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文档大全 > 合同范本 > 正文

信用卡合同范本

时间:2017-04-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信用卡合同

信用卡办理委托合同

甲方(申请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受托方):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申请,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办理信用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向银行代办信用卡。具体贷款卡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核发放为准。

二、甲方应按乙方及银行的要求,提供办理信用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三、贷款卡代办服务费的支付:

甲方须向乙方预先支付____元保证金,同时甲方按照银行发放信用卡授信额度的____%(百分之 )支付乙方服务费。

四、保密义务

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相关商业机密和银行信息。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全面、按时履行,否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交通费等在内的一切损失。

2.经银行审核甲方情况,若最终银行不办理信用卡给甲方,甲、乙双方均不构成违约,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任何一方出现违约现象,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甲方获得通过乙方办理的信用卡并付清乙方居间服务报酬时撤销此合同。

六、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记载甲、乙双方的住址即为邮件送达地址。一方按本合同所记载地址邮寄另一方,从邮件发出之日起三日后(转载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网:信用卡合同范本)视为送达对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信用卡保险合同范本

信用卡保险合同

第一章 责任范围

第一条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第二章 除外责任

第二条 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暴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第三章 责任期限

第三条 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 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第四章 保险费

第五条 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第五章 赔偿处理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

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 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 如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 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 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第六章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 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篇三:信用卡委托协议范本

重庆佰信投资有限公司(信用卡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重庆佰信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132-5142-1777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信用卡代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信用卡代办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指示,为甲方办理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信用资料申请出具工作挂靠财力证明收入证明的业务。

2.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信用卡代办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二、费用结算

1.甲方会根据乙方需要给甲方支付工本费及手续费,支付工本费为_____元,手续费为额度的百分百二(其中包含工本费,工本费预先收取视为定金发卡后扣除,不足500按500收取.如未下卡凭工本费收据退还工本费80%);甲方应在收到信用卡后2个工作日内付款(手续费百分百二)。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书面催告5日后仍不付款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作为违约金,但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未付款项的1%。

甲方除按本条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外,不需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三、代办代理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代办信用卡申请过程及审批下卡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工作证明,财力证明服务。下卡通过速度为(1)按银行正常程序走件(普速):30个工作日左右下卡,(2)走绩优企业绿色通道(加速):15个工作日左右下卡,限时通过下卡速度的前提是:甲方提供的身份证应当准确无误,若因身份证本身有误而造成的申请不通过,乙方概不负责;则不能退回工本费,若因身份证入黑名单问题而影响通过速度,乙方概不负责。

2.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中止,本条款均有效,乙方若违反本条之规定应当向甲方支付一千元的违约金。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如发生盗用他人身份证信息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一切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对本协议条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甲乙双方均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银行审批后终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重庆永利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

2011年____月____日 2011 年__ 月__ 日

专业代办各大银行信用卡,银行贷款和融资担保,汇票贴现服务

电话:132-5142-1777

Q Q:914-101-160

欢 迎 来 电 垂询

专业代办各大银行信用卡,银行贷款和融资担保,汇票贴现业务

电话:132-5142-1777

Q Q:914-101-160

欢 迎 来 电 垂询

标签:信用卡 合同范本 代办信用卡合同 信用卡催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