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文档大全 > 合同范本 > 正文

医院采购耗材合同范本

时间:2017-04-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医院耗材阳光采购协议

2015年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

网上阳光采购协议

甲方(经办机构或医疗机构): 乙方(生产企业):

丙方(配送企业):

1、标的及产品有效期

本协议的标的是乙方在浙江省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上的放射影像类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具体见附件一。

乙方所提供产品交货时剩余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1/3。

2、采购

采购周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自2015年 月 日至20 年 月日止。

采购价格: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通过协商制定产品阳光采购价格,具体产品价格见附件一。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修改附件产品价格。 交付地点和采购数量:以网上交易电子订单为准。

3、付款

医疗机构向丙方回款,回款时间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90天内。丙方向医疗机构开具相应的发票。

4、包装

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配送

5.1乙方指定丙方作为本协议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产品的配送企业,经乙方提前书面通知,可变更该等配送企业。

5.2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直接向丙方下达订单。乙方应保证丙方能在确认订单后的 48小时内送达,确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告知医疗机构且最长不超过 72小时,节假日不予配送。

6、质量保证及检验

6.1 乙方按协议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与申报网上阳光采购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6.2 医疗机构在接收产品时,应当场对产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协议要求或质量要求的

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产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使用。

6.3 医疗机构对送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即视为乙方已完成协议规定的有关义务,非质量原因医疗机构不得退货。

7、乙方履约义务

7.1 乙方应保证丙方有足够的备货数量,以免产生缺货现象。

7.2 缺货是指丙方未能响应网上交易电子订单或未能按要求及时供货的情形。

7.3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网上交易监督,如有多次缺货行为,经核实后,可取消乙方所有品种的交易资格。

7.4 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如果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时提供产品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医疗机构和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医疗机构或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

7.5 乙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耗材集中采购人员及相关医务人员提供贿赂。

8、甲方履约义务

8.1 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协议或终止协议。

8.2 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时间与丙方结算价款。

8.3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丙方提出除本协议项以外的利益。

8.4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丙方索要任何名义的赞助或捐赠。

9、违约责任

9.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供货,每延期一天,医疗机构可采用扣除违约产品价款5‰作为违约金的方式而不影响协议项下其它义务的履行。

9.2 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配送服务。

9.3医疗机构延期支付采购款的,每延期一天,向乙方赔付延期采购款5‰作为违约金。

9.4 甲乙双方任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不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且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9.5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0、不可抗力

10.1 甲乙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

10.2 不可抗力,是指那些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甲乙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或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

原因通知对方。除甲方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继续履行协议。

11、争议的解决

因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2、协议终止

12.1 甲乙一方在对方发生如下情形,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书,可以部分或全部终止协议。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

12.1.1乙方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医疗机构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

12.1.2甲乙一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其它义务。

12.1.3乙方违反本协议7.3、7.5条款的,按有关规定终止协议。

12.1.4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一方协议履行中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12.1.5医疗机构未按约定期限或乙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支付货款的。

12.2甲乙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3、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该协议终止不得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4、适用法律

本协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次网上阳光采购相关文件进行解释。

15、协议生效

本协议条款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6、适用范围

本协议条款适用于参加此次网上阳光采购的各方当事人。

17.其它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签字: 签订日期:

丙方(公章):

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二:医疗耗材购销合同

医疗耗材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患者利益第一,遵守诚信、公平、公正,让医院用上证照齐全、质量合格、性价比合理、售后有保障产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购销合同。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产地、规格及单价(单位:人民币、元)

1.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手术使用的内固定钢板,髓内针,椎弓根钉,外固定支架等骨科耗材。耗材的最终选择及使用由甲方决定,乙方不参与任何意见。

2.货物的名称、产地、规格、价格:详见招标采购中标目录及供货清单。

第二条 货物的证件要求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的要 求提供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器械管理规定的各种证件(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制造许可表)。

2.提供的各种证件必须的完整、真实、有效。合同期内,证件 更换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换后的有效证件。

第三条 货物的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应负的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标识清楚、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 求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还应有每批次检验报告)。杜绝“证照不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淘汰或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医院,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进入甲方后,应接受国家、省、市有关行业 主管部门的抽查或检查。由此发生的证照、标识或产品质量问题的罚没事项均由乙方承担,或乙方直接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3.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因包装内缺 少或因包装破损者,乙方应负责补充或调换。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后,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或双 方约定时间)按计划送货到医院;做到货、票及产品合格证和该批次检验报告同行,并有责任配合甲方医疗器械管理人员做好入库验货工作,核对实物与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及时入库、上帐,通知临床科室领用,避 免造成过期、失效、积压现象发生。在产品无质量问题、证照问题、价格问题和其他纠纷的情况下,一般应在该批次用完三个月内付清货款,如超时限没付款,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供货合同内容进货,一般不得向第三方进货,供方违背了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或联系不到,甲方有权根据情况酌情处理,若甲方不可接受乙方的理由,甲方可终止本

