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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律风险管理防线,推进法治农商行体系建设_以案为鉴筑牢防线心得体会

时间:2019-02-1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 ? 筑牢法律风险管理防线 推进法治**行体系建设 ? ****银行诚信支行?? ** 党的十八届四中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各行各业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动自身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行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系统排查法律风险管理问题,全面筑牢法律风险管理防线,为推进**行法治体系建设夯实了坚实的基础。笔者结合在**行一线网点法律风险管理过程中的实际工作经历,通过当前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存在的思想认知缺失、政策机制缺位、流程方法缺漏以及队伍建设缺乏等问题的全面剖析,进而提出了新形势下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与业内人士共同探讨。

案例直击 事情发生在2014年11月的某银行某网点,一名女客户来到银行办理业务。一名VIP客户来到该网点并没刷VIP号,而是直奔柜台办理业务。虽然,当晚仅有三四个客户在场,但这引发了在轮候的一名女客户的不满,于是,第二天她通过拨打客服电话对该网点经办柜员进行了投诉。

当柜员对女客户进行回访及道歉的时候,该客户只字不及投诉内容,却大吐她因为申请免卡年费而跑了三趟的苦水。由于该客户在新闻上读到了银行卡免年费的新政策便前来银行申请,第一次,柜员A需要她提供所有账户实物过来柜台查询是否符合豁免政策;
第二次,柜员B对她解释她其中一个社保存折已经豁免了小额管理费,小额管理费及卡年费不能同时豁免,她需要取消本已豁免小额管理费的存折才能申请免除卡年费。客户表示那个社保存折早已不用,但经办柜员还是表示她要拿过来取消存折;
第三次,遇上了柜员A,柜员跟她解释系统已经设置了社保存折免小额管理费,不能再进行人工设置了,即使取消了存折,她还是已经享受了豁免政策。于是,客户对此深表不满,认为银行工作人员每次一个说法,根本是刻意不实行新政策。她当场大发雷霆后,致使柜员C终于给她豁免了卡年费。第四回,恰好碰上了VIP客户 ? “插队”的情况,尽管当时经办柜员A对她进行了解释,但因不满于免年费申请遇到的情况,她以此为理由对柜员A进行了投诉。

案例启示 这个案例给我们带来许多思考。银行员工不仅要对银行业务知识熟悉精通,更要对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方能学以解惑,保护消费者权益,从而维护自身及银行的权益。尽管发改委已经于2014年2月14号起正式发文《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并要求各金融企业自2014年8月1号实施,但银行对此实施的时间表却远远滞后于此,直到较多客户前来咨询办理时候才有文件通知。而通知也仅仅是对新政策进行简单的转发,却没有从细节上出发,列举情况进行政策解读和深入学习。当网点接到发文,各自都对政策有自己的解读,无法达成共识,以致客户解释工作不到位,严重影响了银行公信力及形象。

? 尽管事后客户有畅通的渠道进行投诉,但这也是消费者权益被侵害后采取的被动对策。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坚持“预防为先”,这也是贯彻《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第三章制度保障中第十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涉及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事前协调和管控机制,在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定价管理、协议制定、审批准入、营销推介及售后管理等各个业务环节,落实有关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部规章和监管要求,使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在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前得以实施”。

对于**行如何做好法律风险防范,笔者认为需要做好以下五方面:
一、以提高思想认识为前提 转变法律风险管理思维 思路看出问题,思路决定出路,思路体现水平。对当前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认知内容的多与少、程度的高与低,直接反映出**行网点在互联网金融新的形势下的法律风险管理水平。而当前在**行部分管理人员和员工中,明显缺少对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的正确认识。主要体现在:①部分**行管理人员对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视互联网金融业务拓展而忽视法律风险管理、重视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而忽视法律风险、重视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事后补救而忽视事前防范;
②部分**行员工对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认识不清。存在金融法律风险管理等同于金融法律诉讼案件的管理、金融法律风险管理等同如何防止违法犯罪案件的认识偏差,甚至个别员工在思维模式中,存在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法的错误认识。

