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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电梯的合同范本

时间:2017-04-1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电梯销售及安装合同

T O S H I B A

电 梯 销 售 及 安 装 合 同

项目名称:

合约编号:

电 梯 销 售 及 安 装 合 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受发包方: (以下简称发包方)委托,向乙方购买及

安装用于 项目的东芝牌(TOSHIBA)电梯事宜,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此合同。条款如下:

一、机件规格及数量

1.产品制造商 :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 :全电脑控制变频变压调速乘客电梯

3.规 格:见合同附件二(电梯规格表)

4.数 量:2台

二、价格及付款币种

1.合同总价:即壹佰零肆万玖仟贰佰元整,¥1049200.00元。(详见附表一)。

2.发包方认可价中含设备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验收、调试费、维修费等本交

钥匙工程全部费用。

三、合同生效及付款方式

1.双方同意乙方向发包方申请电梯拨款,款到甲方后先付乙方20万元电梯定金,乙方与东芝电梯签合同后,乙方将此定货合同提供给甲方一份,甲方确认后,再拨60万元作为发货款。乙方在安装调试完后,提供竣工资料,交出钥匙,保证不因电梯工程影响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电梯款全部到位甲方扣除管理费和税金,剩余款甲方与乙方结清,乙方出具发票并向甲方提供5%银行履约保函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因维修不及时引起的纠纷和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的付款以电汇(电汇费用乙方承担)或支票方式直接给付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

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3.甲方管理费5%按966000元的乙方工程款计算,约计为47107.52元(发包方提议)

四、交货日期

机件预定交货日期:年 月 日

五、预定安装工期

1.乙方预定于 年月 日进场安装,30天完成安装。

(如甲方土建或付款条件情况未能符合安装条件,则安装工期顺延)

2.甲方协助乙方,乙方安装后10 天完成调试.

3.如因甲方的原因而影响乙方施工时,安装或调试工程时间顺延。

六、机件交货及安装地点:

甲方建筑物名称: 甲方建筑物地址:济南市旅游路南侧,转山西路东侧(龙泉山庄居住区内)

七、机件交货方式 :

乙方负责运输。

八、机件的所有权转移

对于双方缔结于本合同中的标的物,在货物安装完毕并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后,乙方将货物所有权连同钥匙一同与甲方交于发包方。

九、合同规格及交货、安装日期确认和变更

1.发包方如需变更电梯规格或变更原设计建筑物尺寸时,甲乙双方及时沟通乙方向发包

方提出工期增减费用等为宜,甲方协助办理。

2.乙方按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进场安装的日期,按双方商定的指定日期进行施工。

十、验收标准及方式

1.乙方会同甲方、建立、发包方,按装箱清单及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规格数量和质量标

准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证明,签字确认装箱的完好性。

2.开箱验收时如发现缺件或部分零件不合格时,乙方负责核对后迅速补齐或调换。

3.甲方不得自行开箱或委托其他单位开箱的。

十一、质量保证

1.乙方按照和建设方商定的品牌和安装事宜施工,并保证本产品质量规格符合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

2.产品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若建设方使用不当而致产品损坏的,乙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3.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以便顺利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须符合:

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乙方自电梯的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日起计12个月内为甲方提供免费维保服务。接到

排除电梯故障要求的12小时内,到达电梯进行检查维修。

5.乙方在维保期间将对使用情况进行质量回访工作。

6.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乙方应在电梯免费维保期满前30

天内与发包方订立电梯保养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1.中途退货的(除不可抗力外),如仅支付了定金,则乙方可以不返还定金;如已支付

了除定金以外的部分或全部货款,造成乙方部分生产的情况,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

将产品制造完毕后退货的,乙方可以不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包括定金)。以上情

况一旦发生由乙方负责要求发包方执行

2.乙方收取定金后不按时交货超过30天以上,加倍返还定金。(定金归发包方)。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条款完成交钥匙工程30天以上,加倍返还已付货款。

4.乙方承接本工程,对本合同约定内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相应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四、其他约定

1.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对甲方办公楼预留电梯处施工条件查看,认为具备安装的条件。

合同签订双方后应相互配合如期履行生产、安装。乙方承担安装电梯的水、电费用。

2.若判明甲方将向乙方购买的产品用于武器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核、生物、化学及导

弹关联)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再处理、运行、研究开发、开发贮藏及其建筑物)

时,乙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3.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全部事项及所涉及到的所有相关费用直至货物达到正

常使用标准且向甲方提供《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4空缺)

5、安装过程中人员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双方不得单方以任何方式变更或修改本合同,但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确认后构成本合同的附件。