合同的执行。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必须证照齐全、信誉好、质量高、 性价比合理、售后有保障的产品。因产品

医院采购耗材合同范本

证照或质量问题引发的医疗事故或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3.乙方因为特殊情况需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必须提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甲方。

4.乙方向甲方承诺其所提供耗材质量完全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规定的标准,若在正确使用的前提下出现断钉,断板,松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可对耗材做质量鉴定,若确系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愿承担一切后果如下:1、再次手术费用,2、更换内固定费用,3、住院及专家会诊费用,4、病人提出的赔偿费用。若产品质量无问题,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出于对患者的同情,乙方愿同院方一道在积极处理该事件的前提下,负担一定的费用,具体金额由各方共同协商决定。

第七条 纠纷处理

在协议执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由法院处理。

第八条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合同期间,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在甲方临床科室使用的过程中, 确有不满合同的任何条款需做出修改和补充时,均需供需双方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产品;若产品更换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联系其他供应商供货。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 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卫生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医院耗材采购合同

篇一:医用耗材购销合同

医用耗材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2014-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购销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规范供销渠道,医院根据临床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或议价的形式,向乙方采购所需产品。为确保产品质量,保证临床医疗安全,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供货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范围、品名及价格等

乙方为甲方提供各类耗材共计种,所供医用耗材具体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厂家等以双方集中招议标结果为准,并附清单。计划外产品采购以双方临时议价为准。

二、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乙方对所供医用耗材应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要。甲方采购中心下达的月采购计划应在 天内供货到位,临时采购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急诊或急救耗材必须保证随时下达计划随时供货,不得因供货不急时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工作。

2、乙方所供医用耗材必须事先送达甲方库房(设备科)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医院非常规备库材料和非正常上班时间的急诊、急救(含手术)材料的供货,送货单必须由使用科室主任或负责人签收后再办理入库手续。

3、医用耗材的运达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三、资质保证:

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具有: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委托授权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证

进口医用耗材须有进口医用耗材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书。乙方所提供的医用耗材的有效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有效期限不低于1年;若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按质量承诺,由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正常途径供货并办理入库手续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送货清单、发票,按医院财务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并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相关资证到期前必须及时到甲方采购中心办理更新备案。

2、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符合政府相关采购、销售管理规定。

3、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为符合国家医用耗材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确保临床医疗安全。

4、乙方出具的发票必须为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正规、有效税务发票;

5、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价格不高于政府招标价,有多个价时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6、乙方须备足货源,确保按上述时限要求及时供货、不延误甲方临床医疗工作;

7、乙方需在甲方办理公司印鉴、法人和业务经理签名备案手续;

8、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付款规定及时办理乙方货款的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时,如未遵守上述“五:1、2、3、4、5”的款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品种的采购并有权终止本供货协议;如导致甲方被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查处,乙方须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2、乙方如逾期供货给甲方临床医疗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时,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所有供货业务关系。

3、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办理公司印鉴、法人和业务经理签名备案手续的,出现公司业务、财务被不法侵害时一概与甲方无关。七、因质量为题而发生的争议,由医用耗材监督管理局做出质量鉴定及省、市医用耗材检验所检验,该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本供货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即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 年xx月xx日止;如在合同期间,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甲方需对乙方所涉及的供货品种重新招标并确定了新的供货商,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如乙方为因非违约而被甲方终止供货业务关系,甲方应优先邀请乙方参与投标。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原与我院(含各分院、社区诊所、卫生所)所签耗材供销协议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

十一、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2014年 月 日签订时间:2014年 月 日医用普通耗材购销质量保证协议书 为确保医院各类医用耗材的产品质量,保证临床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医用耗材为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以确保临床医疗安全。

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三、甲方首次购入医疗器械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齐备有效的相关资质证照,并对其提供各类资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相关资证到期前必须及时到甲方办理资证的更新备案。

四、产品到货后,甲方根据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进行免费更换。

五、如双方对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

六、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医疗纠纷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因此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因乙方夸大产品的功能与疗效,造成甲方医疗纠纷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八、有关产品的售后服务由乙方全权负责。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期:201 年月日 日期:201 年月日篇二:医院耗材阳光采购协议

2015年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

网上阳光采购协议

甲方(经办机构或医疗机构): 乙方(生产企业):

