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出国留学 > 托福 > 正文

托福临沂大学

时间:2017-04-1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2016年临沂大学春季高考本科招生录取最低分

2016年临沂大学春季高考本科招生录取最低分

临沂大学2016年录取工作已于8月17日全部结束,共录取本、专科10572人(不含初中起点1500人计划)。以下是临沂大学2016年春季高考本科招生录取最低分。

篇二:临沂大学2014届学生毕业(学位)审查项目及工作流程

临沂大学教务处

临大教字?2014?9号

2014届学生毕业(学位)审查项目及工作流程

一、审查原则

1.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实行学院院长负责制。审核的依据为学校《临沂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临大校发

[2012]8号)、《临沂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临大校发 [2012]6号)、《临沂大学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实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临大校办发 [2013]3号)和《培养方案》等学校文件及上级有关学业、学籍、学位文件,可参考附件1(2014届学生毕业条件)、附件2(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进行审核。各学院公示内容及向教务处报送审核内容参考附件3。

2.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使用教务管理系统机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方式。教务管理系统机器毕业审核的主要条件为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和必修课程学分、具有在读学籍、没有受到二次警告或记过及以上处分(学位)或留校察看(毕业)处分等。根据使用权限,学院在规定时间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机器审核。对于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但满足《临沂大学

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临大校发[2012]8号)第五十二条要求者,各学院单独提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学院将毕业审查结果、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果分别经党政联席会议、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研究通过、公示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前报送教务处汇总、复核,经学校研究后公布。

二、各学院负责审查项目及基本要求

1.学籍情况:凡未取得本学年度在读学籍资格的学生或未进行在读学籍注册的学生,没有资格参加毕业(学位)审核。列出名单及原因单独报送教务处。

2.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各学院应完成2014届学生的全部培养方案,未完成的课程应列出并提出处理意见。

3.培养方案要求学分:本专业及层次学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即学生毕业的最低毕业学分(总学分)。学生必须完成最低学分方可毕业。必须填写具体数字。

4.必修课学分:本专业及层次学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必修课程学分,包括通识必修课、专业课、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等。学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学分方可毕业。必须填写具体数字。

5.已完成学分:审核学生已经修完的总学分。

6.已完成必修课学分:审核学生已经修完的必修课学分。

7.通识必修课成绩不合格门数及课程名称:填写通识必修课学业成绩不合格门数及具体课程名称。

8.专业必修课成绩不合格门数及课程名称:填写专业必修课学业成绩不

合格门数及课程名称,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等。

9.奖惩情况:受奖励或受纪律处分记录。凡属于“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不能按期毕业;累计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警告”处分或“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不能按期取得学士学位资格。

10.本科学生学位外语情况:全国大学外语(或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我校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情况、考取2014年硕士研究生且外语成绩达到或超过国家控制线情况、出国留学且有相关外语成绩证明等。

11.欠费情况:凡欠住宿费、教材费等情况在“欠费情况”栏中注明欠费项目及金额。

12.凡符合毕业条件的,在“是否符合毕业条件”中填“是”;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在“是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中填“是”;否则,填写“否”。

13.学籍、学位管理规定中其他内容:请单独注明。

14.双学位、双专业由授课学院根据上述项目单独审核与报送。

三、相关部门负责审查项目

(一)财务处

将欠住宿费、教材费等学生名单通知给相关学院、教务处,作为缓发证书的依据。做好教材费的结算工作。

(二)学生工作部(处)

1.指导各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学生奖惩信息,审核毕业生奖惩记录,并书面通知给各学院、教务处。

2.指导学院完成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等课程的成绩录入。

3.指导和监督各学院安全、准确、及时发放(寄发)毕业证、学位证、

报到证等有关证书,指导各学院按时打印学生学籍档案及成绩档案后按规定装入学生档案。

(三)教务处

1.复查完成学分情况(培养方

托福临沂大学

案完成情况)。

2.复查通识课及等级考试成绩(含普通话、计算机、外语、学位外语等)。

3.复查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情况。

4.审查教材费。

5.指导和监控各学院毕业资格审核、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

6.复查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汇总报学校审批。

7.制作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发放证书和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毕业信息。

