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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流年】 流年沉醉忆盛夏

时间:2019-02-1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最近我经常做一个相同的梦:我一个人站在山顶,脚下是无边起伏的云海,远处有隐隐的金光,宛如仙境。我纵身向下一跳,场景却在那一瞬间换成学校里的B楼,我直直向地面坠去……   有人说所谓恐高,怕的不是高处存在的危险,而是自己内心深处想坠落的欲望。
  后来我就不做这个梦了,每夜都睡得很好。睡饱了之后,我就无所事事地在学校里游荡。有时去上课,挑我喜欢的老师,把早已学过的那些再听一遍;有时去图书馆,晒着带纸张味儿的太阳;有时去食堂转转,但不吃什么,奇怪自己居然没食欲,可能要瘦了吧,瘦了就又可以穿裙子了――他给我买的裙子,他,他――大部分时间我是用来陪他的,我很依恋他。
  那是种寸步不离的依恋。看他踢球,看他写作业,看他专心地吃水煮鱼,看他像孩子一样咬指甲。他最爱的颜色是紫色,幸运数字是九,最爱吃的东西是羊肉串,最爱逛的地方是赛博数码城,爱穿颜色简单的T恤,从不梳头发。
  我回到我非常怀念的高中时代。
  记得中考时我考了一个高得惊人的分数,于是便进了这所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学校。直到现在都感觉像做了个梦。新学校里的同学都很出众,尤其是女生。
  其中一个叫豆角,她不高,白胖,经常有搞笑的举动及言论,却能写㈩催人泪下的句子。我喜欢这样的女生,性格能分成白天和黑夜,而我永远是雾蒙蒙地不清楚。
  最能在日记里写出彩的是暗恋。我听到这句话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豆角。曾经一段时间我和豆角交换叭己,像看连续剧一样每天关注她和船长的喜怒哀乐。她的日记本是很厚很大每页有图案的那种。一页一页,生命哗哗响着被我的手翻过,我期待着她能尽快写到后面图案更漂亮的那几页,但我没想过这本子还有用完的一天。
  船长是豆角喜欢的人,是我们班足球队的队长。此人不像常见的足球爱好者那般黝黑粗犷,相反却有着连女孩子都会羡慕的白皙肤色以及微黄头发。Captain是队长也是船长,于是为了显着亲切,大伙儿都叫他船长,弄得教室里像装了五十几个水手。
  船长的球踢得真的很棒。我虽然是个足球白痴,可还是由衷地喜欢看船长甩着一头黄毛在球场上跑出呼呼的风声。文科班男生少,组个球队就格外不易。用船长的话说,不求质量,能凑够数就行。一旦有个中暑的,感冒的,崴脚的……船长就要到处去拉外援。好在他人缘极好,而且又在校队结识了一帮高手,所以往往是我们本班人上的越少,赢的几率越大。有一次我们竟然差点进了决赛,据说这在历届文科班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于是本来就很显眼的船长变得更加有名,连一些低年级的小女生都成了他的倾慕者,甘心投怀送抱者也不鲜见。可船长面对着身边的弱水三千,似乎并不急着取一瓢饮。
  每次有船长上场的球赛,豆角必到场观战,雷打不动;而她每次都要拉上我,也是雷打不动。所以直到现在我一听见“足球”这两个字最先想到的不是黑哨,不是足彩,也不是贝克汉姆的新发型;而是在阳光耀眼的午后,终场哨声响起,船长一边掀起球衣下摆擦汗,一边摇摇晃晃地向我们走来,先是露出一个毫无输赢痕迹的疲惫笑容,然后一把抢过豆角手中的纯净水,一口气灌下500ml,对豆角装模做样的反对声置若罔闻――因为我们都知道这是豆角特意为他买的。这一幕重复的次数如此之多,以至于我不用费力就能记起其中任何一个细节。我之所以后来一直喝乐百氏纯净水,是因为当年豆角就只买这个牌子,而每次船长喝完都精神百倍。
  船长曾经送过豆角一个护身符。很普通很便宜的那种,棕色的玻璃薄片,其中一面儿写着“一路平安”。豆角把它戴在脖子上去了欧洲。一个月之后护身符的主人平安而返,还给我们看了在那边照的照片。照片上胖胖的豆角衬着身后的卢浮宫、巴黎圣母院或者埃菲尔铁塔笑得很中国,脖子上始终闪耀着来自遥远国度的朴实祝福,是带着点骄傲的牵挂。
