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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我的摇滚生活】《向往的生活》第一季

时间:2019-02-1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刚学吉他时,我还不知道摇滚是什么东西。   那时候只是漫无目的背着吉他满大街、满城市地乱窜。少不了的是一枝钢笔和一个蓝色封皮的本子。我记得那枝钢笔是“英雄”牌的,很廉价的那种,而那本子则是被我称之为涛集的。现在看来似乎有些茫然,因为那时候同样不懂什么是诗。那个时候知道的只是去品味,感受那么一种感觉,或是说我不愿去讲的那么一种虚荣心,好像觉得被人称之为“流浪歌手”、“流浪诗人”,很浪漫,很美好。于是做着。
  那时候一直渴望留长自己的头发,可以像木村那样飘着,我却认为那是种超脱,是种摆脱世俗的装束。于是我做着。
  那时候我喜欢坐在路边弹琴,虽不过是些简单的可笑的曲子,但我认为那是种精神。我一直想假如我这样一直弹下去,我会变得很棒。我中午在小街买一盒蛋炒饭,拿着,背着琴去喧闹的街头或安静的小路,我坐在那里弹琴。累了的时候,拿起饭盒吃蛋炒饭,这时候会觉得很香。吃完了后,再拿起琴接着弹。有些人走过来给我些钱,我就拿着,不认为那是施舍,只觉得挺充实。于是我也做着。
  我是总希望自己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着的。
  希望可以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着的。
  那时候总是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句话可以勾起很多成功或不成功正在努力成功的人对童年的回忆,觉得挺傻。
  生活的现实和希望总是处处相对,抵抗和排挤。而希望本身却又总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我有一个同我一起弹琴的哥们,叫阿累。
  那个夏天的夜,风特别得凉。
  我那天只穿了一件很薄的T恤,被雨淋得很湿,我一直很喜欢那种感觉,好像整个天塌下来披在我身上。
  我和阿累骑单车从西郊一直奔到广场上,我们背着两把琴,老实说,因为有那两把琴,我觉得很真实。
  我们总是想,夕阳是属于每个人的,不去用的话会很可惜。于是在风筝飞着的梦里,我们坐在夕阳下的广场上弹琴。喷泉喷出的水滴随着风飘落在我的脸上,我们的琴上,带着一丝丝的透彻。美丽的时光如此地开始,却又落幕于那一片无尽的黑暗中。第二天早上,睁眼看看,什么都没有。
  就真的好似在梦中一般,但我们的确是那样地生活着。
  阿累和我几乎一起学琴,直到社会上疯狂似的组织起一些乐队时,我们都才刚刚认识了什么是摇滚。原来,摇滚像讲话一样,是一种方式,用我的讲话方式讲,就是背着琴疯狂得跟着鼓点摇、摇、摇,不可以少的是吼。而且要吼得歇斯底里,就差没滚了。 连起来就叫摇滚。 于是我们组织乐队。组了支由我作为主音吉他的乐队,乐队名字叫“第七颗石头”。我的水平是:还没听过完整版的《爱的罗曼斯》,只会简单的和弦(不会横按),我记得当时我们弹的一首歌非常成功,它是花儿乐队的《花》。那时不知道花儿是哪个乐队,只听过那么一首歌,于是自己觉得很厉害。
  第一次知道自己其实很弱智,是在看到大我们一级的雷欧弹《真的爱你》的前奏。于是知道了一个新的名词――华彩。于是我们对雷欧的琴技感叹不已。而且觉得,我们的乐队除了名字之外一无是牡。
  于是便立下一个不小的志向――练琴练到雷欧的水平。
  虽然那个叫做“第七颗石头”的乐队组得不太成功,但中国有句老话说“重在参与”。也就是说我们组过了。而且明白了些东西,譬如说:什么是乐队、摇滚,华彩也算上。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水平确实太低。
  其实,我很早就有一个想法,想很认真地学上几年吉他。这个想法变成现实是在“第七颗石头”丢失以后:阿累发配“边疆”,去了东校,乐队不宣而散。
  或许早应该解散。因为很久很久之前,我们便无所事事,整天弹的只是那几首曲子,无聊的头皮屑都直往下掉。我最讨厌它们落在我的琴上,显得很脏,我对此感到厌倦。
  我和阿累仿佛是很投得来的两个人。他和我的感觉二样,头皮屑不断地往下掉。于是他走了。一个星期回来一次,时间很少。
  乐队解散后,我可以说是游手好闲,不学习。我每天不分昼夜地练琴。同学们汇报给老师说我是“背着吉他的游侠”、“都市弄潮儿”之类,高帽子不断往我头顶盖。我一直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一个学期下去,我的琴技真是提高了不老少。我的启蒙老师感叹到:“我练几年才能达到的水平,你几个月便达到了。”
  正高兴时,期末考试到了。我学习水平比琴技还“高”,而且“高”到极点,到了数学不识1、2、3,英语不认a、b、c,化学不知H:0,物理不懂声电光的地步。妈妈对我的成绩的解释是中国的那句老话:物极必反。就像“喜极而泣,乐极生悲”一般,而我仿佛亦是从来都这样认为的。
