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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的飞花轻似梦|飞花轻似梦

时间:2019-02-1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葛芳 江苏苏州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生人。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文学硕士。发表小说、散文40余万字。      南京的心事,都化在岁月里了,一年一年走过,我忍不住回望,那个生活着我青春的城市,可是它,越来越显得俗气和不堪重负了。当汽车载着闹哄哄的一批人行进时,我差点失声尖叫,鸡鸣寺――鼓楼――云南路,我站起来,有点无法自持。
  十五年前的我,一直在这条路上来来往往,孤独,乖戾,我把地上翻转的树叶捡起来,很想,把它的经脉抹平。那是法国梧桐叶,宽大似男人的手,毛糙。
  我的身边还走着歪歪歪斜斜的一个人,我叫她欧。欧总是被什么困扰着,扭着嘴,头发短短,鼻梁上的眼镜随时都要掉下来。当时,我们读的是幼师,因此我也经常把欧假想成男生,我的手跨在她的胳膊里,两人,晃荡着,在很深的夜里。她给我买葱油饼,才三毛钱一个,我看着她快跑,脆、香的滋味一点点从肠胃开始浸润着我们的肌肤。
  那时,我们15岁,远离了家乡,到陌生的地方学习。我们还不懂南京的盛大、沉重、沧桑和恢宏,我们只是感觉到,南京太脏了,火车站边上的快餐店都污渍渍的,嘴唇涂得猩红的女人,争先恐后的拉着刚下车的旅客。
  终于下了一场厚厚的雪,南京因此也纯洁了一些。我和欧踩着雪,咯吱咯吱的声音,像森林里的小松鼠偷咬着什么东西。我们呵呵相视而笑,很长的雪道,是通向天国的阶梯。我们学过舞蹈,很自然,我的手搭在她的腰问,在雪地里跳起了华尔兹。串串脚印,很爽气,像米芾的行书,既有晋唐的法度,又有米氏的神髓。我有一刻是陶醉的,我就错当她是男孩,我吊着她的胳膊,撒娇。
  欧可能有男朋友,但非常隐秘,她的书信藏得很深,一封一封。不知道那个男孩子对她说些什么,她总是不太激动,紧皱眉头。她一直有种担心,但不跟我说,这使我异常气恼。夏天的一个夜晚,我找了很多地方,没有发现欧。她藏得十分隐蔽,像狡猾的狐狸,心事一个人咀嚼,她在校园草坪的树底下抽着一根烟,烟头在夜色里忽明忽暗,犹如海上的指示灯。我不敢靠近,但我又确信,那是欧,我战栗地大声地叫着她的名字,我喊:欧!欧!她迅速地把烟头掐灭,向我走来,抱着我,我却无端地哭了,愤怒地指责,任性地喊叫,我说欧你没有真正的在意我,你完全孤立了我。
  欧的解释可能有很多种。但,没有一样是中听的,我们闹得不欢而散。很多个细节,我不愿意再去回味,她教会我溜冰,手把手的,重重地摔在一起。我们钻到烟雾缭绕的录像厅看片子,还和非洲小黑人饶舌。蚊帐里我看着她换胸罩,她的皮肤白得有点耀眼,乳房很小,好像一直不在发育。她自卑而自傲的甩着头发,棉布衬衫里有股奥妙洗衣粉的清香,我喜欢把头靠在她的背上,贪恋地闻着这股清香。
  漆黑的夜里,我经常会哭泣,我觉得只有哭泣中,我才能淋漓尽致地把我的才情展现。我的矫情、我的虚伪、我的自私、我的任性,都像只猫一样在子夜张扬地释放着。欧其实才大我几个月,但显出一副老成持重的模样拍我安慰我。那一次,我一个人,在街上吃了一顿很过瘾的锅贴,而欧饿着肚子,赶到我去的地方,看我嘴上油光光的样子,她生气了,十分尖厉地说,你总是只想到你自己,你太自私了!我张嘴结舌,风呼呼呼灌到我耳朵里,我望着自己的脚尖,不停地反问自己,我是不是真的很自私?