8.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制定,其未尽事项皆受上述法律约束。

10.本合同一式 4 份,每份 9页,双方各执 2份。

甲 方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或授

权代理人签章:

签定日期:

单位地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纳税人代码:

邮政编码:

乙 方 单位名称:济南怡和电梯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 权代理人签章:签定日期: 年 月日 单位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3218号发展大厦B座20C室 电话:0531-8690893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六里山支行 帐号:426702991238092001 纳税人代码: 370112677259671 邮政编码:250100

篇二:电梯销售合同(样本)

电梯采购安装合同

买方单位名称: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单位名称: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以下简称乙方)

安 装 地 点 :

用 户 名 称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以下条款达成本合同。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第一章订购部分

第一条、 订购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

1、 甲方于甘肃兰州,同意购买 电梯有限公司生产之牌电梯之供货型号如附件价格表。

2.乙方负责甲方购买电梯合同设备(含电梯空调)、运输装卸,运输保险费、监理费、17%的增值税、并负责安装调试和免费维修保养二十四个月。

上述总价应是不变的 电梯总包价格(不含1#、2#连体观光梯与货梯),除非是由于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设备数量、规格的变化外,自签定之日起合同价格将不予调整。

电梯详细技术规格见合同附件一(注:安装合同另行签订)

第二条、 订购价格

本价格为电梯工地交货价:

该(69)部电梯设备含税总价为人民币(RMB)。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乙方设备合同价3000元/台(69台电梯共预付人民币币贰拾万柒仟元,小写¥:

207000元)作为定金;

2、 电梯设备按甲方要求分期分批进场。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该批次供货数量、规格,乙方安排生产。在

电梯发货前两个月,乙方向甲方出具一份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相当于该批次设备总价百分之十(10%)的银行履约保函,其有效期至设备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时止,(若由乙方原因导致设备通过验收的时间超过保函约定的最后期限,则保函的有效期由乙方负责另开同样的保函予以延长),甲方收到该保函原件后,甲方付至乙方该批次设备合同价款的20%(含已付定金);

3、 乙方在电梯发货前20个工作天前,甲方付乙方该批次设备合同价的60%,乙方收到该款项后安排

发货;

4、 货物到工地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三方现场共同开箱清点与验收并做书面记录后,甲方付乙方设备

合同价的10%。乙方收到此款之日,安装队进场安装;

5、 电梯安装调试完毕,10内提交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电梯通过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后,乙

方向甲方出具一份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相当于设备总价的5%的银行质量保函,其有效期从取得合格证之日到质量保修期两年满止,(若由乙方原因导致保函有效期不足24个月,则乙方将另开同样的保函予以延长以确保其足够24个月)甲方收到该保函原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设备的设备合同总价的10%。

6、 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等额的税务税务工商业发票。

7、 如电梯设备按照甲方要求分批发货,则以上付款方式除第一项定金之外按照分批发货的数量支付。

第四条、 装运条款

1、 甲方应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准确的通知所需交货批次的电梯数量、技术规

格、楼号等资料,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安排好该批次电梯的图纸批签、生产、发货等工作。乙方按期收到上述第三条付款方式中所规定之款项后,以书面方式和甲方共同商定该批次电梯设备的交货时间。

2、 乙方在产品发运前,发“发运通知单”给甲方。

3、 如甲方需变更交货日期或技术规格,必须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若甲方未能提前二个月而要求延迟

发货或因甲方责任延期发货,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仓储费及管理费(见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甲方如未按期按数支付电梯设备款,则乙方的交货期将根据实际收到日顺延。

第五条、 交货

1、 交货地点:

2、 交货方式:分批次供货(每批次发货台数以甲方通知为准)

3、 货到确认:本合同订购之电梯分批到货,甲方应会同乙方并根据乙方提供的所到货品装箱单,进行

箱件清点并予以书面确认。

4、 交货及安装时间:

5、 到工地并进场安装,根据甲方主体进度安装完成;

6、 9#、13#楼预计于2008年10月1日货到工地并进场安装,10#于收到第三条第2点排厂款后19

周内货到工地并进场安装、根据甲方主体进度安装完成;

7、 3#、7#、8#、11#、12#、15#楼于收到第三条第2点排厂款后50天内货到工地并进场安装,根据

甲方主体进度安装完成;

8、 16#—20#楼于收到第三条第2点排厂款后50天内货到工地并进场安装,根据甲方主体进度安装完

成;

9、 21#—23#楼于收到第三条第2点排厂款后19周内货到工地并进场安装,根据甲方主体进度安装完

成;

10、实际供货时间、批次以甲方项目部通知为准。供货周期为收到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第2点支付排产

