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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要突出教育功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

时间:2019-02-2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要突出教育功能 ? ??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运用,强调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进一步把纪律防线前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体现了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层层设置的四道防线,每一道防线都倾注着组织对党员的关心和爱护,每一种形态都鲜明地体现出教育这一执纪目标和最终指向,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突出教育功能,通过勤浇树、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四种方式,达到既教育违纪党员本人,又教育全体党员的根本目的。

教育之于监督执纪的重要意义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凝练的表达了执纪和教育的内在关系。对于监督执纪而言,教育既是目的要求,又是方法手段,还是重要保障。

??? 教育是执纪的目的要求。《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制定党纪处分条例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同时还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党的纪律工作必须坚持的一项原则。由此可见,教育是监督执纪的根本目的和重要遵循。

教育是执纪的方法手段。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监督执纪既要有霹雳手段,也要有菩萨心肠。“霹雳手段”就是要求坚持有案必查,强力惩治腐败、严肃整饬纪律;
“菩萨心肠”就是要求坚持教育为本,体现人性关怀、主动教育关爱。以教育的柔性措施,帮助违纪党员端正认识、剖析根源,促使本人和其他党员从中汲取教训。可以说,监督执纪过程中教育的作用不可或缺。

教育是执纪的重要保障。《党章》明确规定,党组织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从执纪实务看,纪律处分不是万能的,有的行为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有的行为情节轻微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这些行为,在执纪中就应该采用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教育手段进行处理。既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又达到了教育党员的目的。从执纪效用看,纪律处分具有威慑力,但仅靠威慑,纪律处分的效用是无法稳定持久的。只有加强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党性意识,才能促使党员真正认识党的纪律规矩,真正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当前监督执纪中教育缺失的主要表现 党内生活中教育功能缺失。党内生活是教育党员的主阵地,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然而,当前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较为普遍,导致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缺失,这一点在对党员的监督执纪问责方面体现的更为明显、更为突出。有的党组织程序严重缺失,支部会议上,受处分党员不做自我检讨、自我批评,其他党员习惯于当 “好人”,事不关己、惜字如金,对组织存在的管理问题更是三缄其口、讳莫如深,不发言、不讨论就表决,将支部会开成了通报会;
有的党组织教育严重缺失,支部会议中,对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矩不学习、对违纪原因不分析、对管理漏洞不研究,重形式、走过场只记录,以会议记录代替会议精神;
有的党组织甚至多年不组织、不开展党内生活,党得组织生活严重虚无化,教育功能更无从谈起。在处理一名退休老党员时,他反映自己退休5年多了,支部一共只开了三次会,最近的一次支部会议还是讨论他本人的违纪问题,没有开会学习讨论新的政策和纪律处分条例,也没有人给他提醒教育。窥一斑而知全豹,从监督执纪的角度可以看出当前党内生活随意化、形式化、虚无化的倾向较为突出。

??? 纪律审查中教育运用不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执纪原则要求做到惩戒和教育相结合。但在具体的执纪实践中普遍存在着重惩处轻教育的不良倾向,导致出现办的案件越多,对立面越多的现象,使监督执纪陷入查不胜查的怪圈。从执纪实务角度看,主要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线索处置中谈话函询运用不够。运用好谈话函询,一方面有助于提高线索处置效率,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教育提醒,有助于有关部门、干部针对反映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和期盼。然而,谈话函询作为一种新增加的线索处置方式,在执纪实践中普遍存在着不敢用、不会用 、用不好等问题,致使教育提醒不足,“小病”拖成“重病”。二是纪律审查中说服教育运用不够。在具体的执纪实践中,合理运用说服教育,有利于违纪人员主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接受处理。然而,在执纪实践中还普遍存在重强制约束轻权利保障、重刚性询问轻柔性引导、重纪律处分轻回访教育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纪律处分“治病救人”的真正实现。? 日常监督管理中教育重视不够。谈话教育是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方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目的就是要求党组织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后,各地各部门相继研究出台了谈话提醒实施办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新问题,值得引起重视。一是运用扩大化。有的地方和部门将谈话提醒随意扩大化,使一些本应该受到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以谈话提醒的方式进行替代,严重削弱了纪律和组织的权威性,致使问责力度弱化。二是程序不规范。有的地方和部门在确定谈话对象和谈话方式时较为随意,缺少必要的研究和分析;
准备工作不充分,对谈什么,怎么谈,说什么问题,提什么要求,心中无数,以致于仓促上阵,草草收场;
缺少跟踪督促,对个别被提谈话对象缺少跟踪了解和必要的跟踪提醒。由此导致谈话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大打折扣,降低了谈话的效果。三是形式化严重。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谈话提醒不重视、不负责任,存在做样子、走过场、简单应付等问题,工作不深入,形式主义问题严重,致使谈话的教育功能大大弱化。

