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低保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浑源县低保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低保中心行政权利运行,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服务力、执行办和公信力,做好全县城乡低保救助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风险类别和查找重点
(一)主任岗位风险
重点查找低保对象审批、资金发放及中心其他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的廉政风险。
(二)科室负责人岗位风险
重点查找在低保审核、调查、认定及机关内部管理等权限方面的廉政风险。
(三)一般工作人员岗位风险
对照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重点查找具体工作流程操作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
二、廉政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风险大小、危害程度和可能发生的频率,廉政风险等级按工作岗位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直接行使工作职责职能,具有决策权的中心领导及科室负责人;
二级廉政风险是指直接行使低保审核、调查、评定及财物管理、物资采购等重要权力岗位的人员;
三级廉政风险是指基本不负有决定权和重要职责,或基本不负有管理权限的人员。
三、廉政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行政许可类。是指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违反相关法规条例和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1、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是指无法定依据擅自设定行政许可项目;
2、违反程度。违反法定程序或工作流程,或随意简化审批手续,导致不应许可的给予许可;在申报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低保条例要求的情况下,给予通过审查;
3、收受索要好处。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利用职权索取或非法收受申请人财物。
4、乱收费。在低保办理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巧立名目,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5、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对低保申报资料档案管理不善,造成档案资料缺失或损毁。
6、不作为。应当依法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而拒绝受理,对不受理的申请人不作出政策解释。
(二)内部管理类。是指在机关内部管理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1、不认真执行财务制度,账薄设置科目混乱,记载不实。
2、在公费接待、外出考察、开会等活动中,违反相关制度规
定,超标准开支。
3、在机关办公场所修缮、办公用品购置等方面,违规操作,超标准开支。
4、违反印章、证明书、介绍信使用管理制度,出具虚假证明、信函等。
四、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全面落实公开事项名称、办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六公开”制度。
(二)严格遵守低保工作的法规条例和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三)实行低保对象审批公示制度。
(四)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实施与监督
(一)中心领导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并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制度。
(二)对不同等级风险点落实不同的实施与监督责任;
一级风险主要依靠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中心领导和风险所在科室负责人共同负责实施与监督。
二级风险主要由中心领导和风险所在科室负责人负责实施与监督
三级风险主要由风险所在科室负责人实施与监督。
(三)坚持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单位职工、人民群众、社会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以确保本制度的贯彻落实。
2011年12月5日
篇二:53介绍信
介绍信
【教学目标】
1、知识:通过本节教学,使学生了解介绍信的含义、特点、作用,掌握介绍信的基本写法。
2、能力:学会写介绍信这一写作技能,满足未来职业需要。
3、素质:培养学生日后处理公文的能力。
【教学重难点】
重点:介绍信的含义、特点。
难点:介绍信的写作方法及要求。
【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法
【教学时数】1课时
【教学过程】
一、组织教学
二、巩固复习
与学生一起回顾上节课学习重点
三、讲授新课
(一)导入新课
在校学生要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低保,需要学校出具学生正在学校就读的凭证。
(二)介绍信的概念和特点
1、概念:是介绍本单位派出人员前往有关单位、部门联系工作、洽谈业务、参观会议、了解情况、实习见习时所使用的专用信件。它具有介绍和证明的双重作用。
2、特点:
(1)组织性,必须由单位组织开具,在工作中起到介绍、沟通、证明的作用。
(2)时效性,介绍信就相当于一个在一定时间内的有效证件,它可以帮助对方了解你的身份、来历,同时也赋予了你一定的责任和权利,所以介绍信一般都开列出一定的时日期限,这是一种在限期内才具备有用性的一种专用文书。
(三)介绍信的种类
1、印刷式:这是一种正式的介绍信,内容格式等已事先印刷出来,使用时只需在空白处填写姓名,单位,另加盖公章即可。
印刷式介绍信又可以细分为两种,一种为有存根的介绍信,一种为不带存根的介绍性。 带存根