? 快速转变法律风险管理思维方式,提高对法律风险管理思想认识,在当前互联网金融新的形势下变得刻不容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①重点提高管理层的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思想认识。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只有管理层人员倡导者、策划者和推动者,主动摒弃原先对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的片面或错误认识,才能确保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②不断强化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的宣传教育。**行法律工作部门和人员要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宣教纲要或规划,同时要争取把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通过各业务制度流程或程序渗透到各部门、各员工的岗位职责中去,使之必须遵照执行,并逐步养成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③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在培训开展过程中,要做到定期化、制度化、有计划、有目标、分岗位、分重点。比如:组织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座谈会、案件庭审旁听等;
再如:对于高管人员可重点培训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防控的思维模式、对于工作人员可重点培训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防控的技能手段等。

二、以完善政策机制为核心 狠抓法律风险管理关键 政策和机制是做好每项管理工作的行动指南,同样也是**行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最为核心的要素。伴随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和《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相继出台,**行在探索加强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实务理论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从一线网点工作需求而言,仍存在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基本政策不明确、工作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和职责界定不清晰等一系列政策机制问题。

? 要想打通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任督二脉,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办,点中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政策和机制两大穴位,成为**行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一方面,在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政策方面,可以围绕基本政策、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三个制度体系的效力层级,应对基本政策的形式和内容予以规范。同时,根据“下位政策服从上位政策”的原则,基本政策应是制定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的基本政策,具有最高效力,而管理办法不得与基本政策相抵触,操作规程不得与基本政策、管理办法相抵触;
另一方面,在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行经济纠纷诉讼案件管理制度、外聘律师管理制度、未决诉讼案件预计负债管理制度、对业务经营的法律审查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授权与转授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普法宣传教育管理制度以及司法协助工作管理制度,自上而下真正形成一套体系完善、效力清晰、内容详尽、职责明确、奖罚合理的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三、以改进流程方法为架构 优化法律风险管理设计 笔者在一线网点工作过程中,发现**行在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方面,多数都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基本依靠个人经验判 ? 断来确定。这种定性分析方法在针对某项具体业务时是不可或缺的,但从管理**行整体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法律风险角度,很难考虑**行的发展战略、商业利益、风险大小、控制成本等因素。因此,要真正做好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就必须实现对法律风险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形结合,要能够对法律风险发生的概率、消耗的成本,产生的收益等进行科学的量化,并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联网金融法律风险计量模型。

在实际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要解决这些流程方法过程中的问题,笔者觉得应从如下四个方面着手:①在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识别方面,建立**行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数据库,充分发挥诉讼案件对法律风险的识别功能,不断强化法律审查对法律风险识别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工作;
②在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评估方面,实施法律风险的定量分析,对法律风险进行分级认定,开展法律风险的综合性评估;
③在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控制方面,应实现定性措施与定量措施的相结合,在避免风险、降低风险、转移风险过程中,进行行为控制;
在保留风险过程中,给法律风险配置必要的风险资本;
④在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监测方面,明确法律风险监测的主要对象、建立符合本行实际的监测方法,并健全法律风险监测报告制度。

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 夯实法律风险管理根基 高效的专业队伍建设、充足的资源配置和合理的工作奖惩机制,是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专业队伍缺乏、资源配置不足、工作奖惩机制不合理,是习以为常的事情,给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 笔者认为,要根本上解决上述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的问题隐患,必须加强**行的法律专业队伍建设,为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提供组织上和人员上的保障,应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突破:①强化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加强法律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健全法律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充实法律风险管理专业人员,确保法律风险管理人员的资质,大力提升法律风险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②加大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的资源配置,做到专业工作、专业资源、专业人员、专业待遇,按照资深法务专员、高级法务专员、中级法务专员、初级法务专员的序列等级进行岗位聘任,在费用允许情况下,充分利用系统外部法律资源;
③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奖惩机制,在**行综合考核体系中,合理设定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指标,将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措施执行情况列入对各部门的专业考评范围,完善对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激励机制。