丙方(配送企业):

1、标的及产品有效期

本协议的标的是乙方在浙江省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上的放射影像类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具体见附件一。

乙方所提供产品交货时剩余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1/3。

2、采购

采购周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自2015年 月 日至20 年 月日止。

采购价格: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通过协商制定产品阳光采购价格,具体产品价格见附件一。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修改附件产品价格。 交付地点和采购数量:以网上交易电子订单为准。

3、付款

医疗机构向丙方回款,回款时间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90天内。丙方向医疗机构开具相应的发票。

4、包装

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配送

5.1乙方指定丙方作为本协议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产品的配送企业,经乙方提前书面通知,可变更该等配送企业。

5.2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直接向丙方下达订单。乙方应保证丙方能在确认订单后的 48小时内送达,确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告知医疗机构且最长不超过 72小时,节假日不予配送。

6、质量保证及检验

6.1 乙方按协议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与申报网上阳光采购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6.2 医疗机构在接收产品时,应当场对产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协议要求或质量要求的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产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使用。

6.3 医疗机构对送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即视为乙方已完成协议规定的有关义务,非质量原因医疗机构不得退货。

7、乙方履约义务

7.1 乙方应保证丙方有足够的备货数量,以免产生缺货现象。

7.2 缺货是指丙方未能响应网上交易电子订单或未能按要求及时供货的情形。

7.3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网上交易监督,如有多次缺货行为,经核实后,可取消乙方所有品种的交易资格。

7.4 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如果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时提供产品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医疗机构和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医疗机构或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

7.5 乙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耗材集中采购人员及相关医务人员提供贿赂。

8、甲方履约义务

8.1 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协议或终止协议。

8.2 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时间与丙方结算价款。

8.3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丙方提出除本协议项以外的利益。

8.4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丙方索要任何名义的赞助或捐赠。

9、违约责任

9.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供货,每延期一天,医疗机构可采用扣除违约产品价款5‰作为违约金的方式而不影响协议项下其它义务的履行。

9.2 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配送服务。

9.3医疗机构延期支付采购款的,每延期一天,向乙方赔付延期采购款5‰作为违约金。

9.4 甲乙双方任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不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且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9.5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0、不可抗力

10.1 甲乙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

10.2 不可抗力,是指那些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甲乙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或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甲方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继续履行协议。

11、争议的解决

因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2、协议终止

12.1 甲乙一方在对方发生如下情形,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书,可以部分或全部终止协议。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

12.1.1乙方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医疗机构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 12.1.2甲乙一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其它义务。

12.1.3乙方违反本协议7.3、7.5条款的,按有关规定终止协议。

12.1.4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一方协议履行中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12.1.5医疗机构未按约定期限或乙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支付货款的。

12.2甲乙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3、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该协议终止不得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4、适用法律

本协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次网上阳光采购相关文件进行解释。

15、协议生效

本协议条款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6、适用范围

本协议条款适用于参加此次网上阳光采购的各方当事人。

17.其它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签字: 签订日期:

丙方(公章):

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篇三:医用耗材购销合同

医用耗材购销合同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合同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xxxx年月日xx医疗机构药品器械招标有限公司对xx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招标编号)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供货合同:

一、甲方为 ,所需医用耗材品名、规格、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厂家:

二、乙方:根据xx医疗机构药品器械招标有限公司对xx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的中标结果,甲方上述医用耗材由供应。

三、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医用耗材质量标准,并具有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质检部门医用耗材检验报告书。进口医用耗材须有进口医用耗材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书。乙方所提供的医用耗材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按质量承诺,由乙方负责退货,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甲方每批计划乙方必须按服务承诺负责将医用耗材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负责验收。医用耗材运达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应随医用耗材向甲方提供使用说明书和质量标准及所要求的相关资料。

六、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只能采购中标单位的中标医用耗材,不得采购其他企业同一品名(包括商品名不同)、同一规格的或不同规格的医用耗材。

七、付款方式: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中标医用耗材之日起60天内支付100%的医用耗材货款给乙方。提前付款优惠比例双方另行约定。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医用耗材的厂家、品种、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2、乙方逾期7日内不能提供医用耗材的,应向甲方每日支付货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货款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3、乙方超过7日不能交货的,视同不能供货,须向甲方支付货款的10%的违约金,同时终止合同。

4、医用耗材有效期到期必须一年以上,若乙方供应的医用耗材有效期在一年以内(合同签订时起),按质量承诺要求,甲方可根据情况提出退货或换货,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给与退货或

标签:耗材 合同范本 医院 电脑耗材采购合同 医疗耗材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