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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检查讲话稿

时间:2017-04-1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在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会议发言

一、几来税收征管工作取得的进展 (一)新型征管体制初步建立。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推进和深化城市与农村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征管体制改革。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完善,形成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通过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改变了税收专管员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的征管方式。 (二)依法征管机制基本形成。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贯穿始终。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逐步建立配套管理制度,规范征纳行为,完善执法手段,加强监督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坚持组织收人原则,在征管工作中认真加以遵循。 (三)管理基础工作得到加强。许多地区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等制度,对税源实施分片管理。在实行属地管理的同时,对不同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税务登记管理.认真落实税务登记信息和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清理漏征漏管户。开展纳税评估,查找异常情况,增强管理效果。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加强相关信息分析,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针对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各税种管理。实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推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加强票表审核比对等等。 (四)税收管理信息化逐步推进。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覆盖一般纳税人,认证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协查系统有效运行。部分地区试点推行了综合征管软件,许多地区应用了自行开发的征管软件。普遍推行出口退税管理、行政管理等系统。去年以来,加快了信息资源整合步伐。 (五)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办税服务内容和操作标准,为纳税人提供良好办税环境。积极推行上门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完善缴款方法,实行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纳税人。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首问责任制。加大咨询辅导力度,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疑难解答等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强化管理基础工作,保证了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而稳定较快增长,收人规模不断扩大。1999年全国税收收入突破1万亿元,2003年税收收入突破2万亿元,增收超过3400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入库税款12991亿元,同比增长26.2%,增收2693亿元。 在充分肯定这些年来税收征管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现在征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征管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依法征税观念不够强。二是机构设置不够规范。三是业务流程需要优化。四是税源管理比较薄弱。五是纳税服务需要改进。六是税收管理信息化的作用发挥不够。七是税收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总局提出了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努力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税收工作,把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税收工作,既要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为五个统筹的大局服务,又要实现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三是必须牢牢抓住税收工作的主题,就是要切实抓好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四方面重点工作。四是必须扎扎实实做好两基工作,加强管理基础和基层建设,把各项税收工作落到实处。 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更新管理理念.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贯彻上述总体要求。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牢固树立现代税收管理观念。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管理理念,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法治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责任观念,有效指导税收征管工作实践。 第二.正确理解和落实税收征管模式。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体现了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纳税是其法定义务,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行政执法的组成部分,二者

共同构成了税款征收的基本环节。纳税人申报后税务机关就要依法对申报进行审核,开展征收工作。税务机关的服务以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纳税咨询服务、文明服务为基础,体现在税收管理各个环节。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服务必须服从执法的要求,要防止片面强调服务而忽视必要的管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就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管理手段。这是实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依托。,必须做到专业化与信息化的有机结合。在利用信息化手段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税务干部加强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做到人机结合。要防止片面强调信息化手段的作用,认为有了信息化手段就自然而然地加强了管理,或者认为信息化手段不足就不能实施管理,从而不注重发挥税务干部的管理作用。集中征收,是指地域上相对集中地受理审核申报纳税资料和征收税款。税款的集中征收是与机构、人员、办税场所的相对集中联系在一起的。实行集中征收,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税源分布情况和纳税人数量以及社会信息化程度。实事求是地确定集中程度并相应收缩基层征管机构。避免影响税源管理和为纳税人服务。要防止把信息数据的集中处理简单等同于税款的集中征收.片面地根据信息集中程度收缩机构。 重点稽查,强调的是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打击作用,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案件,增强威慑力。稽查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税收工作中处于重要地位。要加强税务稽查与税源管理的配合,注重防范与查处相结合,防止片面强调查处而忽视经常性管理。 强化管理,既是对税收征管的总要求,贯穿于税收征管模式规定的各个管理环节,也是对应于征管查分工强调要加强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要落实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要靠强化管理来实现,税收征管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要坚持依法、规范,体现强化管理的要求。 第三,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掌握征管工作规律,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的实效性。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征管工作。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第四,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目标,是检验税收征管水平的根本标准。具体包括提高以下几方面水平:一是执法规范。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征收率高。依据税法和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作为参考指标,近期要保持税收(分解为各税种)增长的弹性系数大于1,宏观税负水平逐步得到提高。三是成本降低。既要降低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又要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 四是社会满意。有效发挥税收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税务形象日益改善。 三、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依法征管,把握组织收入原则。 依法规范征管行为。各级税务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都要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征管能力。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征管行为。认真执行税收实体法,深入贯彻税收征管法和其他程序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各级税务机关都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并切实贯彻到实际征管工作中。要依法认真做好减免税审批管理工作,绝不能越权减免税。对地方政府和部门违反法律法规,擅自作出的减免税决定,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要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发现有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研究并拟作出与税收法律法规不符的规定时,要主动做工作,向其详细汇报和说明税法的有关要求,避免出台违反国家税法的规定。按照征管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条件,严格审批缓税,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每一位税收执法人员都全面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

