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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时间:2019-02-2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市运输管理处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各相关科室、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一、整治目标 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规范企业合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
深化相关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降低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危险化学品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促进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整治。

三、整治内容 1.对下列三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
(1)未执行国家有关剧毒品、易制爆品相关规定,从事运输氰化钠等剧毒品,硝酸铵、硝化棉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运输过程中与禁配物混装混运的。

(2)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3)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2.对下列九种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责令停产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或安全评价报告所提问题未进行整改的。

(2)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通过考核的,企业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

(3)未定期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

(4)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的。

(5)未按规定和操作规程包装及搬运硝化棉的,硝化棉储存环节未落实温度监控和降温措施的。

(6)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检测不合格、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未接入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的,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装卸作业未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未在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或监控下进行的,所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或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

(7)液氯、液氨等有毒物料及爆炸性物质(包括物理爆炸)储存区域与易燃易爆介质、人员聚集场所(如化验室、值班(休息)室、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控制室等),间距和防爆、防中毒设施和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8)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报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报送备案的。

(9)出租厂房、仓库未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实施统一管理的。

3.经停产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依规坚决取缔关闭。

四、整治方法 此次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采取企业自查、各科室、部门组织检查,运管处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综合排查整治。

有关科室、部门要按照《县(市、区)排查问题清单》所列问题,对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包括无照、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彻底摸清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检查情况汇总,形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排查结果汇总表》。要建立辖区危险品运输企业 “一企一档”普查台帐。发现其他安全隐患问题的要同时列入。

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照《企业安全整治自查问题清单》内容,逐项进行自查。

五、整治步骤 (一)自查排查(即日起至7月31日)。

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并填写《企业安全整治自查问题清单》。将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排查情况汇总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排查结果汇总表》“红、黄、蓝”三张表中,于7月25日前报市局汇总。

(二)整改治理(8月1日至9月30日) 8月底前,各相关科室要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逐个企业、逐个问题排出整改进度表,要彻底实改,不遗漏任何一个隐患。对列入红表的企业,要制定取缔、关闭、转产、搬迁方案;
对列入黄表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停产整顿,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对列入蓝表的企业,将限期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并依法进行处罚。

(三)督查总结(9月1日至10月31日) 运管处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企业隐患整改情况等,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每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报市局,10月20日前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汇总相关报表报市局。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运管处成立了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港口(内河)安全科,负责日常工作联系沟通。

2.确保“四个到位”。各相关科室、部门要分解、落实工作,组织好自查、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执法检查到位、安全投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时整改,实现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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