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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a类接收函

时间:2017-05-2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武汉市A类接收函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对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功能,切实做好在我市就业创业的2012届普通高校

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服务工作,为毕业生提供统一、规范、便捷、高效

的就业服务工作,特制定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方案。

一、对在我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配套服务

(一)服务对象

与我市各类非公有制单位和实行人事代理制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毕业生

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或在我市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灵活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二)办理程序

1、签订个人人事代理协议:符合以上服务对象要求的毕业生持高校、用人单位、毕业生

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灵活就业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的工

作证明,自主创业毕业生需出示武汉市工商营业执照)到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窗

口(以下简称毕业生服务窗口,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办理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主管部门

签章手续,领取《毕业生报到须知》。

2、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协议:对接收毕业生数量较多的用人单位,由单位与武汉市人才服

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持高校、用人单位、毕业生签订的《毕业生就

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到毕业生服务窗口办理主管部门签章手续,领取《毕业生报到须知》。

3、办理毕业生报到、入户手续毕业生持省毕办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证明、毕业证、

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毕业生服务窗口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在汉入

户的市外生源毕业生依次到拟入户区政务中心和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办理档案转递手续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单位或个人,毕业生档案由毕业生所在高校

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转递地址统一转递到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地

址:汉口车站路一号)。

5、党组织关系接转

对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毕业生党员,若接收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

武汉市生源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的党组织管理;非武汉生

源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入中共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委员会托管。

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毕业生服务窗口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

(三)协议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个人或单位人事代理协议的毕业生,在协议期间,由武汉市

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人事主管部门签章手续;2、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 3、管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出具与档案相关的各项人事证 明;

4、办理初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接受委托代办因公出国(境)手续。

(四)收费标准

1、毕业生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按照180元/人收取档案管理费。协议期满,仍要求

续签人事代理协议的,按照15元/人.月收取档案管理费。

2、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按照双方签订的《单位人事代理协议》提供服务,服务费由

双方协商。

二、为武汉生源未就业和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服务

(一)服务对象

武汉生源毕业2年内未就业及我市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

(二)办理程序

1、武汉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到我市毕业生服务窗口

以及各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未就业毕业生登记手续;

2、武汉生源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除携带以上材料还需持市人力资源、民政等部门认定

的困难家庭证明材料,办理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登记手续。

(三)提供以下各项人事人才服务 办理武汉生源未就业登记和困难家庭未就业登记手续的毕业生, 在未就业两年择业期内,由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以下各项人事人才服务。

1、提供就业培训和补贴每年8月至10月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中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就业培训,培训时间和

安排由武汉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具体实施。 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由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免费培训资料和餐饮,并按照政府

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生活补贴。

2、提供求职推介服务

3、提供免费保管人事档案服务对办理未就业登记手续或未就业困难家庭登记手续的毕业生,在未就业期间提供2年择

业期免费保管人事档案的服务。附: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窗口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附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窗口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1号 邮编:430014 电话:

027-82835095 82785752

传真:027-82853307 武汉大学生就业市场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巷光谷街1号(资本大厦三楼) 电话:027-67885589

传真:027-67885551 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市场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道2号电话:027-84892274 84210863传真:027-84890727 武汉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地址:武汉东湖高新区创业街1栋3楼电话:027-87770709 邮编:430074 邮编:430056 430074邮编:篇二: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 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需要注册“武汉毕业生就业网”吗?

问:毕业生签约核准后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用人单位通过“武汉毕业生就业网”上报的签约被核准后,按以下情况办理相关手

续。

1、应届毕业生(或单位)持单位及上级主管(或代理)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市毕办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核对后,领取

《武汉市毕业生接收函》,作为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的依据。

2、已派遣的应届毕业生,除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持省级《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武汉市

属中专学校毕业生除外)、毕业证、户口证明,到市毕办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就业服

务窗口核对后,办理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手续。

3、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持报到证(或学校未就业证明)、毕业

证、户口证明,到市毕办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核对后,办理毕业生就

业的相关手续。

问:工作程序中提到的“户口证明”有那几种? 答:户口证明是指户口迁移证明、市内户口本、武汉市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市公安部门的