的介绍信通常一式两联,存根联由开介绍信一方留档备查,正式联由被介绍人随身携带。格式统一制作的介绍信使用时简单方便,只需填写个别内容,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是公用介绍信使用较多的一种。2、书写体:手写式介绍信是一种较常见的介绍信,一般采用公文信纸书写或书写在机关、团体、单位自制的信笺上,最后只要加盖公章即可。
这是一种比较便捷的介绍信方式,但因其用纸、书写没有什么严格的要求,所以容易被人伪造,所以在更为正规的场合下可以少用这种介绍信。
(四)介绍信的格式及写法
介绍信一般应包括标题、称谓、被介绍者简况、事由、署名日期和有效期等一些内容。具体到不同形式的介绍信的写法,其格式内容也略有差异。
1、印刷式介绍信的写法
带存根的印刷式介绍信一般由存根联、正式联和间缝三部分组成。(如图案例2.1 学院派两位老师到公司办理学生实习事宜的介绍信)
(1)正式联部分
①标题:第一行正中写有“介绍信”字样,字体较大。
②文号:第二行在右下方有“××字××号”字样。如是市教委的介绍信就写“市 教字×号”。“×号”是介绍信的页码编号
③受文单位:称谓要顶格写,写明所联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称呼或姓名。
④正文:正文应另起一行,空两格起再写介绍信的具体内容。内容主要写明持介绍信者的姓名、人数、要接洽的具体事项、要求等。
⑤结尾。写明祝愿或敬意的话,一般要写些诸如“请接洽”、“请指教”、“请协助”等类的话,后边还要写“此致——敬礼”。最后要注明该介绍信的有效期限。
⑥署名。在右下方要署上本单位的名称全名,并加盖公章,同时另起一行署成文日期。
(2)间缝部分
存根部分同正文部分之间有一条虚线,虚线上即有“××字第××号”字样。这里可照存根第二行“××字×号”的内容填写。要求数字要大写,如“壹佰叁拾肆号”,字体要大些 ,便于从虚线处截开后,字迹在存根联和正文联各有一半。同时,应在虚线正中加盖公章。
(3)存根部分
和正式联差不多。主要是提供日后查考。
①第一行正中写有“介绍信”,字体要大;紧接“介绍信”的字后,用括号注明“存根”两个字。
②第二行。在右下方写有“××字×号”字样。内容照正式联填写。
③正文。正文要另起一行写介绍信的内容,具体有以下几项构成。
A:被介绍对象的姓名、人数及相关的身份内容介绍,还要写明前往何处何单位。 B:具体说明办理什么事情,有什么要求等。
④结尾。结尾只注明成文日期即可,不必署名,因为存根仅供本单位在必要时查考而已。
2、手写式介绍信的写法
手写式介绍信包括标题、称谓、正文、落款、有效期等五部分。
(案例2.5手写体介绍信)
(1)标题
一般是在信纸的第一行写上“介绍信”三个字,字体较大。
(2)称谓
称谓在第二行,要顶格写,要写明联系单位或个人的单位名称(全称)或姓名,称呼后要加上冒号。
(3)正文
正文要另起一行,空两格写介绍信的内容。介绍信的内容要写明如下几点:
①要说明被介绍者的姓名、年龄、政治面貌、职务等。如被介绍者不是只有一人还需注明人数。其中,政治面貌和被介绍者的年龄有时可以省略。
②写明要接洽或联系的事项,以及向接洽单位或个人所提出的希望和要求等。
③要在正文的最后注明本介绍信的使用期限。
介绍信的结尾要写上“此致——敬礼”等表示祝愿和敬意的话。
(4)落款
出具介绍信的单位名称和成文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5)有效期:用括号括住,数字要用大写。
(五)介绍信写作要求
1、介绍信作为单位联系业务的重要文件,一定要经过领导才能开具。
2、写作要严肃认真,要写真实姓名,不得弄虚作假,内容要简洁、明了,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
3、派人联系办理重要或保密事情,要注明被派人员的政治面貌、职务。
4、对于印刷式介绍信,除本文部分需加盖公章外,存根与本文的虚线正中亦要加盖公章。
四、课后作业
写一个介绍信:黑龙江职业学院营销专业XX等三位同学,到哈尔滨市XX商贸公司实习。
示例:
介 绍 信
X X X X:
现介绍我厂设计科科长XXX同志(系中共预备党员)等五人,前往贵处参加XXXX会议并联系XXXXX等事宜,请接待。
此致
敬礼
XXX厂(公章) 2002年X月X日 (1991年X月X日前有效)
注意事项:一要写清被介绍者姓名、身份、随行人数;二要写清接洽事项和要求;三要祈请用语或谦敬语,如“请予接洽”或“请予支持”,之后写“此致敬礼”。
篇三: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
《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以下简称低保档案)管理,维护低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充分发挥低保档案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和《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低保档案是指在低保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全省低保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省档案局负责全省低保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省民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低保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分别负责辖区内的低保档案工作。各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低保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 各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应加强对低保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管理责任制,安排必需的工作经费,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为低保档案工作提供条件,保证低保档案工作与低保工作同步开展。
第五条 一切形成低保档案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低保档案的义务。凡属归档范围的低保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 低保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包括:
(一)综合管理类文件材料
包括低保工作政策法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可参照执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
(二)低保业务类文件材料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
