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文档大全 > 合同范本 > 正文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时间:2017-04-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

北京市存量房屋

买卖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卖人: 买受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七年十二月修订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共有权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篇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填写说明书1

合同使用说明

本次新版合同从2012年04月26日开始正式上线使用,主要有5个文件组成:(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 网: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分别是《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服务说明书》、《网签授权委托书》;

若买受人出售名下房屋后便具备购房资格,则需要签署《购房协议》、《三方免责协议》;。

在下面的说明中,用蓝色字体来做填空的例子,用页面右边“批注”进行解释。

一、《买卖合同》签约说明: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张某

买受人:王某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范本修订版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是参考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并结合北京市存量房交易实践修订,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推介交易双方参照使用。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本合同选择项 □ 请用√选择。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交易的,所签订的委托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也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款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张某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1010101010101

【代理人】: 李某

【身份证】【护照】【 】:

【买受人】(乙方):王某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楼XX层XX

号(室)。所有权证号为: 京房权证朝字第XXXXX号 。建筑面积共XXX.XX平方米。规划设计用途为:____住宅/办公等____ __________。(房屋基本情况均以产权证登记为准)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X__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若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表号:__123123123123132132123______ );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回迁房等房屋);

5、其他房屋。

(二)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2】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 2】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四)该房屋共有权属情况为【 2】

1、无共有权人;

2、有共有权人,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该房屋。

第三条 出卖人与买受人通过下列方式达成交易

出卖人和买受人通过北京麦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介绍成交(备案证明编号:京经纪(2005)第3520号)。

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该房屋按套计价,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伍拾万元整元整

(¥ 1500000.00元 ),上述成交价包括:房价款、现有公共维修基金、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搬迁补偿金等。

(二)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壹拾万 元整(¥ 100000.00元 ),该笔定金作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说明: 乙方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定金贰万元,剩余定金于2012年1月4日支付甲方 )

内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该房屋贷款由【 B】偿还(只可选择其中一种):

A 出卖人自行偿还,出卖人按抵押权人确定的偿还日期将钱款支付至抵押权人指定账户。

B 买受人代出卖人偿还,买受人应按出卖人与抵押权人确定的偿还日期将人民币(大写)

伍拾万元 元整(¥ 500000.00元 )(不包含定金)支付至抵押权人指定账户。如该笔钱款不足以清偿贷款,则剩余款项由 √出卖人清偿 / □买受人代为清偿,该笔解押款作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四)买卖双方采用以下【 A 】交易流程(只可选择其中一种):

A 全款付款交易流程

1、买卖双方应于【 b 】:

a ∥ ∥ (划掉) 日期办理申请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b 该房屋抵押权登记注销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申请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买受人应按如下约定支付出卖人剩余购房款:

买受人以自行交接的方式,于 2012年4月1日(日期)支付出卖人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叁拾伍万 元整(¥ 350000.00元 )。

买受人以资金监管的方式,于2012年4月10日(日期)支付出卖人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伍拾伍万 元整(¥ 550000.00元 )。

B 商业贷款付款交易流程

1、买卖双方应于∥年 ∥月 ∥ 日前(含当日)办理申请贷款手续,买受人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整(¥∥ )。

2、买受人应按如下约定支付出卖人购房首付款:

买受人以自行交接的方式,于 ∥ (日期)支付出卖人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 )。

买受人以资金监管的方式,于 ∥ (日期)支付出卖人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 元整(¥ ∥)。

首付款=成交价格-定金-解押款-买受人拟贷款金额

篇三: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卖人:

买受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出生日期: 年月 日,性别:

身份证: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坐落

为: ,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号,填发单位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 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若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表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回迁房等房屋);

(三)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__ __,抵押登记日期为: 年月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四)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 ____。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 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成交达成交易(未通过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成交、未支付中介服务费用)。

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 ___元(小写),_ _元整(大写)。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 ____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

1、自行交割。

2、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

第五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等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_ __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__ _ _、__ __、_ ___项手续:

1、 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 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第七条 违约责任

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日之内,自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 __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 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买受人缴纳。

第十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 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买受人未能在_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 1 处理。

标签:存量 北京市 房屋买卖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武汉市存量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