款后50天内交货并进场安装

11、乙方在甲方确认施工图纸并收到甲方第三条第2点约定的款项后立即排厂。

12、甲方现场代表:

第六条、产品质量保证

1、 乙方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应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包括零部件),所有设

备技术规格应与双方确认的相关图纸及合同约定一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符合政府文件规

定的验收要求。

2、 电梯安装合同由电梯有限公司委托的上海浦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甲方签署,通力电梯有

限公司及上海浦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对电梯的安装质量及进度负责。

3、 产品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取得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验收合证之日起的24个月,但不超

过设备从工厂发货之日起的30个月(若由乙方原因造成验收时间延后的,质量保证期应予以

相应顺延)。乙方应提供电梯所有设备技术资料给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备

的设计、工艺、材料、安装等原因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乙方应免费提供由上述原

因引起的维护修理、保养及更换损坏件的服务。

4、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为甲方维修或更换故障部件。如果乙方在

接到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乙方同意甲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可动用质量保

函,请第三方维修。如超出保函金额的部分,甲方先行垫付,但乙方须在15个工作日内归还

甲方垫付的维修金并补足维修费用。

5、 两年免费维修保养期满后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提供有偿维修和保养服务,乙方应以出厂

价提供需要更换的部件。具体价格出厂价格详附件清单。

6、 两年免费维修保养期满后,甲方若委托第三方承担维保服务,乙方不能以内部机密为由设技

术譬磊。在一定场合需要乙方提供技术、资料支持的,在充分考虑安全责任后果并明确各自

责任的情况下,一旦乙方同意提供支持(该支持不涉及对乙方软件、电路的修改,及违反通

力保养规程的事宜),则乙方同时需向该第三方收取适当费用。

7、 在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土建图纸一份,其后7个工作天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设备

布置图一式十份,甲方应在5个工作天内将其中六份盖章确认后交回乙方,乙方有责任要配

合甲方的设计和施工。

8、 乙方提供的电梯设备包装,须适合长途运输及合理的多次搬运,保证合同设备安全抵达合同

指定的到货地点。

9、 乙方应在电梯到货后通知甲方、监理到甲方指定存货地点,对电梯设备的零部件数量、规格

及完好程度进行开箱检验。查验时双方代表均应在现场,并作开箱记录。甲乙双方及监理代

表中任何一方未到场时不得开箱,否则视为违约。在验箱中如发现有缺、错、损坏的零部件,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确认签字后由乙方无条件负责更换。甲方的检验并不代表甲方对设备质

量的认同。甲方对设备的认同应以乙方能否取得验收合格证为准。

10、在电梯安装验收完毕,交付给甲方前电梯设备的全部零部件由乙方承担保管责任。甲方应在

电梯取得验收合格证后10个工作日内接收电梯,超过此时间的,双方协商电梯的具体保管方

式。

11、为保证电梯设备的运行质量。根据建设部第667号文件有关“一条龙”服务的规定,电梯保修

期内保养工作应由乙方负责。

12、电梯交付使用前,乙方对甲方的保管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免费),共同维护电梯的正常

运转。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派出其专业的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常驻在本项目楼盘以确保维保服

务质量。

13、最终生产的产品标准以乙方提供的产品布置设计图、国家有关规范、本合同约定并得到甲方

签字盖章确认的各项技术规格为准。

14、电梯设备的制造、安装及检验应执行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制造与安装

安全规范》GB7588-1995,《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8-1997,《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2。

15、带空调的电梯空调运行时间应按物业要求进行设置(该设置不超出空调本身的技术规格)。

16、乙方应负责电梯井道内部的五方通话系统的管线敷设及安装,并负责将接口引至井道底坑接

线盒以方便甲方委托的智能化分包商在此连线。电梯设备配属的五方通话主机将安装在甲方

的控制中心,该主机由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提供。由控制中心到电梯井道之间的五方通话线路

敷设(含控制中心内部布线)由甲方另指定承包单位负责。

17、若甲方有安装电梯门禁刷卡及升降功能的需求,乙方需无条件提供相应的由乙方认为可以提

供的技术支持,如提供电梯轿厢操作盘布线图等。

18、乙方提供的电梯设计布置图在合同签定前须报送甲方书面认可。

19、吊顶、地板、控制面板、呼唤按钮、厅门等款式经甲方研发部确认按合同附件清单。

第七条、产品质量验收

1、 本产品规格及质量要求见本合同附件一。

2、 产品制造质量验收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标准及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进行。

3、 产品由乙方授权的公司负责安装,并由甲方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标准进行产品最终质量验收,并由