证明。 问:如何理解“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答: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常是指直辖市毕办和省毕办签

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问:办理人才储备需那些程序?答:1、符合人才储备条件的毕业生,在武汉毕业生就业网注册后,需在“毕业生”内进

行“人才储备登记”。

2、毕业生与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才储备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

应将其身份证号和上报密码提供给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在网上“上

报储备签约”。

3、市毕办在网上核准,毕业生到市毕办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领取

《武汉市毕业生接收函》,作为回校办理离校手续的依据。

4、毕业生须持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

口证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人才储备协议书》到市毕办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

就业服务窗口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5、毕业生凭市毕办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入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及两张

一寸黑白相片到拟落户区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可落在签订储备协议的市(区)人才

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上,也可落在亲友家的户口上。 问:我市生源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哪办理求职登记手续?答:我市生源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到政府所属的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或劳动服

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问:已到外地就业的往届毕业生,能否将户口迁往武汉? 答:通过省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派往外地就业的毕业生,符合我市接收引进条件的,

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一年内,在我市重新找到接收单位的,可按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的改派

手续;超过一年的,由人事部门按人才流动和干部调动的规定和条件,办理调动手续。篇三:

武汉社会保险办理流程武汉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企业社保办理对象: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

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

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

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

社会保险手续。

一、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武汉市社会保险登记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验证和补证等内容。 新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单位在参保登记时,统一在各社会保险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参

保单位应按规定将应参加的险种一次登记完毕。原已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单位发生单位整体

转移和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等业务,各险种应同口径集中一次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二、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开户需报资料: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单位成立

批准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申报资料。

三、社会保险开户登记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首次参保时需要办理的业务:

1、《社会保险登记表》(武社险表1)、 《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武社险表4)、 《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武社险表5-1、武社险表5-2);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 办理时间:每月1-18日

四、增减员(参保单位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所需要的资料:

1、《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武社险表4)、《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武社险表5-1、

武社险表5-2,新参保增员时填报);

2、异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

4、减员情况说明(解除劳动合同书、辞职报告等);

5、劳动用工合同。 备注: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减员的责任由企业承担。 领取医保卡时间为每月23日-27日,新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的医保卡在办理异动20个工

南京a类接收函

作日后方可出卡。

办理时间:每月1-17日 武汉金太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wuhanjingtaeyangresourceco.,ltd

五、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比如参保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地税登记、参保险种、费

率、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时)所需要资料:

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武社险表2);

2、变更信息的附件说明(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复印件等) 备注:增加参保险种的,除了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武社险表2)外,另外还需

对参保人员填报《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武社险表4),并在对应险种栏中打√。办理时间:每月1-17日

六、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变更 (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出身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变更时)办理的业务:

1、《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武社险表7-1、武社险表7-2);

2、变更信息的依据(身份证复印件、档案等)。 办理时间:每月1-17日

七、工资变更(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发生变更时)应办理的业务:

1、《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武社险表7-1);

2、变更工资的申请报告;

3、近期原始工资发放名册表。 备注:按有关规定,企业于每年3-5月统一申报新的缴费工资,于当年7月进行切换。

一般情况下,平时不再做工资调整。办理时间:每月1-17日

八、成建制转移 (参保单位由于营业执照或地税关系发生变更,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整体转移到武汉市

其他城区时)需要办理的业务:

1、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2、营业执照或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3、《成建制单位变更申报表》(武社险表3) 备注:《成建制单位变更申报表》要求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收方社保机构盖章。 办理时间:每月1-17日

九、系统内转移 在武汉市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内,参保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要求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时办理的业务。

1、《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武社险表4)、《职工市内调动编号单》(武社险表6);

2、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转移由转出单位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职工市内调动编号单》(武社险表6)要求转出、转入单位双方盖章。 办理时间:每月1-17日 武汉金太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wuhanjingtaeyangresourceco.,ltd

十、转出市外 (参保人员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市外)需办理的业务:

1、接收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书面接收函件(包括社会保机构全称、基金账户开户行

名、行号、户

名、账号等);

2、接收单位的接收函;

3、转移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转移申请;