  后来豆角和我们一起继续上课;后来豆角和船长吵架和好再吵架再和好终于分开;后来豆角高考;再后来豆角留在这个城市而船长去了南方的大学;上了大学的豆角瘦子高了变漂亮了……护身符一直没离开过她。原来的挂绳早就磨断了,豆角买新的丝线一条一条地换。
  实际上那个护身符送出去还不到一个小时就被激动过度的豆角不小心摔到地上了,一面儿完好无损,一面儿摔得粉碎。豆角说她当时只能蹲在地上怔怔看着一地碎末,难受得连眼泪都不会流了。
  而碎掉的那一面上本来写的是:“天长地久”。
  也许,年少时的承诺都是轻薄易碎的吧。我想。
  高考那几天依然是一年中最热的日子,那些场景现在想起来依然历历在目。倒背双手的监考老师,被拉得老远的桌子,一张张机渎卡,笔尖在纸面上的摩擦声。准考证的照片上我笑得犹犹豫豫,仿佛怕看见自己的梦想一瞬间化为泡影。
  结果是我得了一个不高不低的分数,算对得起爹娘和老师,但离北大毕竟还差一些。于是退而求其次,经过反复权衡比较……本来立志学新闻的我阴差阳错地在志愿表上填了以经济外语为特长的M大,我为此郁闷了一个暑假,因为M大虽然录分很高可好多人都没听说过,怎么说我也是从国家重点中学毕业的,没了虚荣的资本,很是失落。
  之后北京就成了我的第二故乡。因为老舍、王朔和石康,我对这个城市充满了盲目的热爱。爱她宽阔笔直的街道、高高的红墙碧瓦、胡同里的酒吧、甚至字正腔圆的京片子。不过那是后来的事情了,初来的时候我可没工夫欣赏这些,新奇、孤独和手足无措占据着我的生活。
  一间宿舍,六个人,来自六个省市,交谈时会出现六种口音。女孩子们都很善良可爱,不过交流起来有些难度。生活起居,一切都要自己操持。没有人帮你买早饭,没人帮你洗衣服,早上没人叫你起床……我忽然之间发现自己是如此娇生惯养,如此不适应。陌生的校园,狭小的宿舍,而且没有豆角和happiness。那段时间我疯狂地想家,不停地给家里和以前的朋友打电话,可是他们都那么远,我只有一个人。
  这是每个大一新生都会经历的阶段,俗称“大一综合症”。
  等到学校里的社团开始招新人的时候,我已经基本上熟悉这个学校了,那时候几乎不加选择,看见好玩的社团就去报名。最后我记得是交了几篇文章就进了话剧团当编剧,弹了两首歌进了吉他协会,大家都需要归属感,寻找适合自己的社团,感觉像在找一个家。
  很快,大学的第一个冬天就来了。南方的同学见了雪兴奋不已,我则换上了新买的黑色厚外套,决定一个人过这个冬天。我想北京比天津要冷,不只因为纬度的关系。
  我不知道该怎么取暖。
  某天接到了happiness的电话,久违的熟悉声音,说了好多好多话。说他们宿舍养了两只兔子,说他每天上课要骑车翻过一座山,说他爱吃武汉的热干面,说他会给我写信,说他拿我当亲人让我别误会,说再见、保重。
  我的眼睛慢慢湿润,想起去年麦当劳里他送我的巧克力,肯德基里我折的纸玫瑰,学校楼顶上的星光。而那些被我小心翼翼保存的记忆被电话那边的声音瞬间击碎,甚至还没来得及发黄发旧。
  我19岁的生日就是在那个冬天。早上收到妈妈寄给我的礼物――粉色毛衣,中午请全屋人到学校里的小餐馆吃饭,晚―亡吃她们送我的蛋糕。快到零点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挺好的,至少是有朋友、有蛋糕、有蜡烛、有礼物的生日,该满足了。没想到第二天又收到包裹单,武汉寄来的。我一路小跑到邮局去把它取回来,是一条米色围巾,最简单的式样,没有任何装饰。这就是h[aaomess给人的感觉,平实但温暖。还有一封信,信上说围巾是去年冬天买的,买了一模一样的两条,本想一人一条,但当时没好意思送,现在算是份迟到的礼物吧。我微笑着想起我们青涩朦胧的高中时代:比我高一个头的happiness站在我面前突然脸红说不小话来,只会憨憨地笑。
  我们都长大了,必须要跟一些东西说再见,甚至包括一些美好的感情。我会怀念,但不遗憾。
  我轻轻地把围巾围到脖子上,这个冬天应该不会那么冷了。
  几年前我坚持认为没有林荫道的学校不能称之为大学,比如M大。待了两年之后渐渐发现她的一些好,浅薄却时髦,功利但实用。
  如果说敏感的人是酸性的,现实人是碱性的,我虽然不能说被M大完全改变,至少是被中和了。