  我和欧,就像在单轨上一前一后、小心翼翼地行进着。南京,太热了,火炉一样,把人烤得汗唧唧的,我们穿着背心,不停地摇折扇,宿舍里还没有电扇,我把写诗的白纸折成飞机,她喜欢席慕容,我们趴在草席上轻声吟诵:
  
  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
  却忽然忘了
  是怎样的一个开始
  在那个古老的
  不再回来的夏日
  
  数年后的夏日,当我想起欧时,很羞愧,我不知道她状况如何。她应该是回到洪泽湖,在镇上做一名幼儿教师。嫁人,生子。欧跟我们都失去了联系,就如同一片苇叶,在洪泽湖的烟涛中浮沉着。而我,还在文学的道路上任性着。
  很偶然的一次,听同学说,欧,生了孩子后就患上了红斑狼疮。我惊愕了,这是种遗传性疾病,一种很难治愈的皮肤病,会累及身体的大多脏器尤其是肾脏。我无法想像欧吃药、化疗,于是头发大把大把地掉,浑身浮肿,不能过夫妻生活。
  找遍了同学,她们都不知道欧的联系方式。抓着手机,我空漠的心,在不停地下坠。洒着梧桐叶的马路,雪落无声。葱油饼的香味,从指缝里逸出。凄寒的夜,我们缩在军大衣里。我掩面而泣,我很想知道,我生命中的欧,在哪里?在哪里?我是否还有机会把青春的栈道重新修复。没有人能告诉我。
  直到今年五月份,一阵急促的电话铃惊扰了我。半晌,我都无法相信我听到的那句话:欧昨天刚刚去了,明天是她的追悼会。当夜坐在开向淮阴的快客上,我反复追问着:命运为什么这么无常?寻寻觅觅,看到的却是她最后的一面?
  车疾驰着,窗外竟有股萧瑟感,一排排水杉木静默着,直指天空。
  我始终恍惚着,我觉得那个灵堂前照片里的欧并不是我生命中的欧。她的形象大变,披着长发,浅笑着,竟像是个日本的女子,有着一低头的温柔。其他人在放声恸哭着,我有些不知所措,甚至为自身没有这样完全投入环境而内疚。我觉得哪里发生了偏差,生活?还是岁月?还是我自己?还是不可知的神秘因素。
  我看了欧近十年来的生活照。这和幼师的她已经截然不同了。她穿着裙子,幸福地依偎在丈夫的身边。在海边、在山间、在家里。我知道,她是喜欢旅行的,喜欢浪漫的,喜欢神采飞扬。她瘦小的丈夫陪她走了很多地方。有一张照片,海面的浪涛拍打礁石,她丈夫把她抱起来,转圈。她洁白的裙子飞起来,和她的心情一样,荡漾着梦一般轻盈的飞花。
  我恍惚惊醒了,这才是真正的欧,从女孩走向女人,包孕着更多的温情,也体味着更加丰富多彩的人生。从矫情,到自负,回归到正常的恋爱,回归到为人妻为人母的角色,我们是多么感谢生活啊!仿佛一条迂回曲折的河流,惟其多变,才增添了迤逦秀美的风光。
  余下的,几乎都是欧和她孩子的照片。五年,她照顾了他整整五个年头。孩子在前面摇摇摆摆走,她微笑着,笑容的背后,是担心,担心哪一天,孩子回头,突然找不到妈妈了。无法控制,无法预测,这是她对于命运最无奈的感慨。
  第二天,我终于见着她了。那副眼镜依旧架在鼻梁上,嘴巴抿着,还是当初那个神态,在偷笑着,比幼师的时候胖多了。脸上红润润的。若不是那层玻璃隔着,我想我们肯定会激动地相互拥抱,然后很夸张地跳啊、笑啊!
