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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挤兑事件应急预案_银行灾害性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19-02-2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 银行灾害性事件应急预案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灾害性事件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全行应对和处置灾害性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消除或减少灾害性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业务正常运营,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我行和客户的利益。

1.2 编制依据 按照国家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自然灾害应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灾害性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1)自然灾害。发生洪水、台风、冰雹、沙尘暴、地震、滑坡、泥石流和海啸等自然灾害可能或者已对我行造成危害的。

(2)公共卫生事件。突然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卫生事件可能或者已对我行造成危害的。

(3)安全事件。发生营业办公楼倒塌和大的交通运输、设备事故等安全事件可能或者已对我行造成危害的。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密切监测。按照“预防先行,应急迅速”的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密切关注气象、卫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信息,做好日常的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预防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发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可能会影响各部室的信息系统、业务处理、营业网点和金库等,同时也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和疾病,涉及广泛。对突发灾害性事件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管理方式,实行各级领导责任制,各部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做到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妥善应对。

(3)减少损失,确保安全。把保障业务的正常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灾害性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应急处置的重要目标。

2 灾害性事件分级 2.1根据规定,灾害性事件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2.2 重大突发事件 银行所在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安全事故,造成本行业务无法正常运营。

2.3 较大灾害性事件 营业网点所在地发生较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安全事故,造成本网点范围内业务无法正常运营。

2.4一般灾害性事件 该地区发生一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安全事故,可能对某一网点或业务开展造成业务无法正常运营。

3 组织管理 3.1根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银行成立灾害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特别重大灾害事件的处置工作。

银行灾害性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行长担任,银行各部门执行经理为成员。灾害性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对灾害性事件负总责,研究制定本单位灾害性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进行灾害应急演练、业务应急处理培训。灾害性事件发生时,启动灾害性事件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应急措施,根据灾害性事件预测和变化情况,决定处置办法和新闻报道的重大事项等。

3.2各级灾害性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下设六个工作小组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救灾和减灾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场部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综合协调机构,工作职责是:组织值守应急,接收、处理、上报、通报和发布有关信息,督促落实有关应急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预防、预警和演练,指导和协助事发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和恢复。

(2)技术恢复组:由信息科技人员负责,工作职责是:确认信息系统的故障情况,做好修复系统、排除故障等技术性工作。

(3)业务恢复组:由职能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组成,工作职责是:协助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做好业务指导、手工应急、资金调拨和账户管理等工作。

(4)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后勤服务相关人员等组成,工作职责是: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在事件发生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联系沟通以争取援助,并协助采取措施保障事发机构的金库、营业网点以及办公场所等防护目标安全,防范或制止趁机盗窃、抢劫等侵害我行人员和财物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5)后勤保障组:由市场部和后勤服务人员组成,工作职责是:根据需要和领导小组要求,为处理灾害性事件提供后勤保障。

(6)后续工作组:由市场部和监督保障部门人员组成,工作职责是:负责应急处置中相应责任认定、问责处置、损失认定和索赔等后续工作。

4 预防预警 4.1 预防 (1)各部室要密切关注当地气象、卫生部门的灾害通知或预警提示,经常性地注意外界相关信息,提高灾害性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以便于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2)制定严格的网点、机房、金库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维护主体和职责,加强日常防范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3)在应急物品准备等方面做到可随时应付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各项需要,确保有备无患。

(4)加强数据的安全防护,落实数据备份和数据异地保存制度。

(5)针对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经常性地组织培训和模拟演练。

(6)做好各关键岗位的业务培训和备岗储备工作。

4.2 预警 各部室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判断即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灾害事件时,要立即进行风险提示,并根据灾害事件等级和波及、影响范围,以及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分别向上级行报告。

各部室在确认可能发生某类突发灾害事件后,要适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及时开展部署,采取相应措施。

5 应急处置 5.1 信息报告 5.1.1 报告程序和时限要求 (1)各部室发生或接报突发灾害事件原则上实行逐级报告,但对于特别重大灾害事件,紧急情况下银行可直接向总行报告,并同时报告市行。

(2)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性事件应在1小时内报告市行,。

(3)发生重大灾害事件不得晚于接报后3小时或事发后6小时报告市行,同时应向当地政府、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派出机构等有关单位报告。

5.1.2 报告方式和内容 (1)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电话、传真、NOTES传输、派人汇报等方式。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件或重大灾害事件,可先电话报告或当面汇报,然后再书面报告。