五、以新产品风险防范为重点,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随着银行业务竞争的加剧,客户需求的不断提升,银行产品也需要日新月异,银行为满足市场的需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不断提供新产品已是迫在眉睫。

而新产品的种类繁多,在银行中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全新的产品,顾名思义,在市场中、外部客户中从未提供过的产品:2、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改进的产品,最主要的是此类改进有可能会导致银行所承受的风险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如增加新的销售渠道、改变现有业务的操作流程、系统支持等;

? 3、产品整合后成为一种新的产品。为迎合客户的多重需要,可以通过捆绑或包装2-3个以上的现有产品或是服务,并且这种改变的后果是将会导致银行原有的风险状况发生变化;
4、在新的地区或是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中推出现有的产品,新产品可以是一种新的产品也可以是一种服务或是金融工具。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新产品由于其新颖性、复杂性、推出时间短等特点,往往会具有更多的、更隐蔽的法律风险,它的推出必然会导致银行所承受的风险或是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法律风险是指由于违法违规或对决策、经营、操作的合法合规性评估失误而可能造成损失的风险,以及因对上述失误法律后果认识不足、处理失当而可能扩大损失的风险。

新产品的推出主要带来的法律风险如下:第一,在新产品推出中,银行总部领导决策层未充分考虑到依法合规性,在新产品的经营、宣传中因内外因素造成声誉损失,而由策略风险及声誉风险转化而成的法律风险;
第二,由于新产品是与原有产品有着本质上的差别,因此对于内部程序人员的要求也需要提高。由于不完善或是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是外部事件等主客观因素也有可能会造成相应的法律风险;
第三,由于新产品的推出很多的客户都会抱有怀疑、迟疑的态度,因此新产品的信用风险及市场风险也极有可能转化为法律风险,其中最常见的有交易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利率风险控制失当带来的法律风险。

? 针对上述新产品带来的法律风险银行要想将新产品成功的推向市场强有力的防控政策是必不可少的。对症下药才能有效的防控风险。在新产品推出之前我们要将防控措施做到位,以免法律风险到来银行会措手不及。因此银行的决策层、管理层及操作层都普及并强调依法合规经营,即在银行内部树立“合法性经营”观念,重视法律风险可能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巨大程度和广泛影响。

主要的防控措施有:1、在决策法律风险防控中引入首席法律顾问负责制、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及危机管理合法性措施。确保在推行新产品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综合整体平衡发展,加强整体法律风险防控能力。2、在经营中做好法律风险的防控措施,做到对银行内部的每一个岗位特别是领导岗位、敏感岗位及重要业务、管理岗位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授权与控制办法,逐步改变授权多、授权少、监督机制薄弱、权责失衡的局面。3、建立内部违章违规通报制度,对经常出现风险的岗位、人员考虑道德风险防控。4、对于操作层进行严防。新产品最终的目的是推向市场中,为广大的客户所接受,因此对于操作层必须严格控制。上层决策防范工作再好,如果操作层出问题那就显得很可惜。

因此对于操作层的基层柜员来说,必须做到以下三点:1、必须对新产品拥有绝对的熟悉与把握度。新产品推向市场的前期必然会遇到很多的挫折与困难,也正是这些挫折有可能会导致法律风险的发生,这就要求操作层对新产品要全面了解并熟知。2、要严格遵循银行上层的规章制度与决策。操作层要严格按照银行的宏观方针进行新产品的法律制度进行操作与相关业务的执行。

? 3、切实保障操作层人员的法律意识与道德素养。

互联网金融新形势,给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带来了新问题和新挑战。我们只有以提高思想认识为前提、转变法律风险管理思维,以完善政策机制为核心、狠抓法律风险管理关键,以改进流程方法为架构、优化法律风险管理设计,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夯实法律风险管理根基,才能全面筑牢金融法律风险管理防线,顺应新形势为**行法治体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文来自https://www.zaidia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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