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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评论

时间:2017-05-2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的五大亮点和八大关键词

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的五大亮点和八大关键词

作为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治政内涵的丰富和对法治社会的注解,凸现了法治在治政中的主导地位,这正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最需要跟进的一步。

为期4天的十八届四中全会23日在北京闭幕。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通过构建五大体系、设立六项重大任务等一系列顶层设计,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勾勒了具体蓝图。

四中全会公报的五大亮点

首先,是加强了宪法实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活动的基础。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凸现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地位,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现实中,立法质量不高,关门立法、基于部门利益立法并非鲜见。这既影响了法律应有的公平公正性,也不利于法治意识的普遍养成。强调宪法的最高地位,既为提高立法质量设定了标准,也为建立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提供了基本依据。

其次,是进一步优化了依法行政的制度环境。全会提出,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此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等。对内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对外引入参与决策和参与监督的力量,其目标不仅是要将权力关进笼子,更是为打造法治政府提供了操作路径。由此,已经实施多年的行政体制改革不仅获得了新的改革动能,而且方向更加明确。

第三,划清了行政权与司法权的边界。过去在司法实践中,不乏权力过度干预司法的先例,“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的质问时常可闻。全会提出,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对司法独立性的强调,为下一步司法体制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第四,对司法制度进行了结构性优化。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司法机构,对于警权、检察权和审判权之间的平衡,解决现实当中存在的地方干预司法问题意义重大。其作用不仅在于保证司法的公平公正,也有利于构建统一的、跨区域的市场环境,从中可以获得司法制度优化带来的经济红利。

第五,提出了培养普遍的法治意识的具体方法。依法治国,不仅需要上层建筑的改进,还需要所有社会成员遵守法治的自觉意识为基本。全会提出,“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为此,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要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法律不是高高在上,而须立足于民众当中,这对于缺乏法治传统的社会来说,确是培养法律意识的应有路径。

作为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治政内涵的丰富和对法治社会的注解,凸现了法治在治政中的主导地位,这正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最需要跟进的一步。

全会公报八大关键词

四中全会公报“法治”出现50余次,透露哪些信号?

关键词:党的领导

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专家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学教授马怀德认为,我国在宪法中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全会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阐述的非常清楚,应该明确的是,推进依法治国将加强党的领导,不是削弱党的领导。

马怀德说,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必须发挥带头作用,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

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专家解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认为,全会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要求形成五个体系,这对于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具有划时代意义。

“我们的法治,不仅是按照什么样的道路走,还要有实现怎样的目标。”徐汉明指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同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它意味着法律不仅要制定出来,还要遵守和落实。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迈进,一字之差,标志着党治国理政理念的重大飞跃和治国理政方式的重大转型,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跨越。

关键词:法治体系

全会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专家解读: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这次四中全会公报不仅强调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首次提出了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这是党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法治化现代化的重大抉择,也是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实践。”

“十八大后,党中央集中清理了党内法规,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发布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公布了两部党内‘立法法’,可以看出党正在积极进行党内法规系统化建设。相

信今后,党内法规体系将更加健全,配套党内法规将更加完备,与各项国家法律也将更为协调统一。”他说。

关键词:党内法规

全会指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专家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表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体制机制的改革,本质上是法律的改革,只有改革与法律同步才能避免冲突。改革要有所突破,必须先进行法律的修改,不能先破后立。

关键词: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全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专家解读:马怀德说,“公报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党的文件中还是第一次,这一制度应该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现在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问题,只有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地开展工作,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才能让群众在司法过程中感到公平正义。”他说。

关键词:司法公正

全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专家解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认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推进,是依法治国更深入、更透彻的体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遵守宪法不仅是公民的义务,更被融入为执政党的执政理念,这是此次全会的亮点之一。

关键词:依宪治国

全会指出:基本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全会确认了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专家解读:“这次全会的召开将使得治理腐败步入法治化的‘新常态’,‘打老虎’与‘拍苍蝇’将在各个领域纵深推进,监督制约体制机制也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马怀德说。

马怀德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应加强反腐立法建设,加快权力公开、党务公开等相关方面立法进程,从源头立法,约束“一把手”的权力。

关键词:反对腐败

关键词:法治政府

本报特约评论员解读公报:

法制改革是全面改革龙头

宋清辉

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中央全会的主题,这实际上是对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一步延伸,也与习近平的改革路线图相关。本轮改革,法制改革已被置于全面改革优先顺序,表明法制改革已成为撬动全面改革的龙头。

公报用“一个目标、五个体系、六大任务”很好地回应了民众对法治中国的期待和需要,包括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有法必依;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公正司法;继续推进反腐制度设计,规范约束权力运行等等。