5、《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武社险表4) 备注:要求提供接收地社保机构准确的资料信息。 办理时间:每月1-17日 十一、市外转入 (参保人员需要将外地社会保险关系及账户金额转入我市)需要办理的业务:

1、武汉市人事局或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人事调函;

2、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合同;

3、户口及身份证;

4、人事档案。

篇二:关于三方协议和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1

3个章(公司的章、人才市场的章、学校就业中心的章)或2个章(公司的章、学校就业中心的章)+1份接收函(人才市场的“毕业生接收函”)。

2)没有相关部门的章或接收函,是不能调档案的,学生档案都是机要文件。

(3)签三方协议,并且单位为江苏各城市:请携带就业协议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去签约单位所在城市的人才市场索要“毕业生接收涵”或“加盖毕业生调配专用章”;然后,将就业协议第三联(学校留存)交至学校。

(4)签三方协议,并且单位是安徽省的同学

(5)签三方协议,并且单位是浙江省、四川省的同学:要分公司是省公司不用

盖章,市公司要盖章或索要接收函。

(6)签三方协议,并且单位在上海、北京、天津

(7)签三方协议,并且单位在广东省:都需要盖章或接收函。

模板1:

模板2:

南京市毕业生接收函(A类)

宁毕A字( 2011 ) 03537号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你校 专业2011届 本科毕业生 ,已与我市 签订 就业协议,如该生符合毕业条件,请协助办理派遣手续,并将该毕业生档案寄望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8)签“劳动合同书”的同学(专指:①先签三方协议,转正后签劳动合同的同学;②只签“劳动合同书”的同学):请交来复印件或用手机拍好图片后直接发至我QQ邮箱,务必将“劳动合同书”从封面至封底全部复印或拍后交来。

(1)没有办理过报到证的解约:手续如下:先由毕业生本人向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后,由单位出具解约证明,并取回《推荐表》、《成绩单》、《协议书》

等;填写违约申请表;学院审批;毕业生凭申请表、单位的解约证明、旧的协议书到校就业中心(综合楼317)备案,一周后补发新的空白《协议书》。

(2)办理过报到证的需解约,按“改派”程序:毕业生在开具了报到证后解约属于改派。除应办理解约的手续外,另需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档案退回,重新派遣、转户口和档案关系。办理“单位—单位”、“单位—原籍”改派的期限为报到证生成之日起一年内。(江苏省如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其他省份在省内变动单位的,直接由当地政府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改派,不需通过学校办理。)

(1)毕业前(大概6月二十几号),交三方协议第三联(盖章要齐全)、合同复印件加回原籍表、offer加回原籍表来办公室,即可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2)毕业后办理和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a.如果签定“三方协议”,仍然按“签约盖章要求”做,然后将“三方协议”第三联或“劳动合同”,

(南京财经大学福建路校区金融学院8号信箱,210003)。如用快递公司寄,不一定办公室每天都有人在。

(3)暑期仍然可以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办公室天天有人值班。电话“025-83495940或025-83495881,传真:025-83495940。

(4)等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弄好后,我将在“群共享”里通知已经办理好的同学名单,相关同学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来拿。

(5)委托他人领取时,请事先传真委托书至025-83494827,并通知代领的同学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去领取。

(6)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地点:毕业离校前(大概6月二十几号)来办公室领取;毕业后将不再是办公室,《报到证》在综合楼317就业中心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在综合楼1楼户政科领取。

(7)

篇三:东南大学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办法

目 录

东南大学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办法……………………………(1) 东南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8) 2013届毕业生毕业派遣相关手续说明……………………………(6)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须知……………………………………… 毕业生户口档案回原籍申请表……………………………………

东南大学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流程图……………………………(13) 东南大学毕业生离校办理户口服务指南………………………… 东南大学代办户口事项委托书……………………………………

东南大学

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部、人社部等部委和江苏省有关文件及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和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我校制定如下《东南大学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办法》。

一、毕业生就业方针、原则

1、坚持“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继续实施 “以市场为导向,国家宏观调控,学校和各级政府就业指导和服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