??? 监督执纪中突出教育功能的对策探究 (一)将教育体现在党的组织生活中,使党内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教育的大熔炉而不是可有可无的冷灶台。无数事实证明,党内生活松一寸,党员队伍就散一尺。只有党内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党员才能真正得到教育,党性才能得到锻炼,党内关系才能正常化。

党组织担起主体责任。党组织要严起来、紧起来。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恢复党内政治生活的本来面目,焕发组织的健康活力;
支部书记强化责任担当。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纪律教育日常化、制度化;
发现苗头问题或轻微违纪,就及时找党员本人谈一谈,咬咬耳朵、扯扯袖子;
组织生活会上点名道姓、真刀真枪,让批评戳到痛处、触及灵魂。通过严肃党内生活,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严起来、实起来。

纪委要担起监督责任。严肃的党的组织生活离不开严格的监督执纪。在处分党员时,纪委要对支部会议和支部意见严格把关,做到“三个必须体现”。一是支部会议上受处分党员自我检讨、自我批评必须体现出来;
二是支部会议上其他党员对违纪问题、监督管理问题的发言、讨论必须体现出来;
三是支部会议上对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矩学习讨论必须体现出来。必要时还要派人列席支部会议,真正促使党组织严肃党的组织生活。

(二)将教育贯穿于监督执纪过程中,实现惩戒和教育相辅相成。监督执纪实务中充分运用教育手段,有助于对违纪党员提醒教育,迅速整改;
有助于违纪党员主动交代、快速突破;
有助于保障违纪党员权利,避免党员申诉;
有助于违纪党员正确认识组织的处理;
有助于违纪党员卸下包袱、调整心态。

要用好谈话函询。谈话函询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具体措施。要增强责任担当,大胆使用谈话函询,做到能谈尽谈;
要规范操作细则,便于操作人员把握政策界限,明确操作流程,促使谈话函询程序化、标准化;
要注重实际效果,要通过谈话函询,开展严肃的批评教育,切实让其“红脸出汗”,真正得到提醒、受到警示。

要用好说服教育。说服教育是一种柔性手段,在纪律审查中具体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执纪审查中,要合理运用说服教育,靠理想信念、政策水平、事实证据,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去感化,帮助和引导违纪党员主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接受处理,提高执纪审查文明程度;
在审理谈话中,除了要将违纪事实和定性处理与受处分党员进行再确认以外,还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说服教育,比如,将处分后职务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影响跟受处分党员讲清楚,避免后遗症的出现。再比如,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帮助理性看待处分决定,卸下心里包袱,调整好心态,认真投入工作,充分发挥出审理谈话的教育功能。?? 要做好回访教育。回访教育是对受党政纪处分人员所进行的后期教育,是监督执纪过程中教育功能最直接的体现。要充分了解,面对面了解受处分人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单位评价以及 在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难和要求;
要正确引导,在了解的基础上,对症下药,理顺其不良情绪,消除其思想疙瘩,避免“口服心不服”和“破罐子破摔”两种情况,真正做到惩教结合;
要真诚帮助,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协调解决受处分人在工作上、生活上的一些困难,给予其实实在在的关怀。

要做好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是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着力从反面入手,通过深入剖析反面典型违纪案例,以更直观、更能触动心灵、更具说服力的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得到警醒。要做好案例剖析,案例剖析是警示教育的基础,案例剖析越深刻、教育作用越明显,要做到真实性、针对性、深刻性相统一,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警示教育的范围,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真正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将教育落实到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身体脏了,要勤擦洗;
眼镜蒙灰了,要用布擦摸;
思想的灰尘多了,更要勤拂拭。只有在“长抓”和“常抓”上下功夫,将教育落实到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才能真正发挥教育功能、取得教育实效。

要厘清边界。谈话是教育的重要手段,是抓早抓小的必要举措,但要真正发挥谈话教育的效力,首先要厘清边界,尤其是要将诫勉谈话和谈话提醒进行明确的区分,避免谈话提醒运用扩大化。要在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出台谈话提醒制度,对谈话提醒的主体、对象、内容、事项、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规范程序。规范的谈话程序是严肃性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要遵循集体研究分析、确定谈话方式、指定科室负责、拟定谈话提纲、确定时间地点、开展谈话工作、做好谈话记录、跟踪落实整改、材料整理归档等程序,确保谈话提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监督问效。效果是工作的最终目标指向,也是工作的最终评价标准。谈话提醒工作也不例外。强化监督问效有助于抵制形式主义,取得抓早抓小的实际效果。要加强过程监督,教育要抓“常”,监督就也要抓“常”,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实地检查谈话提醒的制度落实情况、程序执行情况等,使监督如影随形;
要注重工作考核,考核具有鲜明的导向性、激励性,要坚持以实绩和实效为标准,综合运用实地考察、民主测评、量化评比等方式,做到公平公正、奖优罚劣,促进谈话提醒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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