定。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坚持依法公示,一窗对外,本级实施本级受理,定期评价,正确实施各项税务行政许可。参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简化审批手续,抓好对非许可审批项目的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现有审批项目,尽可能减少审批。强化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取消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 (二)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组织体系。 规范内外部机构设置。各地按照总局要求,规范外设机构,取得明显进展。但少数地方的税务机关仍有不规范的外设机构,必须尽快撤销,依法规范机构设置和称谓,或改为内设机构,并适当调整管理职能。税务分局和税务所是市、区、县税务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税源管理工作,应按照加强管理、有利服务、讲求效率的要求设置,并在履职区域办公,不能都集中到税务局大楼办公。县级市的城关地区可根据情况设税务分局或税务所。地级市的区可根据税源或工作情况,设全职能的税务局。也可设非全职能的税务分局。地级市的城区税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稽查局。区稽查局由区税务局领导,业务上受上级稽查局指导。对内设机构主要是规范,根据新形势可适当调整其职,着重健全岗责体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适当增加市、县基层税务局的内设机构.加强税源管理工作。 切实搞好办税服务厅工作。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办税服务厅应为一个独立的内设机构,或者与计征部门合署,实行统一管理,以有效解决厅内人员分属不同部门导致的业务衔接不畅、工作效率不高、不利于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等问题。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要按照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的要求合理设置。一般来说,可设三类窗口:一是申报纳税窗口,每个窗口都可以受理不同税种的申报;二是发票管理窗口,负责发售发票、代开发票等工作;三是综合服务窗口,负责税务登记、政策咨询、受理文书等工作。各地可以根据办税业务量情况决定各类窗口的数量。接待纳税人少的办税服务厅,也可以分设申报纳税和综合服务(包括发票管理)两类窗口,特别小的办税服务厅还可只设一类综合窗口。 严格机构审批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依照法律法规和总局规定做好机构设立、变更、撤销工作。对不按规定设立、变更机构,自立名称,提高级别的做法,上级税务机关要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 合理界定征管职能。征管工作包括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和法律救济等内容,也是通常所讲的广义的税收管理的内涵。一般来说。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和审核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处理逾期申报和缴款、计划会计统计等。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咨询辅导、税务登记与认定、核定申报方式与定额、发票管理、交叉稽核、减免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日常检查等。稽查职能主要包括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和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等。救济职能主要包括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等。要明确区分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职责。 切实加强业务衔接。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做到分工而不分家。加强办税服务厅与管理部门的衔接。办税服务厅要将征收信息及时提供给管理部门使用,管理部门要为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加强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的衔接。管理部门要将工作中发现有偷逃税嫌疑的线索及时提供给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在查案中发现征管上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 密切国、地税局之间的协作。各级国、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认真落实例会制度,及时交流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重点抓好信息数据交换工作,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及时交换纳税人户籍信息、相关税种收入数据和税务稽查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实效。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依法推进协税护税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认真落实税务登记信息和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作,在沟通账户信息,查询、冻结存款和扣缴税款。加快推进申报缴款同步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还要加强与海关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源控管能力。 (四)加强审核分析,提高征收水平。 强化审核计税工作。要牢固树立从申报环节就加强审核工作的观念。窗口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对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的逻辑关系进行审核比对,