  她的母亲捶胸顿足,灵堂里嚎啕一片。我被抛在哭泣的海洋里。我看到她的孩子,戴着白帽子,五官像极了欧,他问他的爸爸: 妈妈明天会回来吗?爸爸摇摇头。他又问:那明天的明天呢?欧瘦小的丈夫神情木然。我明白,当不可知的等待终于来临时,一切都显得无足轻重了。灵车洒着一路的白花,它翩跹而翔,恰似南京的飞花,悄然如梦,停歇在我的鼻尖。在无人的角落里,我突然泪如泉涌。
  
  一日
  
  今天是登高日,天朗气清。骑车,无目的漫游,午后的阳光有丝毒辣,像杜拉斯《情人》里女孩微眯着眼入神的那般眩目。满眼都是中国男人。有一个,五官压挤在一起,丑到极致,他站在马路边搭车,不停的挥手,右手还抓着手机使劲地说话。我有种过目不忘的记忆,距离他已有三站远了,那苦瓜脸,还活脱脱烙在脑海里。好像朱德庸漫画里的男人,丑,但温热的,围着家中老婆热炕头转的。
  继续前走,红灯,撑脚,并排的一个男人前头篓子里装着一只小狗,小狗四处张望着,眼珠漆黑,浑身褐色的毛像是精心卷烫过的,我和小狗互看,男人显然很自信,掸了掸毛衣上的灰,吹了声口哨,仿佛要呼朋引伴。绿灯亮,我随手一拐弯,驶进了不知名的小巷。
  小巷口有一个爆米花的,咕噜咕噜摇了几下,就将黑色铁制容器半截伸进一个大袋子里,“啪”一声,把路边走着的人吓得退了一步。我看着弥漫着粮食香味的烟雾袅袅飘散到家中,便深吸几口。这倒像是发黄了老照片里的情境,一大群孩子追在一个男人屁股后面,扛着米袋,排着长长的队伍,而每次,等到天黑还没轮上我,又心焦、又馋,男人就抓一把塞到我手里,玉米籽爆开的花,前所未有的香甜。现在,没有小孩包围,爆米花男人显得很单调,他机械化地摇动,一袋袋爆米花扎好,陈列在地上,等待有人购买。
  不多远,有一个男人坐在地上,行乞,腿上放着一个婴儿,呼呼睡着,前面还摆放着一张纸,写满了蝇头文字,我没凑上去看,总免不了那几种情况,我只是在想,母亲呢?孩子醒过来到哪里吃奶?
  前面是医院,那里永远人头攒动。乳白色的建筑高耸着,给弱势群体一种危压。原本已经六神无主了,亲人在病榻上承受疾病的煎熬,那人在外面团团转,急着筹钱,亲戚的脸紧绷着,催帐单又像雪片一样飞来,费用像温度计里的水银汞柱从来没有下滑的一天。他灰扑扑的脸埋在天色里,身疲、力竭、憔悴、萎顿。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不知道跟谁诉说,也没有谁有闲功夫停下来听他诉说。我看见无数个他的身影隐匿在医院大厦的门前屋后。一堆杂乱的劣质烟头扔在灌木丛中,花坛上还有几张皱巴巴的报纸,上面留着他的屁股印。
  天气热得反常,也像个任性的孩子,不管节气,独自胡闹着。整个秋天,缺失了它特有的冷峻与成熟。只有梧桐树,我行我素,冷漠地扯下它的叶子。浅黄、深黄、暗黄,到最后,是枯黄,失去了水分的憔悴,贴在地面上,任由着脚印踩过、自行车轮子碾过。
  依旧是男人,在运河桥底下徘徊。河岸两边修葺得绿草如茵。绝美的江南。河上汤汤,反复着每一日的反复。男人不远处的树底下,卷着一铺盖,男人穿着老式的夹克衫,头发乱糟糟的,他走动,眺望,抽烟,又将铺盖摊开打瞌睡。乍一看,以为男人有沉沉的心事,要抛给大河解决。但他的动作一点也不急促。相反,阴柔、拖沓。他掐地上的草尖,放在牙齿逢里。甚至他打瞌睡的时候,还翘着二郎腿,腿随着身体的节奏不停地打晃。