  课程并不难,跟高中比起来轻松多了。于是我们就变着花样玩,上网,唱KTV,看碟,逛街。我不去想自己已经多久没有自习了,而考试完全可以靠临时抱佛脚搞定。很多以前对我很重要的东西现在我全都不在乎了。
  在这所大学里待了两年,我觉得自己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亦不可能带走什么。社团是毫无意义的组织,是几个高层用来给自己挣学分的;学生会更是充满了暗箱操作和任人惟亲。等我真正发现丁这一切,我才明白其实我什么都没有。
  大一学经济学的时候,学到一个名词叫机会成本,它的意思是当你想要得到一样东西时,你不仅要付出,而且不可避免要放弃一些别的,你为此所放弃的就是它的机会成本。我付出了青春,放弃了理想,但我不知道我得到的回报是什么。
  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于是一屋的人陪着我疯了―‘晚上,大家几乎是把自己会唱的歌全唱丁一遍。凌晨两点的时候,望着满地的酒瓶,我哭了。我想起自己活过的这二十年,正足如此般满目狼藉,很多事情想起来隐隐作痛,更多的连痕迹都已经消失,让我吃惊于自己的漠然。时间是药,每日一粒,能治百病。
  接到豆角的电话我很吃惊,因为她已经很久没跟我联系了。她的电话里说有东西给我听,然后开始放一段录音:
  谁听见海里面四季怎样变迁
  谁又能掀起那页诗篇
  谁能唱
  谁能让怀念停留在那一天永不改变
  像是一根线
  拽住风筝那头的童年
  谁哭了,谁笑了,谁忽然回来了
  谁让所有的钟表停了
  让我唱,让我忘
  让我在白发还没苍苍时流浪
  我是一根线
  串起一段一段的流年
  来啊来看那春天,她只有一次啊
  而秋天是假的,生活多遥远啊
  你不要,不要脱下冬的衣裳
  你可知,春天如此短
  她一去就不再来
  我当然不会忘记这首歌,更不会忘记当时我们唱这首歌的情景――几个女孩挤在一起,旁边摆着录音机。是高二时的事情,四年了。
  有段时间我跟他每天吵架,吵到深夜。先是激烈的争执、互贬,最后是疲惫的道歉与和好。日复一日。有次我说了分手,他冲到厕所给我打电话,气急败坏,怒不可遏,狠狠把我骂了一通。我不敢吵到宿舍其他人,缩在被子里,手握着听筒,眼泪流得一塌糊涂,心里已经后悔了。
  他不知道我有多离不开他。
  就像现在,尽管我有着非走不可的理由,我还是舍不得,舍不得。
  当我走进那架电梯的时候,脑子里只是单纯地想着要去顶层的学生会办公室,所以当它发出隆隆的声音时,我并没在意。但不知为什么,很多过去的事情在我眼前一一闪过,好像快放的电话一一紫色的手链。瓶装的乐天口香糖。能载两人的自行车。机器猫。傍晚时路边烤肉串的摊子。859路公共汽车。赛博里稀奇古怪看不懂认不得的一切东西。红色橙色白色蓝色的T恤。乱糟糟的头发。满是伤疤的手肘。啃手指的坏习惯。一年四季都很温暖的手心。
  突然一切安静下来,我才反应是出事了。
  在黑暗来临之前,我闭上了眼睛。
  我仍然每天像影子一样跟着他,可是他看不见我。他也仍然像以前一样一个人出去吃饭,等菜的时候掏出一包烟,发现是我常给他买的520,抽出一根,注视良久发觉忘记拿打火机,眼圈一下子红了,怕人看见于是扭头看窗外。菜已经凉了,他还是一动未动。是在想我吗?我一直没有离开他,可对他而言,我已经不存在了。在这么多个日夜里,我用自己全部的冥想终于换来这十几分钟,他想我的十几分钟。我看见他把整盒烟倒出来,在桌上拼出“对不起”三个字,逐根点燃。烟雾升起,那三个字渐渐化成灰烬,终至熄灭,只剩下一堆烟蒂,和那上面一颗颗小小的红心,已经被烧得发黑。
  我想我可以离开了。过去了这么久,我终于能够放得下。我无法带走他的心,但我知道曾使它燃烧并留下痕迹,就已经满足了。我相信,另一个世界里一定也有爱情。
  校园的生活平淡一如以往,偶尔会有人谈起去年跳楼的那个女生,她的传说现在已经有好几个版本,大多都陷入痴情女子负心汉的老套。而更多的故事正在发生着,人人都经历着属于自己的一段垂直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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