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在增值税申报纳税审核中,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销项税额,注意比对IC卡记录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开具销售额是否一致;认真审核进项抵扣额,比对防伪税控认证数与申报表填列的专用发票抵扣额是否一致,比对货运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农副产品发票清单(软盘)总额与申报表填列的抵扣额是否一致。地税局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申报时,要比对申报总额与发票清单软盘记录总额是否一致,确保按发票计征税款,同时保证传输到国税局的是缴讨税的发票信息。 大力清缴欠税。加强与银行、国库的联系,及时掌握纳税人纳税情况,发现不缴库或缴库不足的。要立即到欠税户实地了解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虚假交易、有意逃税或失踪逃逸等问题。遇到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组织做好发票协查工作。要及时掌握欠税人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等信息,定期公告欠税情况。规范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并依法加收滞纳金。退税企业有欠税的,要在办理退税的同时将欠税清缴入库。 推行多种申报和缴款方式。继续搞好上门申报,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广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大力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加快税库银联网,推行申报缴款同步模式,提高办税效率。 加强收入统计分析与预测。加强税收会计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建设.提商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研究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完善收入预测机制,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加强年度、季度和月度收入分析,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重大因素,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对不同地区、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查找薄弱环节,为强化管理提供依据。 (五)完瞢制度措施,加强税源管理。 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简称专管员、片管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对于加强税源管理具有重要作用。要客观、全面、辩证地分析过去专管员制度,根据征管工作客观要求加以改进和完善,革除弊端,发扬优点。提高水平。过去专管员工作的基本特点是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存在个人说了算、权力不受制约的弊端,所以改革专管员制度,革除其弊端,是十分必要的。但改革不是放弃或削弱税源管理。专管员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状况比较了解以及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的优点应该继续发挥。在征管查职能分解后,有些地方片面地认为除稽查部门外,管理部门不能下户,同时将管户狭义地理解为下户,将管事与管户割裂开来,出现了疏于管理的情况。要正确认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这两者其实是一回事。只是从不同侧面表述而已。所谓管户,就是按户管理涉税事务。管事离不开管户,不然就没有针对性;管户就要从具体事务人手,不然就失去工作内容。加强税源管理,就要通过逐户管理加以落实。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水平。通过计算机和书面资料分析等案头管理与下户检查都是管理的具体手段。对税源的管理,既包括实地了解纳税户情况、提供服务和进行必要的检查,也包括对每个纳税户的案头管理。要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强化对税源的管理。促进纳税人及时如实申报纳税。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片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一般不承办征收税款、审批减免缓税、进行处罚等事务。要规范日常检查工作。下户检查要有详细记录,并及时提出报告。比较重要的检查要实行两人下户。进行检查要有计划性,避免重复下户。税收管理员要定期轮岗,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并要作出廉政规定。 落实加强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纳税人户籍管理。认真实施新修订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做好开户、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工作,加强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注重实地检查,充分了解纳税户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年检和换证工作。摸清纳税户底数。加强纳税户清理检查,减少漏征漏管户。 深入开展纳税评估。纳税评估主要是分析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要充分运用各种信息资料,包括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和财务会计相关