  我无法想像他身后的故事。我在桥上看了他许久,直到落日下的一切开始变得模糊,桥和他也渐渐隐去。人流在我眼前涌过,我看不清他们的面孔。匆匆而逝的光阴像个大布袋要将亮色吞噬,于是急促的铃声、喇叭声,还有非常不友善的谩骂交织在一起。这样的时候,我常常不知所措,在白天与黑夜的临界点,我总像一只旷野里迷路的羔羊。
  来到文庙外。牌坊上有“万世师表”四个大字。牌坊下,一群大孩子,在轮滑,他们炫技,洋洋自得。大人哄笑着。这些孩子看上去也多只是高中生模样,头发蜡黄,带着耳环,衣服裤子有许多窟窿,典型的新新一族。他们不停的交叉、转弯、作飞翔状,让人羡慕,让人无端地生出感慨。
  我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坐下来。树影斑驳。我摸出包里的烟,吸了几口。周同没有垃圾桶,我把烟灰弹在地上,再吸几口,伸出一只脚,将烟蒂踩灭。乘着月色,我静静地看着人民路上的车来车往。一个老头,怯怯的,坐到我石凳边上。我怀着敬意,往旁边挪了一点给他,他问我:多少钱?语速很快且含糊。我问:什么?他又重复了一回。这回我听清楚了。有些许的恼怒之后,我平静了自己的情绪。我问,你多大年纪了。四十。不像,你应该有六十了。他很紧张,说,太阳晒的,不骗你,我天天都在日头下干活。我细细打量了他一番,很瘦小,脚趾头蜷缩在一双布鞋里。我沉默了一下,我说,你弄错了,我不是你要找的那种人。这回轮到他吃惊了,他坐又不得,不坐又不得,僵直着。我笑笑,我说,我也不是警察。趁我接手机通话的时候,他倏的溜走了。他怀着惊吓,在文庙的大背景下落荒而逃,他说他家住在横塘,公交车晃荡到家里还约摸要一个小时。
  黑暗。已分不清晨光。
  蟋蟀在叫,残乱而没有主题了。
  我整理好我随身携带一只小包,包里一只手机、一包烟、一个笔记本。跨上电动车,拧到最快的速度,疾驰。
  
  穿越坟墓
  
  从娘家到婆家,约有二里路,吃了晚饭后赶夜路,心里总不免有丝害怕。路途中有一安息堂,一条水泥路直通着,月下特别醒目,白晃晃的,亮得耀眼。水泥路的两侧,各一排香樟树,风一吹,就发出沙沙沙的响声,仿佛那些寂寞的灵魂在呼唤些什么。于是,屏息,赶紧骑车,坚决不扭头看那个方向,心噗噗噗跳,像是从某个边缘处逃离出来一样慌张。
  我的母亲,2005年的新年还未完全过去之时,就被安置在了安息堂小小的一角。她的照片,笑得丰满、甜实。放母亲骨灰盒箱子的另一侧,空着。当时父亲凄然地说了一句,那是我将来居住的地方。母亲的周围,有许许多多人的照片,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冲着他们前去吊唁的亲人,大都咧着嘴笑着。有几个,我认识,一个是小时候经常跟他换糖吃的老胡子,还有一个,是瘪嘴王阿婆。母亲依旧生活在熟识的面孔中,应该不孤单了,还能像活着时候,与隔壁乡邻说些闲话,只可惜永远晒不到太阳了,不能再在太阳底下打个盹,磕磕瓜子了。
  再走那段夜路,悚然中有了一些慰藉,母亲是不会来伤害她的小女,母亲,会无限深情,目送我,走过她的房前,然后,让香樟树轻轻摇动两下,告诉女儿,她有多么想她。我放慢了骑车的速度,扭头看了,白的耀眼的水泥路,通着那所寂寥的房子,黑口口的,母亲在一片静默的荒野中,母亲轻声说,孩子,好好骑车,路长着呢!
