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装饰装修施工协议清包工合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协议(清包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 (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络方式:
乙方姓名(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络方式: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三卧室一客厅一餐厅一厨房二卫生间二阳台,套内面积98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部分家具打造等其他双方约定工程。
5、承包方式为乙方清包工。
6、总价款:¥9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元整
其中:
材 料 费: 无。 人工费:玖仟元整。
管 理 费: 无。 设计费:无。
垃圾 清运 费:无。 税金:无。
其 他 费 用: 无。
此款项经双方认可。若甲方在签约后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经双方讨后论按实另计。
7、工期:自2002年 月 日开工,至2002年 月日竣工,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全部工程用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
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甲方应按时提供亦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程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人必须帮助甲方进行材料的搬运工作。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双方应提前商定验收日期,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另: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1500元。
乙方完成木工、瓷砖铺贴等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3天内支付乙方工程款2500元。
乙方完成其余所有工程(包括清洁),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3天内支付乙方工程款4000元。
最后1000元在甲方入住2周,并确保装修质量可靠后支付。但支付的最后期限不超过实际竣工后30天。
2、本工程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完毕,甲方结清所有款项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塘、拖延甲方的维修项目。
3、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五、其它事项
1. 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50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3%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协作双方应本着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日期: 日期:
篇二:包清工装修合同(范本)
装 修 合 同
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承包方式:包清工。
二、费用
清包工费:¥ 大写:
付款方式:1、施工队进场,施工第一天预付:¥元
2、施工进度超过元
3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三、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 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元/天。
四、材料
1、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方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施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双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6、乙方提供的材料数量误差在5%--10%之间。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超出误差范围而导致的材料、设备重新购买或材料、设备无法退回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7、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
五、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六、关于工程管理、项目变更的约定
1、乙方在开工前检查水、电、地面、墙顶面空鼓,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3、保持现场卫生,施工现场每天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价款中。
七、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协商验收日期。水电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5日内制作水电布线图交与甲方。经验收不合格的,现场全部停工,乙方应予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才能继续施工。返工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三:装饰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
家庭装饰工程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家庭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2、居室规格 室厅,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以施工项目预算书和施工图为准,实行预算内包干)。 1.工程地址:4.承包方式:
5.开工日期: 年月日
6.竣工日期: 年月日
7.合同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元。(附工程预算书) 金额大写:。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不实行工程监理。
第三条 工程施工图纸
由乙方委托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施工队各执一份(见家庭装饰工程设计图纸)。 1.由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一天,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栝:搬清室内家具、陈设品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及陈设品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负责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并支付物管所收取的费用。(含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及出入证工本费和押金)
4.需拆改原建筑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及支付其费用。
5.参与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的监督,负责主要材料进场的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省有关施工管理规定,不得扰民施工及污染环境,保护原居室内的家具及陈设品完好,保证原居室内的上下水管畅通。
3.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拍摄隐蔽工程照片或录像。
5.代甲方办理各种手续。
第六条 材料供应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该在材料到达施工现场之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原则上乙方不负责整个工程灯具、洁具的价款,但负责安装且有义务提供相关咨询。)
第七条 价款支付
1.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乙方 40 %的工程价款,施工十五日之内(或泥工进场一周内)支付 30 %的工程进度款,施工三十日之内(或泥工完工后)再次支付 25 %的工程进度款,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付请。如拖延付款,每拖延一日罚款额为欠款额的1‰。(注:
以上价款均以工程总造价计算)
2.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项目增减,双方应补充签定项目增减价款协议。
第八条 质量要求
1.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附工程预算书)。
2.工艺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中国轻工总会制定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补充协议。
4.施工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在:贵州省室内装饰协会;贵州省技术监督局。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甲方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监督,对款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提出,以便乙方及时更正。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两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
第十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且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化;
(2)不可抗力(例如:停电、停水、凝冻等);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其相应的责任,而影响工程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
量,造成返工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3.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成工程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返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如约保证质量,应返工、费用自负。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乙方支付甲方损失费,为合同价款的0.5‰,罚款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甲方支付乙方损失费,为合同价款的0.5‰,罚款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
4.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舍同的一方,应按合同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因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5.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对方金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6.如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向当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2)通过仲裁解决。(在甲方所在地)
(3)通过诉讼解决。(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1.为了更清楚的明确施工管理的责任,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将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