信息数据。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具体分析企业相关税种纳税情况与其销售收入、实现增加值、实现利润等指标的对应关系,摸清规律,发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行业平均利润率和平均税负等评估指标,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测算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在纳税评估中,要将案头资料分析与必要的实地检查结合起来。深入了解纳税人纳税情况。 在推行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根据税源管理的需要和纳税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管理的方法和标准。按纳税人所在区域实行分片管理。建立行业分类管理资料,掌握不同行业的特点,注意在区域分片管理中运用,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加强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管理。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分析。对地处县乡的大企业税源管理工作,上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好零散税源和个体户税收管理工作,完善个体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对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后未达起征点的业户实施动态管理。跟踪其生产经营情况,达到起征点的要及时征税。合理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切实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强化发票验旧售新管理。审验旧发票不仅要验领、用、存的数量,而且要与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核对,检查上次所售发票开具销售是否已申报纳税。按照统一标准、生产许可、政府推广、分步覆盖的原则.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力争经济发达地区3年左右、其他地区5年左右普及应用。做好定期采集税控收款机数据的工作,并将采集的数据作为对纳税人计税的主要依据。 加强各税种管理。巩固和完善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切实加强海关完税凭证、货运发票等四种票抵扣的管理,完善清单申报制度,并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稽核比对。防止骗抵税款。对新办企业特别是商贸企业,在认定一般纳税人时。必须进行现场检查,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营业税管理。加强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管。改进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加强农业税收征管,保护纳税农户的合法权益。加强涉外税收管理。省、市税务局在撤销涉外税务分局时,必须按规定设置相应内设机构,继续搞好管理工作。要加大反避税力度,地市税务局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强化出口退税管理,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措施。积极推进社保费征管工作。 (六)加大办案力度,发挥稽查威力。 严厉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当前。要大力查处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的案件。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不仅要查处开票方,而且要查受票方,对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票的纳税人,要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类偷逃骗税行为,除追缴税款外,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相应比例的罚款,对性质恶劣的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和完善首查责任制,对案件首次进行检查的人员,要把案件查深查透。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以权谋私者,要追究责任。全面推行复查制度。上级稽查部门对下级检查的案件.每年要确定一定比例进行复查。大力加强上下级之间、国地税局之间以及跨地区税务部门之间的配合,协同办案。形成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合力。密切同公安部门的配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税务、公安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稽查局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要按照总局部署,结合实际,针对税收秩序较为混乱的行业或地区,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力争做到查一个行业、一个地区。就规范一个行业、一个地区。要确保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并深入开展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清理检查。 加强案例分析和曝光宣传。认真开展案件综合分析和个案分析,掌握案件分布情况、作案手段和涉税违法活动动向,确定打击重点,同时发现税制和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适时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管理手段。 明确信息化建设工作思路。牢牢把握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和一体化要求,积

篇二:税务系统领导讲话(专题篇)

【讲话摘要】

推进依法治税深化征管改革

为吐鲁番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

——在全地区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 博

(2015年1月15日)

一、2014年税收工作的回顾

回顾过去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我们深深感到,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自治区地税局和地委、行署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政领导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热忱帮助的结果,也是地区局党组尽职尽责、敢于担当、不懈努力的结果,同时也饱含着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地区局党组向全地区地税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战斗在基层一线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税收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一是对经济发展趋势和经济新常态给组织收入带来的影响,认识不足,研究不够;二是干部队伍中责任心不强、不思进取、工作效率质量低等问题带有一定的倾向性。有些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欠缺,精神懈怠和能力不足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思想文化工

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三是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与改革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还跟不上改革的步伐;在实施绩效管理和考评方面,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创新还不够到位。四是面对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的新形势,部分干部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水平不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和差距,需要我们继续高度关注,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两大历史任务与税收工作密不可分,息息相关。改革是税收事业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法治则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所在。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总要求,以改革为主线,以法治为前提,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和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回顾过去的一年,地区局党组坚定不移地抓改革、讲法治、求实效、促发展,在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更进一步夯实了税收法治的思想和工作基础。实践证明,地区局党组的工作思路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前瞻指导性,完全符合中

央、自治区党委的精神和吐鲁番地税工作的实际。只要我们凝心聚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就一定能够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创造新的业绩。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讲法治就是要依规矩、依法办事,而征税就是要按制度、按法律、按政策办事。一是规范执法权力,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继续落实税务行政征收、税务行政强制以及其他税收执法权等权力清单制度,加大清权、确权、晒权力度。积极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措施,清理确认行政审批项目,分层级建立目录清单。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加大执法权力清单公开发布,多渠道对税法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税款核定、减免退税、许可决定和处罚结果等事项进行公开,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坚持严把发文关口,严格落实《自治区地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程》,开展新一轮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质量。继续做好案卷评查工作和稽查案件复查,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使用,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三是坚持法定原则,加强执法监督。完善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严格遵守法定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落实大额减免缓退税审批集体审核制度。完善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认真履行复议应诉工作职

责,柔性化解涉税争议和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和执法督察,及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执法督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四是加强依法治税考核,提高税收收入质量。要实现由“计划治税”向依法治税的转变,将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作为依法治税目标考核的落脚点,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促进税收收入质量的提高。五是加强法制培训,培养税法意识。加大税务干部法制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学法普法活动,积极组织执法资格考试,严格持证上岗,不断强化广大税务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加大向全社会宣传、普及税法的力度,建立多元化普法宣传平台,扩大宣传渠道,把税法宣传常态化。同时,以全面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为依托,面向社会公布“税收黑名单”,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和提高税法遵从度。六是强化税收科研工作,提高税收政策效应分析水平。积极承接各级税收科研机构课题,积极开展专项课题、群众性课题税收理论研究,多出高质量税收科研成果。加强税收政策研究和实施效果分析,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报送和意见反馈,及时反映和解决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和问题。

