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卷顺序 1、办案依据;
包括举报材料、领导批示、初核方案(前附发文处理笺,经分管领导签批)、初核呈批表(室主任签名、经分管领导审批)等。
2、初步核实报告(前附发文处理笺,初核报告的落款必须是初核成员手写签名,并在签名后加括号注明职务或部门,经分管领导签批);
3、立案呈批表(经案件承办室的分管副书记签批,即“*年*月*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立案。领导签名、日期”)及立案决定书(在抄送一栏下面由被调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党组织章);
4、调查方案及办案计划(前附发文处理笺,经分管领导签批);
5、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由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即“以上看过,属实,同意或者不同意接受组织处理。”被调查人拒绝签署意见的,调查组应在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上注明,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以调查组的名义落款,不需要调查人员签名),被调查人对“见面材料”的意见,调查组对其“意见”的说明;
错误事实材料要写明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及承担的责任。
6、被调查人的检查;
7、调查报告(写明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
调查报告要写明案件来源、基本情况、主要错误事实、应负的责任、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情节、定性处理意见和法规依据。调查报告要由调查组全体成员手写签名(在签名后加括号注明职务或部门)。
8、被调查人的自然状况;
由相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有特殊需要的,需加以说明,如其所在单位性质、党组织及行政隶属关系、是否担任同级党委委员等。
9、证据材料;
按照调查报告认定核实的问题逐一排列:
①与被调查人的谈话笔录;
②被调查人的交代材料;
③证人证言;
④有关书证、物证;
⑤其他证据材料。
10、案件调查进展情况报告、简报,调查过程中的往来文书等有关材料;
包括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审批手续,依纪依法没收、追缴和暂扣财务凭证等。
11、自办案件的程序和手续自查表(“经检查,办案程序完全合法”);
12、移送审理呈批表(经案件承办室的分管副书记签字,同时还需要由案件审理室的分管领导签字)。
应填写三份,一份装入调查卷,一份由案件承办室负责抄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一份由案件承办室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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