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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消损的爱恋 消损

时间:2019-02-1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深夜手里握着电视遥控器漫无边际地选台,忽然在荧屏上看见一熟识的女友在做访谈节目,于是便停下来听她说话。这位女友在省文艺电台做一档夜间节目的主持人,她的节目有一个很煽情的名字“今夜我是你的DJ”,主要是同打进电话来的听众聊天。现在她被电视台请来做嘉宾,正在接受主持人的访问。
  她正在讲的是她的初恋,她的声音很慢,好像记忆都变成了慢动作。那一年高考前她说她爱上了同年级的一个男孩,他高大,帅气,热衷艺术与哲学,有一份同龄人所不及的成熟。那时他常给她讲尼采的意志主义,讲柏格森的生命哲学和萨特的存在主义,她便去买他们的书来看,虽然看不懂,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一页一页去看。在他们交往的那些日子里,他提到的每一本书对她来说都是圣旨,只要他一讲起哪本书,她就立即像一名橄榄球运动员一样地扑过去,抱住那本书!那时她是羞涩的,白色上衣,黑色裙子,齐耳的短发。她安静地听他说话,在他偶尔跟人打架的时候轻声说不要这样。就连爱情都安静得没有声音,仿佛预示着将来撕心裂肺的哭泣。
  高考成绩出来了,他考上了南京的一所著名大学,而她的分数只够上本地的师范院校。从他走的那天起,她就开始给他写信,不管他回不回信,她都写。每三天写一封。对她来说,最快乐的时候就是捧着信跑到邮局,把信扔进邮筒的那一刻。他的回信终于来了,她又紧张又兴奋地撕开信封,一口气读完。他写了整整13页!他的字写得很大,是一种遒劲而又很怪的字体,他在信中向她推荐了一批书,其中包括《拿破仑传》、《我的奋斗》、《阿登纳回忆录》、《你到底要什么》以及海涅的《论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等。他还在信中提到了南京的秋天很美,他说像“巴黎的郊外”。
  时光在书信来往中荡涤,他又来信了。这次的信使她感到天崩地裂、身子发飘,他在信中向她提出了分手。没有任何解释。她说直到今天,她也不知道当初他为什么要分手,她也从来没有问过他。这便是初恋了。除了泪,她还有什么呢?那些往来的信件对他来讲已无所谓,而对她来说则成了备受折磨的痛苦回忆……两年后江苏省广播电台到她那里去招播音员,她忽然心中一动,心想,如果她的声音能够每天清晨飘荡在他的城市上空,让他在上班路上听到,那该多好呀!就是怀着这个简单的想法她去报考了,居然考取了。于是她顺理成章地来到了他居住的城市南京。
  初恋走到这里,不用说肯定已是尽头了。在同一座城市里,他们并没有重归于好,而是渐行渐远,终究成了陌路,音讯杳无。但她依然怀念他。还是那个不死的心理:越得不到越想要,越危险越好胜,赢得一个冷血男人的心是无上的快感,最好是他待你不好,那你便可以永远追求爱,享受苦恋的浪漫,成就一个真正爱过的女人。我奇怪从未能听女友讲过这些,而她居然跑到电视上讲给那么多不相干的人听,把我也包括了进来。而且讲得这样让我难过。记得有次一帮女友聚会,不知谁提议讲自己最怕发生的事情。有人说最怕世界大战,有人说最怕股市一直下跌,有人说最怕坐飞机出事,却有一人闲闲说道:“我最怕路遇初恋情人。”
  在坐的人中间立即有人附和这种说法,并讲起自己在公共汽车上碰见从前的男朋友的经历,说他穿一身粉红色西装,已经开始发福,惨不忍睹。乍一撞见,差点没让她晕过去!大家听了最初十分诧异,仔细想想便默然。如果不幸是你,在大街上遇见一男子拖家带口,微秃,啤酒肚似要挣破皮带,擦身之际听见他正骂骂咧咧地教训孩子。这样鄙俗的重逢足以毁掉你关于初恋的所有美好回忆。说到底,恋爱是一种自恋,对象不过是一面镜子,好让自己充分欣赏自己的影像,天真是自己,软弱是自己,美丽是自己……有天发现镜子走了样,当然免不了怀疑自己的模样也未必端正。啊,如果你们不再相遇,他在你心中就会永远是那个穿白衬衣,绿军裤,挎黄书包,骑单车,头发浓密的男孩。颀长的身材,风神俊朗。而你也可以永久地保留那个几近完美的自己。
  当然,谁不希望另一种重逢:他的黑色凯迪拉克在你身边缓缓停下,摇下车窗,微笑着对你说:“嗨,好久不见!”这样的重逢对女人来说,任何时候都是酒,倒出来细细的一脉,很文静,这就是结局,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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