(二)巩固深化完善征管改革,加快税收征管模式现代

化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深化完善税收征管改革。加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落实力度,总结经验和不足,完善制度和措施,在全地区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在继续确立好纳税人自主申报和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在全地区进一步完善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加快全地区税源管理模式的转变。二是优化和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将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落实到税收征管工作中,推进三级风险管理工作机制运转,加强风险管理工作与征管基本程序融合,加强指标模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全地区各级地税机关风险应对的水平。建立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机制,探索组建联合审计团队,强化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三是推进分类分级下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税收贡献等指标,科学划分税源,在风险导向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调动全地区管理资源,分别建立地州重点税源库、区县重点税源库。四是加强综合治税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地区行署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广泛配合和支持,严格落实与住建、人行、国土等更多部门建立起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外部信息平台应用工作,全地区各级地税机关要使用区局统一外部信息交流平台进行数据采集和应用,建立区、地、县三级数据共享体系,全面掌

篇三:稽查预案讲稿

一场大火的启示——稽查预案撰写

012年9月17日 - 其实俄罗斯早有准备,在战争爆发前俄军就制定了“强制和平行动”的作战预案。7月...东城一战实际上可谓传奇,是中国古代运用奇正变化的典范,在战史研究..

巴州地税局为探索适应现代稽查的新模式,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以稽查预案为突破口,提出无预案不下户,要求稽查人员下功夫,作出高质量的预案,在预案式稽查模式下,改变了“盲人摸象”式的检查方式。 预案有审核,检查有汇报,案件有总结,这样一种各级负责人亲自参与,多部门联合跟踪的稽查模式,解决了稽查人员业务水平层次不齐的问题,使检查人员就疑点问题查深查透,控制住了检查环节,查多查少都有迹可循。在对被查行业企业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多渠道了解和搜集被查单位基础信息、经营状况以及缴税情况,做好查前数据比对,直击企业财务核算要害,提炼可能出现的涉税疑点,制定检查策略。对所确定的涉税疑点进行全面分析,深究疑点产生的原因,涉及的税种,对申报纳税带来的影响,提出解除疑点的措施。从企业经营规模、发票使用、资金流向、外围涉税信息等方面,运用计算核实,对比稽核,经验判断等方法核查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按照核查要点的提示,逐一排查涉税疑点,汇总疑点排查结论形成预案总结。

●三大模块:预案制作、预案执行、预案总结

●预案内容:疑点来源、疑点描述、核查要点、核查结果

●过程控制:痕迹管理,提高稽查和决策全程透明度

成绩令人瞩目。2012年1.49亿元、2013年1.51亿元,大连市国税局第四稽查局连续两年实现稽查业务收入过亿元,占全市稽查收入一半以上。这个局只有96名税务人员,人均查补收入过百万元。突出的成绩背后,是该局运行两年多的预案式行业稽查模式的支撑。目前,预案式行业稽查已在大连市国税局稽查系统全面推广。

探索适应现代化稽查的新模式

“要实现税务稽查工作现代化,就要在工作方法和机制上动脑筋、想办法、出主意,探索适应现代稽查的新模式。”这是大连市国税局局长赵恒在一次稽查会议提出的目标。 “朝着稽查现代化的目标努力,首先要改变以往税务稽查不规范的地方,在正确的道路上去摸索、去探索。我们选择的突破口,是稽查工作的基础环节——稽查预案。”这是大连市国税局第四稽查局局长刘毅确定的方向。

刘毅说,传统稽查预案基本靠稽查人员独立完成,大多以个案征管信息为预案基础资料,一次性制定粗线条的案头分析。预案指导价值有限,指导性较弱,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四稽查局组织了专家团队,全面改进传统稽查预案,在行业检查中率先推行预案式稽查,以指导稽查人员科学、规范地实施稽查工作。

