定额材料清单为准,超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三、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四、 安全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必须设专人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熟知本专业技术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操作。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五、 工期要求: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

六、 工资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电气工程总造价的90%,剩余部分2年内付清。

七、 保修制度:乙方施工的建设项目实行保修制度,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八、 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篇三:电气改造项目合同

电气设备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2011年12月8日

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施工内容及合同价格

1.本合同中标(项目编号:ftcg2011028278)金额为人民币590,000.00元(大写:伍拾玖万元整)。

2. 项目造价为总价包干,施工内容包括甲方原配电房所有设备等的拆迁、scb11—1250kva变压器的安装、六面低压柜的安装,按供电部门相关要求去完成系统调试以及送电。(见报价清单)

3.更换出来的设备及零配件归乙方自行处理。

4.施工地址在福田区123号区委大院内法院大楼地下室一层配电房内。

5.按供电部门要求办理施工手续,包括上岗证和工作票由乙方负责办理。

二.支付和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用户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给乙方作为设备定金。

2.货到工地后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而且安装完毕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给乙方。

3.整个配电工程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合同并取得合格证书,在收到施工方开出合同价款的5%(一年)的保质金后,十天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给乙方。

三.安全施工与竣工日期

本工程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要求施工人员具有一定施工经验,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员,相关的安全措施按规定要求落实到岗位人员。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科学、规范、稳妥施工,保证人员安全,设备安全。施工中如因违反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安全规程和法规造成的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本身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配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竣工日期:30天日历日。申报后由供电部门作最终确定。最迟不超出2012年1月20日。

5.供电部门申报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协调。

四.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乙方对合同货物及变配电系统的工程质量提供1年的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为设备安装

调试验收合格,自甲乙双方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若厂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设备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使用其保修期。

2.乙方承诺在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及变配电系统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提供此项服务的时间是: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和维护要求必须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4小时内派出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12小时解决问题;若在24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向业主提供代用品,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作;所有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人派人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五.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支付甲方最高限额的违约金。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

电气安装工程合同范本

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行业内现行的相关规定,或者经双方商量解决。

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本合同正本 四 份,甲方 三 份,乙方 一 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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