四、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1.各学院于2014年4月4日前核实完2014届各专业(含双学位、双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学生毕业的最低学分、必修课程最低学分和学生所修的具体课程及学分。

2.教务处在4月上旬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向教育厅报送具有在读学籍且除最后一学期成绩外基本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名单。

3.各相关部门应认真审核相关数据,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并于2014年4月14日前将本部门负责审查项目的相关数据书面通知相关学院及教务处(签字并盖章)。

4.各学院若对各相关部门信息有异议,在收到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5.各学院在4月30日前由学工办组织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填写和完善学生简历、奖惩、家庭信息等数据,做好毕业生信息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其中学生的奖惩情况由学院学工办主任负责录入、审核。

6.各学院在本学期第一学段结束后,完成所有必修课程的考试,并在2014年5月20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全部毕业班学生成绩(不含本科学生实习成绩)。

7.各学院应认真审核上述项目中的相关数据,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务必于2014年5月23日前将本学院审核数据按附件3(《2014届学生毕业(学位)审核公示单》)格式在学院进行签字公示(不含本科学生实习成绩)。

8.各学院在2014年5月26日将公示后无误的打印数据(领导签字、盖章)及电子数据按附件3(《2014届学生毕业(学位)审核报告》)格式报送教务处。6月2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报本科学生实习成绩,同时将经学院领导签字后实习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单独报送教务处。

9.对在本年度通过国家考试考取了硕士研究生、专升本、国家公务员、选调生、西部计划、高一级学历层次出国留学、“大学生村官”等而3门及以下课程学业成绩不合格者,满足《临沂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临大校发[2012]8号)第五十二条要求者,在6月2日前经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学院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同意,按学分缴纳重新学习学费,参加本学期重新学习(3门及以内)及考试。

10.对于校内学位外语(含专业英语四级)达不到60分、全国大学四级考试达不到425分(艺体类考生达不到255分)的本科学生,考取了硕士研究生,并且外语达到国家控制线,在6月2日前经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

篇三:临沂大学外国语学院办公室及办公人员

教学学术机构负责人名单:

大学外语教学部

临沂大学外语协会

会长:谢 楠执行会长:刘兰福

副会长:赵咏梅(学科竞赛)、杨港(学术科研)、苗晶(课程与教学)

常务理事:高新艳、刘乃美、黄家峰、马旭、张继贤、王会珍

办公室主任:刘丽萍

理工部主任:高新艳 副主任:邵珠峰

文科部主任:刘乃美 副主任:赵 洁

艺体部主任:黄家峰 副主任:廉玲玲

专科部主任: 马旭 副主任:刘文军

口语教研室主任:张继贤 副主任:王晓燕

专业部

英语系主任:刘金侠 副主任:周银凤

翻译系主任:薄建岚 副主任:王翠

商务英语系主任:郭丽 副主任:王蕾

欧亚语系主任:王会珍 副主任:李芳

实习实践教学部主任:王晓云 副主任:顾慧萍

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

主任:谢楠(兼)

常务副主任:王晓军

语言学研究所所长:姜兆梓 副所长:王琮琮

文学研究所所长:苏鑫 副所长:孟庆梅

外语教学研究所所长:李昌真

文化与翻译研究所所长:唐文

教学助理:葛娜娜

学术助理:韩苗苗

外事助理:房 娟

社会服务助理:贾永青

外国语学院社会服务部

主任:贾永青

副主任:王永友、徐海洋 成员:赵洁、张笛、季跃龙、王晓燕、徐钱立、孙夫启、王琮琮、武辉、郝广丽、李建萍、

王翠、吴成成、范华强

标签:临沂 托福 大学 托福考场临沂大学 临沂托福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