预案式行业稽查由预案制作、预案执行和预案总结三大模块构成。预案制作是在对被查行业企业充分分析的基础上,提炼涉税疑点、制定检查策略,并在检查过程中即时记录对预案修正、补充内容的过程。预案执行是按照核查要点的提示,逐一排查涉税疑点的过程。预案总结是指汇总疑点排查结论的过程,包括单次预案执行小结,预案总结以及据此形成的单户稽查结论、行业税收分析和征管建议等内容。

“可以说,预案式行业稽查是汇集业务骨干力量,以集体研讨制作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整合了被查行业的涉税疑点和共性问题,确定行业稽查必查环节,并在此基础上,制作单户预案,最终形成指导一线人员的系统作战方案。”刘毅说。

充分发挥稽查人员集体智慧

检验预案式行业稽查效果的第一次大考,刘毅选择了“年年查,年年查不透”的硬骨头——轴承行业。

2012年4月份,该局专案科对辖区8户轴承企业实施检查,他们两周内取得突破,追缴税款1800多万元。

刘毅提出了“无预案不下户”的口号,逼着稽查人员下苦功,做出最科学的预案。2012年,第四稽查局实现查补收入1.49亿元,是前3个年度查补收入的总和。

2013年4月,该局对9户水泥行业实施预案式行业稽查。该局专案科先后3次召开行业预案分析会,就共性问题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完成了第一份水泥行业稽查预案。再以行业稽查预案为纲领,各个检查组人员分别制定了针对9户水泥企业检查预案。9户企业共补缴税款2700多万元。最后,他们进行了水泥行业预案执行总结,包括检查结论、行业涉税共性问题分析、行业征管建议等。

据了解,预案内容包括疑点来源、疑点描述、核查要点、核查结果四个部分,精确到每个涉税疑点,直击企业财务核算要害。其中,核查要点解决了稽查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就是新手按着要点查,也能就疑点问题查深查透。”该局专案科科长李颖说。 “看得见”的成绩和“看不见”的变化

实行预案式行业稽查模式以来,第四稽查局连续两年实现查补收入过亿元。2013年大连市国税局评选“十大查账能手”,该局有3人上榜。

除了“看得见”的成绩,让刘毅十分满意的,是“看不见”的变化。

刘毅说,预案式行业稽查模式下,预案有审核、检查有汇报、案件有总结。这样一种各级负责人亲自参与、多部门联合跟踪的稽查模式,将动态管理贯穿稽查工作始终,改变了过去只有检查结束后才能知晓检查过程的情况,实现了稽查工作由管控缺失到统一规范,由自由裁量到程序控制的转变过程,进一步促进了稽查执法的公平公正。

“稽查人员的执法风险是相当大的。预案式行业稽查模式下,对所有疑点都有查证节点和记录,每个必选动作缺一不可,查多查少都有迹可循,控制住了检查环节,有效防范了稽查人员的执法风险。”李颖说。

大连市国税局局长赵恒对记者表示,稽查队伍处在廉政建设的最前沿,稽查岗位是高风险的岗位。预案式行业稽查大大提高了稽查效率和效能,达到了“一制双管”的效果。新模式下,稽查工作透明了,阳光了,税务人员的权力就会受到进一步规范,纳税人的权利就会得到进一步保障。

务稽查;预案;制作

一、税务稽查预案制作的意义

税务稽查预案是指税务稽查实施前,依据被查对象的案源管理信息,确定重点稽查项目、检查内容、关键环节及对稽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预案,指导稽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检查的工作方案。

作为税务稽查案前实施的一个前置程序,制定好和运用好稽查预案,对于发挥稽查快速反应能力、加强案件检查效果、提高案件稽查质量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它的作用是体现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周密性和主动性,使整个工作过程严谨,有序。其意义具体来说,有这几个方面:1)科学地制定税务稽查预案可以

增强案件实施的整体性和计划性。2)有针对性地制定稽查预案可以最大限度地解决盲目稽查和人情稽查问题。3)正确地运用稽查预案可以有效提升稽查质量和效率。4)制定科学的稽查预案对类似行业(企业)开展稽查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二、税务稽查预案的制作步骤

稽查预案的制作一定要转变观念,打破思维定势。尽可能多地收集纳税人的信息,构成一种非对称条件下的信息量的平衡,是至关重要的。正所谓“知已知彼,百战不殆”,用在稽查预案制作上,最恰当不过了。稽查预案制作的实质是对涉税信息的整合及筛选、分析和预判。