(2)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灾害性事件发生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灾害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拟采取或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5.2 应急处理 5.2.1由于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造成全行数据中心生产系统发生灾难或故障,引起业务中断或发生账务严重混乱等,要按照要求,做好灾难恢复工作,尽快使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5.2.2. 信息系统出现故障,所有技术措施均无法或不能及时使系统恢复正常,影响对客户服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采用手工业务处理方式应急,保证业务处理不错、不乱、不漏。信息系统恢复处理时,要做到业务数据补录准确、完整。

5.2.3 属于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造成营业网点主体硬件被严重破坏,无法办理业务的,在发布公告、派员将客户疏导至就近的能够正常营业的网点办理业务的同时,尽快修复网点硬件或者就近组建临时营业网点应急。

5.2.4银行的金库、保管箱库等要达到规定的防水等标准,配备必要的防汛物资,一旦发生灾害性事件,必须及时组织人力、物力,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护,确保银行和客户资产安全。突发事件对保管箱业务库影响大时,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必要时经分行法律部门确认,采取符合法律程序的紧急措施,最大限度保证客户利益,降低损失。

金库发生灾害性事件后,如现金受损严重,为保证支付,业务款项应通过系统内调剂或向人民银行提请取款。

5.2.5因洪水、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使空白重要凭证库出现意外时,应采取措施进行补救,以降低损失,对于确定已遗失的重要空白凭证,应立即在会计要素管理系统中进行挂失或作废处理。灾情结束后,应及时清点剩余的凭证库存实物,对于仍可正常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解挂,对于已损毁或确已遗失的重要空白凭证应进行销毁和作废。

在重要空白凭证的调拨路途中如遇泥石流等灾情,应及时向发出行或接受行报告,在保证有关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要空白凭证被抢或遗失;
发出行或接受行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过会计要素管理系统对调拨凭证进行挂失。

发生灾害性事件后,为保证凭证的正常使用,分行应立即组织凭证的应急调剂工作,并及时通过会计要素管理系统对凭证应急调拨的流程进行控制。

5.2.6凡发生水灾、地震等重大灾害及安全事故,各级行保卫部门要迅速加强金库、运钞车、营业网点、监控(守库)室和办公场所等安全警卫工作,防止出现抢劫事件,保护我行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5.2.7发生严重公共卫生事件时,银行的重要部位、部门都要积极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在人员安排方面,实行A、B制轮岗,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关键岗位都有人工作。

要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全面了解和掌握员工及家属的身体健康状况,密切注意疫情发展,及时反映动态,采取防范措施。

在疫情发生时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重要部位原则上禁止外来人员进入。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员工树立大局意识,对自己负责、对银行负责、对家人和同事负责,在疫情猖獗时不参加社会活动、不到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不外出旅游、不探亲访友、不搞亲友聚会。

银行可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预防用品,引导员工积极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并做好营业办公区的消毒工作。

5.2.8银行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和实际需要,针对发生的灾害性事件按照统一口径向公众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5.3 应急结束 突发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经灾害性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或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终止应急状态。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必要时还应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6 后续工作 6.1 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要组织力量开展灾害性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处理现场,对事件情况、恢复能力等做出评估,制定事后恢复计划并实施。凡发生水灾、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及安全事件,要迅速通知保险公司对我行财产损失进行勘察、核准,以开展保险受理、赔付工作,尽量减少我行资产损失。

6.2 评估分析 在灾害性事件处置结束后,相应行和部门要对事件的起因、影响、责任、应急预案和措施的有效性等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调查评估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上报,特别重大和重大灾害案件的调查评估结果,需报董事会和监事会。

6.3 问责与处罚 在调查评估的基础上,有关行或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对事件责任人员实行问责与处罚。对在预防和处置灾害性事件工作中,由于不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或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或处置失当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乃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罚。

6.4 奖励与表彰 对在预防和处置灾害性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予以表彰奖励;
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 应急保障 7.1各部室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按照要求组建灾害性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总体应急预案要求落实预防、处置灾害事件的通讯及文电运转、技术、人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各项应急保障措施,包括安排值班,保证文电运转,落实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落实医疗救治、疫病预防控制的应急队伍,落实应急交通工具,落实对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落实救援和抢险设备的配备和保养,落实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转移或疏散的管理办法等。

7.2各部室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能力。

8 附则 8.1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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