乙方承担产品质量、安装责任。

4、 在产品安装完毕后且在乙方收到相关款项移交电梯的同时,乙方应将全部产品资料移交给甲方,包

括不限于产品出厂合格证中文操作说明、样本、图纸、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资料。若上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

5、 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

产品质量或安装原因造成他人伤害,其责任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 关于电梯验收的定义:验收部门及证书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安全检验合格证福建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电梯验收检验报告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证

上述证书本合同中统称为“验收合格证”以便行文。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若甲乙双方中途退款或视作退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均按国家的合同法规定和中

篇三:电梯销售合同

设 备 销 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天津北区四川快速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电(扶)梯设备销售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地 址:地 址: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邮 编:邮 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税 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注:1.乙方上述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为乙方指定帐户,甲方所付款项均应汇入该帐户。

2.可选项中,选择请在该项前的“□”内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定义: 本合同中的电梯,是指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产品。 1、 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一]

————————————————————————————————————————————

注:1、本合同设备总价已包括电梯设备销售额及应交纳的17%增值税。

2、每台电梯对应一个梯名,若同规格电梯有n台,梯名可用L1—Ln表示。 3、设备发票类别:□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方式

2.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设备总价的30 %(第一期款)货

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其中20%作为合同定金,10%作为合同预付款,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逾期支付,则合同交货期予以顺延。

2.2甲方应在本合同交货期45天前将本次提货电梯设备总价的70%(第二期款),计人民币

(大写): 元整(¥: 元)直接付给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收到该款后按期予以安排生产。

2.3乙方收到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货款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本合同约定的全额专用票据。 3、交货

3.1 预交货期。本预交货期应在满足3.1.1条的情况下方能执行,否则导致的延期交货乙方不承担责任。

3.1.1一般梯型的交货期不少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甲方确认所有技术条款(包括土

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之日起45个工作日,特殊梯型另行约定。否则,交货时间顺延。

甲方须在预交货期45个工作日前(特殊梯型可另行约定时间)向乙方发“提货日期最终确认函”,与乙方确认提货期。

3.1.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交货时间顺延。 3.2 交货方式、运输及费用结算方式

3.2.1交货方式: 代办托运 【】 甲方自提【 】请选择。 3.2.2 收货信息:

收货单位:

到 (站) 港: 接货地址: 邮编:联系人: 电话:

3.3 因甲方原因推迟提货或延期代办运输时间超过15天的,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台电/扶梯200元/天的仓储保管费,支付后予以发货。超过六十天甲方仍不提货,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收货查验 4.1 提货查验:

4.1.1甲方自提应清点货物及箱数,并对包装箱的完好或损坏状态进行验收及确认。 4.1.2代办运输时,甲方收到货物当日,应对货物箱数进行清点,并会同承运人对包装箱的

完好或损坏状态进行签认,若发现包装箱损坏和缺件,应即时记录缺损情况,包括现场

照片等资料,并要求运输部门出具有效证明,并马上联系当地保险公司实地勘查,在三天内向当地保险公司备案并索赔。

若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清点货物和查验缺损情况的(乙方送货时),则以电(扶)梯设备到货之日起第5天视为清点无误日。 4.2 甲方收货后应妥善保管(如防潮、防盗等)。 4.3 开箱查验:

甲方须在货到工地7天内对货物进行开箱清点验收,并将收货情况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包装箱完好的情况下,漏发、错发的电梯部件,经证实后由乙方免费换发或补发。由乙方负责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进场前进行开箱验收(产品合格证书是认定原产地的最终依据),在包装箱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箱内货物有缺损由乙方负责补足、修理或更换,如开箱前包装箱已经损坏,箱内货物有缺损的,或者包装箱数量与根据本合同第4.1条约定清点的数量不一致的,则由甲方承担责任。 5、 产品质量保证

5.1 乙方电梯根据“GB-7588-2003” 、扶梯根据 “GB-16899-1997”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

5.2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扶)梯设备。(转自:wWw.DXf5.Com 东星 资源网:销售电梯的合同范本) 5.3 乙方负责安装的,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修期自乙方发货之日起的15个月内,或货物安

装完毕经国家电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2个月内,以先到日期为准。若产品分批验收,质量保修期按产品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分批计算。质量保修期间,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保修义务。

5.4 根据国务院令(2003)第373号文件规定,电(扶)梯设备的安装、维修由制造企业负责或其书面委托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方应当与乙方或者乙方同意的电梯安装单位签订《电(扶)梯设备安装合同》,否则由于安装引起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与乙方无关,并且乙方保留由于甲方自行安装或寻找其他单位安装造成乙方的任何损失的权利。 6. 合同变更和违约

6.1 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在本合同约定交货日前二个月以

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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