公报中提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向外界展示了我国政府坚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在中国改革攻坚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助于促进经济稳步发展。综合公报全文来看,高层推动法治建设的路线图清晰明了,意在为下一步的政治经济体制等改革攻关。在事关政治、经济和国际形势层面,高层有三个方面的深思熟虑:

第一,政治方面。强化中央对各地政法系统的整体掌控,通过推行司法垂直管理,减少地方政府对司法系统的行政干预,再通过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从根本上维护政党和社会稳定,如避免冤假错案再次发生。

第二,经济方面。意图则更明显,就是打掉法制改革中既得利益者的肆意干扰和阻碍,避免地方政府因滥用权力或权力分散,导致扭曲激励机制和资源错误配置。如四中全会推动的司法改革,将会促成更多商业纠纷能够进行公正的判决,有助于境外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大陆获得平等待遇。

第三,国际形势方面。从国际大环境来看,我国依法治国进程都处在历史的重大关口。因为从国际法制进程看,发达文明国家的崛起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而我国正处在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只有培植出文明的法治才是中华民族崛起之魂和复兴之梯。

奉法者强则国强。中国梦的成功实现,需要高度完备的法治环境,这关系到中国能否全面把握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四中全会结束以后,按照过往案例,依法治国的升级版方案将进入落实周期。

我们渴盼中国法治向前大步推进,期待依法治国方略能够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23日闭幕,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会公报中,“法治”一词出现了50余次,“依法治国”也是高频词。

专家普遍认为,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17年之后,党的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无疑为未来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中国走向法治国家的脚步越来越清晰,进程也必将加快。

篇二:外媒解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

外媒解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未来难点可能还是在于怎么落实

中新网

2014-10-24 22:56 来自 舆论场

外媒指出,用法律制度手段制约“公权力”,是中国依法治国打造良政善治的核心。 东方IC 资料图

中新网10月24日消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10月23日闭幕,并发表公报。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被海外媒体解读为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在外媒看来,会议将为未来五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尤为重要的是,用法律制度手段制约“公权力”,是中国依法治国打造良政善治的核心。

“依法治国”方针升级2.0版

10月23日闭幕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对此,新加坡《联合早报》指出,公报提及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16字方针,可视为现任中共领导层按照“依法治国”施政理念提出的2.0版,涵盖了执政党进一步加强司法独立的逻辑思路。

英国广播公司的报道说,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被称为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这份《决定》将为未来五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

美国《纽约时报》分析称,尽管公报没有涉及过多细节,但是中国执政党努力以更为公正和法治的方式解决法律纷争和案件的姿态,可能会带来广泛的影响力,让中国的法律体系更为有序。

路透社则刊文认为,“法治中国”迎来顶层设计,而从“摸石头过河”,转向基于法制和规则行事。文章称,以法制替代人治,重塑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营造透明有序、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才是确保

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途径。从“摸石头过河”,转向基于法制和规则行事,将有助于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用法律制约公权力

路透社报道称,中国政府正在推进的政经改革及反腐已进入攻坚阶段,四中全会剑指“权大于法”这一公权力痼疾,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踢开绊脚石。报道指出,尽管中央政府力推改革反腐,并大刀阔斧简政放权,一年多来已下放逾600多项管理权限,但要打破公权滥用的习惯势力,更需要从法律制度上安排和保障。

路透社称,正如中国总理李克强所言: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私权利,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自由的;对于公权力来说,法没有授权的都是禁止的。而用法律制度手段制约“公权力”,则是中国依法治国打造良政善治的核心。

美国《华尔街日报》注意到(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 源 网:四中全会评论),公报称将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分析师认为,中共决定召开一次重点讨论法律问题的中央全会,这反映出党内人士已经意识到有必要建立现代化法律体系,来公平、权威地解决争端。

《华尔街日报》还认为,公报列出加强司法独立的举措主要分两大方面,一是司法体制的改革,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另一方面则提出如何加强权力监督,预防“一把手”干预司法,这包括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日本《外交家》杂志的报道说,外界从此次全会的公报中可以了解到,中央将采取行动降低地方官员对法律体系的控制;其次,中共承诺将提高政府施政的透明度,加大对官员的问责力度。

《外交家》称,增加施政透明度和官员问责度都符合习近平加强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努力。四中全会公报特别呼吁在确保中国的宪法得到遵守方面,要让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发挥更大作用。

英国广播公司则说,比较引人关注的是改进司法职权的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联合早报》指出,若按照四中全会公报提出的相关意见来落实,中国的法治还是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但未来难点可能还是在于怎么落实。比如,官员多年养成“老爷作风”,不受法律管束;既得利益集团垄断资源对法治的破坏等,都是司法改革施政实际过程中将面对的问题。