纳税人各类诸多的涉税信息,其背后都存在着极为丰富的“涉税故事”,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想要完全准确解读这些故事,就应加倍珍惜因法律授权而在信息收集中的优势地位,尽可能多地收集纳税人的相关信息,来弥补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信息劣势,稽查预案的制作首先要形成信息源的集合。就不同的纳税人而言,每个信息源对逃税披露的可能性都是不确定的,不同的企业其信息影响的程度各不相同。问题是就每个具体的纳税人而言,我们要尽可能地收集到“基本确定”或“很可能”的信息,这体现了一个税务稽查人员的经验和技能。在美国有这样一句俗语,叫“钓鱼的预测”,是说在钓鱼的时候,你不知道有没有鱼,能钓多大的鱼。事实上,一个老练的垂钓者,凭借收集的信息、丰富的经验和高超的技能,不但知道在哪能钓到鱼,甚至知道能钓到何种鱼、多大的鱼。

对稽查对象本身而言,预案制作中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根据被查对象的特点,进行案源信息的初步分析,确定税务稽查的方向

1、行业税收专项检查

根据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部署,确定检查重点。再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安排。稽查步骤应包括:了解行业特点、工艺流程、行业管理规定,收集行业财务数据和信息,通过横向的分析比较,锁定疑点方位。

2、对大型集团公司

对大型企业的检查,总局有相关的税收政策,应结合政策要求,提出检查重点。稽查步骤应包括:了解集团经营特点,分清产权关系,把握关联交易事项、企业改制等相关涉税环节,收集下属以及相关联的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防止出现疏漏。

3、对举报案件

针对举报内容,确定检查重点和方法,制定周密的检查计划,做好前期侦查,采取突击检查方法。

(二)全面系统地收集信息,找准税务稽查的线索

应注意从如下方面收集信息:举报案件的受理资料;.CATIS征管信息系统中纳税人的各种征管资料;.征管部门提供的纳税人财务资料、备案资料和发票领购使用等方面的资料;“金税工程”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稽核比对系统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信息;出口退税部门提供的与退税相关的信息;稽查部门内部日常积累的稽查资料;从外单位获取的相关数据资料。

(三)分析整理数据,切中税务稽查的要害

分析的常用方法主要包括:税负分析;.CTAIS相关数据分析;销售额与注册资金(股本)比例分析(可参照同行业规模比较);销售额与经营场地、生产规模、生产人员、发放工资匹配分析(可参照同行业规模比较);材料采购、货物销售、费用和利润(需考虑季节性因素的影响)线性分析,查找异常时段;供应、生产、销售匹配分析;进、销客户(关联单位)分析;某个项目不同时期纵向比较分析;某个项目连贯性分析,查找有否变动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透视分析等。

(四)查前侦查,确保制作税务稽查预案的周密性

不是所有的税务稽查案件都需要查前侦查的,但查前侦查是一个比较好的税务稽查工作方法,有利于发现问题和及时取证,对制定更具可行性和针对性的检查实施方案有很好的帮助作用。

三、制作稽查预案应注意的事项

制作税务稽查预案,在确保预案的指导性的同时还要兼顾预案的目的性、合法性、安全性和保密性。

(一)目的性要求

注意对收集到的企业行业特征、经营状况、税收负担率等情况进行备案登记,从中寻找相同点,为建

立稽查模型收集资料。

(二)合法性要求

注意合理配备人员及其工作职能,确保取得证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三)安全性要求

对特殊案件进行突击检查时,制作稽查预案的必须充分考虑到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例如,必须在被查单位的重点部门的周围布置应急机动人员,防止被查对象隐匿转移财务数据和资料。同时还应注意事先与公安、地税等部门做好沟通工作,请求他们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以便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四)保密性要求

如果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或是检查专案、举报案件时,制作的稽查预案必须注意保密。本报讯今年以来,东海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紧密结合税收稽查工作要求,创新稽查方法,坚持稽查预案制度,最大限度为纳税人节约检查的时间和成本,提升稽查质效。