2、大学毕业生是国家的宝贵人才,是“科教兴国”的重要力量,有服从国家需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责任和义务。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艰苦创业的思想,自觉到基层、到西部、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使人才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3、各院(系)要积极发挥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主渠道作用,把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单位需求信息和帮助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作为各院(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和信息共享、择优推荐的原则。

4、就业工作部门对签订就业协议实行监督、管理并维护学校的声誉,保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对不符合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的就业,不得列入就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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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毕业生就业的具体规定

1、毕业生就业应遵守国家、地方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上报教育部就业方案截止日期是2013年5月31日。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均由学生登录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注册、填写,由院系审核后统一打印经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盖章发放,毕业生每人一份。

3、毕业生就业意向一经确定,须向用人单位出具加盖东南大学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章的《2013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签定就业协议后推荐表原件交用人单位。签约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信守诺言,原则上不得违约。

4、毕业生签定协议后,须在东南大学就业信息网“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中按照纸质协议书内容录入,形成个人电子化协议书,供学校审核时使用,并将纸质协议书及相关材料交到所在院(系、所)学办,由学办交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列入就业方案。

5、毕业生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若需变动且符合改签流向者,须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后重新办理就业手续。改签的基本原则是:由经济发达地区改向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一般性单位改向国家重点单位。如因单位原因与毕业生解约,可以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6、来自西部省区的毕业生,凡来源省区需要的,原则上应回来源省区就业。定向和委托培养方式招收的毕业生,按招生时签定的合同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7、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毕业本科生,已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不办理就业派遣手续。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毕业本科生,列入当年就业方案,可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8、对作为选调生候选人的毕业生,在未确定录用之前,可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但须向用人单位说明选调生候选人身份并在 2

协议书显著位置上注明,若被确定为选调生,原所签协议自行解除。凡被确定为选调生的毕业生必须履行选调生协议。

9、申请自费出国的毕业生,必须向学校提交个人书面申请(申请中需注明本人户口、档案去向),并提供有关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过就业协议后又申请自费出国的毕业生,需征得协议双方同意后按违约办理有关手续。截止毕业离校,还未获准出境者,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或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10、关于延长学习年限或提前毕业的学生就业规定:

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本科生,须在2013年6月20日前向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以教务处提供名单为准。学校报江苏省教育厅备案,不列入当年就业方案,列入下一年度就业计划。

申请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须在2013年8月20日前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审核、批准后,列入下一年度就业计划。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须在2012年9月21日前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列入2013年度就业计划。

11、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方可去教育厅为其办理报到证。

12、因各种原因结业的本科生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本科结业派遣。结业或肄业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结业、肄业派遣,办理实际获得学历的报到证。

原以毕业生资格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结业、肄业生,须征得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后,学校方予办理结业、肄业报到证。

13、毕业生如发生以下几种情况,学校不再受理其就业手续:

(1)不遵守国家政策规定,坚持个人无理要求,开具报到证后,在规定期限内不去工作单位报到或未及时办理落户等有关手续的;(2)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被用人单位退回的;(3)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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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

15、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未落实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籍关系转回生源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由当地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帮助推荐就业或自行联系工作单位。对于毕业后未就业而有就业要求的毕业生,可以到家庭所在地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登记。

三、工作日程

1、2012年 8-9月,毕业生在就业信息网上核对个人信息,各院(系)审核毕业生信息并提交就业办。

2、2012年 10月初,学生处将分专业、分地区毕业生生源统计表、情况表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教育部。

3、2012年10月,学生处在就业信息网上公布我校专业设置和应届毕业生生源情况。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收集社会需求信息,及时向毕业生公布。

4、2012年10月-2013年6月,各院(系)向毕业生宣讲本办法并发放推荐表和协议书,学校组织招聘活动,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

5、2013年2月,学生处与各院(系)核对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2013年5-6月,学生处与各院(系)核对毕业本科生就业方案。

6、2013年3月上旬向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上报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经审核下达后执行,3月份(具体时间按教育厅的规定执行)统一签发报到证。2013年6月上旬向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上报毕业本科生就业方案,经审核下达后执行,6月份(具体时间按教育厅的规定执行)统一签发报到证,未落实单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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