  白天,我向着安息堂走去,无知无觉地散步,天色总是亮得人心很澄澈。田野里的 风,夹着青草的香味,因为人的走动,青蛙一只一只,往两边的水田扑通下跳。我在水泥路上簌簌而行,这条路修得特别宽阔洁净,好让一辆又一辆的灵车通过,把一个个生命从此岸送到彼岸。我在路上,张开手臂,竭尽所能,拥抱一切过往的风物。
  我认识安息堂守门的老郭师,他八十多岁了,无妻,无子,好喝酒,好说荤段子,好作画,年轻时相好甚多,现在他的许多相好都入土为安,他在彼岸的门槛上候着。我敲他门的时候,他在喝酒,一大块咸肉,他健朗地笑,我喊他老郭师,在我家乡叫一个人“师”表示尊称,比如盖房时请匠人,我们都恭敬地称他们王师、李师。老郭师为我们死去的亲人拂洒尘埃,理应得到这种礼遇。
  我们聊了一下天气、田里的收成,他穿着的汗衫有几个细密的小洞,他说,没关系,墙上挂着的人,他都认识,没人会笑话他。说到我母亲,他黯然了一句,说,可惜,年纪太轻了,没享到福就走了。
  我跨越庭院,我在安息堂房间里来回走动,不觉阴森,这里和人间没什么两样。很多塑料花,还有毛巾、牙刷,一些生活用品挂在骨灰盒边上,它们全都用得着。一个个四四方方的盒子,或上,或下,或左,或右,挨挨挤挤,但都排放得井然有序。我想,死亡,也是一种生生不息了。
  于是,再触摸到坟墓这个字眼,不会下意识逃避,反而,平添了一种莫名的亲切与平和。那位老人,也源于依恋,他说,小时候,他玩耍的地方就是一片坟场,高低错落的墓碑,名字都斑驳不清了。他缩在半圆土丘后面,没有一个朋友,他在坟场游荡,看蟋蟀、蚱蜢从草丛间这儿跳到那儿,想跳多高就跳多高。
  十八岁的那年,他意外地来到了一处安息堂,门虚掩着,乌漆持重,有风,呼呼外吹。他害怕里带着好奇,透过那门的缝隙张望,他看见了一个姑娘的照片,鹅蛋脸,两条梳得油光的辫子,明朗的冲他笑着。美得气定神闲,美得灿然若仙,美得成为一种定格,不依不饶地刻在了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日后,无论在他的肖像素描还是油画中,他总被一种特别的力量牵引,所选的题材全是以那定格了的女孩为蓝本。女孩叫什么?她有什么样的故事?她怎么会早早地挂在安息堂冲他笑着?似乎,这一切都不很重要了。他珍藏了一幅他用心画的仕女图,仕女的笑容,就是他十八岁那年的惊鸿一瞥。
  老人老了,已经很少作画,但却选择了守护墓地,守护女孩的青春笑靥。
  我和那老人,各人手捧一坏碧螺春,茶是好茶,水也是好水,天平山上的白云泉水。我们谈着生死,谈着坟墓,就如平常品他的字赏他的画,一样淡然,一样饶有趣味。生与死其间的奥秘,我们无法窥探,坟墓与安息堂此类场所里暗藏的密码,我们也无法破译。我们只是喜欢上了,那种特殊的气息,萦绕又萦绕着,带着宿命的美感。
  前不久,看拖马斯?杜奇的散文《殡葬人的手记》,其间有一句话让我沉吟:死者一无所求,只有生者营营不休。
  抬头看见老人茶室的小红灯笼,随风飘着,里面爬着一只扁蜘蛛,这种蜘蛛一般不会织网,长相却很凶险,尤其是两只眼睛,出奇的大而黑。如今,它为自己选择了一个很好的栖息地,初冬的夜晚,灯笼里的灯光亮起的时候,它会感到更加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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