2、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情况登记表;
3、低保对象登记表、花名册;
4、低保金发放、领取凭证或金融部门打卡发放凭证;
5、低保对象增加、减少、停止情况材料;
6、低保对象居(村)民代表民主评议记录、乡镇(街道办事处)民主评议审核记录、县(市、区)民政部门民主评议审批记录;
7、低保对象享受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材料;
8、其他相关材料。
(三)低保对象类文件材料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审批表;
2、城乡居民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书面申请;
3、低保对象户口簿复印件、户籍证明和户主、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家庭收入测算表等材料;
5、调查证明材料,包括低保对象下岗证、失业证、残疾证、优抚证、独生子女证和县级以上大重病病历鉴定复印件、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遗赠抚养协议书、子女在校证明等材料;
6、低保户承诺书;
7、其他相关材料;
8、低保对象停止领取低保金审批表、注销通知单。
(四)特殊载体低保文件材料
包括涉及低保工作的照片(含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和电子文件等。
第七条 归档的低保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内容真实准确,字迹工整,规格统一,载体材料和书写材料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禁止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圆珠笔等不耐久字迹材料。
第八条 低保档案的整理
(一)低保工作形成的综合管理类档案、低保业务类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进行整理,归入本单位文书档案类。
(二)低保对象类档案以“户”为单位进行整理,一户一袋(盒),袋(盒)内文件材料参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顺序排列编号,并编制低保对象档案袋(盒)内文件目录放置于每袋(盒)内首份文件之前。低保对象档案按建档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并编制低保对象档案目录。
(三)低保工作形成的声像档案、电子文件参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和《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等有关标准整理,并填写相应的参见号,归入本单位声像档案、电子文件类。
第九条 当年形成的各类低保文件材料应在次年4月底之前由专(兼)职低保档案工作人员整理完毕,并移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十条 综合管理类、低保业务类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执行;低保对象类档案的保管期限为自低保户注销之日起满30年;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期限与其对应的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致。
第十一条 低保档案保管期满后应及时进行鉴定。鉴定时,应由本单位分管负责人、低保工作机构和档案工作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准确判定档案的存毁。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逐件清点核对,并编制销毁清册,经鉴定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报上级主管机关审批,到指定地点由两人以上共同监督销毁。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归档保存。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根据档案工作的要求,采取防盗、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光、防尘、防鼠、防虫等防护措施,确保低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三条 应加强对低保工作归档电子文件的管理。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本和图形形式的电子文件,必须同时制成纸质文件一并归档保存。建立完善低保档案数据库,所有数据都应至少复制二套(双备份),并按规定异地保存,对重要的数据应进行加密,设置访问权限,确保档案数据库和数据安全。低保档案数据信息需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的,必须通过安全保密审查。
第十四条 各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形成的低保档案,应当在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一定时期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具体移交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十五条 外单位或个人查阅利用低保档案,应凭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证件,经过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尊重低保对象隐私权,不得泄露或擅自对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十六条 应充分运用各种现代化技术手段,积极主动开发利用低保档案信息资源,为统计汇总、综合调研、分析决策等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民政部门、档案部门应对在低保档案管理和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本办法致使档案损毁、丢失,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档案局、安徽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