甄别企业信息,广泛搜集疑点信息。在开展对企业的检查工作前,利用征管软件、查找第三方信息等形式,搜集被查企业资料、行业税收政策、财务核算制度等,结合掌握资料,对纳税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为明确检查方向提供详实信息。制订科学的检查预案,确定检查重点。该局组织稽查能手开展集体案头分析工作,梳理企业各税收风险点,逐个确定检查方法、重点以及注意事项,明确各税种可能存在疑点环节,增强检查的科学性,使检查更加有的放矢。加大查前指导,明确检查要求。根据企业规模、风险点分布等情况,合理调配力量,要求检查人员按稽查预案认真实施税务检查,检查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所谓预案,其字面含义,就是预先制定、安排的方案。稽查预案,简言之,就是在税务稽查实施前,所制定的方案,其目的就是使税务稽查工作有真对性,实效性,提高税务稽查工作的工作效率。目前,稽查预案制正引起税务局及稽查工作者的高度重视,有些地方已经进行了试点。那么其与传统稽查方式相比,其有何新意?其原理是什么?等等,谈一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稽查预案制解读

稽查预案,严格来说,是一种制度体系,也就是说,要有一套制度体系,为之做基础,目前,尚未看到一个关于这方面完整的、科学的制度体系。为此,只是谈一点粗浅的看法。做好稽查预案制工作的前提首先是对其必须先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这就如同攻敌克难,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所谓稽查预案制,就是稽查单位在检查工作正式实施之前,根据检查对象的行业特点及自身特色,预先为检查对象量身定制一个全面系统、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便于掌控的案头方案,以保证检查工作有的放矢、收到实效。为了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这个方案应主要涵盖以下方面:⑴纳税人标准的财务核算形式及内容;⑵纳税人各项经济业务的标准财务科目记录;⑶纳税人各项经济业务的检查方法;⑷纳税人各项经济业务所应遵循的税收规定以及税收规定与财务规定的区别;⑸纳税人实际核算中进行的财务科目记录;⑹容易发现问题的科目列举及检查结果问答;⑺在检查工作中新发现的与标准财务科目记录不一致的问题报告;⑻纳税人在过去的检查中被发现的问题及金额。

通过对以上环节的梳理和列举,基本上形成了一个制式的检查方案,涵盖了纳税人的各项涉税行为,为检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在稽查单位实施预案稽查时,选案环节负责制定预

税务检查检查讲话稿

案,并进行查前的培训工作和检查过程中的指导工作;检查环节负责预案的实施工作,在检查中发现有预案中没有列举的异常会计科目记录,必须报告选案环节,以利于进行政策界定和增加预案内容;审理环节要把预案作为第一性工作进行审理,把好政策关;执行环节要如实把执行中纳税人的反映及时整理传递到审理和选案,以完成整个工作的无缝衔接。整个过程完成后,选案环节要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总结,以丰富预案;审理环节要依据所查问题的性质和发现问题的环节进行认真的分析,以写出问题存在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报市局有关处室,以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

二、稽查预案制与传统稽查方式之比较

作为一个新的稽查模式,稽查预案制与传统稽查方式相比,无论在内容及形式上,均呈现鲜明特色。

一是程序不同。过去是选案环节只下达检查计划,对为什么要检查这一纳税人,检查的重点是什么等没有充分的测算和准备,对如何开展检查没有做查前的培训。出现了靠主观印象定户的现象,结果是选案的准确性不高,直接影响了检查的震慑力,也导致了稽查效率的不高,同时也使选案工作在稽查整体工作中出现了软化的现状,使得稽查工作四分离的相互监督和制约出现了不平衡。实行稽查预案制,就是要求选案环节在省市局检查计划的前提下,充分依靠征管单位的纳税评估信息,群众举报和我们稽查单位对纳税人的历史检查结果等资料,并通过对相同行业的纳税人分不同规模的典型解剖,分析类比,形成一个比较符合实际的检查预案,这样就为检查工作指明了方向。再通过对检查人员的查前集中培训,使同志们在政策和认识上达到统一,可以达到规范执法、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检查方式不同。在以往稽查工作中,检查是工作量最大,难度最高的工作,对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业务素质要求比较高,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骨干有限,所以检查质量和效率长期受到人员素质的困扰。实行预案制检查后,检查环节的人员很大一部分工作是按照预案进行问答制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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