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宣股2016年工作总结 ? 一、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年初与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下发了“法律七进”工作要点,细化了“法律七进”每一进的标准和规定动作,明确了2016年“法律七进”主题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大屏幕、单位滚动大屏、坝坝电影、法制文艺节目演出,墙报、展板、挂图、发放宣传资料、送法律书籍等,将法律法规送进村、社区、学校、机关、单位、企业、寺庙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法规真正送到老百姓手中。
同时,对我局牵头的“法律进单位”和“法律进社区”工作,我局分别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卫计局联合下发了深入“法律进单位”活动的通知,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深入“法律进社区”的通知,组织、指导各单位、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宣传工具,运用多种方法,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二、积极开展 “四大”法治文化主题活动。为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培养法治信仰,我局与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文体广电出版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四大”法治文化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竹司发〔2016〕31号),在全市开展法治微电影征集展播、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巡演、省级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法治宣讲含贫困村法治宣传活动等四大主题活动。
在全市范围里征集和推出了6部群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法治微电影、微动漫报送XX市司法局。同时组织开展2016年“清凉之夏法治电影进乡村(社区) ”活动,联系市文广电出版局结合我市十大民生工程—文化惠民活动,精选10部法治电影(微电影)深入10余个乡村(社区)免费放映;
市教育局结合“法治教育第一课”活动,组织学校观看法治电影(微电影);
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也积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观看法治电影。
根据“四大主题活动”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了3件法治文艺小品、6件法治文章、10件法治书法绘画作品、25件法治绘画作品和4件法治摄影作品参选XX市级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比赛。
按照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推荐省级“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推荐报送省级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根据“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结合各申报创建单位的实际情况,我市将群众反映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XX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XX市兴隆小学推荐为省级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认真组织“法润XX”法治文艺巡演。在XX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等的大力支持下,于11月18日,在板桥镇场镇举行了“法润XX” 法治文艺巡演。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及考核指标体系。印发了《关于印发
四、做好四川省级、XX市级“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的检查验收工作。目前,经与“法律七进”各牵头部门研究决定拟报送省级“法律七进”示范点四个分别是兴隆小学、人民医院;
拟报送XX市级“法律七进”示范点分别是法律进学校:兴隆小学、南轩小学、市国税、市水务局、东圣酒业、剑南镇**社区、剑南镇玉马社区、广济镇中心村、人民医院。
(五) 认真参与法治宣传活动。一是结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三下乡”、“梨花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展出宣传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二是根据已印发的法治宣讲含贫困村法治宣传活动的活动方案,大力推进贫困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八个一”工程,积极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乡村法律顾问、乡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6个“精准扶贫”贫困村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力争实现贫困村法治宣传活动全覆盖。
(六)启动“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中央、省、XX市“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框架,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十三五”规划和新时期XX精神,制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11月18日,通过人大常委会并作出了决议;
12月5日,通过政务会议审核,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七)组织开展全市“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12月1日在中心广场组织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11月30日,组织单位主要领导和科室人员积极参与XX市机关宪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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