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市计生委:
接到通知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领导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抓好全县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及时召开会议,局长亲自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明确了此项工作由胡彦辉副局长负责抓落实,各股、站、所、负责人密切配合,逐一排查,各乡镇由计生专干负责,各计生服务站负责人、各村宣传员配合排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工作部署和要求:
一、各级计生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乡镇计生专干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乡镇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取得实效。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要把影响社会稳定,影响计划生育工作,损害群众利益,与计划生育工作方面有关的矛盾纠纷作为排查调处工作的重点。
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应从四个方面进行排查和调处。一是认真排查和调处计生技术服务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是认真排查和调处行政执法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
三是认真排查和调处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是认真排查和调处兑现'奖优免补“ 、少生快富政策、工程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等与计划生育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重点预防和调处因计生工作方面引发的群体性矛盾纠纷,坚决遏制和预防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及时依法依规进行调处,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纠纷不出单位,大纠纷不出乡镇或越级上访,确保奥运会前夕和改革开放三十年庆典活动期间不发生因计划生育方面引发而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五、及时上报有关矛盾纠纷信息和材料,做好台账工作,加强痕迹管理,各乡镇于6月25日前向县计生局书面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摸底情况报告;
8月5日前上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8月15日前上报集中排查矛盾纠纷调处方面的案例分析。全县于6月30日前向市计生委书面上报矛盾纠纷排查摸底情况报告;
8月10日前上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8月20日前上报集中排查矛盾纠纷调处方面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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