澎湃新闻报料:4009-20-4009

来自澎湃新闻thepaper.cn

篇三: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精神解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京西宾馆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出席人员: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中纪委常委及部分十八大代表、专家学者。

一、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五大体系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校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三、六大任务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四、读懂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五十个要点

10月23日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昨日,该决定正式对外发布。在这份约1.7万字的文件中,许多新的概括、新的提法、新的名词,让人耳目一新。文件提出了了50个新要点,具体如下。要点01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向宪法宣誓

决定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

要点02法律草案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决定提出,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据媒体报道,单独表决制度,是指在整部法规表决之前,先对分组审议过程中代表(委员)提出的“争议条款”进行表决,如果单独表决得以通过,仍然将其列入整部法规中予以表决;如果单独表决不能通过,则应加以修改甚至删除。这样可以避免“为了一条有争议的条款否了整个条例的诞生”。要点03编纂民法典

决定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

为何要编纂民法典?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了一系列基本民事法律,但多年来立法机关奉行的分阶段、分步骤、粗线条的立法方针,造成目前法律法规既多且乱、虽多却漏、多且重复的矛盾现状,再加上数量众多的司法解释,使得我国的民商事法律领域成为一个迷宫。制定一部科学的民法典,可以在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各个层面发挥单行

法难以起到的积极作用。民法典是法治国家的大厦坚固的支柱。

要点04行政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

决定提出,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这一提法,主要针对的是行政机关乱作为的现象。行政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一个中央精神被提出来,还要看具体规定,也就是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划一个边界出来。

要点05重大决策“久拖不决”要追责

决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久拖不决”是第一次提出。这主要是针对决策过程中的不作为情况。决策机关应及时做决策却拖延不做,导致小事拖大,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严重的国家经济利益的损失。

要点06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

决定提出,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这一举措旨在破解行政执法领域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等问题,提高执法效率。

要点07 收费罚没不得与部门利益挂钩

决定指出,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这一提法主要是针对案款提留问题。一些政法机关为了案款提留,把权力和利益挂钩,导致权力的不正当行使。目前这种现象很严重,尤其是法院和公安机关,办案多,办案经费就多。

要点08 法院受案由“审查制”变“登记制”

决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些年,我们司法工作中,老百姓不满的问题有几点,其中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百姓有案子立不上,比如征地、拆迁,下岗和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现在决定规定有案必立,法院审案时间又有明确的规定,法官不会久拖不审,老百姓的权利就能够得到及时的保护。

要点09 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决定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针对的行为是损害“公共利益”,由于不会直接损害“私利”,在实践中很多公益事件因为没有人提起诉讼,而处于“不告不理”的尴尬境地。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行之路。这项改革主要解决公益诉讼主体不明的问题,针对明确的公益事件,检察机关若不提起诉讼就是失职。要点10 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

决定提出,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

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司法掮客是一种权力寻租的表现。从长远来看,对于权力的应用、分配的机制要有改革,对于权力要有监督。

要点11 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

决定提出,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习近平在决定说明中表示:“我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他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

要点12 探索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

决定提出,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此举主要是加强审计执法,凸显了审计在治国中的重要性。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就是尽可能实现垂直领导,不受同级政府的过多干预。如果审计机关的人权、财权不能相对独立,受当地政府的影响就比较大。对于垂直管理之后,审计部门是否会权力过大的问题。刘剑文表示,审计部门也会受到其他部门的监督,例如纪检、人大等。审计实际是反腐败中一个很重要的职能。

要点13 领导干部“不讲法”要掉乌纱帽

决定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

要点14 政法委必须长期坚持

决定提出,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要点15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决定提出,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全国涌现了许多先进典型,他们身上所体现出的强烈的典型性、先进性和鲜明的时代性,在社会上发挥了巨大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要点16 一切违宪行为都必须纠正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要点17 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要点18 立法涉重大体制须报党中央决定

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

要点19 探索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要点20 健全以公平为核心的产权保护制度

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

要点21 企业有权拒任何无法律依据的要求

国家保护企业以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律依据的要求。

要点22 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要点23 贿赂犯罪不单单以财物为对象

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要点24 大幅度提高环保违法成本

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要点25 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要点26 制定社区矫正法

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制定社区矫正法。要点27 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要点28 重大决策要进行合法性审查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要点29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点30 理顺城管执法体制

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要点31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要点32 领导干预司法酿冤案要追刑责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点33 藐视法庭权威或构成犯罪

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

要点34 非因法定程序不得调离法官

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要点35 探索法院、检察院行政和业务相分离

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

要点36 最高法巡回法庭审理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

要点37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干预办案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要点38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要点39 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

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要点40 司法人员被开除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

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点41 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要点42 保障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好”结果

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要点43 重点治理危害食药品安全的问题

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其形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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