  有不好的变化。因为我发现晚自习在班里刻苦钻研的人不算太多,而我这种学生若是在班里正儿八经的学习,即使是认真的,也会被人说是在装。而月-我若上自习也确实是在装,所以我毅然决定不那么虚伪,也不给别人说三道四的机会,于是也不上晚自习了。决定利用晚上的时间再给自己些锻炼的机会。
  这个决定给我增加了更多的练琴时间。因为我没有锻炼的地方,去过夜总会,人家说我水平太烂,我说我已经达到了雷欧水平,人家说雷欧是谁。我这才明白,雷欧其实水平也很烂,而我水平比他还要烂。
  所以,我只有在夜里徘徊,夜晚的灯泡要比白天的太阳黯淡得多了,我想。但我终究喜欢黑夜。我不必学着他们小资的模样说自己讨厌太阳喜欢黑暗。我不是个什么小资的人,更不是聂小倩一样的鬼怕见光。只是觉得当夜晚的月光全部撒在身上的时候,会觉得无比畅快。这感觉是存在的,但不是在这无边嘈杂的城市的夜,或者是因为在这里我的心没有一个归宿,只是空荡荡地流浪。
  我于是每天正常地上课,只是在黄昏一个人坐到田径场的草坪上,望着转瞬即逝的夕阳,丢丢小石子,感受一下草中的清凉。除此之外,不干别的事。或许这样会使自己安稳些。
  阿累回来找我时,我们聊了一夜。他说他在玩《仙境》,养了一只摇滚蝗虫。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也有一只摇滚蝗虫。
  但我似乎真的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动过琴。我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但好像每天都坐在草坪上想。
  阿累说他每晚熄灯后,在黑暗中弹琴。脑中反复地想,他那样想,或许会得到一些值得珍惜的东西,而现在值得珍惜的太少了。他i兑g口是个蓝色的梦想。我说别用这么俗的词好么?他说:这又不是你注册的,也不是别人专有的,我凭什么不能用?我突然发觉自己真的是犯了一个大的错误。
  他问起我为什么给乐队起名宁叫 “第七颗石头”,我说那是我爸爸在很小的时候,给我讲过的故事。我问我爸爸,那北斗星怎么来的,爸爸说从前有两个小朋友,一个叫莫北一个叫南极,他们是最好的朋友,有一天他们一起捡到了七颗十分珍奇的石头。那些石头闪着光,即使在白天也会很亮很亮,于是他们把石头分开了。莫北拿了四颗,南极拿到了三颗。后来,他们长大了就分开,直到南极去世后,都没有见过一面。莫北得知南极去世了,越过从小一起追逐嬉戏的山,找到了南极的亲人,亲人说南极死之前,一直握着那三颗石头。莫北痛哭了一场,带着七颗石头,走过千山万水来到海边,他坐在沙滩上,一颗一颗的将石头往海里扔。当他扔掉最后一颗石头时,倒在沙滩上停止了呼吸。后来,他们的灵魂缠绕着,合为一体,变成了北极星,七颗石头变成了北斗七星。
  阿累听完,说有种想流泪的感觉。我说我一汜起这故事就会哭泣,虽然我知道那只是爸爸杜撰出来的故事,连传说都不是。
  你想说什么呢?
  人是感情的动物,我说。
  学校的校园很大,供我弹琴的地方的确很多,但我好久没有去那些地方了。每当路过那些地方时,我想起了我的琴。人的时间毕竟有限,顾得了这边忘了那边。说老实话,我真的好想摆脱刀:一些无聊的人际关系和那虚伪的社会游戏,而去专心地练我的琴,写些东西学学习,干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但我现在的确涉及了些我不应该涉及的事。
  我跟阿累说起许多往事,他还是那样戴着他的帽子,沉默。
  他说我感情太丰富了。开始后悔过去的淡漠了。
  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一个长在如来佛祖身边的蜘蛛,每天在它的网上忙碌着。一千年过去了,佛祖问它:你在这里已经一千年了,悟出什么没有?蜘蛛说:我认为得不到的和转瞬即逝的东西最值得珍惜。佛祖说:你再修炼一千年吧。有一天,一颗晶莹的露珠沾在了它的网上,它看着,觉得那露珠是那么的清澈,想拥有它。但它刚刚爬过去的时候,露珠被一阵风吹落了。它更觉得自己正确了。后来佛祖就让它下凡做丁一名小家碧玉。有一次她救了一名书生,她喜欢上了他。后来书生辞别了她,上京考上了状元,和公主结婚了,她忽然想起了那颗露珠。于是她绝食。就在要死的时候,她睁开眼,看见了王子坐在身旁。佛祖对她说:他是我们殿门口的一棵小草,他已经喜欢你很长时间了,那才是你应得到的。她终于悟到了:最值得珍惜的是现在所拥有的。
  故事讲完了,不说话的变成了我。
  午夜2点,灯光照得整条马路仿佛白天。
  (指导老师:王岱)
  王岱,空间文学社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在《美文》等杂志发表作品多篇,并有多名学生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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